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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党纪有哪些

党规党纪有哪些

一、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贵州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省级领导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多深入基层,特别是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群众商量解决问题。

实行抓点、跑面、指导工作相结合,在调研中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完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把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讲、访、帮、促”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

推动干部大规模下基层工作常态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要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

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领导同志不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参加剪彩等。

要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

要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避免省级各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要规范出国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

要改进新闻报道,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多推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新闻报道。

要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

要坚持廉洁从政,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三、贵阳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29条实施细则

改进调查研究

1.密切联系群众。

市委常委、副市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

市委常委、副市长至少定点联系1个区,并至少确定1个帮扶联系点;市委常委、副市长每年要安排4—6天开展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2.注重实际效果。

调研要明确主题,紧紧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探求解决办法,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要到工作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

在调研中要认真开展“讲、访、帮、促”活动,采取“摆家常”等方式,多听取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出行、就医、住房等实际问题。

调研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小型座谈会,一般不召开全区工作汇报会和由区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调研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讲实情。

3.减少陪同人员。

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随行车辆。

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调研原则上与陪同人员、工作人员集体乘车,涉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安排车辆随行。

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3人,所到区陪同的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2人;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原则上一般不超过2人,所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有现场办公任务的调研,参加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4.简化接待工作。

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严禁组织群众迎送,当地领导严禁搞边界迎送,不准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字幕,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在住宿上不安排超规格住房,在饮食上以当地家常菜为主,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自助餐,一律不得接受宴请,不上高档菜肴。

到乡、村调研用餐一律自带干粮、方便面等。

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能通过发文或其他手段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举办活动。

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各种联谊性的“片会”一律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相互交叉的会议一律套开。

市分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一般不得邀请区党政正职参加。

市直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和群众参与性高的重大活动,可进行电视直播。

能由部门举办的活动,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

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200人,不得邀请各区、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不得通知无关人员陪会。

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在区任职的市领导不出席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参加各类商业性会议和活动,在区任职的市领导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

6.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市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其中涉外会议和活动须经市外事办按规定审核。

7.切实改进会风。

会议活动要遵循简朴、热烈的原则,一般不摆放花草,不铺设红地毯,不摆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不悬挂空飘、彩球和设置充气拱门等,不安排礼仪人员引导、服务。

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接见、合影、文艺演出、联谊活动;除现场会外,不安排参观活动。

会议活动主持要尽量简短,不逐一介绍出席人员,不重复与会领导讲话。

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安排在客房有麻将机的宾馆召开。

8.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不再层层召开传达会议。

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

要适当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工作会。

9.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

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检查考核活动,原则上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

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以区党委、政府为检查考核对象或需区党委、政府协调配合的检查考核活动。

10.改进会议活动的警卫工作。

执行会议活动警卫任务时,要坚持有利于领导联系群众的原则,统筹做好路线、现场和住地警卫工作。

在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

减少交通管制,严格规范使用警车、警灯,在市区内不鸣警笛、不喊话。

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文件简报。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已全文公开播发的只印少量存档。

减少党政机关联合行文,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能解决问题的,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不再转发、印发。

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各区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也不得要求各区党委和政府报文。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

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

对现有的信息类简报、专报、工作动态等进行清理压缩,尽量减少纸质刊物数量。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各级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简报要严格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

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每份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期简报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的印制数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3.规范信息报送渠道。

对于动态性、经验性、综合性等信息,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编发的《贵阳信息》、《贵阳政讯》呈送市领导;对于不宜公开的苗头性、倾向性、建议性信息,通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程序呈送市领导;对于应急信息、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重申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执行,确保不迟报漏报。

规范因公出国活动

14.从严控制出国学习考察活动。

严格出国计划审核,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习考察计划,不在计划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

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国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照顾性以及可以在国内解决和完成的考察、培训任务。

领导干部出国要有明确工作任务,身份须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或本应由下级主管部门或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

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行程执行,出国成果要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严禁摊派、转嫁出国费用。

15.规范出国学习考察活动。

市委书记、市长根据工作需要出国学习考察,原则上不安排在同期。

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6个月内不到同一国家学习考察。

市委常委、副市长因公出国每2年1次,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次数的另行报批。

厅级干部一个任期内因公出国不超过2次或2年内1次。

严格控制招商引资、文体交流等大型因公出国团组中党政干部的比例。

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学习考察,每次原则上不超过3个国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

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由国家外专局批准的境外培训团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各级财政要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支出,按标准开支。

规范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

16.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活动,可作重点宣传,配发相关主题报道、深度报道。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全市性会议、活动,市委书记、市长出席的,《贵阳日报》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一般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出席的,《贵阳日报》文字稿不超过5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市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原则上不作报道,确有新闻价值的,可从新闻视角挖掘素材进行报道,不从会议本身或领导活动的角度进行报道。

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全市性会议、活动外,一般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除市委书记、市长外,市委常委、副市长出席会议活动,《贵阳新闻联播》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在报道中简化市级领导同志的职务称谓。

17.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

市委书记、市长考察调研时,随行市级新闻记者一般不超过3名,市以下不派记者参加采访;《贵阳日报》文字稿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考察调研活动,需公开报道的,《贵阳日报》文字稿原则上不超过8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

多位市委常委、副市长同日参加同一活动的,发一条综合消息,不进行单独报道。

18.规范其他新闻报道。

市委书记、市长到国外、省外、市外学习考察或参加重要活动以及在市内会见外宾或重要来宾,《贵阳日报》文字稿原则上不超过5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

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参加的相关活动,《贵阳日报》文字稿原则上不超过3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秒钟。

市委常委、副市长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到各区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贵阳日报》发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贵阳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

19.改进新闻报道文风。

新闻报道要改进文风,多写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内容,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各媒体头条新闻要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刊播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新闻性和典型性较强的重点报道,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增强传播效果。

20.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

积极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市领导与群众的直接联系。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市委常委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进行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

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市委宣传部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

新闻报道的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要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不直接向新闻单位提出,由市委宣传部按本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市级新闻媒体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市委常委、副市长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刊播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外,均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刊播。

21.严格文稿发表。

市党代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可在《贵阳日报》全文刊登,其他媒体进行摘登或摘播。

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其他讲话、报告等文稿如需公开发表一般以摘要、政策解读、新闻评论等方式选择重点内容刊播。

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市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刊发讲话文稿,不题词、题字;对各类商业性会议和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为他人著作作序。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22.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领导干部要带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创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行政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得超标准安排会议食宿,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纪念品,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经费财务单独列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2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待遇规定。

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机制,严格审批,从严控制,严禁超标准、超预算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配备使用标准、审批程序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实行公务用车财务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

24.始终坚持廉洁从政。

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认真抓好落实

25.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坚持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力戒大而化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从2013年起,将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的情况,列入市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级领导同志述职报告之中,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6.加强制度建设。

各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实施细则,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形成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规定体系,为改进工作作风提供制度保障,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27.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抓《实施细则》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执行情况。

各级纪检监察、督办督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28.市人大、市政协、市直各部门和人民团体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9.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四、贵阳市委、市政府“三大纪律九个严禁”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1、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省委、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1、严禁索要或利用工作便利接受财物、宴请、娱乐消费等好处;

2、严禁参与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和接受不健康的陪侍服务;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健身等活动。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严禁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不理不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

2、严禁对正常办理的业务相互推诿、消极对待、拖着不办;

3、严禁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购物、炒股等。

五、贵阳市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三不许”

即不许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打麻将等类似活动;不许在除家庭以外的公共场所进行打麻将等类似活动;不许与利益相关人员进行打麻将等类似活动。

六、贵阳市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四严禁、一严格”

“四严禁”是严禁办理婚丧以外的酒席;严禁大办婚丧事宜或者借机敛财,嫁娶双方同城合办婚宴不得超过30桌,单方办理婚宴或丧事不得超过15桌,不准采用变通方式超过规定桌数和人数;严禁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办理婚丧事宜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一严格”是指严格执行婚丧报告备案制度,报告、备案人认真按照填报要求,填报《贵阳市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报告备案表》。

七、贵阳市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

禁止本人及配偶、子女违法“种房”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违法“种房”;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或帮助他人违法“种房”;禁止购买违法“种房”建筑物。

八、贵阳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认真执行“四严格、十不准”

严格规范兼职行为,做到“两个不准”:

不准违规兼职,不准兼职取酬。

严格规范外出学习考察行为,做到“三个不准”:

不准借外出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不准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学习培训班等;不准将外出学习考察费用转嫁、分摊到下属单位或企业。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做到“三个不准”:

不准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或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好处;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各种宴请和休闲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格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做到“两个不准”:

不准以非法手段和方式强制征地拆迁;不准拖欠、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或谋取私利。

党纪党规底线——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清单

“七一”前夕,浙江宁波推出《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本》,提醒党员干部哪些话不能说、哪些事不能做。

该读本收录44条负面言论、24条负面行为,内容涵盖政治规矩、工作作风、群众纪律、生活作风、党风等5方面,以漫画的形式呈现,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以下内容为节选↓↓

不能说的话:

“过年过节啥也不发了,年夜饭也没得吃了,搞的人情味也没了。

“什么反腐败、讲规矩,都搞了这么多年了,还不是一阵风的事情,熬个两年,风头过了就好。

“就这么点工资,加什么班啊,工作明天再说,活是永远干不完的。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少干为妙,干好了领导不会说我好,干砸了还要挨骂,能推还是推掉上算。

“这件事领导没跟我说过,我不清楚,等领导要求了再说。

“现在老百姓越来越难弄了,能不接触还是不接触的好。

“走亲连心嘛,也就图个形式,到过了就好了,我们又没有那个能力真的帮助解决问题。

“这个你们最好向上面反映,这样上面才会重视,跟我们说说没用的,我们也就是个办事的。

“跟你说话怎么说不灵清的,好了,不要再讲了,你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有消息会通知你的。

不能做的事:

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风水。

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硬抗不敢,软顶有之。

对网络段子不加辨别随意转发,热衷传播未经证实的所谓内部消息、重大内幕。

逢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下级对上级不称同志称老板、老大,平级之间称兄弟,上级对下级称兄弟们、伙计们。

热衷于表面,领导看得见的工作多做,领导看不到的少做。

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不主动开导群众,习惯把矛盾上交,甚至于鼓动群众上访。

留恋酒局、饭局、牌局,不注意生活小节。

不注意自身形象,违反交通规则、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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