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温州市下穿下穿立交定稿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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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温州市下穿下穿立交定稿副本
温州市景德路下穿杭深铁路工程
安全细则
编制
审核
温州市景德路下穿杭深铁路工程监理部
二零一二年六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安全监理范围与内容2
三、安全监理依据3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组织网络与职责5
五、安全施工监理措施8
六、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要点10
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程序13
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4
九、文明施工监理措施23
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5
十一、安全监理表式与资料30
一、工程概况
拟建道路穿越位于杭深铁路铺北路特大桥65#-69#之间,其桥梁跨径形式为(2-11.3米)框架桥,框架长均为15.3米,箱顶两端各设置1.7米得人行道板。
框架桥顶板厚0.7米,底板厚0.8米,中墙后0.6米,实测边墙厚0.7米,净高4.35米,上梗肋尺寸为1.8×0.6米,下梗肋0.5×0.5米。
基础采用50cm管桩处理,桩长为35米,桩间距2.3×2.0米,桩顶部设置厚1.5米的承台。
工程特点:
1、工期紧迫,不允许工程拖期。
2、处于夏季施工,气温较高,对工程的施工影响较大。
3、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风险源:
人工挖土、箱涵砼浇筑施工。
二、安全监理范围与内容
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将是对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主要安全监理内容:
1、审查承包方的技术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
2、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承包方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消防等安全。
对存在隐患及时开出监理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落实。
3、审查承包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督促承包方检查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并建立验收手续。
4、检查承包方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
5、督促检查承包方建立安全业内台帐做好安全业内资料工作。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既有线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监督管理。
三安全监理依据
1、《工程监理委托服务合同》。
2、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承发包合同。
4、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委托合同。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20-2007)。
7、《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5、《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部、监察部令第68号)。
16、《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17、《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道部令第25号)。
18、《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
19、《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
20、《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
21、《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中铁建监[2007]76号)。
22、《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科技[2004]78号)。
23、《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
24、《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176号)。
25、《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7号)。
2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建建[2009]273号)。
27、国家、省部相关的法律法规。
28、《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9、上铁工务处工施安函【2008】114号。
30、上铁工发【2009】111号。
31、上铁师发【2010】131号。
32、上铁运发【2010】161号。
33、上铁综函【2010】173号。
3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组织网络与职责
(一)组织网络图
(二)安全管理职责:
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按照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负具体责任。
(2)认真宣传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
(3)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资质的审查确认,并审批安全技术方案和督促实施。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指导其有效运行。
(5)定期如开项目安全监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所监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风险点,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和建设单位。
(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2总监代表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项目监理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措施。
(3)负责对各自项目监理部的安全体系及安全资料的建立。
(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话细则。
(5)督促施工单位编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救方案、道路交通组织方案。
(4)负责进场作业机械、设备的审核,检查作业现场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6)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的规范搭设及其技术审核。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
(8)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违章作业现象及时向现场施工人员指出,必要时开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对发现危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违章作业现象及时向总监汇报,开出工程暂停令,直至整改完毕。
(9)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10)编写安全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报表、巡检记录,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来往函件、技术资料、资质审查材料、施工机械审核材料、会议记录等有关文字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11)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既有线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方案,巡视检查既有线安全防护情况,配合设备管理及相关单位做好既有线区域各种线路、管道、光、电缆的排查、维护、检修,保障运营线畅通。
(12)参与工程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并验收。
2.4现场其他监理人员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与安全的关系。
(2)参与审核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3)各专业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安全状况,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4)对工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监理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反映和汇报。
(5)配合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五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对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学习,全面掌握合同内容,对设计文件全面了解,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信息措施等手段,全面有效地实施安全监理,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处于受控状态。
1、管理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
(2)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安全技术方案。
(3)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报审、验收,规范建设行为。
(4)审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6)对便梁架设、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箱涵顶级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7)高危作业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施工区域悬挂警示标志、并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8)定期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9)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分析研究处理各种安全问题。
(10)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和巡视旁站记录;编写监理周报和月报;
(11)下发各种安全方面的安全监理指令。
(12)监理组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
(13)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
(14)利用合同手段确保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投入,利用合同措施实施奖励和处罚。
(15)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定期向业主如实汇报工地安全情况。
2、技术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技术方案,在施工过程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对施工过程各阶段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六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司索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救方案。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打桩、脚手架、便梁安装与拆除以及既有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和维护等危险作业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3、既有线区域施工监理要点
(1)要求施工单位所有即将进入既有线区域施工作业的人员,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既有线区域施工安全进场培训,没有进行培训,或者培训后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进入既有线区域施工作业。
(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涉及既有线安全生产内容的所有施工方案,没有方案,或者方案经审核不合格、没有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甚至随意摘抄的,坚决不允许施工作业。
(3)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学习《铁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铁道部、上海路局发的有关既有线生产安全防护的条例、规范、标准等,特别是上海路局近期下发的有关铁路运营线管理的:
上铁工务处工施安函(2008)114号文件
上铁工发(2009)11号文件
上铁师发(2010)131号文件
上铁运发(2010)161号文件
上铁综涵(2010)173号文件
《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既有线施工区域内防护人员到位值班情况。
(5)定期、不定期检查防护人员既有线现场防护值班记录台账。
(6)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报封锁计划、天窗点,在天窗点施工要做到不早进、不拖延、不违章、不侵限。
(7)要求施工单位的大型机械进入既有线区域必须履行进场作业手续,施工机械必须采取稳妥的安全固定措施,且施工作业半径不得超过安全距离,否则,禁止施工作业,更不能侵限作业,如果不能满足既有线安全要求,责成施工单位更改施工方案。
(8)人工挖土、箱涵施工等危险性大的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场值班,以保障既有线的运营安全,否则,不允许施工作业。
(9)督促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三级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并且要求安全交底要落实到具体的作业人员,安全交底要严肃认真,不得应付了是,流于形式,更不能包办代。
(10)对临近既有线的人工挖土、箱涵施工、挖机以及吊车等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等高危作业实行旁站监理,坚决杜绝侵限作业,同时及时掌握施工安全情况,如有意外情况发生,迅速采取应急预案措施,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六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程序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按下图工作流程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控制。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
合合
格格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加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整个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确保了安全用电,才能保证正常施工。
2、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用电安全负责制,施工现场应设一名专职电器安全负责人,施工现场的电工应在电气安全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管理管辖范围的电气安全。
施工单位应将电气安全负责人、现场电工名单及上岗证报监理组备案。
电气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防碍从事电气工作的无障、疾病。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熟悉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用电安全有关制度。
(5)非电工和未向监理组申报的电工不准在工地上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3、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并送监理组备案:
(1)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章。
(2)电气安全值班制度和交接制度。
(3)用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维修电器设备现场必须两人以上。
4、加强电气设备线路检查维修,确保用电设备线路正常供电。
(1)施工单位必须给作业电工配备绝缘手套、电工鞋及必要电工工具。
(2)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测试,每次巡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电工日记和检查记录台帐中。
(3)无人值班的配电室,每五天至少巡视一次。
(4)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
(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应统一编号、定期检测、详细记录,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班前进行检查一次。
(6)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气应在施工前检查,试跳是否灵敏。
(7)在遇有大风、暴雨、冰雹、雪、霜、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加强对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巡视,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手套等。
八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内容进行。
2、落实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承包责任制中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及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项目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具有双方同等权利义务,责任的措施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4、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
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5、新进企业和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班组)教育,并记录入卡,受教育者本人签名认可。
6、加强对全体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九基坑施工要求
1、基坑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防护;
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量不能超过轨道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基坑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7、进场施工机械必须经过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8、个人防护要求
(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9、特殊工种要求: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上岗。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3)井架搭设人员须持提升井架搭拆的操作证上岗。
(4)挖机、起重吊机的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
(5)类上岗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0、“三宝”“四口”防护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设制密目网和平网。
(5)既有线临时拆除的通道口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护。
(6)所有施工区域采用彩钢板维护,实行全封闭施工作业,杜绝安全隐患。
11、模板支撑系统要求:
(1)钢管支撑材质应符合规定,外经不得小于Φ48*3.5mm,无裂缝等。
(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12、施工机具要求:
(1)小型施工机具要求。
(2)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现场临时用的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4)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5)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箱,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上岗人员操作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3、脚手架搭设施工要求:
(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米,垂直方向每3.6米设一拉撑点。
(3)防护栏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剪刀撑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14、构件吊装安全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专项方案(包括预制构件尺寸、重量、吊点位置、钢扁担强度计算、履带吊把杆倾角)并对其进行审查,要求吊机起吊能力有富余、钢丝绳、卸扣抗拉能力有富余。
(2)吊装设备进场均应严格检验,若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失灵,不准进场,每次吊装前再次检查检查。
(3)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4)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天作业应填写运转记录、例保记录。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
(6)吊装设备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74《圆股钢丝绳》标准。
(7)吊钩与吊环均不得使用铸钢,吊钩应装有防止吊物后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定期检查吊钩、吊环有无变形、磨损。
(8)起重吊装所用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坚硬物体摩擦
(9)5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10)拆卸吊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15、模板工程安全监理要求
(1)对模板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审查。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3)工作前应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4)立模时所搭脚手架应设防护栏杆。
(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6)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拆除的模板上。
(7)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无撑模板。
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拆模时脚手管必须牢固。
(8)钢模及机件垂直运输时,吊点必须符合要求,已防坠落伤人。
(9)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脚手管及扣件等。
(10)模板安装安全要求:
工作前应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立模时所搭脚手架应设防护栏杆;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拆除的模板上;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拆模时脚手管必须牢固;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脚手管及扣件等。
16、钢筋工程(气焊、电焊)安全要求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完线和其他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4)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
(5)切割机使用前,经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电,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6)电焊、气割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
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有完成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7)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8)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混凝土工程安全要求
(9)用泵车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管人员与泵车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扶管人员要站立稳当,防止泵管碰人造成坠落。
(10)使用振动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的配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振动器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7、防水工程安全要求
(1)配制材料的现场应有安全的防火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2)配制胶泥的稳定剂、有的是有毒粉末,应防止吸入鼻内。
(3)配制、施工操作时,应戴手套、口罩穿工作服等。
(4)搅拌材料时,加料口及出料口要关严,传动部件要加防护罩。
(5)灌浆前应严格检查工具,管路及接头处的牢靠程度,以防压力爆破伤人。
18、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安全要求
(1)督促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摸清施工区域所有公用管线,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数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使用情况等。
做好记录,并按照要求填写《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2)审查施工组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