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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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标准化施工

1施工准备

1.1一般规定

1根据施工沿线既有的排水系统,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的临时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合理结合,补充完善排水总体设计,保证排水畅通。

2对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项目,应提前做好试验研究和论证工作。

1.2技术准备

1导线桩点、水准点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定期复测,复测周期应不超过6个月。

2同一建设项目应采用同一高程系统,并应与相邻项目高程系统相衔接。

3沿路线每200m宜有一个水准点。

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路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路段,宜增设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的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

4高填深挖路段,每挖填一个边坡平台或者3m~5m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5路基填筑碾压前,应对路基基底原状土进行取样试验。

每公里应至少取2个点,并应根据土质变化增加取样点数。

1.3现场准备

1路基及取土坑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含有草皮、农作物根系的表土应予以清除,宜将表土集中储存,以备将来进行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

2场地清理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底处理。

原地面存在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设计的填料分层回填并压实。

2一般路基施工

2.1一般规定

1路基填筑必须水平分层施工,每层上料前必须执行白灰打格布料和挂线施工,并严格按方格网规定的数量上料,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应按填料类型选择性能优良、吨位足够、匹配的压实设备,严格工艺控制,以保证压实质量。

2工期紧张时,应对路堤采用增压补强措施,确保路基沉降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得进行路面施工。

3对于使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埋设深度或高度,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等情况,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5高边坡、滑坡体、危石段应设置风险告知牌,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路堑开挖应采取保证边坡稳定措施,边坡有防护要求的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且应自上而下开挖,不得掏底开挖、上下同时开挖、乱挖超挖。

7深挖路堑施工应及时施做临时排水设施,边坡应严格按设计坡度开挖,并应监测边坡的稳定性。

8不良地质边坡在雨后或雪融后不得直接开挖。

9高填方路堤需根据规范进行专项沉降和位移观测。

10路基施工设备应安装倒车雷达或影像等自动警告系统。

2.2挖方路基

1土质路堑开挖要点

1)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核,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2)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不能及时进行时,应在设计路床顶高程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

3)填挖交界处应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路床顶面衔接长度不宜小于5m。

4)雨季施工地段,应做好防洪、防水、排水工作。

对土质渗水路堑、截水沟、排水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洪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2石质路堑开挖要点

1)石方爆破开挖路基应以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为主,严禁采用硐室爆破;路堑石质边坡距设计坡面3~5m范围内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技术。

2)光面爆破后,应立即清刷边坡,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刷坡,每下挖2~3m时,应对新开挖坡面进行刷坡。

3)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

渗沟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宜小于30cm,横坡度不宜小于6%。

2.3填方路基

1填土路基施工要点

1)在填方路基开工之前,应进行路堤的试验段施工。

试验路段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等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长度宜不小于200m。

2)土方路堤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且不宜超过30cm;填筑厚度需要超过30cm时,应根据试验确定,并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路床顶面最后一层填筑,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3)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50cm。

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确保路基修整边坡后路基边缘压实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4)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按设计要求挖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分段填筑。

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同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应小于50cm。

6)随着填方高度的增加,路基顶应设置截水埂。

截水埂应开口设置临时排水沟,其间隔不得大于50m,不得冲刷边坡。

2填石路堤施工要点

1)填料粒径应不大于50c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

路床底面以下40cm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15cm。

其中小于5mm的细料含量应不小于30%。

当上层为细粒土时,应设置土工布作为隔离层。

2)采用中硬、坚硬石料填筑的路堤,应进行边坡码砌,一般采用干砌形式,砌筑应紧密、错缝,严禁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坡面应平顺。

边坡码砌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基填筑应基本同步进行。

设计无规定时,填高小于5m的,其边坡码砌厚度不小于1m;填高5~12m的,边坡码砌厚度不小于1.5m;填高大于12m以上的,边坡码砌厚度不小于2m。

3)如填石路堤的填料岩性相差较大,特别是岩石强度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得混填。

4)填石路堤碾压时,应先两侧(靠路肩部分)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

3土石路堤施工要点

1)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厚度的2/3。

2)填料由土石混合材料变化为其他填料时,土石混合材料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应小于30c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15cm,压实后表面应无孔洞。

3)应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倾填。

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

4填挖交界处理

1)开挖台阶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2m。

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个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2)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向高处分层摊铺碾压。

特别需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压时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3)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

5涵、台背回填

1)后背回填应严格控制土的分层厚度和压实度,应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检查频率应每50m2检验一点,不足50m2时应至少检验一点,每点均应合格,且宜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桥涵台背填土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6%。

2)后背回填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

设计未规定时,梁式桥轻型桥台的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以后,在两端桥台平衡地进行;埋置式桥台的台背填土宜在柱侧对称、平衡地进行。

3)桥梁桥台、涵洞和挡土墙等结构物的回填必须采用天然砂砾或级配碎石等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

4)填层厚度必须根据压实设备和工艺试验进行确定,并将每一层摊铺厚度标志于结构物上。

5)台背与墙背回填,应在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进行。

6冲击增强补压与强夯施工要点

1)采用强夯、冲击压路机进行补压时,应避免对附近构造物造成影响。

2)高路堤宜每填筑2m冲击补压一次,或每填筑4~6m强夯补压一次。

3)强夯与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五度”检测)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4)填土路基冲碾后应对表层30cm厚范围内进行重新整平碾压,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4雨季施工

1雨季开挖路堑,挖至设计高程以上30~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过后,再挖到路床设计高程。

2雨季施工时,取土、运土、铺填、压实等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雨前应及时完成已填筑完毕的土层,并做成2%~4%的横坡度,按要求设置挡水埂、排水沟,以便排除积水。

3阴雨天气时,应及时碾压封住路基顶面,待天晴后再行翻晒、碾压。

3路基排水

3.1一般规定

1排水设施应与路基同步施工,坚持高接远送原则,及时做好路基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统,并应注意排水系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及时进行管理与养护,保障排水系统的畅通。

2路堤填筑期间,作业面应设2%~4%的排水横坡,表面不得积水,按照截、排、疏的原则,边坡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冲刷边坡。

路堑施工时应及时排除地表水。

3.2地表排水

1边沟、排水沟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时,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

基坑开挖后,需进行沟底高程复测,确保沟底纵坡衔接平顺。

2急流槽应分节砌筑,分节长度宜为5~10m,接头处应采用防水材料填缝。

混凝土预制块急流槽,分节长度宜为2.5~5.0m,接头应采用榫接。

3.3地下排水

1渗沟、盲沟的基坑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开挖作业面应根据土质选用合理的支撑形式,并应边挖边支撑,渗水材料应及时回填,暴露时间不宜超过7d,以免造成坍塌。

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2采用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就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布。

拉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cm。

3支撑渗沟的基底埋入滑动面以下宜不小于50cm,排水坡度宜为2%~4%。

当滑动面缓时,可做成台阶式支撑渗沟,台阶宽度宜不小于2m。

渗沟侧壁及顶面宜设反滤层。

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内的出水口底高程,应高于地表排水沟常水位20cm以上。

承接渗沟排水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

3.4临时排水

1挖方路基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截水沟。

2路基填筑过程中,应设置拦水埂,填方路堤每隔50m可采用机砖砌筑宽0.7m的临时流水槽与路堤排水沟相连接。

路堑边沟每隔50m应预留排水孔道。

3高路堑地段应在渗水量大的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仰斜式排水孔,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

路堑两侧均应设置纵向盲沟,含水路段加大盲沟深度至路床下2~3m。

4特殊路基施工

4.1一般规定

1特殊路基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基础试验,核对地质资料、设计处理范围、设计参数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特殊路基施工宜进行动态监控。

4.2软土地基处理

1砂桩、碎石桩采用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2砂桩、碎石桩采用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确保桩体质量。

3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施工时,应检查其坍落度。

坍落度、拌和时间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且拌和时间不得少于1min。

施工桩顶高程宜高于设计高程50cm,浮浆厚度不得超过20cm。

4.3河、塘、湖(库)地区路基施工

1山区沿河路基,应针对水流冲刷情况进行加固和防护,防洪工程宜在洪水期前完成,施工期间应注意防洪。

2穿越地质不良陡峻沟谷时,应查清有无泥石流影响,并采取相应排导、拦截措施。

4.4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1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滑坡体内的水疏通到自然沟与桥涵处排出;严禁地表水下渗进入滑体,加剧滑坡的发育。

2支挡工程施工应从滑坡两侧向主轴靠近,并应跳槽开挖,随挖随支挡。

3滑坡整治施工时应对滑坡影响区内的其他工程和设施进行保护。

4在滑坡地段进行高路堑边坡开挖时,应自上而下进行。

每开挖一级应对边坡进行工程地质、坡体稳定性分析。

需对边坡采取加固时,应停止开挖下级边坡,待加固工程起到稳定边坡作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

5加强施工过程中滑坡的动态监测,以保证施工安全。

6滑坡整治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植被。

5路基防护工程

5.1一般规定

1各类防护工程应置于稳定的基础或坡体上。

2坡面防护层应与坡面密贴结合,不得留有空隙。

5.2坡面防护

1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施工时,路堤边坡防护在完成刷坡后由下往上分级砌筑,路堑边坡防护的砌筑应在每级边坡完成后由下往上砌筑。

勾缝前应冲洗,砂浆应嵌入缝中,与石料牢固结合,勾缝宜采用凹缝。

2护面墙防护施工时,坡面应平整密实,线形顺直。

局部有凹陷处,应挖台阶后用与墙身相同的圬工找平,不可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施工时,应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经常复核,以保持线形顺直,砌体平整。

3护面墙防滑坎应与墙身同步施工。

5.3框架锚杆(索)防护

1应搭设满足相应承载、稳固能力、施工技术与安全要求的操作平台、运输通道及升降设备。

2自平台开始对锚固的坡面分级搭设钢管脚手架,平台位置应与钻孔位置相应,横杆与纵杆之间利用斜杆加固。

脚手架在平台和坡面上的受力点打入地层不小于20cm。

3钻孔要求干钻,禁止采用水钻及冲洗孔壁,以确保锚杆施工不至于破坏坡面岩体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保证孔壁的黏结性能。

4实际钻孔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值,并超过20cm以上。

5组装完成的锚筋体要顺直地分开摆放在通风干燥处,露天储存或制作时,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并应采用覆盖措施。

6浆体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不得在锚筋体端头悬挂重物和拉绑碰撞。

5.4挂网防护

1个别孔位因岩质疏松、破碎不能成孔时,应凿除松散部位,并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混凝土回填。

2挂网应从上向下进行,并保证网间的重叠宽度和缝合满足要求。

挂网柔性防护网分两层时,应先挂小孔径网,后挂大孔径网。

3施工作业过程,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6路基支挡工程

6.1一般规定

1路堑段支挡工程基础开挖应分段进行;路堤段支挡工程施工与路基填筑应同步实施。

2墙体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方可进行墙背填筑。

3抗滑挡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跳槽施工。

4作业高度超过1.2m时,应设置脚手架;挡土墙高度超过2m时,应按高处作业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5中等以上降雨期间严禁在基坑(槽)内施工作业;雨后进入基坑(槽)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恢复施工。

6.2混凝土(砌石)挡土墙

1基坑开挖应进行详细的测量定位,并标出开挖线。

基坑开挖应分段跳槽开挖,并保持一定开挖坡面度,边坡稳定性差或基坑开挖较深时,应设置临时支护。

基坑底面开挖宽度比设计尺寸每边增宽0.5~1.0m。

2应在基础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及时分层回填夯实,回填应在表面留3%的向外斜坡。

3墙背必须回填均匀、摊铺平整,填料顶面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坡。

距墙背0.5~1.0m内,不得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

墙背填筑时,应分层填筑,松铺厚度应不超过20cm。

6.3预应力锚索(杆)

1锚孔钻进应采用无水干钻,以防因钻孔施工使坡体地质条件恶化。

2锚索体完成隔离支架与紧箍环的组装后,应在其底端接装导向帽。

导向帽宜采用铁丝绑接牢固,不宜采用焊接方式。

3锚筋体制作完成后,筋股顺直完好,不得有死弯硬折或严重碰割损伤,排列分布与编束绑架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按锚筋体长度和规格型号进行编号挂牌,使用前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4注浆施工时,宜先插入锚杆然后注浆,注浆宜采用孔底注浆法,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mm,随水泥砂浆的注入逐渐拔出,注浆压强宜不小于0.2MPa。

锚杆长度小于3m时,可采用先注浆后插锚杆的工艺施工。

5锚杆安装后,不得敲击、摇动。

普通砂浆锚杆在灌浆后3d内不得扰动。

6砂浆强度未达到设计规定的允许张拉强度时不得进行张拉。

张拉应采用张拉应力、伸长量双控。

当实际伸长值大于设计伸长值的10%或小于5%时应停止张拉,进行锁定。

7锚筋正式张拉之前,应取设计张拉力值的10%~20%对锚筋进行1~2次预张拉,以确保锚固体各部分接触密贴,锚筋体顺布平直。

8永久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60%,临时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65%。

9锚筋张拉至设定最大张拉荷载值后,应持荷稳定10~15min,然后卸荷进行锁定作业。

锚索锁定后,在注浆锚固前若发现有明显的预应力松弛时,应查找原因,并进行补偿张拉。

10锚孔封锚。

锚筋锁定后,需用机械切割余露锚筋,严禁用电弧烧割,并应留长5~10cm外露锚筋,以防拽滑。

6.4抗滑桩

1施工要求

1)抗滑桩施工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资料。

施工前应采取卸载、反压、排水等措施使滑坡体保持基本稳定,严禁在滑坡急剧变形阶段进行抗滑桩施工;应整平孔口地面,并设置地表截、排水及防渗设施。

2)抗滑桩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间孔施工。

相邻桩不得同时开挖。

开挖桩群应从两端沿滑坡主轴间隔开挖,桩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开挖邻桩。

3)在围岩松软、破碎和有滑动面的节段,应在护壁内顺滑动方向设置临时横撑加强支护,并观察其受力情况,及时进行加固。

4)桩基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核对滑动面情况,及时进行岩性资料编录。

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反馈处理。

5)抗滑桩施工期间,应加强滑坡体的变形、裂缝及稳定性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作业人员,制定处理方案,得到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处治。

6)其他要求详见5.5.2桥梁安全文明施工中挖孔桩的相关规定。

2施工要点

1)孔口护圈高出原地面30cm,护圈砌筑完成后复测桩位,在护圈顶面引出十字护桩;在挖孔施工过程中,利用十字护桩检测桩孔中心偏位、桩径、桩孔垂直度等。

2)开挖应分节进行,每节宜为0.5~1.0m;不得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分节。

挖除的渣土弃渣严禁堆放在滑坡范围内和孔口附近,应及时清运移走。

挖孔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立即汇报。

3)应开挖一节,支护一节。

每一节段挖孔成型后,必须检查其孔位及孔径,符合要求后方可支模板,以保证整个抗滑桩的护壁厚度、孔径及垂直度。

护壁应贴紧围岩,清除松动岩石、土块。

4)当地下渗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当地下水量较大时,在桩孔底先挖集水坑,用水泵抽水,边降水边挖土。

5)抗滑桩钢筋笼接头不得设置在土石分界处和滑动面处。

7涵洞、通道

7.1一般规定

1涵洞浇筑混凝土须采用泵送或吊车入模,两侧墙身应对称浇筑,混凝土下落高度超过2m时应设置串筒、溜管等措施,防止混凝土发生离析。

2混凝土管涵、波形钢管涵两侧回填范围为不小于2倍孔径长度;盖板涵、箱涵、组合装配涵每侧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且基础底部长度不少于3m,顶部长度不少于(3+2h)m,h为洞身高度;回填纵向断面呈倒梯形。

3涵洞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洞身两侧的回填。

涵洞两侧回填时,应对称、水平、分层分台阶进行。

压实设备应使用小型机械和重型压路机组合压实,防止剧烈冲击。

7.2圆管涵

1圆管涵基坑的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

基坑开挖至基底高程10~20cm,采用人工开挖整修。

2管节外壁应注明适用的管顶填土高度,相同规格管节应堆放在一起。

7.3盖板涵

1盖板涵的墙身施工应采用钢模,钢模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墙身的混凝土外观满足设计要求。

2盖板涵的盖板,分为预制安装和现浇两种施工方法。

采用预制安装的,必须严格控制预制板的长度与现场的沉降缝位置严格对应。

现浇法的模板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沉降缝可采用泡沫板隔开,浇筑时可“跳节”施工(图7),基础、墙身、盖板沉降缝应在同一位置、上下顺直、贯通。

图7盖板涵跳节施工示意图

7.4箱涵、通道

1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筑侧板及顶板。

2箱涵、通道按沉降缝的位置可分成几个单元进行浇筑,以利于侧墙沉降缝处模板的加固,从而确保沉降缝线条顺直。

3箱涵、通道的侧墙及顶板模板架设支架应采用满堂式支架搭设,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7.5钢波纹管涵

1钢波纹管节不得直接置于岩石地基上,管节与地基间应设置砂砾垫层。

2拼装管节采用法兰盘或管箍环向拼接时,应将螺栓孔的位置对准,并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扭矩进行螺栓施拧。

3各管节应顺流水方向安装平顺,垫稳坐实。

安装完成后应对螺栓孔进行聚脂胶灌实,并对螺栓涂刷,增强防腐性能。

8路基整修与路床移交

8.1一般规定

1路基表层的整修,应根据质量缺陷的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案与工艺。

补填的土层压实厚度应不小于10cm,压实后表面应平整,不得松散、起皮。

2防护与支挡工程应检查泄水孔是否有遗漏和是否通畅,结构物是否有变形位移等,如有质量缺陷应进行处理。

8.2路堤整修

1修整的路基表层厚度应在15c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c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2在路堑边沟和路堤拱形护坡处,每隔70m应设20cm×20cm的临时排水孔,排水孔底面低路床高程为l0cm,在凹形竖曲线低处增设临时排水孔。

8.3路堑整修

1土质路基路床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形。

深路堑边坡整修应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

2在整修加固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

当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

3路堑边坡如出现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填补超挖坑槽。

8.4路床移交

1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施工单位移交核验合格的路床,所移交的路床宜连续长段落交验。

2应按《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GF80/1)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频率和设计要求对路基土建工程进行核验,对主线渐变段、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外形尺寸和高程、台背回填质量、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伸缩缝预埋钢筋及搭板、过渡段等进行重点检查。

3路基路床经交接验收合格并由路面施工单位接收后,由路面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接收后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质量问题由路面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其它质量缺陷仍由路基施工单位负责。

9路基监测与观测

1软土地基、路堑高边坡、高填方路堤、滑坡施工时应同时开展动态监测工作。

2施工期间应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性的跟踪观测,观测点的位置、数量、频率及埋设应符合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

对观测资料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

4对于重点复杂的路堑高边坡或滑坡病害,除要求采用简易观测外,还必须对其坡体变形进行专业仪器监测,专业仪器监测采用钻孔测斜仪监测,要求委托专业单位承担。

在雨季或坡体变形较大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密监测,遇有坡体变形不稳定时应延长监测期限,直至坡体稳定、变形终止或在安全的限值范围内。

5应积极推广BDS/GPS、RS、GIS空间信息技术、无限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及其他智能技术,宜建立多维多基网络化实时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10取、弃土场

10.1取土场

1取土场与路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路基边坡稳定的要求。

线外取土场与排水沟、鱼塘、水库等设施连接时,应采取防冲刷、防污染措施。

2取土场在使用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挖探及试验,核查取土场土石比例、含水率、CBR值等,土质应符合路基填筑要求。

3取土结束后应对取土场坡面进行整形,避免出现坡面不平整、坡度较陡甚至反坡现象,坡顶和坡脚处应进行圆弧化处理,按设计及时进行复垦和绿化。

4沿线设置的取土场,应保证临时排水系统的畅通。

10.2弃土场

1路基弃土应堆放规则,标识清楚,整体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并按设计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施工。

2严禁在贴近桥梁墩台、涵洞口处弃土;不得向水库、湖泊、岩溶漏斗及暗河口处弃土。

3弃土前必须将表层耕植土清理,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待弃土完成后用于弃土场表面复耕或绿化。

4弃土宜分层填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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