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251154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43.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docx

打井合同施工技术规范

附件:

施工工艺要求

施工工艺设计

1、施工工艺设计说明

(1)本钻井系统工程与各单项钻井工作之间关系极为密切,为确保该钻井供水工程施工品质、顺利施工,兹拟定该计划作为此供水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品质管控依据。

(2)本计划人力、材料设备之安排均依该钻井工程进度适时做以调整,以符合钻井进度。

(3)本施工组织计划依据钻井合同规范施工,若有抵触以钻井合同修正。

2、施工工艺设计组织

钻井供水工程依工作性质不同人力编组如下:

2.1准备部分

人员及设备进场、开挖沉淀坑、接通水电、人员食宿安排(乙方自理)

2.2设备安装、调试部分

设备自检、提升井架、钻机平台水平校正、注水至沉淀坑

2.3供水井钻进部分

设备检修养护、井孔维护、材料购置及安装储备

2.4成井部分

测井、井管焊接、封填砾料、粘土封井

2.5洗井部分

抽水设备安装及调试、抽水试验、成井验收

2.6工队撤离部分

完工清场

3、施工工艺方法及工艺技术措施

根据钻井供水工程的特点,依据钻井施工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我钻井队

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此施工方案。

3.1钻机定位

钻机定位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施工中不倾斜、移动,同时调整钻机垂直度(垂

直度运行偏差≤0.5%、钻尖与井位同心),便于施工井位检查,复检后方可开钻。

3.2泥浆配制

泥浆配制,应根据当地实际地质情况适时掌控,掺合粘土以养护孔壁。

3.3成孔

整个成孔过程采用水循环工艺,控制塔架垂直度;根据井径、孔深、钻头种类

钻进、地质情况,适时掌握进尺度,做好钻孔地层记录,选择适合相应地质的钻头,

以减少钻头、钻杆摆动问题;检查钻杆的垂直度及时纠偏。

3.4井管安装:

采用钢丝绳托盘下管法

下管时采用二根兜底绳,分别缠绕于绞磨(专用成孔设备)上,在其另一端编好

钢丝绳套,分别从托盘底座的四个穿绳孔插入,使四个绳套同心重叠对准托盘底座

的钻钉孔。

销好兜底绳的托盘底座,预先安置在孔口上的垫板上,即可开始安装井

管。

销钉拔出后,再用绞磨拔兜底绳,兜底绳拔出后即可回填砾料。

3.5回填砾料

填砾是管井建造的一个重要环节,填砾规格严格按照水利部颁部标准进行施工,

中粗砂含水层、填砾厚度不小于100mm,细砂以下含水层,厚度不小于125mm,

滤料选用砾石(Φ3-Φ5mm)。

3.6井管外封闭

井壁管外封闭前,所需的粘土球及粘土方量、计划填入深度进行计算(以滤水管

的安装位置计算)。

填入方法与填入砾石相同,应注意防止因粘土球填入井孔受压

缩致使填入的砾石错位。

3.7洗井

井管安装完毕后,采用高扬程水泵对管井进行抽水洗井,将水抽清,以保证管

井达到正常出水量。

4、施工工艺工序

4.1钻机定位、安装锁定

4.2泥浆配制

4.3成孔

4.4电法测井

4.5井管安装

4.6回填砾料

4.7井管外封闭

4.8洗井

4.9完工清场

附件:

机井技术规范

【题  名】:

农用机井技术规范

【副题名】:

【起草单位】:

水利电力部农田水利司主编

【标准号】:

SL256-2000

【代替标准】:

《机井技术规范》SD188-86

【颁布部门】:

水利电力部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准性质】:

水利电力行业标准

【批准文号】:

水国科[2000]388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的通知

水国科[2000]388号

根据水利部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农村水利司主持,以农村水利司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机井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本标准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000年八月三十一日

           

【全  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农田灌溉机井的建设与管理。

人畜饮水和林牧副渔供水机

 井,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 农用机井建设与管理,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 农用机井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规划与设计。

   第1.0.4条 各级水利部门,必须按本规范进行农用机井建设与管理。

   第1.0.5条 机井建设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部或专业现行标准的要求。

选用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经试验符合质量要求。

              第二章 井 灌 区 规 划

              第一节 规 划 原 则

   第2.1.1条井灌区应在农业区划和水利规划的基础上,以合理开发和综合用水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进行规划。

   第2.1.2条 规划时,应做出不同方案,进行经济效益分析,选定最优方案。

   第2.1.3条 规划时,应统筹考虑近期和远景开发的需要,兼顾流域与地区之间的关系,合理进行井、渠、沟、路、林、电的总体布置和旱、涝、碱的综合治理。

   第2.1.4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应优先开采浅层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水。

   第2.1.5条 在有良好含水层和补给来源充沛的地区,可集中开采;补给来源有限的地区,宜分散开采。

   第2.1.6条 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TJ24—79;人畜饮水应符合《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J20—76。

   第2.1.7条 在长期超采引起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应停止开采。

滨海平原地区,

 应注意防止海水入侵。

   第2.1.8条 规划时,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地下水监测站网的布设。

              第二节  基 本 资 料

   第2.2.1条 自然地理和水文气象概况。

   规划区的地理位置,地貌类型及特征,表层土壤类别与分布情况。

   规划区的面积,包括山丘、平原、耕地、林业、草原、沙漠等面积。

   降水量,蒸发量,地表径流量;气温,无霜期;水、旱灾情况。

   第2.2.2条 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包括地层岩性、构造分布及其特征。

含水层(组)

 的分布,地下水类型、埋藏和开采条件、富水性,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化学类型、矿化度及有关参数等。

   第2.2.3条 农业、工业、生活用水情况和水利工程现状。

 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复种指数和单位面积产量;灌溉制度及效益,农、林、牧、副、

 渔业、工业、人畜用水量,水源及污染情况。

   已建成机井数,配套机井眼数,逐年机井利用率,实际开采地下水量,灌溉面积,以及各种水利工程设施的数量、效益和利用情况。

   第2.2.4条 社会经济情况和技术经济条件。

包括规划区内的人口、劳力、畜力、农机数量,农业及工矿企业生产状况、发展计划、历年产值、人均收入,打井专业组织、装备和技术状况;能源、建材、交通和环保等情况。

                第三节 地下水资源评价

   第2.3.1条 进行井灌区规划,首先应对地下水资源作出评价,分析地下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

   地下水资源评价的主要对象是矿化度小于2g/L的浅层地下水。

必要时对2~5g/L的微咸水也应做出评价。

   地下水资源评价,宜采用水均衡法计算,应提交不同典型年和多年平均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可开采量。

   第2.3.2条参数的确定。

包括对给水度(μ)、降水入渗补给系数(α)、灌溉入渗补给系数(β)、渠系渗漏补给系数(m1)、潜水蒸发系数(C)、渗透系数(K)、导水系数(T)、压力传导系数(α1)越流系数(Ke)等的分析和确定。

   

               第三章 机井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根据建井处的水文地质资料和规划要求进行机井设计。

   第3.1.2条 滤水结构必须有效的防止涌砂。

机泵正常运转后15min采取水样,用容积法测定的含砂量:

中、细砂含水层不得超过1/10000;粗砂、卵、砾石含水层不得超过1/50000。

   第3.1.3条 滤水结构应避免堵塞和防止腐蚀。

   第3.1.4条 井壁管(井筒)和滤水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止施工或运行中损坏。

   第3.1.5条 滤水结构必须有足够的进水面积。

在允许流速条件下,能达到设计出水量。

            第二节 机井设计出水量的确定

   应采用抽水试验资料确定,或选用理论公式计算。

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成井后均应进行试验抽水,予以校核。

              第三节 管井设计

   第3.3.1条 管井结构。

管井结构包括井口、井壁管、过滤器和沉淀管。

   第3.3.2条 井孔和井管轴线垂直度。

井孔必须保证井管的安装;井管必须保证抽水设备的正常工作。

泵段以内项角倾斜:

安装长轴深井泵时,不得超过1°;安装潜水电泵时,不得超过2°。

泵段以下每百米项角倾斜不得超过2°。

   第3.3.3条 井孔和井管直径的确定。

   3.3.3.1 过滤器外径应满足下式要求:

            Qt

        D≥───────              (3-1)

           πL1Pυ

 式中 D——过滤器外径(缠丝过滤器算至缠丝外表面;填砾过滤

        器算至骨架管表面;非填砾过滤器算至穿孔过滤器

        表面),m;

    Qt——管井的设计出水量,/s;

    L1——过滤器长度(当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m时,可与含

        水层厚度一致;如超过30m,直通过试验确定),m;

     P——过滤器表面进水有效孔隙率(一般按过滤器表面孔隙率的50%考虑);

     υ——允许入管流速,参考表3.3.3确定。

当地下水对过滤

        器有可能产生结垢或腐蚀时,允许入管流速在计算

        时应减少1/3~1/2,m/s。

            

表3.3.3 允许入管流速表

 ┌────────────┬──────────┐

 │含水层渗透系数K(m/d)│允许入管流速(m/s)│

 ├────────────┼──────────┤

 │    >120     │   0.030    │

 ├────────────┼──────────┤

 │    81~120    │   0.025    │

 ├────────────┼──────────┤

 │    41~80     │   0.020    │

 ├────────────┼──────────┤

 │    21~40     │   0.015    │

 ├────────────┼──────────┤

 │    <20      │   0.010    │

 └────────────┴──────────┘

   3.3.3.2 井孔直径除应能下入井壁管和过滤器,还应满足围填滤料的要求,一般井孔终孔直径较井管外径大:

采用非填砾过滤器时,不应小于100mm;采用填砾过滤器时,粗、中砂层中应不小于200mm,细、砂粒层中应不小于300mm。

   3.3.3.3 井孔直径采用下式校核:

                 Qt

             D1≥─────        (3-2)

                πL1υ1

 式中 D1——井孔直径,m;

    Qt——管井的设计出水量,/s;

    L1——过滤器长度,m;

    υ1——允许渗透流速,m/s。

 允许渗透流速可根据阿勃拉莫夫修正式确定:

      

 式中 υ1——允许渗透流速,m/d;

     K——含水层渗透系数,m/d。

   第3.3.4条 井管。

   3.3.4.1 井壁管和过滤器一般根据井深、水质、技术和经济条件等,选用钢管、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多孔混凝土管、混凝土管等管材。

各种管材的适宜深度见表3.3.4-1。

           表3.3.4.1 各种管材适宜深度表

 ┌────┬───┬────┬──────┬────────┐

 │管材类型│钢管│铸铁管 │钢筋混凝土管│ 多孔混凝土管 │

 │    │   │    │      │(包括混凝土管)│

 ├────┼───┼────┼──────┼────────┤

 │适宜深度│>400│200~400│ 100~200 │   ≤100  │

 │ (m)│   │    │      │        │

 └────┴───┴────┴──────┴────────┘

   3.3.4.2 钢筋混凝土井管的技术要求

MPa为应力单位符号,单位名称为兆帕斯卡,其中文符号为兆帕。

与过去惯用的工程

 单位换算关系为:

1kgf/c㎡=9.80665×Pa≈0.1MPa。

   表中所列15号、25号,分别相当于过去以kgf/cm2为单位时的150号、250号。

   3.3.4.3 井管联接。

金属井管宜用焊接或管箍丝扣联接;非金属井管多采用粘接,钢筋混凝土井管也可采用焊接。

   第3.3.5条 过滤器选择。

根据过滤器的适用条件进行选择,见表3.3.5。

         表3.3.5 各种过滤器的适用条件及管材适用表

 ┌─────────┬────────┬───────────┐

 │  过滤器类型  │适用的含水层岩性│   管 材    │

 ├───┬─────┼────────┼───────────┤

 │非填砾│穿孔过滤器│ 卵、砾石  │钢管         │

 │过滤器├─────┼────────┤铸铁管        │

 │   │缠丝过滤器│粗砂、卵石、砾石│钢筋混凝土管     │

 ├───┴─────┼────────┼───────────┤

 │填砾过滤器    │ 各种岩性 │ 钢管、铸铁管、钢筋混│

 │         │        │凝土管、多孔混凝土管 │

 └─────────┴────────┴───────────┘

   第3.3.6条 过滤器设计。

   3.3.6.1 非填砾过滤器,其过滤器与含水层直接接触,过滤器外径可根据设计出水量和含水层允许渗透流速按公式(3-2)计算确定。

   一、穿孔过滤器。

圆孔直径或条孔宽度,取决于含水层颗粒的大小及其均匀度,其规格按下式计算:

             d≤(3~4)d50     (3-3)

 式中 d——圆孔直径,mm,如计算所得d值较大时,可减小取值,一般d值不大于21mm;

   d50——过筛累计重量为50%时的颗粒粒径,mm。

   圆孔多呈梅花形排列(图3.3.6),如行距为b,列距为a时,其开孔率P1;

 按下式计算:

   条孔宽度:

           t6=(1.5~2.0)d50     (3-5)

   条孔长度:

            L2=(8~10)t6       (3-6)

   条孔间距:

         b1=(3~5)t6          (3-7)

    根据式(3-5)计算得到的t6值较大时,也可减小取值,一般t6值不大于10mm。

    条孔可呈带状或交错带状排列。

条孔形状应为外窄内宽。

    二、缠丝过滤器。

    

(一)钢筋骨架缠丝过滤器,缠丝间隙t6按下式计算:

    1.均匀砂质含水层:

       t6=(1.0~1.6)d50         (3-8)

    2.不均匀砂质含水层:

       t6=d30~d40            (3-9)

 式中 d30、d40——过筛累计重量为30%、40%时的颗粒粒径,mm。

   

(二)穿孔管缠丝过滤器。

对骨架管圆孔直径一般为15~20mm;条孔宽度为10~30mm,长度为100~300mm。

具体规格根据管材选定。

开孔率按表3.3.6-1确定。

缠丝间隙按式(3-8)或式(3-9)确定。

          表3.3.6-1 不同管材的开孔率表*

 ┌───┬───┬───┬────┬──────────┐

 │管材 │钢管 │铸铁管│钢筋混凝│ 多孔混凝土管  │

 │   │   │   │ 土管 │          │

 ├───┼───┼───┼────┼──────────┤

 │开孔率│30~35│20~25│12~15 │渗透系数≥400(m/d)│

 │(%)│   │   │    ├──────────┤

 │   │   │   │    │孔隙年≥15%    │

 └───┴───┴───┴────┴──────────┘

   * 开孔率为管材开孔面积与表面积的比值,以百分比表示(不包括多孔混凝土)。

   3.3.6.2 填砾过滤器,其过滤器外径按式(3-1)计算确定。

   一、缠丝过滤器。

过滤器骨架管的开孔率按表3.3.6-1确定。

过滤器骨架管的孔眼尺寸,按3.3.6-1确定。

缠丝间隙应等于或略小于填砾粒径的下限,最大不大于5mm。

   二、竹笼过滤器。

竹笼过滤器骨架管的开孔率和外径的确定与穿孔管缠丝过滤器相同。

为了防止滤料入井,在竹笼外表面应包扎尼龙网。

   竹笼纵条为15mm×2mm(宽×厚),每两个条孔之间设纵条1~2条。

横蓖为6mm×2mm(宽×厚),竹垫条为30mm×20mm,其间距应大于纵条间距。

   竹笼包网所采用的尼龙网,其规格按滤料粒径下限选用。

   三、多孔混凝土过滤器。

   

(一)骨料粒径按表3.3.6-2选用。

      表3.3.6-2 骨料粒径表

 ┌───────┬────┬───┬───┐

 │含水层岩性  │粉、细砂│中 砂│粗 砂│

 ├───────┼────┼───┼───┤

 │骨料粒径(mm) │ 3~8 │5~10│8~12│

 └───────┴────┴───┴───┘

   

(二)配制原料和配方。

   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

   骨料:

宜用硅质砾石;

   灰骨比:

1:

4.5(重量比);

   水灰比:

0.28~0.30。

   (三)技术要求。

   1.极限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5MPa;

   2.渗透系数≥400m/d;

   3.孔隙率≥15%。

   3.3.6.3 填砾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滤料粒径D50按下式确定:

        D50=(8~10)d50   (3-10)

   用上式计算时,含水层颗粒均匀系数η2<3时,倍比系数取小值;η2>3时,倍比系数取大值。

   二、中、粗砂含水层,填砾厚度不小于100mm;细砂以下含水层,填砾厚度不小于150mm。

   三、填砾高度应根据过滤器的位置确定,底部宜低于过滤器下端2m以上,上部宜高出过滤器上端8m以上。

   四、滤料应选用磨圆度好的硅质砾石。

   第3.3.7条 沉淀管(孔)设计。

沉淀管(孔)长度,根据井深和含水层岩性确定。

松散地层中的管井,一般为4~8m;基岩中的管井,一般为2~4m。

   第3.3.8条 井管外部封闭。

包括滤料顶部的封闭、不良含水层或非计划开采段的封闭和井口的封闭。

封闭材料用含砂量不大于5%的半干粘土球或粘土块;或用1:

1~1:

2的水泥砂浆或水泥浆。

   3.3.8.1 滤料顶部至井口段,应先用粘土球或粘土块封闭5~10m,剩余部分可用一般粘土填实。

   3.3.8.2 对不良含水层或非计划开采段的封闭,一般采用粘土球封闭。

如水压较大或要求较高时,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封闭。

封闭时,选用的隔水层单层厚度应不小于5m。

封闭位置应超过拟封闭含水层上、下各5m以上。

   3.3.8.3 井口周围用粘土球或水泥浆封闭,深度一般不应小于3m。

自流井应根据水头大小确定封闭深度,并应增设闸阀控制,同时在井口周围浇注一层厚度不小于25cm的混凝土。

              第四节 基岩管井设计

   第3.4.1条 基岩管井上部的安泵段,除完整和稳定的基岩可保留裸眼外,均应安装井管。

下部井段可根据岩石稳定情况,确定是否安装井管。

   第3.4.2条 在基岩破碎或有溶洞(充砂或不充砂)发育等岩石中成井时,其井身结构应根据岩石具体情况确定。

   第3.4.3条 当上部安装井管时,井管下端应嵌入完整基岩内1~2m,并用止水材料在管外封闭2~2.5m。

当上、下段均需安装井管时,在其变径处,应重合2~3m,并在重合部位进行封闭。

                第五节 大口井设计

   第3.5.1条 大口井的适用条件。

   一、地下水补给丰富,含水层渗透性良好,地下水埋藏浅的山前洪积扇、河漫滩及一级阶地、干枯河床和古河道地段。

   二、基岩裂隙或喀斯特发育,地下水埋藏浅,且补给丰富的地段。

   三、浅层地下水中,铁、锰和侵蚀性二氧化碳的含量较高时,一般采用大口井取水较为适宜。

   第3.5.2条 大口井的构型。

构型有圆筒形、阶梯形和缩径形。

可根据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和建材等因素选型。

   第3.5.3条 结构设计。

   3.5.3.1 大口井井径、井深的确定。

   一、井径。

一般按设计出水量、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和造价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通常为2~8m。

   二、井深。

松散地层中的大口井,其井深应根据含水层厚度、岩性、地下水埋深、水位变幅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20m。

基岩中的大口井,应尽量将井底设在富水带下部。

   3.5.3.2 井筒壁厚的确定。

   一、大开槽法施工,其井筒直径,一般不大于4m。

可按经验公式初步确定井筒壁厚。

   

(一)砖石砌井筒壁厚,按下式确定:

        δ=0.1D2+C3  (3-11)

 式中  δ——井筒壁厚,m;

     D2——进水部分的井筒直径,m;

     C3——经验系数,砖砌为0.1;石砌为0.18。

   

(二)混凝土井筒壁厚,按下式计算:

        δ=0.06D2+C4  (3-12)

 式中 C4——经验系数,为0.08~0.10;

   其他符号同式(3-11)。

   二、沉井法施工,在加重下沉的条件下,井筒壁厚可按经验数值选用。

   

(一)钢筋混凝土井筒。

井径不大于4m时,其壁厚一般上部25cm,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自然景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