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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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规程

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06]号)精神,规范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行为,保证工作质量,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一般分为项目确定、评价实施、报告汇总、结果运用等四个阶段。

一、项目确定阶段

(一)确定评价项目

对列入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年初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及单位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商量选定项目计划,提出每个评价项目的组织方式,报政府审定。

(二)下达评价项目通知

评价项目确定后,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评价通知,其中包括评价项目、组织方式、评价目的、评价时间安排、评价方法及相关工作要求。

对确定的评价项目,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前,明确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报财政部门备案。

(三)成立评价组织机构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成立评价组织机构。

评价组织机构可以是一个财政部门、一个主管部门和一个单位,也可以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评价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负责制定评价工作方案,选择评价机构,审核评价报告等。

(四)选择评价机构

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组织方式和要求选择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有三种形式:

一是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二是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可在当地的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也可从上级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对于重大项目的评价,选取时应考虑当地人大、政协及相关大专院校的专家参加;三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在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中介机构也可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价。

(五)制定评价方案

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目标,拟定评价工作的具体评价方案、评价规则。

主要内容有:

评价项目、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项目负责人、选取评价方法、工作时间安排、准备评价资料及有关工作要求等。

方案设计后,要经评价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讨论或选择合适的咨询专家,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评价方案。

在选用具体指标时,应商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二、实施评价阶段

(一)收集基础资料

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被评价项目现场采取勘查、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收集基础资料,资料包括评价现场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各项数据资料等。

具体收集资料方式有:

1.实地勘查

实地勘查是指评价机构深入被评价单位,对评价项目的实施情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

这是确保评价结果真实的前提。

2.问卷调查

发放问卷调查是确保有关定性指标真实、准确的基础,主要由评价人员亲自发放和收回,不得经由评价客体内部人员间接发放或收回。

问卷调查表的发放范围和数量由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3.听取汇报

评价机构所有人员听取被评价单位对评价项目的目标设定及完成程度、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资金落实及使用、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与使用、产生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的汇报。

评价人员对有关疑难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和核实。

评价机构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核实确认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

查看评价项目的审计报告,收集、归纳、分析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按照有关事项的主要程度提出对评价基础数据的核实确认意见。

(二)评价资料分析

通过对收集的基础评价资料以及每位评价人员所掌握情况的相互交流和分析,使评价机构所有人员充分了解足够的信息,要求每位评价人员掌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根据资料分析情况可以对有关评价标准作进一步细化,便于统一打分,力求避免主观随意性。

(三)评价人员打分

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

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

评价人员打分采用“背靠背”的形式,各自独立判断,同时应提出问题与建议。

每位评价人员对评价结果要签名,保留工作底稿,以便明确责任和监督检查。

(四)形成评价结论

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以及每位评价人员的打分,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评价对象的评价分数,形成评价结论(除分数外,还必须说明所取得的成效);同时要对每位评价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和分析。

三、报告汇总阶段

(一)撰写评价报告

在撰写评价报告前,评价组织机构要对评价程序、评价资料分析、评价人员打分、评价结论、问题与建议进行审查,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评价机构根据审查意见,做好以下工作:

1.填列《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或《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

填列时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评价报告应内容真实完整、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用词准确,单位负责人、评价机构组长必须签字或盖章。

2.撰写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单位自评不需另行撰写,只要在《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详细填列即可。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的评价需由评价机构撰写评价报告(文字部分),评价报告(文字部分)应包括项目概况、评价依据、评价组织与程序、评价方法与指标、评价计分与结论、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评价结论需详细说明评价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

(二)上报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撰写后,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同时需附有关资料,资料主要包括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等。

财政部门可对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三)建立评价工作档案

评价组织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评价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评价工作结束前,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评价工作档案并归档,以备存查。

(四)年度汇总

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当年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情况整理汇总,形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财政部门。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逾期不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或未按绩效评价规定评价的,视同绩效评价结果为差。

(二)财政部门要对年度内本级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

(三)绩效评价结果是政府对主管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财政部门核定部门预算的依据。

对绩效优良的,在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一般的,要严格监控;对绩效差劣的,要进行通报,在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从紧考虑。

附件:

1.《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附1

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专家组□评价组□

 

年月日

舟山市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

(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

其中:

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它

其它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签字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有:

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

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

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四)支出科目编码:

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五)项目单位:

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六)主管部门:

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

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

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

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等。

(五)项目执行情况:

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

同时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

(六)自评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

(七)问题与建议: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评价人员:

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

(十)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项目单位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上报主管部门的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附2

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组织方式: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专家组□评价组□

 

年月日

舟山市财政局(制)

 

一、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

(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其中:

中央财政

其中:

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它

其它

二、绩效情况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该项分值

评价得分

1、目标设定情况

(1)

(2)

……

2、目标完成程度

(1)

(2)

……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1、资金落实

情况

(1)

(2)

……

2、实际支出情况

(1)

(2)

……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综合得分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签字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

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

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四)支出科目编码:

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五)项目单位:

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六)主管部门:

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七)组织方式:

在所选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八)评价机构:

在所选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三、报告表格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

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

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指标:

主要按照“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行选择。

(四)具体指标:

由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设置时可参照“舟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四)评价人员:

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五)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由主管部门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或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

(六)部门(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部门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评价机构应根据下列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概况:

对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用途、绩效目标以及预期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做出说明。

2.项目执行概况:

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持续影响等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二)评价依据

主要包括:

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国家关于项目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项目发展规划(计划)及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文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评估报告;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的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制度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

(四)问题与建议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五)附件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作为本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对本报告相关内容做进一步的解释与说明。

五、评价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六、提交评价报告时,需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

由主管部门组织评价的,书面文本提交主管部门一式4份(其中2份由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的,书面文本提交财政部门一式2份。

 

附3

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公章):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

实际到位资金

评价时间

评价类型

评价机构

评价结果

备注

合计

其中:

财政资金

合计

其中:

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自评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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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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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评价时间指实施评价的起止时间;②评价类型分为实施过程评价和完成结果评价两种;③评价机构分为中介机构、专家组和评价组3种类型,评价机构为中介机构时,应填列具体中介机构名称;④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⑤此表于评价次年2月底前报同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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