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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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实施细则参考文本(之一)

 

****************工程项目

 

履带式起重机械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公司

XXXXXXXXXXX项目工程监理部

**年**月

监理细则签名审批

工程名称

监理细则名称

编制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审批意见及

批准人签名

项目监理部(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监理部交底

交底人

日期:

  

被交底人:

 

日期:

   

履带式起重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经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2、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等技术资料;

3、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文件、工程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18]第37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5)《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建建[2009]25号);

(6)《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9)《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11)《大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JB/5318-91);

(12)《履带起重机》(GB/T14560-2011);

(13)《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2009)

(1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台账>的通知》(建建发[2017]162号)。

二、项目现场概况及特点

(一)项目概况

1、设计概况

本工程位于XX主城区,呈东西走向,西起XXX,东至XXX,隧道全长约1.78km,性质为城市快速路。

隧道基坑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局部U型槽或进出口匝道采用SMW工法桩形式,根据基坑深度不同采用以钢筋混凝土支撑梁结合钢支撑的基坑支护,主体结构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

2、周边环境

本工程明挖暗埋隧道西起聚首路,东至海达南路,沿下沙路主干道自西向东铺设。

隧道(除先开段)沿线主要建构筑物:

杭经开月雅河幼儿园、潮音禅院、中石化加油站、和达高科生命科技园、东海柠檬郡小区、浙江计量研究院、下沙文化中心广场、下沙银泰以及下沙公路渠等。

途经月雅河幼儿园、和达高科生命科技园、中石化加油站、浙江计量研究院、下沙文化中心广场、下沙银泰距离先开工段基坑均为90m以上,本工程与其相互影响均较小;

潮音禅院距离基坑最近距离为60m,东海柠檬郡距离基坑最近距离为66m,均大于两倍基坑距离,相互间影响也较小;

本工程开挖范围内主要为砂质粉土,透水性较大,基坑临建下沙公路渠,横穿月雅河、新华河及幸福河,故应注意河道对基坑及钢筋笼吊装的影响。

处理措施:

施工前对老河道对老河道内的驳坎及桩基拆除后采用水泥土分层回填,施工便道浇筑25cm钢筋砼,配筋为Φ12@200mm钢筋单层双向布置。

 

图一:

隧道周边建构筑物

图二:

隧道周边建构筑图

(二)地下管线

根据现场踏勘及管线物探资料,现状管线复杂,管线种类繁多,主要有电力管、给水管、燃气管、通信管、雨水管和污水管等,具体情况如下:

表一现状主要管线一览表

序号

基坑

管线类型

规格

埋深(m)

与本工程相互影响关系

迁改方式

1

1#

给水

DN1400

1.5

位于基坑外,南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部分地连墙

永久迁改

2

2#

电力

10KV

电力管线于K0+720处横穿隧道基坑

临时迁改

3

2#

污水

D2000

4.5

K0+790处横穿隧道基坑及管廊基坑

永久迁改

4

2#

通信

K0+880处横穿隧道基坑及管廊基坑

临时迁改

5

2#

通讯(军缆)

8孔/两根

1

位于隧道基坑中部,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隧道基坑开挖施工;

永久迁改

6

2#

电力

10KV

0.9

位于隧道基坑内,东西向平行于基坑,距离隧道南侧围护结构约2.5m,影响隧道南侧部分地连墙施工

临时迁改

7

2#

给水

DN1400

1.4

位于隧道基坑外南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距离隧道南侧围护结构约1.3~1.7m,影响隧道南侧沿线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8

3#

电力

10KV

0.7

位于K1+110处横穿隧道及管廊基坑,影响地连墙及基坑开挖施工

临时迁改

9

3#

污水

D1600

10

位于K1+120处(可能为备用管线)横穿隧道及管廊基坑,影响地连墙及基坑开挖施工

永久迁改

10

3#

通讯(军缆)

8孔

0.45

东西向斜向穿过基坑,影响北侧2幅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11

3#

给水

DN1000

3.5

位于隧道基坑外北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部分斜穿北侧地连墙,影响部分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12

3#

电力

10KV

0.9

位于隧道南侧地连墙上方,东西向平行于地连墙,部影响南侧地连墙施工

临时迁改

13

3#

给水

DN1400

1

位于隧道基坑外侧南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距离南侧地连墙较近,影响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14

4#

污水

D1200

2

位于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管线外边距离南侧围护结构约5.0m,不影响围护结构施工,但影响基坑开挖

永久迁改

15

4#

金沙湖引水压力管

D800

8.5

南北向横向穿过基坑,影响南北侧2幅地连墙施工

临时迁改

16

4#

电力

35KV(6孔)

2.2

东西向斜向穿过基坑,影响南北侧2幅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17

4#

污水

D1800

6

东西向斜向穿过基坑,影响南北侧2幅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18

4#

给水

DN1000

3.5

位于隧道基坑内,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基坑开挖;

永久迁改

19

4#

通讯(军缆)

8孔

0.45

位于隧道基坑内,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基坑开挖;

永久迁改

20

6#

污水

D1000

6.5

横穿隧道及管廊基坑,影响南北侧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21

6#

电力

110KV/3孔

1.7

横穿隧道及管廊基坑,影响南北侧地连墙施工

永久迁改

22

6#

电力

10KV

1

横穿隧道及管廊基坑,影响南北侧地连墙施工

临时迁改

23

6#

污水

D800

6

位于隧道基坑外侧北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距北侧地连墙约2.4m,对地连墙施工具有一定影响

临时迁改

24

6#

给水

DN1000

2.4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隧道基坑开挖

永久迁改

25

6#

通讯(军缆)

8孔

1.7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隧道基坑开挖

永久迁改

26

7#

电力

10KV

横穿隧道北侧地连墙,影响地连墙施工

临时迁改

27

7#

电力

10KV(3孔)

0.9

横穿隧道基坑,影响南、北侧地连墙施工

临时迁改

28

7#

电力

10KV

1.1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部分斜穿北侧地连墙,影响隧道北侧地连墙及基坑开挖

临时迁改

29

7#

污水

D800

5.5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部分斜穿北侧地连墙,影响隧道北侧地连墙及基坑开挖

临时迁改

30

7#

给水

DN1000

2.4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隧道封堵墙施工及基坑开挖

永久迁改

31

7#

通讯(军缆)

8孔

1.4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影响隧道封堵墙施工及基坑开挖

32

7#

电力

10KV

1.1

位于隧道基坑内侧,东西向平行于基坑,部分斜穿南侧地连墙,影响隧道北侧地连墙及基坑开挖

临时迁改

处理措施:

施工前对地连墙施工范围内管线进行迁改,施工重载便道避开埋深较浅的管线位置,如无法避开的情况下对管线上方道路采用铺设钢板进行加固保护,确保管线安全。

(三)地质水文

沿线场区地貌单元为湖沼积、冲海积平原,上部以粘性土、淤泥质土为主,中部为粘性土,下部为砂及砾砂基底为泥质粉砂岩。

各岩土层分布规律详见工程地质剖面图和钻孔综合柱状图。

根据含水组地层岩性、赋存条件、地下水水动力性质,含水层性质,勘察区地下水可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两大类。

(四)地面交通状况

现状地面交通情况为下沙路(聚首路-七格路、幸福南路-海达南路)目前已完成一期交改,导改至道路南侧,双向四车道;下沙路(七格路-幸福南路)目前已完成二期临时交改,导改至道路南北两侧,双向四车道;后期将现状交通全部导改至北侧新建保通道路,双向四车道。

处理措施:

施工便道布设于远离通行道路侧,钢筋笼吊装时严禁跨越施工围挡,吊装作业均在施工围挡内进行施工。

(五)履带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名称

履带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厂牌/型号

三一牌/SCC2600A

三一牌/SCC1500C

出厂日期

2012/10/13

2014/05/24

最大额定起重量(t)

260

155

起重臂长度(m)

16.5~91.5

18~81

起重臂变幅角度(°)

主臂工况30~81

塔式工况63~88

30~80

主/幅提升速度(m/min)

0~143/0~143

0~125/0~125

起重臂起升/下降速度(m/min)

0~31*2/0~31*2

24*2/24*2

回转速度(空载)(r/min)

0~1.8

2.1

行走速度(km/h)

0~1.04

0.6~1.2

爬坡能力

30%

30%

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kWr/min)

242/2100

242/2100

履带接地比压(mpa)

0.108

0.09

整机配重(t)

260

156.8

三、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围护结构采用1200mm、1000mm、800mm地下连续墙,深度23m~47m不等,施工按设计分幅,1000mm、1200mm接头采用工字钢接头,800mm接头采用锁口管接头,其中最重的钢筋笼为1200mm厚47米深的首开槽,钢筋笼与工字钢的总重量约68吨。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选用260T(三一SCC2600A)+副吊155T(三一SCC1500C)履带式起重机双机抬吊,一次性入槽的方法吊装。

地下连续墙各槽段钢筋笼统计一览表

槽段编号

槽段施工流程

槽宽(m)

槽厚(m)

钢筋重量(t)

型钢重量(t)

钢筋笼总重量(t)

1

首开幅

2

连接幅

 

四、监理工作流程

 

不满足

满足

 

四、监理工作要点

(一)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1、审核以下安全相关方面资料:

1.1履带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1.2起重设备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

1.3施工单位与租赁、安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1.4安装、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包括司索、指挥、电工等;

1.5进场机械报审所附资料是否齐全,填写附件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近期维修保养记录等。

2、核查进场履带吊起重设备是否与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中选用的一致,包括规格、型号等各项参数。

3、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已落实到位。

4、检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有效性,及是否按要求到岗履职。

(二)组装、拆卸监理工作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履带式起重机组、拆装使用说明和专项施工方案装配。

2、检查组装、拆卸过程是否有专业人员指挥和参与,安全监控人员是否到位。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检查组装、拆卸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安全警戒线。

5、设备安装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单位做好设备检验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安装、使用、租赁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附件3《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综合验收表》、附件4《流动式起重机械(履带吊)检查表》。

7、验收合格后,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起重机械使用前的作业试吊,合格后形成附件5《作业试吊记录表》。

(三)使用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1、机械设备控制要点

1.1起重机应按照GB/T6067.1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2限制运动行程与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

1.2.1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重机应配置起升高度限位器。

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起升动力源。

在此极限位置的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空余高度,以适应上升制动行程的要求。

1.2.2下降深度限位器

起重机应配置下降深度限位器。

当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下降动力源,确保在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满足要求。

1.2.3变幅限位器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应配置变幅限位器。

臂架在极限位置时,控制系统应自动停止变幅向危险方向动作,并确保在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满足要求。

1.2.4防后倾装置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应配置防后倾装置。

该装置可吸收钢丝绳或吊具因故障突然释放载荷造成的冲击,防止臂架或桅杆向后运动。

1.2.5角度限制器

采用钢丝绳变幅的起重机应设置角度限位器。

角度限位器可有效限制主臂、副臂的最大、最小工作角度。

1.2.6水平显示器

水平显示器应安装在起重机的司机室中或操作者附近的视线之内。

水平显示器的显示误差不应大于±0.1°。

1.3防超载的安全装置

起重机应配置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2602的规定。

1.4安全防护装置

1.4.1故障显示装置

起重机应设置故障显示装置,故障显示方式应使用文字、图形或语音等。

1.4.2三色指示灯报警装置

应在司机室外明显位置设置三色(绿色、黄色、红色)指示灯报警装置。

三色指示灯指示起重机实际载荷状况应符合规定要求。

1.5警示灯

起重机应设置臂架顶端警示灯。

1.6风速仪

起重机臂长超过50m时应设置风速仪。

起重机风速仪的安装应符合GB/T6067.1的规定。

1.7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起重机应设置符合GB/T28264规定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1.8防护装置

1.8.1控制装置位置的设计应确保安全距离符合GB/T12265.3和GB/T23821的规定。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应设置保护装置。

1.8.2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零部件,如开式齿轮、链轮、链条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1.8.3防护罩/栏应牢固可靠。

防护罩/栏应能承受一个90kg重的人而不会发生永久变形。

1.8.4如果安全通道只可能带个人保护装置(如安全带)和/或移动通道系统(如移动平台或移动梯子),应在说明书中提供选择、安装及安全使用的说明。

1.9安全警示标志

应在起重机的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或工作区域设置明显可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T15052的规定。

2、吊装作业控制要点

2.1钢筋笼制作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经审批合格的施工方案中涉及吊点的内容对钢筋笼上各吊点进行复核。

其中吊点的设计和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2.1.1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2.1.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连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

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2.1.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2.1.4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

2.2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3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2.4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5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2.6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2.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2.9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

2.1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2.1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2.12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2.13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14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2.15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2.16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

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

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2.17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

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

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2.18当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2.19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2.20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

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2.21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2.22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2.23提升重物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2.2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25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3、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3.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起重机进场必须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取得检测报告后报审监理,监理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3.2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检查上、下及摆幅限位是否有效,报警装置是否失灵。

3.3起重作业时必须要有指挥,指挥人员必须要持有有效指挥证,吊装二台起重设备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有二位指挥。

3.4起重机械工作前要检查尾部回转半径。

3.5起重机距基坑边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6操作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则。

3.7吊装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钢丝绳构件吊点是否牢靠,吊钩必须经段道无裂缝损伤,且有防脱装置。

3.8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前不准松绳脱钩。

3.9起吊装物所有钢丝绳不准触击有电线路和电焊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钢丝绳。

3.10起重作业时应注意吊臂角度,不得超负荷进行,采用汽车吊其支承脚应全部伸足打开,地坪应填实坚硬。

3.1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特种需要高空操作必须配备、佩穿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正确合理使用。

3.12夜间作业应配置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视线。

3.13施工单位在进场起重机械时必须将资质申报到监理部,并到安监站做好申报备案手续(前提条件安监站或相关主管部门对起重机械有备案要求)。

3.14起重机站位和行走路线便道的路面地耐力必须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3.15起重机作业道路应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

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放在斜坡上。

3.16当起重机作业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或进行地基加固处理,以确保起重机的作业条件。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管控措施

(一)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方法及管控措施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1.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1.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1.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1.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审核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2.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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