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系统开发中常用的售价核算取数公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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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系统开发中常用的售价核算取数公式

经常在流通行业MIS系统开发中用的售价核算取数公式

以下文中所有“金额=数量*单价”的提法,只适用于数量金额核算商品,而且如果允许输入或修改金额,则倒算单价;对金额核算商品,“金额=数量*单价”可以不成立。

这里定义的术语针对“我们所见的”内容或者“输出的”内容而言,而不针对表结构。

比如下面定义的“进货金额”,用商品购进表数据项来表示,“进货金额”=售价金额;用商品日合计或月合计表数据项来表示,“进货金额”=进货金额+进货差价。

1.期初数量

统计期期初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期初是月初:

期初数量=月初数量

如果期初不是月初:

期初数量=月初数量+月初至期初前一天(进货数量+拨入数量+升溢数量+盘升数量-销售数量-拨出数量-损耗数量-盘耗数量)的合计

2.期初金额

统计期期初以商品的零售单价计的库存金额,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

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期初是月初:

期初金额=月初金额=月初数量*上月商品档案中的零售单价

如果期初不是月初:

期初金额=月初金额+月初至期初前一天(进货金额+拨入金额+升溢金额+盘升金额+变价升值-销售金额-折扣金额-拨出金额-损耗金额-盘耗金额-变价减值)的合计

有些术语后面描述。

3.期初未分摊差价

统计期期初金额+月初至期初前一天(销售金额+折扣金额)合计所对应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期初是月初:

期初未分摊差价=月初差价

如果期初不是月初:

期初未分摊差价=月初差价+月初至期初前一天(进货差价+拨入差价+升溢差价+盘升差价+变价升值-拨出差价-损耗差价-盘耗差价-变价减值)的合计

4.期初差价

统计期期初金额所对应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期初是月初:

期初差价=期初未分摊差价=月初差价

如果期初不是月初:

期初差价=期初未分摊差价-月初至期初前一天销售分摊差价

有关销售分摊差价在50描述。

5.进货金额

进货引起的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进货金额=进货数量*进货发生时的零售单价

6.进货单价

进货的无税单价,与含税进货单价可通过税率换算,计算公式如下:

进货单价=含税进货单价/(1+税率/100)

7.进货成本

进货引起的以进货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进货成本=进货数量*进货单价

8.含税进货单价

进货的含税单价,与进货单价可通过税率换算,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进货单价=进货单价*(1+税率/100)

9.含税进货成本

进货引起的以含税进货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进货成本=进货数量*含税进货单价

10.进货差价

进货引起的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进货差价=进货金额-进货成本。

11.进项税金:

进货时支付(或支付进货款时支付)的增值税,属价外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金=含税进货成本-进货成本

12.拨入金额

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部门之间调拨时,拨入部门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增加值(如企业内部各部门独立核算、单独报税,则不作为调拨处理而作为销售和进货处理)。

计算公式如下:

拨入金额=拨入数量*调拨发生时的零售单价

13.调拨单价

调拨的无税单价,可默认为最后进价,与含税调拨单价可通过税率换算,计算公式如下:

调拨单价=含税调拨单价/(1+税率/100)

14.拨入成本

拨入引起的,拨入部门以调拨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拨入成本=拨入数量*调拨单价

15.含税调拨单价

调拨的含税单价,可默认为含税最后进价,与调拨单价可通过税率换算,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调拨单价=调拨单价*(1+税率/100)

16.含税拨入成本

拨入引起的,拨入部门以含税调拨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拨入成本=拨入数量*含税调拨单价

17.拨入差价

拨入引起的,拨入部门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拨入差价=拨入金额-拨入成本。

18.升溢金额

商品在采购验收、整理、加工、储运过程中发生的溢余,一般溢余原因明确。

升溢金额指因升溢引起的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增加值。

计算公式如下:

升溢金额=升溢数量*损溢发生时的零售单价

19.损溢单价

损溢的无税单价,与含税损溢单价可通过税率换算,计算公式如下:

损溢单价=含税损溢单价/(1+税率/100)

20.升溢成本

升溢引起的以损溢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升溢成本=升溢数量*损溢单价

21.含税损溢单价

损溢的含税单价,与损溢单价可通过税率换算,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损溢单价=损溢单价*(1+税率/100)

22.含税升溢成本

升溢引起的以含税损溢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升溢成本=升溢数量*含税损溢单价

23.升溢差价

升溢引起的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升溢差价=升溢金额-升溢成本。

24.盘升金额

商品在盘点过程中发生的溢余,一般溢余原因不明。

盘升金额指因盘升引起的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增加值。

计算公式如下:

盘升金额=盘升数量*盘点时零售单价

25.盘升成本

盘升引起的,按最后进价计的视同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盘升成本=盘升数量*最后进价

26.含税盘升成本

盘升引起的,按含税最后进价计的视同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盘升成本=盘升数量*含税最后进价

27.盘升差价

盘升引起的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盘升差价=盘升金额-盘升成本。

28.变价升值

商品零售单价调高时,期末库存和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同时也是变价升值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变价升值=发生变价时的库存数量*(新零售单价-原零售单价)

29.销售金额与销售单价

销售商品的实收金额,包含销项税金,不含折扣金额,应和收银员的实收金额一致,公式:

销售金额=销售数量*零售单价*折扣率/100

销售单价针对销售金额,如果没有折扣,销售单价=零售单价;如果存在折扣,理论上销售单价=零售单价*折扣率,实际上销售单价是根据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倒算而来,即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数量。

30.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净收入,不含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收入=销售金额/(1+税率/100)

31.销项税金

销售商品的销项税额,不含折扣金额的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金=销售金额-销售收入

32.折扣金额与折扣率

商品零售定价与实际销售金额之间的差,计算公式如下:

折扣金额=数量*零售单价-销售金额

本系统中支持折扣金额和折扣率两种折扣方式,但即使采用折扣金额,仍然是先换算成折扣率,再计算出销售金额,最后再计算出折扣金额。

33.拨出金额

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部门之间调拨时,拨出部门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减少值。

计算公式如下:

拨出金额=拨出数量*调拨发生时的零售单价

34.拨出成本

拨出引起的,拨出部门以调拨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拨出成本=拨出数量*调拨单价

35.含税拨出成本

拨出引起的,拨出部门以含税调拨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拨出成本=拨出数量*含税调拨单价

36.拨出差价

拨出引起的,拨出部门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拨出差价=拨出金额-拨出成本。

37.损耗金额

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减少值。

计算公式如下:

损耗金额=损耗数量*损溢发生时的零售单价

38.损耗成本

损耗引起的以损溢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损耗成本=损耗数量*损溢单价

39.含税损耗成本

损耗引起的以含税损溢单价计的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损耗成本=损耗数量*含税损溢单价

40.损耗差价

损耗引起的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损耗差价=损耗金额-损耗成本。

41.盘耗金额

商品在盘点过程中短缺的以零售单价计的期末库存的减少值。

计算公式如下:

盘耗金额=盘耗数量*盘点时零售单价

42.盘耗成本

盘耗引起的,按最后进价计的视同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盘耗成本=盘耗数量*最后进价

43.含税盘耗成本

盘耗引起的,按含税最后进价计的视同成本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含税盘耗成本=盘耗数量*含税最后进价

44.盘耗差价

盘耗引起的进销差价的增加值,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盘耗差价=盘耗金额-盘耗成本。

45.变价减值

商品零售单价调低时,期末库存和进销差价的减少值,同时也是变价减值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变价减值=发生变价时的库存数量*(原零售单价-新零售单价)

46.期末数量

统计期期末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数量=期初数量+期初至期末(进货数量+拨入数量+升溢数量+盘升数量-销售数量-拨出数量-损耗数量-盘耗数量)的合计

47.期末金额

统计期期末以商品的零售单价计的库存金额,包含零售定价中的销项税金。

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金额=期初金额+期初至期末(进货金额+拨入金额+升溢金额+盘升金额+变价升值-销售金额-折扣金额-拨出金额-损耗金额-盘耗金额-变价减值)的合计48.期末未分摊差价

统计期期末金额+期初至期末(销售金额+折扣金额)合计所对应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未分摊差价=期初差价+期初至期末(进货差价+拨入差价+升溢差价+盘升差价+变价升值-拨出差价-损耗差价-盘耗差价-变价减值)的合计

49.期末差价

统计期期末金额所对应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差价=期末未分摊差价-期初至期末销售分摊差价

50.销售分摊差价

统计期期初至期末商品销售(商品销售金额+折扣金额)应分摊的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分摊差价=期末未分摊的进销差价/(期末金额+本期销售金额+本期折扣金额)*(本期销售金额+本期折扣金额)

51.销售成本

销售商品的无税销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成本=销售金额+折扣金额-分摊差价

52.销售毛利:

已扣除销项税及折扣折让。

销售商品时实现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之间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金额+折扣折让)×(期初差价+进货差价+拨入差价+升溢差价+盘升差价+变价升值-

拨出差价-损耗差价-盘耗差价-变价减值)÷(期初金额+进货金额+拨入金额+升溢金额+盘升金额+变价升值-拨出金额-损耗金额-盘耗金额-变价减值)-折扣折让-销项税金

53.毛利率

商品销售实现的销售毛利收入与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00%

54.周转率

统计期间商品销售折算成月度销售与统计期平均库存的比值,单位为“次/月”,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统计对象是数量金额核算的明细商品:

周转率=期间内销售数量合计/(期初数量/2+期末数量/2+期间内不含期末的每天的期末数量合计)*30

如果统计对象部门、金额核算商品或非明细商品:

周转率=期间内(销售金额+折扣金额)合计/(期初金额/2+期末金额/2+期间不含期末的每天的期末金额合计)*30

55.交叉率

反映统计期间商品的盈利能力,以月度为单位,即表示被统计商品每月的毛利率水平,单位为%/月,计算公式如下:

交叉率=毛利率*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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