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治常考知识点复习 权利与义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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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治常考知识点复习权利与义务
专题六权利与义务
易错清单
1.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定 义
范 围
图 示
人民
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
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在我国,公民包括人民和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公
民
是法律概念,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在我国,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在我国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相互依存。
权利和义务在人类历史上最初是不分离的,随着私有制、阶级的出现,权利和义务便开始分离。
这种分离是由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不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决定的。
在人剥削人的社会里,剥削阶级占有生产资料,从而享有各种权利,他们往往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里,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分离的,而是一致的、相互依存的。
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1)公民享有权利,同时要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在我国,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履行者。
(2)某些行为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质。
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个人的权利,又是社会增加物质财富和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的需要,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
(3)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辅相成。
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就能促进公民更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而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推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也就为享有更多的权利创造了条件。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个根本特点。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个人和国家、集体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公民权利和义务都是根据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确定的,都是为了实现包括每个人在内的全体人民更大的利益,因而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片面强调个人利益,追求个人的“绝对自由”,只要求享有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在行使权利时,不自觉接受相应义务的约束,这样,势必损害公共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损害自己的利益。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要求每个公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3.如何认识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两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2)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要判断被侵权人的什么权利被侵害了,必须明确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权利的内容,侵权表现。
(1)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被侵权的表现:
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非法逮捕等。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被侵权的表现:
杀人;殴打他人;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厂家、商家出售劣质商品使消费者致伤、致残、或致死;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堕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等。
5.提倡见义智为,就否定了在未成年人中进行“见义勇为”的道德教育。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在未成年人中提倡“见义智为”是将以往的“见义勇为”的教育人性化、合理化、适当化。
提倡“见义智为”,一方面是教育未成年人要有所为,不可见危难冷漠、怯懦;另一方面则强调未成年人应以自护自救作为他们见义勇为的重要前提,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发挥聪明才智,临危不乱,充分动脑,避免鲁莽行事,造成不必要的牺牲。
6.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
(1)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还是隐私权都可概括为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2)我国宪法对公民的人格尊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的名誉权的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从宪法和民法通则的条文规定可以看出二者的相同之处:
如果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即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可见,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7.隐私就是丑事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隐私就是指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中的秘密。
它包含的内容很广泛,可见隐私并非什么丑事、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个人隐私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小秘密,是一个人独立的重要表现,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个人隐私也就无所谓个人。
个人隐私犹如我们每个人的“内衣”一样。
如同没有人愿意在大庭广众之前赤身裸体一样,也没有人愿意在外人面前暴露他的隐私。
这是因为,个人隐私中包含的绝大部分秘密属于生活中不可言说的部分,它如心扉一样敏感,如肌肤一般脆弱,如星辰一般奥秘。
所以对它必须保密,不能与之随意分享。
8.隐私权与名誉权
隐私权
名誉权
权利
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侵权
表现
将个人隐私由秘密转为公开
主要以侮辱或诽谤的方式进行
侵权
特点
具有不可恢复性
具有可恢复性
具体
侵权
行为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侮辱行为:
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
诽谤行为: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
9.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市场经济中,每个消费者都享有合法权益。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消费者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同经营者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究竟采取哪种方式维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注意培养文明消费的意识,杜绝愚昧消费。
首先,文明消费最基本的要求是合法,决不能以消费之名,行偷盗、诈骗之实,在购买商品时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尊重经营者的人格,爱护经营者的商品。
其次,在消费时应当遵守经营者规定的各项合理的管理规章,接受消费场所工作人员的管理。
再次,要注意礼貌,言辞举止适度,行为合法并符合礼仪规范。
在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应当尽量心平气和地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在协商不成功时,应通过合法的渠道谋求解决。
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解决争议,都应当注意保持文明消费者的形象。
第四,未成年人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勤俭节约的习惯,同时应自觉抵制颓废、媚俗的不良消费文化影响,倡导健康向上、科学合理的消费文化,形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
名师点拨
(一)重点
1.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2.公民如何做到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3.为什么说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生命和健康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受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权。
4.如何正确行使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注重生命健康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各种社会因素、自然因素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健康。
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各种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积极正确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2)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对他人生命的非法剥夺,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的行为,都是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
这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所以我们应避免伤害他人,远离暴力。
牢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
”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即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5.人格尊严的含义及内容
含义
侵权表现
名誉权
是人们依法享有的保护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防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挖苦他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是诽谤行为
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姓名权
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和改变自己名字;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隐私权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偷看他人信件等
6.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需要不断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的呼唤,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3)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一是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承担对他人的责任,对他人讲信誉。
二是承担责任、讲求信誉是对他人隐私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自己隐私的保护。
7.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1)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形式,隐私维权途径有非诉讼途径与诉讼途径。
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另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3)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8.我国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履行受教育义务?
(1)最主要的三项:
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辍学;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2)在学习过程中,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3)在当代,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终身学习。
9.如何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
①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②以实际行动维护智力成果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10.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等。
11.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的侵害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①与经营者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难点
1.公民权利的平等性、广泛性、真实性
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2)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1)公民自身的发展需要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要发展需要公民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公民对国家要求的结果,是国家赋予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而国家对公民要求的结果,是公民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要知道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制裁不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行为。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者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同样,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尤其是接受义务教育,国家法律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作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4.消费者应怎样炼就一双“慧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信息面前进行比较、鉴别,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2)消费者应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及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3)应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这种意识体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治。
提分策略
【规律总结】
本专题是历年来全国各地中考思品的命题重点之一,考查方式也较灵活,但坚持能力立意为主,通过漫画、案例、时事新闻、俗语等多种形式,创设问题情境,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与社会生活,调动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解答问题,实现“知识问题现实性追问,现实问题法律知识性关注”。
考查的实质是建立在对所学法律知识的彻底理解和运用上。
2014年泉州卷第15题,白银卷第8题,咸宁卷第8题,聊城第5题,佛山卷第1题,云南第11题、咸宁卷第8题,呼和浩特卷第2题,潍坊卷第9题、重庆A卷第13题等,都以不同的方式考查了本专题的内容。
尤其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几乎每张试卷都涉及。
【趋势总揽】
2015年各地区还会沿用以往的命题考查方式,题型变化不会太大。
但从试题创新的角度来看,会更加凸显德育功能,试题在导之以行的基础上,会出现如下特点:
1.命题材料会趋向于选择本地区所发生的重大真实事件,以此为背景出题。
2.试题会更好地体现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有机统一,通过考试,对学生进行一次再教育。
3.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即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可能会成为命题的指导思想,做到学以致用。
【锦囊妙计】
1.列表法:
本专题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容易混淆,可采取列表的方式,以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如将公民的人身权、受教育权、财产所有权、消费者权、侵权方式、维权途径等内容通过表格形式加以区分。
2.运用辩证分析法:
如分析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等。
3.与本专题相关的各种权利、侵权的案例较多,因此学生平时应关注与本专题相关的时政,能够结合所学知识对时政进行分析。
专项训练
一、选择题
1.(2014·石家庄初中毕业生基础知识测试)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
该法明确规定了旅游者享有合同解除权等权利和承担文明旅游义务。
这说明( )
①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 ③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旅游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④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A.①③B.①③④
C.①②④D.③④
2.(2014·石家庄二十七中一模)2013年,中国打击网络谣言出重拳,“秦火火”“立二拆四”、傅学胜以及有“网络反腐维权斗士”“网络知名爆料人”之称的周禄宝等多名长期造谣生事之人均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些案例对我们的警示有( )
①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②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④公民应依法律己,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A.①③B.②③④
C.②④D.①②③
3.(2014·山东泰安二模)漫画《“秦火火”们要当心啊!
》警示我们( )
“秦火火”们要当心啊!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享受网络便利,就应遵守必要的网络义务 ②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不得利用言论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③凡是不承担责任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都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④网络是块“是非之地”,青少年最好远离它
A.①②B.①②④
C.①③D.②③④
4.(2014·山东东营一模)2013年8月24日,陕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伤害儿童恶性案件,6岁的男孩斌斌被伯母残忍地挖掉双眼。
伯母侵犯了斌斌的( )
A.生命健康权B.人格尊严
C.财产权D.隐私权
5.(2014·浙江嘉兴模拟)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
A.学校在宣传窗里张贴小徐获奖的照片
B.王某跨越马路护栏的照片被报纸刊出
C.照相馆未经李某同意将其照片在橱窗展出
D.电视新闻中出现了郑某参观科技馆的画面
6.(2014·湖北十堰3月调研)近年来,手机用户信息被泄露等一系类似事件频繁发生,令人堪忧。
上述行为( )
A.是一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要依法整治
B.侵犯了公民生命健康权,是严重违法行为
C.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人们可以置之不理
D.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应该小题大做
7.(2014·江苏阜宁模拟)王钦峰是山东省高密市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火花科研组组长。
15年来,伴随着公司的发展,他从只有初中学历的车工,经过苦学基本原理,变身为世界级电火花机床专家。
这充分说明了( )
①接受教育能够增长才干,发展才智 ②接受教育让人获得更多的名誉 ③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④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A.①②③④B.②④
C.①③④D.①②③
8.(2014·福建福州模拟)2014年3月19日,教育部下发通知:
到2015年,全国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
同时,各校入学工作禁止笔试、面试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
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学生的( )
A.身份权B.受教育权
C.智力成果权D.财产所有权
9.(2014·山东临沂三模)2014年央视“3·15”晚会对同学们常用的涂改液发出了消费预警,现场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部分涂改液里面甲苯和二甲苯超标34倍,不但会刺激眼睛、呼吸道,如果在密闭空间里大量吸入,还会造成急性中毒甚至致癌。
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问题涂改液进入市场说明我国相关的法律还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仍需加强 ②这说明相关经营者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③这提醒我们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提高辨别优劣的能力 ④这说明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都很淡薄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③D.①③④
10.(2013·内蒙古乌海模拟)对漫画《讨债》中讨薪人的行为后果认识正确的是( )
讨债
①会受到法律制裁,来保障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②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就是对自身权利的损害 ③法律是公民权利的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 ④公民必须依法行使权利
A.①②③B.①②③④
C.①②D.②③④
11.(2013·河北石家庄模拟)下面漫画启示我们,公民在行使权利时( )
①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②要承担起对他人的法定义务
③可以随心所欲 ④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A.①②B.①②③
C.①②④D.②③④
(2013·江西景德镇模拟)赵某因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与覃某发生矛盾后,对覃某一直怀恨在心,为了报复覃某,他在单位大院内张贴大字报,诬陷覃某贪污公款,还将覃某身体有缺陷的秘密公之于众,并将覃某的照片经过丑化后贴在大字报上,单位同事议论纷纷。
据此回答12~13题。
12.赵某的行为侵犯了覃某的( )
A.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
B.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
C.隐私权、肖像权、财产权
D.求偿权、隐私权、名誉权
13.面对赵某的侵权行为,覃某一筹莫展,几位朋友为他出了下列主意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大家一起把赵某狠揍一顿,以示警告 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 ③当面指出赵某的侵权行为,要求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追究赵某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④B.②③
C.③④D.①②
二、非选择题
14.(2014·河北唐山古冶一模)走进生活,简要回答。
“妈妈在购物网站上买了一双高跟鞋,发现颜色跟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要求退货,但遭到店主的拒绝。
妈妈非常气愤,但却‘走投无门’。
”
小亮:
“这次再也不用愁了!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修正。
从根本上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大大降低消费者的购物风险。
该法修订后,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1)小亮妈妈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
(2)为什么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从根本上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支撑,降低购物风险?
15.(2013·宁夏银川模拟)2012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为使同学们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河北省邢台市某中学八年级(3)班组织全班同学,围绕权利与义务等知识开展实践活动。
请你也参与到活动中来:
【知识竞赛】
(1)我国公民有许多基本权利,同时必须履行许多基本义务,请你列举两项。
【七嘴八舌】
(2)权利与义务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字眼,但有的同学认为:
“享受权利是自己的事情,履行义务是别人的事情。
”还有的同学认为:
“因为我们充分享有权利,所以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的观点是什么?
【学以致用】
(3)①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②要忠实履行法定的义务,我们应该怎么做?
【设计宣传】
(4)请你为本次活动设计一个主题和两条宣传标语。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说明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
①②④正确;③的说法本身正确,但是题干中没有体现宪法的修改。
故选C。
2.B [解析]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只有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才会受到刑罚处罚,①说法错误,排除;②③④均说法正确且符合题意。
本题选B。
3.A [解析]本题考查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依法行使权利的理解。
漫画警示我们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利用网络侮辱诽谤他人,要自觉履行必要的网络义务;犯罪行为是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