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规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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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规划实施方案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工作,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普法工作,努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特点,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教育发展服务,坚持普法与教育法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工作制度,严格制度的运行程序,努力提升我区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完善教育法治体系,形成多方共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的有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的法治管理建设,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工作水平;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教职工队伍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教育能力;加强广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建设,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
三、主要内容
“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禁毒法》以及与青少年教育及成长、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程等。
四、对象和要求
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执法人员、学校领导、教师和青少年学生。
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五、实施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下半年。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营造“六五”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
各中小学、幼儿园应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区教育局将定期进行“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检查,同时于2013年开展中期汇报和督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15年下半年。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对我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组织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并在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各校普法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工作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各校(园)要成立“六五”普法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园长)担任,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六五”普法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三•三”法制教育机制,做好三个结合(点面结合,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内外结合,遵守法纪法规;知行结合,学会自我保护),严守三道防线(家庭防线;学校防线;社会防线)。
在普法过程中,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建立普法工作的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区教育局将每年对学校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情况;每年将召开法制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工作。
以“三•三”法制教育机制为抓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普法工作网络。
(三)优化队伍配置。
重视普法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挑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策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
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法制课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在立足于本校法制建设和开展学法的基础上,成立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吸引乐于学习、研究法律以及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干部、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
(四)扩大教育宣传。
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一是法制课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是每学年开展不少于8学时的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等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等的宣传教育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建立基层政法部门、社区、学校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联系广大师生员工方面的优势,依靠他们来调动各自所联系群体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生动活泼的局面。
三是突出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机结合。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均衡教育、公平教育和免费教育。
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爱与责任教育,弘扬“为人师表”的光荣传统。
严肃执行“减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自觉执行收费“一费制”、“公示制”,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加大教育执法检查力度。
(五)落实经费保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每年人均不低于0.6元的标准核算,列入部门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夷陵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工作,保障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我区教育系统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国家“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宣传普及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
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围绕依法治教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
(三)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把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衡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四)围绕普法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要求,大力开展依法治校。
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五)围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目标,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要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发生,保证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高效的行政行为。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加强教育监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议工作,保障全区教育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一是要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
要在总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学校”的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二是要做好“四落实”,建立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要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是要拓展普法空间,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含局二级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要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建立和落实公务员、教研员等相关教育管理干部的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业务干部对法治原则、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
(三)切实提高学校校长、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一是要加大对学校校长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要把学校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及校长治校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是要加强教职员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观念,加大对以教谋私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要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把法制课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统一培训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辅导、举办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对法制课骨干教师的培训,教研部门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研究,有效指导学校法制课程教学的实施。
要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四、工作方法
(一)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根据本地本单位管理的实际要求和阶段性的工作重点,以及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普法工作,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总结,不断探讨。
要不断总结开展法制教育和推进依法治教经验,要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要进一步探讨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要结合教育工作的特点,安排相应的普法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开辟法制专栏、利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六五”普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
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各单位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区教育局和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教育系统普法教育纳入教育“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本部门、本校工作目标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高位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报刊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共同构建普法教育的社会网络。
(三)完善考评体系。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和奖惩机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