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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394条

合同法,第394条

  篇一:

兼论刑法第394条之适用及修改

  「摘要」文章阐述了单纯受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了刑法第394条的立法本意,认为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之惩治可以刑法第394条为依据作贪污罪处理。

「关键词」单纯受贿行为,公务活动,贪污罪贿赂犯罪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动摇社会根基。

惩治贿赂犯罪是古今中外刑法锋芒之所指,亦是我国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

我国现行刑法用以抗制贿赂犯罪的是一张由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共同编织成的法。

相对于79年刑法关于该类犯罪的规定而言,这无疑是立法上的重大进步;但是,面对实践中复杂多样、形形色色的贿赂行为,仍显得捉襟见肘、隙漏过多;并且,“随着犯罪经验的日益积累与丰富,贿赂行为人将通过处理犯罪信息来改变‘传统’的与法律规定直接‘对号’的行为方式,因而,规避法律制裁的种种变相贿赂行为必将愈来愈多。

”(注:

储槐植著:

《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7页。

)比如当前社会上较普遍存在的一种“感情投资行为”,有些人为了将来获得某种利益,放长线钓大鱼,不惜重金收买拉拢某些握有实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无明确的请托事项,其目的在于建立感情,为将来请求受贿人为其谋利创造条件;受贿人收受贿赂后,也不立即利用其职权为行贿人谋利,在司法机关追查时,便以“馈赠”而非受贿为借口蒙混过关。

该种行为貌似“馈赠”,而实质上是权钱交易,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日本、韩国等外国刑法定之为“单纯受贿犯罪”而惩办。

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规定,加之人们对有关刑法规范的片面理解,致使司法实践中许多不法分子脱逃法。

因此,如何在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科学合理地解释现行刑法规范,弥补法律漏洞,打击各种变相受贿行为,便成为摆在学者及司法实务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拟对公务活动中单纯受贿行为的处理方法略抒管见。

一、单纯受贿行为及其特征单纯受贿行为(注:

本文特指发生于国内活动中的单纯受贿行为,且不包括刑法第386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的行为。

)是一个与普通受贿行为(或称典型受贿行为)相对称的概念。

所谓普通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权钱交易。

其中,就受贿人而言,“职务行为”与“收受贿赂”之间是手段与目的关系;在主观心态上,贿赂双方都对这种行为的实质有明确清晰的认识。

所谓单纯受贿行为,是指仅仅因“职务关系”而收受他人财物,不以实施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利益”为构成要件的受贿行为。

其特征表现在:

(一)单向性。

即单纯受贿行为中,只是受贿人单向地接受贿赂,而不以“为行贿人谋利益”为要件,就这一点而言,单纯受贿行为类似于馈赠而有别于普通受贿行为。

普通受贿行为是一种对合犯,具有双向性,即行贿人提供贿赂、同时接受受贿人为某谋取的利益;而受贿人接受贿赂、同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其权钱交换特征明显易见。

当然,现实中这种权钱交换不一定表现为“一手交贿赂、一手谋利益”地同时进行,但是两种行为之间“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令人一目了然。

[!

--]

(二)连续性。

其中“行贿”与“谋利”两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颠倒性。

作为一种“感情投资行为”,单纯受贿行为中,行贿人总是通过连续多次给受贿人“好处”,将“感情”培养得更深厚更持久,以便在将来向受贿人提出请托事项时,能够“有求必应”,因此,单纯受贿行为多表现为连续多次接受贿赂。

这与普通受贿行为不同,一般而言,普通受贿行为中,行贿人采取“平时不拜佛,临时抱佛脚”的方式作“一捶子买卖”,因而行、受贿行为多表现为一次性。

所谓“不可颠倒性”,是指总体而言,单纯受贿行为中,收受贿赂培养感情在先而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在后,即行贿与谋利两行为在时间顺序上不可颠倒。

(当然,现实生活中,单纯受贿行为多表现为行贿、谋利、再行贿、再谋利地交错进行,很难分清具体某次行贿行为究竟是上一次谋利的酬报,还是下一次谋利的准备。

)而普通受贿行为中,即可能表现为先行贿再谋利,也可能表现为先谋利后行贿,两种行为在时间顺序上不可颠倒;正是基于此,日本、泰国、韩国等外国刑法中的受贿罪有事前受贿罪与事后受贿罪之划分。

另外,单纯受贿行为中,由于

  受贿行为的连续性及其与谋利行为之间距离较大,使得两行为的联系不像普通受贿行为那样明显易见,而是显得非常模糊而松散。

(三)权钱交易性。

从长远观点看,单纯受贿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权钱交易。

  篇二:

合同法

  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并非仓储合同的特点的是()。

  A.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B.仓储合同为要式合同C.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D.仓储合同为有名合同

  2.刘荣将一批货物交由仓库储存,仓库收到货物以后,向刘荣出具一张纸条,上书:

“今收到刘荣交由我仓库储存的货物20件。

”该纸条为()。

  A.保管合同B.仓储合同C.仓单D.收条

  3.甲将其持有的一张由某仓储公司签发的仓单合法转让给了乙,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甲只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即可

  B.不仅需要在仓单上背书,还需要将仓单交付给乙

  C.受让仓单后,乙成为仓单所载仓储物的所有权人

  D.乙可向仓储公司提出检查仓单所载仓储物

  4.6月9日,甲与乙关于由乙为甲存储一批货物达成了口头协议,6月11日,甲将货物交付给乙存储,6月12日,乙向甲出具了仓单。

下列关于甲与乙之间的仓储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

  是()。

  A.合同成立于6月9日B.合同成立于6月11日C.合同成立于6月12日D.合同生效于6月11日

  5.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对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

  A.故意B.重大过失C.无过错D.保管不善

  6.老刘要外出,与邻居老王说好,由老王照料老刘的一件物品。

二人之间的合同为()。

  A.保管合同B.仓储合同C.委托合同D.承揽合同

  7.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储存期间,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双方可以就储存期间达成补充协议

  B.可以通过合同解释来加以确定

  C.存货人可以随时领取仓储物,但应给保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D.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领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五日后,甲公司将10吨大米运送到乙公司,由乙公司存储。

乙公司马上清理仓库,并拒绝了几家公司的存货要求。

但四日后,甲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大米只有2吨,因此不用乙公司存储了。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B.乙公司可以追究甲公司的侵权责任

  C.乙公司可以追究甲公司的缔约过失责任D.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

  9.存货人与保管人约定的储存期为2个月。

储存期届满后,存货人仍然没有提取仓储物,下

  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存货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

  B.保管人可以通知存货人及时提取仓储物

  C.经催告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抛弃仓储物

  D.经催告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仓储合同储存期为100天,仓储费为2万元。

甲公司在第50天便要

  求提取仓储物。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能提前提取仓储物

  B.乙公司可以拒绝甲公司的提取要求

  C.乙公司应当按照实际仓储日期收取仓储费,即1万元

  D.乙公司应当按照原来的约定收取仓储费,即2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将一批炸药交给乙仓库,由其存储。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乙仓库必须具有相应的保管条件

  B.甲公司应当向乙仓库说明所存储的是炸药

  C.乙仓库收取炸药之后,应当向甲公司交付仓单

  D.若乙仓库在订立合同之后才发现甲公司存储的是炸药,则乙仓库可以拒收

  2.甲公司将货物交给保管人存储,保管人收到货物之后,向甲公司签发了仓单。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仓单为物权凭证

  B.仓单是文义证券,依据证券上所记载内容来确定权利义务

  C.仓单上应当记明存货人甲公司

  D.甲公司将仓单遗失,其可以启动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仓单失效

  3.甲公司将由某仓库签发的一张仓单转让给乙公司,那么()。

  A.甲公司需要在仓单上背书B.保管人应在仓单上签章

  C.乙公司可持仓单要求提取货物D.乙公司可以仓单出质

  4.下列选项中,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保管合同通常为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B.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

  C.仓储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D.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而仓储合同中的存货人不可以

  5.甲公司将一批具有腐蚀性的货物交由乙公司存储,但未声明货物具有腐蚀性。

乙公司并未拆开货物包装查看,便将货物放人仓库。

数日后,甲公司的这批货物将周围的货物腐蚀,并且很快将危及其他货物。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甲公司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赶快处置货物

  C.乙公司可以紧急处置甲公司的货物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6.存货人在储存期满后,要求提取货物,保管人要求存货人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存货人拒绝支付。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保管人可以向存货人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B.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

  C.保管人构成违约D.存货人构成违约

  三、不定项选择题

  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

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必于晚饭前回复。

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

朱某赶到粮油进出口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

粮油进出口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

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章。

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

原来粮油进出口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

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

  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物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朱某与粮油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

  A.属于有权代理B.属于无权代理

  C.属于表见代理D.属于间接代理

  2.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

()

  A.委托合同B.买卖合同C.行纪合同D.间接代理合同

  3.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

()

  A.存货人B.仓单持有人C.仓储合同受让人D.货物受领人

  4.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

()

  A.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受领交付,但要求按一级品价格付款并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因受欺诈合同无效

  D.主张因受欺诈撤销合同

  四、简答题

  1.仓储合同的特点。

2.仓单的性质。

3.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

4.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义务。

  五、材料分析题

  XX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仓储合同,将一批货物储存在乙公司的仓库里,储存期为12个月,仓储费为1万元。

XX年2月3日,乙公司收到货物,便向甲公司签发了仓单。

随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需要依

  约向丙公司支付30万元,由于甲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便将该仓单折价30万元,于XX年6月1日依法转让给了丙公司。

XX年8月1日,丙公司持仓单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乙公司提出该批货物的仓储费并未支付,从而拒绝交付货物。

XX年8月4日,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1万元仓储费,取走货物。

XX年9月1日,甲公司经过诉讼,将其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撤销。

甲公司便主张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是无效的,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仓储合同何时成立?

为什么?

  2.甲公司将仓单依法转让给丙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XX年8月1日,乙公司可否拒绝向丙公司交付货物?

为什么?

  4.乙公司是否需要向甲公司赔偿损失?

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合同法并未要求仓储合同需要采取某种特定形式,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

  2.D刘荣与仓库之间存在仓储合同关系,但该收条不符合合同书的条件,不是合同。

仓单为要式证券,仓单格式以及其所载事项具有严格规定,仓库所出具的纸条不符合仓单的要求,并非仓单,只能看作是一张收条。

  仓单为要式证券,要式证券的转让一般为要式行为,甲需要背书并交付仓单,根据《合同法》第387条的规定,仓单的背书转让还需要有保管人的签字或盖章。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382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甲与乙之间的仓储合同于6月9日成立并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394条的规定,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老刘与老王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承揽合同。

在仓储合同中,一般是由保管人提供仓储保管业务,且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

老王并不具有仓储业务的资格,不能成为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

因此,老刘与老王之间的合同为保管合同。

  按照《合同法》第391条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存货人可以随时领取仓储物,并非必须要给保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保管人虽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领取仓储物,但需要给存货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8.A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之日,合同成立并生效。

甲公司违约,致乙公司受损,乙公司可以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

另外,假如甲、乙之间订立的为保管合同,由于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合同不成立,则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9.C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保管人应当签发仓单。

存货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提示仓单。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按照《合同法》第392条规定,存货人有权提前提取仓储物,但存货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

因此,乙公司有权收取仓储费2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按照《合同法》第383条规定,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甲公司储存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当向乙仓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否则,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

  2.ABCD仓单为要式证券、背书证券、物权证券、文义证券、记名证券、无因证券。

仓单因遗失或者被盗等原因而灭失的,持有人可以申请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除权判决,宣告仓单失效。

  3.ABCD按照《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转让仓单,但应由保管人签章。

乙公司受让仓单以后,可以再行转让,可以向仓库提示仓单要求提货,还可以将仓单出质,设立权利质权。

  4.ABC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保管合同,因此,在《合同法》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可以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保管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为无偿的,是否有偿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在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寄存人与存货人均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

5.ABC按照《合同法》第390条规定,保管人对人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

  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因为甲公司事先没有告知仓储物的情况,乙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存储,乙公司不必赔偿甲公司的损失,而甲公司需要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6.ABD支付仓储费与交付仓储物构成对待给付,双方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没有先后顺序,存货人拒绝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存货人拒绝支付仓储费构成违约,保管人行使抗辩权而拒绝交付仓储物,不构成违约。

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仓储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三、不定项选择题

  朱某虽无代理权,但有使粮油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而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

因此,BC项正确。

  2.B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公司之间的合同是购买糖蜜的合同,应属于买卖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间接代理合同。

  3.BD按照《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是物权凭证,仓单转让后,仓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取仓储物。

  4.AB粮油进出口公司并未实施欺诈行为,只是不能履行合同。

粮油进出口公司构成违约,大鹏公司可以受领一级糖蜜,并按照一级品价格付款,同时要求粮油进出口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粮油进出口公司的违约行为使大鹏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大鹏公司享有法定合同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粮油进出口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五、材料分析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仓储合同成立于XX年2月1日。

因为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2.甲公司应当在仓单上进行背书,并经保管人乙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然后将仓单交付给丙公司,从而完成仓单的转让。

  3.可以。

按照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约定,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万元仓储费。

甲公司将仓单转让给了丙公司,从而使丙公司成为仓单持有人,其所转让的是提取仓储物的权利,而支付仓储费的债务仍由甲公司承担。

对于乙公司来说,甲公司向丙公司转让仓单的行为可认定为债权让与,即甲公司将请求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由于甲公司的转让是依法转让,因此保管人乙公司在仓单上需要签字或盖章,那么乙公司作为仓储合同的债务人,已被通知债权让与情形,则甲公司的债权让与对乙公司产生效力,乙公司应将货物交付给丙公司。

不过,乙公司可以向丙公司主张其对甲公司的抗辩,即乙公司可以向丙公司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在甲公司支付仓储费前,拒绝交付货物。

此外,乙公司也可以对货物行使留置权,以担保其仓储费债权得以实现。

  4.不需要。

仓单转让是无因行为,即不论原因行为是否有效,即只要仓单转让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要件,便可以发生仓单转让的效力使仓单持有人取得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虽然甲公司将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撤销,从而使之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但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仓单转让行为仍是有效的。

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乙公司向其交付货物,从而消灭了其对甲公司承担的债务。

因此乙公司已经适当履行了自己的债务,不必赔偿甲公司的损失,甲公司应当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小王委托小刘购买某型号山地车一辆,小刘到商场后发现山地车脱销,担心小王急需使用,遂为之购买普通自行车一辆,小王拒收,小刘诉至法院。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小王可以拒绝受领

  B.小王、小刘没有订立书面的委托合同,委托关系不成立

  C.小王不得拒绝受领,否则构成违约

  D.小王不得拒绝受领,因为小刘是为了小王的利益而购买普通自行车

  2.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一台某型号的机器设备。

乙考虑到自己最近比较忙,便委托丙代甲购买该种设备,甲对此表示同意。

丙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设备。

甲事后表示不认可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拒绝付款。

那么,丁应当要求谁承担责任?

()

  A.甲B.乙C.丙D.无法确定

  3.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一台某型号的机器设备。

乙考虑到自己最近比较忙,便推荐丙代甲购买该种设备,甲对此表示同意,便与丙签订了委托合同。

丙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设备。

甲事后表示不认可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拒绝付款。

那么,丁应当要求谁承担责任?

()

  A.甲B.乙C.丙D.无法确定

  4.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一台某型号的机器设备。

乙考虑到自己最近比较忙,便委托丙代甲购买该种设备,甲对此表示同意。

丙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其所购买的是另一种型号的设备。

甲事后表示不认可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拒绝付款。

那么,丁应当要求谁承担责任?

()

  A.甲B.乙C.丙D.无法确定

  5.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一台某型号的机器设备。

乙考虑到自己最近比较忙,便委托丙代甲购买该种设备。

丙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设备。

甲知道后,表示反对,拒绝付款。

那么,丁应当要求谁承担责任?

()

  A.甲B.乙C.丙D.无法确定

  6.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一台某型号的机器设备。

乙突发疾病,无法行动,考虑到甲急需这种设备,乙便临时要求丙代甲购买设备。

丙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设备。

甲事后表示不认可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拒绝付款。

那么,丁应当要求谁承担责任?

()

  A.甲B.乙C.丙D.无法确定

  7.甲委托乙购买一台电视机,乙乘出租车将电视机送到甲的家中,乙为此支付出租车费100元。

乙要求甲偿还150元车费,但甲认为双方的委托是无偿的,甲不应当支付车费。

那么,100元的车费应由谁承担?

()

  A.甲B.乙C.甲与乙平均分担D.无法确定

  8.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9.甲委托乙购买一批木材,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前,丙公司便知道了乙与甲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合同只对乙与丙公司具有效力

  B.乙应当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C.甲对该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该买卖合同是乙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如果乙违约,丙公司只能向乙主张权利

  10.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乙开始为甲处理委托事务。

某日,甲通知乙解除合同。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自通知到达乙处,委托合同解除

  B.乙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交付给甲

  C.乙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因发生不可归责自己的事由而受损,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D.甲不能解除合同

  篇三:

统计法试题

  1.在下列叙述中,采用推断统计方法的是(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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