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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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韦
房建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
本工程土方开挖拟采用机械开挖、人工修整。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撒出基坑开挖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边坡→清底→验坑。
施工方法:
基坑土方开挖主要采用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
机械开挖时,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采用人工配合,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范围内,再用机械掏取运走。
机械开挖应由深而浅,基底及边坡应预留一层300~500mm厚土层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证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正确,避免超挖和土层遭扰动。
基底标高控制方法:
在基坑将要挖到基底设计标高时,再用水准仪在坑内四周槽壁上(基槽每隔2m在基槽壁边上)测设一点小木桩,使其顶面至坑底设计标高为一固定值,作为控制高程的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基槽集水,在基槽底挖排水沟及集水坑,以便集中抽水。
基坑槽开挖至设计标高经钎探后,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槽,合格后立即进行基础施工,确保基槽不被水泡。
土方回填
工艺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耙平→夯打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施工方法:
2.1回填土一般选用含水量在10%左右的干净粘性土(以手攥成团、自然落地散开为宜)。
若土过湿,要进行晾晒或掺入干土、白灰等处理;或土含水量偏低,可适当洒水湿润。
2.2深浅基坑相连时,要先填深基坑,
填至浅基坑标高一致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分段填夯时,交错处做成阶梯形,上下接槎距离不小于1.0m。
基坑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围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
2.3回填土要分层铺摊夯实,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夯实时不大于200mm。
每层至少夯击三遍,要求一夯压半夯。
2.4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人工先将管子周围填土夯实,直到管顶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用蛙式打夯机夯实。
管道下方若夯填不实,易造成管道受力不匀而折断、渗漏。
2.5雨期施工时,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导致边坡塌方或浸泡基土。
安全保障措施:
1.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完善安全生产监察机制。
1.2.组织进场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工人安全生产意识。
1.3.本工程采用机械、人工挖土方交叉作业,当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1.4.人工开挖土方时,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m~3m,并应自上而下分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挖掘操作方式。
1.5.挖土时随时注意边坡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6.工人上下坑沟时均设钢管上下通道,不得踩踏土壁及边坡支撑。
1.7.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米之外,且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2米。
1.8.施工中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以免造成边坡塌方。
1.9.挖土时严格按规定放坡,如放坡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时,必须对
边坡进行支撑加固,支撑加固方案视现场情况定。
1.10.对每一作业人员均进行土方安全交底,并确认安全交底签字认可。
1.11.土方施工阶段容易发生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此我项目将组成应急救援机构并进行了分工,制定有关的应急救援措施,准备应急物资,作好宣传教育。
1.12.夜间作业,应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1.13.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注意抽水泵等施工机械设备的用电安全。
各机电设备应由专人看管,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格接地、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水泵和部件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为防止电机烧坏,在使用潜水泵时不得脱水运转,或陷入泥中,也不得排灌含泥量较高的水质或泥浆水,以免泵的叶轮被杂物堵塞。
1.14.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
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
挖土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边坡脚或逆坡挖土。
1.15.进出基坑通过专用上下通道或楼梯,通道采用钢管搭设,坡度不大于1:
3,宽1.5m。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1.2m,中部设一拦腰杆,底部设18m高的挡脚板。
斜道行走底面满铺脚手板,并用铁丝绑牢。
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要求。
1.16.在作业区周围设一钢管防护栏杆,栏杆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立杆打入地面50~70cm深,间距2m,中间设一拦腰杆,设18cm高的挡脚板,挂设安全网,设置警示标志,晚上设置红色警示灯。
质量保障措施:
1.1.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各部门、各责任人职责,只有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制,才能建立正常的生产技术工作秩序,才能加强对设备、工具、原材料和技术工作的管理,才能统一工艺操作。
实行质量责任制不仅能提高各工序的工程质量,还能体现各专业管理水平,把各方面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产生。
1.2.工程项目质量基础管理
(1)本工程规模不大、但施工场地条件较差,工程质量的重点要保证:
一是边坡的安全可靠,二是工程的质量合格。
项目部的各项施工活动应以“保安全、合格、争创优质”为目标。
积极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参施职工的质量意识,牢固地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充分调动起全体职工关心质量、参加质量管理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2)抓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对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种进行技术基础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使受训人员掌握了解工程质量要求、施工生产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技能和检验方法,培养一批技术精、管理硬的施工队伍。
(3)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具的配备,明确各部门、责任人的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
1.3.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认真把好方案关
会同工程监理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力求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规定的要求。
(2)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a.严格材料的采购、保管、检验制度,健全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所有进场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复试,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坚决不使用。
b.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隔离堆放并有明确标识,同时限时清理出场。
c.各种材料一般应在合格供方采购并要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3)加强项目施工过程控制
(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a.所配备各专业专职质检人员,必须由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且作风过硬的技术管理人员担任,所有质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把好“六关”、“五不准”;坚持“交底制”、“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
“六关”即:
施工方案关;材料进场关;技术交底关;检测计量关;工序交接关;质量验收关。
“五不准”即:
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准施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准施工;检测数据有怀疑不准施工;上道工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制定各专业、各层次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并公布上墙,使各级技术人员有权按章办事,把质量、技术、安全管理做到“点、线、面”。
d.强化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坚决做到:
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对重要工序实行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重点控制。
e.严格材料检验制度,对不合格的材料,决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f.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施工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和检测手段,各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
(5)施工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
a.凡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必须先由质检员和责任工长一起对该工序进行内部联合检查,合格后再转请工程监理共同验收,并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报验资料。
b.报验资料和自检记录单必须真实反映实际,如实际情况与自检记录单出入过大,验收认定不合格,
d.工序验收合格并在各方手续齐全后,质检员应及时从监理手中索回存档。
e.工程竣工后,应由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和支护的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认定合格后予以签字。
工程验收时,提供竣工图及与基坑支护施工相关的全部资料。
(6)项目管理机构图
项目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工长
材安施质资设
料全工检料备
员员员员员员
各施工队组
验收要求: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4.8质量验收
I一般规定
4.8.1土方(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4.8.2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回填料、工艺、分层、分区段划分,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4.8.3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质量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不低于80%,且超偏差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限值的1.5倍;
3检验批质量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
4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记录完整,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4.8.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8.5土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土方(子)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的检验和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II土方开挖
主控项目
4.8.6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及受冻。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8.7开挖形成的边坡坡度及坡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每20m边坡检查1点,每段边坡至少测3点。
检查方法:
坡度用坡度尺结合2m靠尺量测;坡脚位置用全站仪等量测。
4.8.8场地平整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其他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0~-50mm。
检查数量:
每400m2测1点,至少测5点。
检查方法:
用水准仪测量。
4.8.9开挖区的平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放出开挖区设计边线,将开挖区实际边线与设计边线进行对比。
一般项目
4.8.10场地平整开挖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0mm;其他开挖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
每400m2测1点,至少测5点。
检查方法:
用2m靠尺和钢尺检查。
4.8.11分级放坡边坡平台宽度允许偏差为-50mm~+100mm。
检查数量:
每20延长米平台测1点,每段平台至少测3点。
检查方法:
用钢尺量。
4.8.12分层开挖的土方工程,除最下面一层土方外的其他各层土方开挖区表面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数量:
每400m2测1点,至少测5点。
检查方法:
标高用水准仪等量测。
III土方回填
主控项目
4.8.13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直观鉴别、现场量测或取样检测。
4.8.14回填土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与数量:
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少于5组;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m2~500m2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场地平整回填每层按400m2~900m2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但每层不少于1组。
4.8.15土方回填形成的边坡坡度及坡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每20m边坡检查1点,每段边坡至少测3点。
检查方法:
坡度用2m靠尺结合坡度尺量;坡脚位置用全站仪等量测。
4.8.16场地平整回填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其他回填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0~-50mm。
检查数量:
每400m2测1点,至少测5点。
检查方法:
用水准仪等量测。
一般项目
4.8.17场地平整回填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30mm;其他回填区便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
每400m2测1点,至少测5点。
检查方法: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道路土方工程
土方机械化施工
1土方机械化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管理:
1.1制订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和油料供应制度。
1.2规定土方机械调运的措施。
1.3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1.4制订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机械保修的制度,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机械的作用。
2综合机械化修筑路基的机械配备,应根据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按就地取土填筑、短距离运土填筑、远距离运土填筑及就地弃土及短距离弃土等原则予以配置。
2.1短距离取土填筑路基,宜划段分层以推土机和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地机和压路机分别担任整平和压实工作。
2.2远距离取土填筑的土一般来源于取土场或路堑。
宜以推土机完成挖土工序,装载机或挖掘机完成装土工序(当土质不坚时,亦可不用推土机,而直接用装土设备装土),以自卸汽车完成运土的工序。
2.3就地弃土或短距离弃土可用推土机完成。
填方路基施工
1基底处理
填方路基施工前应做好场地清理工作,采用挖掘机将路基范围内的树木等在施工前移植,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而定,并在清理表面后,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
对其基底,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耕地,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应排入下水管道内。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树穴、坑洞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好土。
换填深度不应小于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2路基填筑
填方边坡为1:
1.5,填方路基设计压实度要求如下表,路基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控制。
路基压实度要求见下表。
填挖类型
路槽底面以下深度(cm)
压实度(%)
填方路段
0~80
≥95%
80~150
≥93%
150以下
≥90%
2.1填筑路堤要求分层铺筑,分层碾压,每层压实松铺土的厚度不应大于30cm,施工前,宜作试验路段,并以试验结果确定。
2.2碾压工作应在压实土层接近最佳含水量±2%以内进行,当填方土的含水量不足,需加水时,宜在前一天均匀浇洒于土层,使其渗透入土中,用水车喷洒适当拌和均匀,防止加水不均,干湿不匀。
2.3用自卸汽车推运土料填筑路堤时,应平整每层填土,且自中线向两边设置2%~4%的横向坡度,及时碾压,雨季施工更应注意。
2.4压路机碾压路基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
具体要求:
检查填土松铺厚度、平整度及含水量,符合要求后进行碾压;
根据现场压实试验提供的松铺厚度和控制压实遍数进行压实。
若控制压实遍数超过10遍,应考虑减少填土层厚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每层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压实检测试验,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由慢到快,由弱振到强振;
各种压路机开始碾压,均宜慢速,最快不宜超过4km/h(约66~67m/min),碾压直线路段由边到中,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
注意纵、横向碾压接头,必须重叠。
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一般重叠0.4~0.5m,三轮压路机一般重叠后轮的1/2,前后相邻两区段的纵向接头处重叠1.0~1.5m,并达到无漏压、无死角。
3高填方路基施工
3.1在施工准备对原地面清理时,应注意倘发现地基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必须进行加固处理时,应按特殊土路基要求处理(详下述的不良路基处理及加固施工方案)。
3.2高填方路堤应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边坡度填筑,路堤两侧必须做足,不得缺填帮宽,导致缺陷。
路堤两侧超填宽度一般应控制在0.3~0.5m,逐层填、压密实,最后整修削坡。
3.3高填方路堤受水浸淹部分采用水稳性及渗水性好的填料。
3.4在软弱土基上进行高填方路基施工时,除应对软基进行必要的处理(详下述的不良路基处理及加固施工方案)外,从原地面以1~2m的高度范围内,不得填筑细粒土,应填筑硬质石料,并用小碎石、石屑等材料嵌缝、整平、压实。
3.5高填方路堤填筑过程,应注意防止局部积水,以免影响填筑质量。
特别在原地面倾斜较急的坡面上半填半挖时,除应挖成阶梯与填方衔接分层填压外,要挖好截水沟,引导泄水于路堤之外。
3.6对于软弱土基的高填方路堤,当孔隙水压力增大,致使稳定系数降低时,应放慢施工速度或暂停填筑,待孔隙水压力降低到能保证路堤稳定时,再行施工。
3.7高填方路堤应考虑到沉降因素,施工时亦应考虑到在不同填土高度情况下的沉落度,预留下沉(余填)高度。
一般情况下可参考下表进行。
土类名称
填土高度(m)
0~5
5~10
细砂
2.5
2.0
砂质土、砂土
3.0
2.5
微含砾石的砂类土
3.5
3.0
粘质土、石质土
4.0
3.5
泥炭、重粘土、松土
5.0
4.5
注:
表列预加沉落度数值按填土高度的%计,仅作概估用
3.8对于高填方路堤的路床顶面以下0~50cm范围内的填料粒径要求不大于10cm。
施工时大于10cm的块料应予破碎。
4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口周围以及沟槽回填土不能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打夯机或人工夯夯实。
必须防止漏夯,并要求夯出面积重叠1/4~1/3。
挖方路基施工
1路基场地清理
路基开工前首先对图纸所示的各类植被、垃圾、有机杂物等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发现与图纸不符,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核查。
将道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植被、垃圾、有机杂物等和原地面顶部20cm范围内草皮和表土进行砍伐和清除运走,符合设计图纸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所有清除的杂物均放在路基用地范围以外不防碍施工的设计指定位置作备用或废弃,以堆放稳定、不干扰交通和污染环境、整齐美观为原则。
清理完毕后,将遗留下的坑穴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填平夯实,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路基土方开挖
开挖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不得乱挖或超挖。
开挖土方以每层开挖厚度不大于3m进行挖方并与地质报告进行对比。
开挖时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与地质报告土质不相符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开挖边坡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路段边坡开挖采用1:
1进行放坡。
根据开挖地段的路基中线,标高和横断面,精确定出开挖边线,并提前作出截、排水设施,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设施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路基开挖逐层施工,土方开挖以挖掘机配自卸式汽车进行挖运。
开挖弃方在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弃置,若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修改相应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弃土场的位置不能选在沿江、沿山坡和其它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土方的开挖路段。
居民区附近的开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居民区住房及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便道或便桥。
开挖中要注意边坡的整修,避免边坡不顺,而当发现土层性质变化时,将及时修改开挖边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挖方标高应按照设计标高开挖避免超挖,挖好的土石方路堑8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标准进行检验,其压实度均不应小于95%,若不符合则进行翻松碾压,使压实度达到要求。
若挖方路床以下土质不良时,将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深度和范围,采取挖除,换填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并压实。
3弃方的处理
在挖方路段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批土石方开挖、调运施工方案,该方案包括挖方及弃方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其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以及有关的计划安排等。
当弃土场的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有更改时,必须提前将更改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弃土场应堆置整齐、稳定、排水畅通、避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挖方路基压实
挖方路基0~30cm深度范围压实度≥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