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服务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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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服务指引.docx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服务指引

3717230100501

行政许可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

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服务指南

 

成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2015-10-26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5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6

(九)收费标准………………………………………………6

(十)咨询服务………………………………………………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7

1.提交方式……………………………………………………7

2.获取收件编号………………………………………………7

3.获取收件凭证………………………………………………7

(二)受理……………………………………………………7

1.材料补正……………………………………………………7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7

(三)办理进程查询…………………………………………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

(五)流程图…………………………………………………8

三、救济途径…………………………………………………8

(一)投诉……………………………………………………8

(二)行政复议………………………………………………9

四、表单填写…………………………………………………9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9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9

五、有关说明…………………………………………………9

附件1…………………………………………………………10

附件2…………………………………………………………11

附件3…………………………………………………………15

附件4…………………………………………………………16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

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编码:

3717230100501

(二)实施机构:

成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股(企业股)

(三)申请主体:

在成武县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

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五)办理依据: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通过)第三十三条:

“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六)办理条件

申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符合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2.已制定事故应急案;

3.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管道保护知识;

4.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5.施工作业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作业资质。

(七)申请材料

申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应当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下列材料:

1.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申请表(原件3份,纸质);

2.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的技术规范要求及意见(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4.承担上述特定施工作业单位(包括建设、施工、勘测、监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5.承担上述项目的相关建设合同(协议)(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6.初步施工作业方案及防护方案(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7.施工作业对管道损害的事故应急预案(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8.申请企业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签订的安全防护协议(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9.其他与申请批准项目相关的说明材料(查原件,复印件3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委托评审时间)。

(九)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成武县政务服务中心经信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

成武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成武县汉泉路中段)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

凭证内容包括:

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窗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

0530——8906058

成武县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审批动态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

受理编号、受理部门、申请项目名称、申报日期、承诺日期、办件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

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领导批准意见打印许可事项文件并加盖公章。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文件,有效期按许可文件确认时间执行。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受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信箱:

成武县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局服务窗口。

邮编:

274200

(二)行政复议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表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见附件3、附件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成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事项审批流程图

 

 

 

备注:

可在向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双方签订管道安全防护协议。

 

附件2

成武县石油天然气管道

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申请

 

企业名称(全称):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成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制

年月日

申请承诺

申请企业承诺:

一、本企业已具备申办成武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行政许可的条件;

二、申请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相关资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所提交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

 

申请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用钢笔或墨水牧场填写,采用打印的,字体不小于小四号字;

3、申请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

4、按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清单提供资料及文字;

5、申请表必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6、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应为A4纸大小,所有的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7、所填写的名称、地址应当使用全称,表格内数字务必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日期使用公历;

8、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申请企业留存,一份提交审批部门。

 

成武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表

编号:

申请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特定施工作业具体内容

主要安全

防护措施

审核意见

(予以行政许可)有效期至年月日

(审核机关盖章)年月日

(不予行政许可)

(审核机关盖章)年月日

经办人:

签发人:

附件3

告知书

一、为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申请人申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得批准:

1.具有符合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2.已制定事故应急案;

3.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管道保护知识;

4.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5.施工作业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作业资质。

三、获得许可后必须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文件所载明的事项进行作业。

四、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应服从石油天然气管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石油天然气管道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成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附件4

承诺书

成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申请办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许可事项,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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