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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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UDC

MH

中华人民__行业标准

PMH5007-xx

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Qualityinspectionandevaluationstandards

foraeptanceofairfieldareaengineeringofcivilairports

xx——发布xx——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中华人民__行业标准

MH5007-2000

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Qualityinspectionandevaluationstandardsforaeptanceofairfieldareaengineeringofcivilairports

2000-7-13—发布2000-8-1—试行

主编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场司批准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试行日期:

2000年08月01日

1总则

1.0.1为使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与评定做到标准统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与评定。

通用航空机场和直升机场可参照执行。

1.0.3本标准所指飞行区工程包括:

跑道、滑行道、联络道、机坪、道肩、防吹坪、土(石)方、排水、围界、巡场路、净空处理等工程,未包括飞行区内的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和目视助航设施。

1.0.4本标准未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检验要求。

1.0.5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标准的规定。

2基本要求

2.0.1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要求和程序等应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及民用航空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要求。

2.0.2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对各分部工程(含隐蔽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并对飞行区工程质量做出综合评定。

2.0.3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实际抽样检验和外观评定,并严格审查竣工验收。

2.0.4隐蔽工程原则上可采用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隐蔽工程资料为依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必要时应采取实地取样检查,或采用非破损检测法予以核定。

2.0.5现场抽查的样品数必须达到抽查频率,随机取样,不得有意挑选。

3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3.1工程划分

3.1.1飞行区工程应按表3.1.1的规定划分为分部工程和工程。

表3.1.1单位、分部工程划分

3.2工程质量评定

3.2.1飞行区工程质量评定以分部工程为评定单元,并根据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结果逐级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和飞行区工程优良率。

3.2.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包括外观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和检测项目三部分,其中,检测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只有在分部工程的检测项目符合标准规范、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无严重缺陷,竣工验收资料真实齐全时,方可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

2.检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频数和方法实地取样检测(隐蔽工程按本标准2.0.4条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除本标准附录中规定的以数理发统计的项目外,均应按单点(组)检测值是否符合标准逐项进行评定。

3.检测项目的合格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保证项目(一般项目)合格率=

保证项目(一般项目)检测合格的点(组)数

×100%

保证项目(一般项目)全部检测点(组)数

4.分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采用合格率和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

检测项目中保证项目不计分,

直接按合格率进行质量评定,一般项目的总分值为100分,外观有缺陷或资料不符合要求时予以扣分,最后得出综合评分。

分部工程综合评分=∑(一般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符合要求扣分5.竣工验收时,应对工程外观进行。

经检查:

如无外观缺陷,不扣分;如有一般外观缺陷,根据外观情况扣1-5分;如有严重缺陷,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工程。

6.竣工验收时,应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检查。

经检查:

如竣工资料符合规定要求,不扣分;如竣工资料不齐全,根据资料不全情况扣1-5分;如竣工资料严重残缺不全或弄虚作假,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工程。

7.分部工程的抽检项目中保证项目(按数理统计的项目除外)根据合格率进行质量评定;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该保证项目质量为优良;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该保证项目质量为合格;合格率小于90%,该保证项目质量为不合格。

8.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保证项目全部优良,综合评分为85分及以上,该分部工程质量评为优良。

——保证项目全部优良或合格,综合评分为70分及以上,该分部工程质量评为合格。

——保证项目未全部合格,或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下,该分部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3.2.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该单位工程质量评为优良;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该单位工程质量评为合格;所含分部工程质量未全部合格,该单位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

3.2.4飞行区工程优良率

飞行区工程优良率=%

3.3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3.3.1分部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处理后,允许再次进行质量评定。

但如果整修处理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不得评为优良。

3.3.2对于总验评为不合格的工程,验收单位一律不签收,建设单位不结算工程价款,并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行业主管部门审定。

4场道工程

4.1面层

4.1.1水泥混凝土面层

1跑道、滑行道、联络道、机坪道面为水泥混凝土面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1.1中的规定。

注:

同一分部工程道面类型不同时,其综合评分应按不同道面工程量进行加权平均。

2道肩、防吹坪道面为水泥混凝土面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1.2中的规定。

4.1.2沥青混凝土面层

1跑道、滑行道、联络道、机坪道面为沥青混凝土面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2.1中的规定。

表4.1.2.1沥青混凝土面层(跑道、滑行道、联络道、机坪)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2道肩、防吹坪道面为沥青混凝土面层时,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1.2.2中的规定。

4.2基础

4.2.1竣工验收时,道面基础可采用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资料进行评定。

必要时,可现场取样检测校核。

4.2.2基础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2中的规定。

4.3土基

4.3.1竣工验收时,道面土基可采用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资料进行评定。

必要时,可现场取样检测校核。

4.3.2土基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4.3中的规定。

表4.3道面土基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5土(石)方工程

5.0.1竣工验收时,土(石)方工程(不包括道面土基)应采取现场实地检测,隐蔽工程可采用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竣工资料。

5.0.2土(石)方工程(端区、升降带平整区)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

表5土(石)方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排水工程

6.1盖板沟、箱涵

6.1.1盖板沟预制混凝土盖板或钢箅子的型号、规格、强度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6.1.2水泥混凝土盖板沟

水泥混凝土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2中的规定。

6.1.3砖砌盖板沟

砖砌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3中的规定。

表6.1.3砖砌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1.4石砌盖板沟

石砌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4中的规定。

表6.1.4石砌盖板沟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1.5水泥混凝土箱涵

水泥混凝土箱涵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1.5中的规定。

表6.1.5水泥混凝土箱涵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2管沟

6.2.1管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2.1中的规定。

表6.2.1管沟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3明沟

6.3.1土质明沟

土质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3.1中的规定。

表6.3.1土质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

6.3.2浆砌明沟

浆砌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应符合表6.3.2中的规定。

表6.3.2浆砌明沟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6.4其它排水构筑物

6.4.1检查井、进出水口、渗水系统等其它飞行区排水构筑物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可参照相关标准、规范。

7附属工程

7.0.1飞行区围界、巡场路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应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

7.0.2净空处理工程等附属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参照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等执行。

附录A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评定

A.0.1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方法采用小梁法,试件标准养护时间为28d。

检测时每组为3个试件,其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

A.0.2每一分部工程预留试件组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n=10/17×(S-30000)/10000+5

式中:

n—试件组数;

S—水泥混凝土道面面积(m?

当S小于30000m?

时,试件组数应不小于5组。

A.0.3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评定标准

1.试件组数大于10时,平均强度合格判断式为:

R=RSZ+KS

式中:

R—合格判断强度(Mpa);

RSZ—设计抗折强度(Mpa);K—合格判断系数(见表A);S—抗折强度检测值的标准差(Mpa)。

当平均抗折强度ˉR≥R,抗折强度小于RSZ的试件组数不超过试件总组数的5%,任一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小于0.9RSZ时,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评定为优良;

当平均抗折强度ˉR≥R,抗折强度小于RSZ的试件组数不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任一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小于0.9RSZ时,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评定为合格;

当平均抗折强度ˉR<R,或者抗折强度小于RSZ的试件组数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或者任一组试件抗折强度均小于0.9RSZ时,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评定为不合格。

2.试件组数等于或小于10组时:

当平均抗折强度ˉR≥1.10RSZ,任一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小于RSZ时,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评定为优良;

当平均抗折强度ˉR≥1.10RSZ,抗折强度小于RSZ的试件组数不超过试件总组数的10%,任一组试件抗折强度均不小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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