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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实用经营管理制度定版

杭州xx有限公司

整体运营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号/修改状态:

A/0

编制:

审批:

2011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3/4

第一编总则4/5

第二编分则5

第一节人力资源管理5/11

第二节劳动工资管理11/13

第三节教培管理13

第四节职工带薪休年假管理及年终奖、年休假享受条例14/15

第五节技术津贴执行标准15/16

第一节物资采购管理27/28

第二节仓储管理28/31

第三节废旧物资管理31/32

第一节现场管理36/37

第二节安全管理38/40

第十章车辆管理制度43/46

第十一章治安保卫工作管理43/46

第十二章原始记录单据、生产报表管理46/47

第十三章财务管理47/51

第十四章总经办工作制度51/52

第三编附则52

第一章公司管理

一、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企业谋发展,为员工谋利益”的宗旨,遵守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规范,努力工作,创新进取,不断提高文化业务素质和劳动技能;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领导班子的指示、决议,自觉与公司管理班子保持高度一致,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提高执行力和团队协作力,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阳奉阴违、消极怠工、敷衍塞责;

三、牢固树立“企业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和团队意识,坚决杜绝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言行。

顾全大局,胸怀坦荡,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

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搭讪攀谈;

五、保持厂房、设备、作业地点及休息室的整洁;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地;任何时间一律禁止在生产区域内玩耍棋牌、嬉戏打闹;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指生产物料、工量具、图纸、技术资料等)出厂和私自借公物给他人;

七、不得经营或参与和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行业的职务;

八、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本公司的业务技术情报和工作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贪污受贿,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九、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配电室、资料室、微机室、仓库及其他要害重地,更不得随意翻阅公司内部资料;

十、不得利用办公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更不得用电话聊天;

十一、各级管理人员务必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树立超前意识,适应市场变化要求,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和带领所属员工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而努力奋斗;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认清形势、更新观念、积极工作。

明白只有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现场整洁有序取得市场竞争优势,才能不断提高效益、促进公司发展、改善员工福利、提高工资收入的道理。

第二章管理制度及违反管理制度处理处分条例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章办事、按法治理的管理体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事业心及主人翁责任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依照“热炉定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相关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xx公司核心价值观、《员工守则》和本《制度及条例》,是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与违反管理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以实现自我约束与制度约束相统一。

第三条公司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既要模范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又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在生产(工作)中对辖区内员工执行制度的情况负责,通过严格管理,组织和带领员工不折不扣的执行生产工作指令,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处理、处分原则。

公司员工凡有违反管理制度行为的,无论其职位多高,资格多老,均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处理处分条款给予处罚。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机处理处分小组,负责处理重大违纪事件和受理员工对部门、公司作出的处理处分决定所提出的异议;负责根据本《制度、条例》在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条鼓励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对辖区的工作进行管理考核,其管理考核所扣罚的款额由各单位、各部门分帐管理(由公司财务统一管理),可用于辖区工作考核奖励。

第二编分则

第一节人力资源管理

一、对全体员工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深刻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员工守则》,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爱岗敬业、创造一流,争当xx公司的优秀员工。

如果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于不顾,违法犯罪而受到刑法处罚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的,视情作下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二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十不”“三严”:

(一)、“十不”

1、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睡岗;

2、不酒后上班或在上班时间内喝酒;

3、不消极怠工和在当班时间内干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4、不在工作区域内玩棋牌赌博;

5、不请人代班;

6、不设阻妨碍检查;

7、不私自带公物出厂或私自将公物外借他人;

8、不拒绝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9、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谩骂领导;

10、不无故旷工。

(二)、“三严”

1、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上班;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润滑保养制度,认真执行生产、工艺、工作纪律;

3、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第三条违反“十不”“三严”者,按以下标准处分:

1、违反“十不”第1、2、3、5款发现一次扣50元,连续三次违反者作下岗一个月处理;违反第4、6款发现一次扣100~200元,连续二次违反者作下岗一个月处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加班安排、拒不限时完成当月计划所承担的公司产值项目、临时急件项目、重点项目的发生一次扣100~300元,连续二次违反者作下岗三个月处理;纠集厂外人员殴打同事、领导的,从重处罚。

屡次违反以上条款者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三严”第1款扣20元/次,违反第2、3款视情扣50元~100元/次。

原则上不允许迟到,但特殊情况(如路途中车辆坏或特殊堵车)每月允许3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和次数的将按公司考勤制度(第三层次文件)执行。

2、在工作区域内围观玩牌、赌博的,视同参与受同等处罚;

3、公司员工应自觉爱厂如家,不损公肥私,不偷盗公物。

凡偷盗公司公物者第一次罚款500~100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属车辆驾驶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物资和产品私自运出的,以盗窃论处,从重处分。

4、加强自用工具、量具的保管,自己工具不保管好随地乱放被管理人员收集,视为工具持有人失职。

自用工具、量具遗失或被盗均由所持人按原值予以赔偿;私自将个人保管的工量具、公用工量具或公司其它用具拿出厂门谋取私利的,发现一次扣罚500~1000元,二次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偷盗别人工具者,一经发现处以物价的5~10倍的罚款,并作出书面检查,公司通报批评;未经别人允许私自收藏别人工量具者以偷盗论处。

,违反两次以上者作下岗处理,屡犯者解除劳动合同;

5、凡外单位或个人需要借用公司用具或个人保管的工量具的,小工具需要工具持有人同意;大型工具,如车辆,叉车,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才能外借,并实行交纳抵押金和有偿服务,如出现遗失,损坏等现象则按其原值赔偿。

私自借给外单位者以损害企业行为论处,扣罚500元,大型工具设备私自借给个人者以盗窃论处,扣罚责任人1000元,二次违规作下岗处理。

屡犯者解除劳动合同;

6、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扣罚150元并下岗一个月。

连续旷工五天月累计旷工十天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任务不饱满时,必须坚持每天报到制度,随时准备接受生产或工作任务安排,不到者作旷工处理。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手续未被批准而强行离岗者,半天之内作事假处理,并扣款20元,一天之内作旷工处理,并扣款50元,累计三次作下岗处理,屡次违反者解除劳动合同;

7、对因违反劳动纪律,受到组织批评或对处分不服,而谩骂、侮辱管理人员,对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扣罚500元,并作书面公开检查。

纠集他人威胁、围攻、殴打管理人员,严重干扰生产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理,给予1000元罚款,并作下岗三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卡上工时、涂改派工单标定的产品数量,一经发现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下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对生产工艺工时卡、派工单、设备运行记录台帐、设备点检巡检和润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其他与生产工作相关的文字记录簿和图表保管不妥造成撕毁、遗失或泄秘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扣200~300元并下岗1个月;属故意撕毁的扣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在扣罚的基础上下岗三个月;故意泄秘的扣罚1000元并下岗三个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私自盗用公司的核心技术牟利或转让给别人的从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每位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按时、按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劳动定额,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连续三次出现质量事故每次损失额在1000元以上的,在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均作内部下岗三个月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工艺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或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扣100-200元、单位主管通报批评或扣50-100元,造成事故或严重影响导致经济损失的,视情按以下标准处罚:

1、造成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部门主管第一责任人扣50~100元;

2、造成事故和严重影响,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赔偿经济损失的部门主管第一责任人扣10~15%;

3、造成事故、影响恶劣,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1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的部门主管第一责任人扣15~20%,下岗一个月。

部门经理负责人扣2~5%,部门副总负责人扣1~4%;

4、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50000元的,赔偿经济损失的15%,下岗二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

该项目的部门第一责任人扣负责人扣300~600元。

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人扣200~400元,主管副总扣100~200元;

5、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下岗三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

部门第一责任人(车间主管)扣500~1000元。

部门生产经理负责人扣400~800元,公司部门主管副总扣200~300元;

6、造成以上工伤事故损失的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存在违规操作的操作者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的50%费用。

属于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盗窃、欺骗、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等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除处罚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由品质部检验判定,员工因工作过失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下的,按照5%赔偿;500-1000元的按照5-10%赔偿;1000元以上者按100~500元进行赔偿(例如图纸设计错误,未按图纸下料或下料错误,编程错误);损失金额较大的可作下岗一个月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操作不当,而导致设备损坏,损坏价值在500元以下的,按照10%赔偿;500-1000元的按照10-20%赔偿;1000元以上者按200~1000元进行赔偿,并作下岗一个月处理;损失金额较大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因违纪下岗者,每月只发放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当年本市最低工资为准),下岗后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若一年内不能上岗者,如发现到其他公司工作的将作自动放弃岗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因岗位调整或生产任务不足而待岗者,每月发放本市最低生活基本保障工资,转岗人员必须有1~3个月熟练期(熟练期岗位1个月、有学徒期岗位3个月),执行档案工资标准。

(本条主要指生产系统员工)

第九条弘扬正气,表彰先进,鼓励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出合理化书面管理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员工在技术攻关、技术工艺革新、刷新技术经济指标以及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作出突出贡献的,或者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的,公司部门可提出书面嘉奖建议,报公司批准,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二、对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中层领导应率先做到与董事长、总经理为首的公司领导班子保持高度一致,做率先执行公司指示决议及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的典范。

在工作中做到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依靠管理挖潜,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部门)的工作。

凡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第二次就地免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凡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如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工作责任心差、工作长期无起色,或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与公司班子不能保持一致,或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使工作受阻的一律就地免职,一般管理人员如有以上行为调离管理岗位。

(各部门在任期内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考核指标者,第一负责人予以就地免职)。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会议制度和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各类学习培训、及时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会议、学习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0元/次;无故缺席者,是单位、部门负责人的扣罚50元/次,一般管理人员缺席扣20元/次。

确因公务需要外出不能按时参加者,需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处。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视情扣责任人50-200元(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均应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加强部门成员间、公司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与工作协调,使上级指示精神能够及时贯彻落实,未建立例会制度扣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以记录为准)。

第十四条相关管理人员和辅助后勤岗位的非生产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生产一线,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工作推诿,服务热情不高、态度蛮横的每次扣50元;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加班的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200元,同时是管理人员的调离工作岗位,是辅助后勤岗位人员的下岗三个月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以稳定员工队伍确保一方平安为已任,承担对本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

凡工作时间内,部门内的员工严重违纪,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应承担管理责任,扣罚标准视情而定;凡对内部员工意见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和矛盾激化影响生产的以工作失职论处,每次扣款100~200元;凡对员工意见不解释、不疏导,甚至挑起员工矛盾,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以玩忽职守或破坏生产论处就地免职。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辅助后勤人员必须保证话机畅通,每天早上8:

00至晚上5:

30均能联系得上,如因联系不上而贻误工作的,第一次享有电话费津贴的员工停发当月电话费、不享受电话费津贴的员工扣50元;第二次作下岗一个月处理;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保证各类考核数据的真实,各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必须在次月5日前上报各类考核数据,迟交者扣责任人50元。

第二节劳动工资管理

第一条公司建立劳动工资“二级核算”一级核发制度,员工劳动工作量由各生产单位、部门考核核算,产品质量由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考核,工作质量由单位(部门)考核,公司办公室审核核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核算工作,不得对其统计数据人为左右和更改,更不得设阻妨碍相关部门数据采集和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

否则,扣责任人每次50~200元。

第二条各相关部门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提供相应的统计报表、并确保报表的数据、内容真实、报表整洁不涂改,否则,每迟交一天扣20元,超过规定的时间3天,相关部门不予受理,并扣迟交报表的责任人100元/次,报表不整洁每份扣20元,虚数报表或擅自更改报表数据者,为职务犯罪,以侵占或贪污论处,从严处理。

报表时间规定:

与财务核算有关的生产统计报表(如库存报表、物料消耗的成本报表、辅料报表、产品销售报表及员工考勤表等)每月5号前上报,与工资核算有关的报表,〔如:

一级工资核算表(附工时统计表、班组产量统计表、加班票等)、质量考核表、各类考核奖扣表〕每月15日前上报。

第三条加强用工合同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书面申报人员需求计划。

未与公司签定合同或未经公司批准的临时用工,公司不予造发工资,并扣罚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人。

第四条严格考勤表管理,考勤表由班组长或部门经理按日考勤,月底由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汇总上报人事行政。

未按日考勤或考勤不真实,扣班长的班组长津贴或部门经理职务工资50~100元,属月底一次补考勤者,取消当月班组长津贴或扣部门经理100元。

第五条严格工时小票管理和劳动工资标准、劳动定额管理,工时由指定的质量检验员凭产品工艺卡规定的工时开票,非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给员工开工时票,如有违反者扣罚责任人100元/次,如属检验员违规多开工时票,该工时票作废不再补开,质检员一律下岗,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定额的工资标准由技术开发部根据劳动工作量及技术含量进行确定、并报公司总经办批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报高劳动定额的工价标准,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从严处理。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员应严格工资表管理、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岗变薪变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岗变薪变手续,不得私自变岗和擅自更改,工资报表和工资档案不得虚假,否则属职务犯罪以贪污论处,在追回损失、处以500元扣罚的基础上调离工作岗位。

核算工资时出现严重差错扣责任人50~100元。

由于人力资源、工资等档案管理混乱,造成遗失的、扣管理员200元/份,造成劳动纠纷无依据的将就地免职。

第三节教培管理

第一条各单位部门不得擅自委培学徒工到本公司学习,一旦发现扣第一责任人200元/次,在追回培训费的基础上,将学徒工清退出厂。

如有需要到本公司学习的单位部门必须事先申请,在本公司人事行政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各单位、部门须于每年年底书面向公司办提出下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逾期不报者,扣第一责任人100元/次。

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相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

不按要求参加,缺席者扣50元/次,迟到、早退者扣20元/次,无故不参加者扣200元。

第三条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教育培训班和协助公司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不参加者每次扣100元,不协助组织者扣第一责任人100元/次。

第四节职工带薪休年休假管理及年终奖、年休假享受条例

第一条范围与对象: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的长期劳动合同的全体在册员工。

第二条?

休假天数与薪酬待遇: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如下公式计算:

薪酬待遇=月工资/20.92×休假天数。

第三条相关要求:

1、为使各项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必须于年初制定部门职工的年休假安排计划,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分月安排落实班组员工的年休假时间,且将休假名单于本年度12月30日前,报人事部负责人。

2、?

?

如职工在安排休年薪假的时间内,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休假的,须职工本人提交书面不能享受年薪假的理由,理由充分,单位可重新调整休假时间一次,附在考勤表上,报办公室备案。

重新调整休假时间后,仍不愿享受年薪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休假权利,单位不再安排休假。

3、如职工在安排休年薪假时段内,因单位生产任务繁重而无法按计划休年薪假的,由单位部门重新调整,确保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职工年薪假。

4、所有休年薪假的人员,必须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休假手续,各单位凭办公室签发的休假通知单造发休假工资。

5、职工享受年薪假是国家赋予职工的一项劳动保障权益。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抓好此项工作,凡因相关单位未妥善安排好职工年薪假而造成矛盾的,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年终奖、年休假福利享受条例

公司员工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45天(包含45天)的,不予以享受年休假;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包含3个月)的不予以享受年终奖及年休假,同时下岗3个月处理;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包含6个月)的不予以享受年终奖及年休假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五节技术津贴执行标准

第一条范围与对象:

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全体员工尤其是生产系统员工。

第二条获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人员按下列技术津贴标准执行:

(一)参加考试人员享受技术津贴标准:

1、在岗、考试成绩优异者,每人180元/月;

2、在岗、考试成绩及格者,每人120元/月;

3、不在岗、考试成绩及格者,每人150元/月。

(二)未参加考试人员,不享受技术津贴。

第三条获得技师技术等级证书人员享受技术津贴标准:

1、在岗、考试成绩及格者,每人260元/月;

2、在岗、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以享受技术津贴;

3、不在岗、考试成绩及格者,每人150元/月。

第四条属公司破格人员,经部门推荐并报公司重新批准的人员继续执行标准:

每人150元/月,未获得公司技术考核等级的,将取消享受的高级工技术等级技术津贴。

第二章生产管理

第一条生产经营部门是各类加工合同履约的组织者,各生产环节和协作是各类加工合同履约的实施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好生产。

生产经营部门每月26日前下发1份指导性生产计划,并按计划对各部门完成率进行考核(采购达成率按100%、外壳达成率按99%、油漆达成率按99%、码克达成率按99%、装配达成率按99%、含临时或新增项目),每下降1%扣罚单位(车间)每人10元,扣罚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生产副总,生产经理各200元;由于不按合同要求交货,造成用户终止合同,致使在制品、产成品积压,必须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对责任人实行经济赔偿制,按合同金额的5%进行赔偿,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责任大小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赔偿;由于各生产运营环节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而引起用户投诉要求索赔的,由生产部门承担赔偿,并视情况扣单位第一责任人100~500元/次,相关责任负责人1000元/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就地免职。

第二条营销员所承接的业务必须确保如下内容的完整:

(1)订单图纸资料清晰,尺寸齐全无误;

(2)工艺变更图纸内容清楚,具有可操作性;(3)接到订单要及时通知生产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4)所有业务必须按合同承接,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完善。

否则生产部有权不安排加工制作并按每单50元扣下单业务人员,造成合同异议和经济损失的每项扣200元。

第三条设备部门必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做到修机随喊随到,机械设备可开动率、确保99%以上,重大设备正常情况下、月停机不得超过48小时、完好率达100%以上,否则每超1小时设备部门第一责任人按50元/小时扣。

超过8小时扣罚设备经理400元/天,设备部门职员扣50元/天。

超过8小时以上时,每超一天(24小时)增扣设备经理100元/天、设备部门职员50元/天。

第四条采购部和各生产单位要及时掌握材料库存情况,技术开发部和生产部门分别在制定工艺的同时和接受订单图纸后的十天内,将所需(缺)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采购部。

紧急项目的所缺材料必须在十五天之内计划,否则因缺少的材料未能及时到位而影响交货的,相关责任人扣50元/次,同时部门主管和单位生产主管各扣50元/次;采购部对生产所需材料必须按计划及时保证供给,因材料采购不及时而导致生产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每项/次扣罚采购部主管50元,以此类推,导致生产停产待料或影响按期交货的,视情扣采购部主管100~1000元/次,扣分管材料采购员100元/次;造成违约赔偿的加倍扣。

第五条生产PMC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生产环节日生产情况必须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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