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268145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docx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项目21

岑巩民族中学宿舍楼工程

施工质量技术说明(水电)

5建筑给水排水分部

5.1说明

5.1.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卫生器具安装。

5.1.2本分部工程执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规范。

5.2质量管理

5.2.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5.2.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

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5.2.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3材料设备管理

5.3.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5.3.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5.3.3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5.3.4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

表5.3.1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DN(mm)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5.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4.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隐蔽工程应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5.4.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5.4.3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和。

曲线部分:

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5.4.1的规定。

 

表5.4.1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最大间距

保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8.5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给水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表5.4.2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支架最大间距

(m)

 

立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0.4

0.4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

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5.4.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5.5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5.5.1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5.5.2给水管道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以饮用水卫生标准。

5.5.3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

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5.5.4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

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5.5.5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埋地管道防腐层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5.5.6给水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5.5.1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钢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复合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5≯25

2

立管垂直度

钢管

每5m以上

3≯8

吊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复合管

每米5m以上

2≯8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查

5.5.7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

实地试射检查。

5.5.8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5.6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5.6.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

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6.2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6.1的规定。

表5.6.1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1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检验方法:

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5.6.2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

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5.6.3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

通球检查。

5.6.4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6.2 的规定。

表5.6.2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

m)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 管

1.2

1.5

2.0

2.0

2.0

横 管

0.5

0.75

1.10

1.30

1.6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5.7卫生器具安装

5.7.1卫生器具包含地漏、蹲便器、洗面盆等的安装。

卫生器具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5.7.2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

试水观察检查。

5.7.3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

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能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5.7.4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表5.7.1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2

坐标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5.7.5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验方法:

观察和手扳检查。

6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6.1说明

6.1.1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以内的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包括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安装子项。

6.1.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6.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

6.2.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6.2.2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6.2.3接地(PE) 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接连接。

6.3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6.3.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使用。

6.3.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实验室应出具检验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6.3.3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实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6.3.4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及随带技术文件;

2 外观检查:

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

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3 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不小于0.6㎜。

6.3.5电线、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 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

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

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

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表识和制造厂标;

3 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规定。

6.3.6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批查验合格证;

2 外观检查:

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

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 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直径、壁厚及均匀度。

对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6.4工序交接确认

6.4.1 成套配电柜、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埋设的基础型钢和柜、屏、台下的电缆沟等相关建筑物检查合格,才能安装柜、屏、台;

2  墙上明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盘)的预埋件(金属埋件、螺栓),在抹灰前预留和预埋,安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的预埋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及电线导管等,经检查确认到位,才能安装配电箱(盘);

3 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后,核对柜、屏、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且交接试验合格,才能投入试运行。

6.4.2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除埋入混凝土中的非镀锌钢导管外壁不做防腐处理外,其他场所的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配管;

2 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度、宽度及垫层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埋设导管;

3 现浇混凝土板内配管在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筋未绑扎前敷设,经检查确认,才能绑扎上层钢筋和浇捣混凝土;

4 现浇混凝土墙体内钢筋网片绑扎完成,门、窗等位置已放线,经检查确认,才能在墙体内配管;

5 被隐蔽的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检查合格,才能隐蔽;

6 在梁、板、柱等部位明配管的导管套管、埋件、支架等检查合格,才能配管;

7 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先放样,且与土建及各专业施工单位商定,才能在吊顶内配管;

8 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基本完成,才能敷设线槽、槽板。

6.4.3 电线、电缆穿管及线槽敷设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接地(PE)或接零(PEN)及其他焊接施工完成,经检查确认,才能穿入电线或电缆以及线槽内敷设;

2 与导管连接的柜、屏、台、箱、盘安装完成,管内积水及杂物清理干净,经检查确认,才能穿入电线、电缆;

3 电缆穿管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穿入导管;

4 电线、电缆交接试验合格,且对接线去向和相位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6.5 照明灯具安装

6.5.1 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

2 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后,才能安装灯具;

3 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6.5.2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2 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 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作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 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5 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本条的1、2、4完成后进行。

6.6防雷接地

6.6.1接地装置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建筑物基础接地体:

底板钢筋敷设完成,按设计要求作接地施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2 人工接地体:

按设计要求位置开挖沟槽,经检查确认,才能打入接地极和敷设地下接地干线;

3 接地模块:

按设计位置开挖模块坑,并将地下接地干线引到模块上,经检查确认,才能相互焊接;

4 装置隐蔽:

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覆土回填。

6.6.2引下线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引下线,在柱内主筋绑扎后,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

2 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暗敷买入粉刷层内的引下线,经检查确认不外露,才能贴面砖或刷涂料等;

3 直接从基础接地体或人工接地体引出明敷的引下线,先埋设或安装支架,经检查确认,才能敷设引下线。

6.6.3 等电位联结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总等电位联结:

对可作导电接地体的金属管道入户处和供总等电位联结的接地干线的位置检查确认,才能安装焊接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按设计要求作总等电位联结;

2 辅助等电位联结:

对供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接地母线位置检查确认,才能安装焊接辅助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按设计要求作辅助等电位联结;

6.6.4接闪器安装:

接地装置和引下线应施工完成,才能安装接闪器,且与引下线连接。

6.6.5防雷接地系统测试:

接地装置施工完成测试应合格,避雷接闪器安装完成,整个防雷接地系统连成回路,才能系统测试。

 6.7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6.7.1当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时,应核查下列各项质量控制资料,且检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应正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签章齐全。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记录及洽商记录;

2.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3.隐蔽工程记录;

4.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

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

7.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8.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安装记录。

6.7.2根据单位工程实际情况,检查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无遗漏缺项。

6.7.3核查各类技术资料应齐全,且符合工序要求,有可追溯性;各责任人均应签章确认。

6.7.4为方便检测验收,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调整试验应提前通知监理和有关监督部门,实行旁站确认。

变配电室通电后可抽测的项目主要是:

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PE)或接零(PEN)的导通状态、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性、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和由照明设计确定的照度等。

抽测的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6.7.5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设备、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整试验结果,查阅试验记录或试验时旁站;

2.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结果,查阅试运行记录或试运行时旁站;

3.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PE)或接零(PEN)导通状态及插座接线正确性的测试结果,查阅测试记录或测试时旁站用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4.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数据值,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5.负荷试运行时大电流节点温升测量用红外线遥测温度仪抽测或查阅负荷试运行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司法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