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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时的作文范文这才是我最需要的作文范文

最是时的作文范文这才是我最需要的作文范文

这才是我最需要的

我想要”这句话每一个人都说过,也可能说过上万次,但,那并不是发自由衷的呼唤,只是那物品在你的心上浅浅地,留下痕迹,又轻轻的,被忽来的清风所带走,不复存在。

真正想要的,被刻在最底层,不去想象,不去发现,你,找不到她。

我想要的,不过是张岱一样的“独”,独自享受诗文,独自享受美景,独自享受这个不堪却又美好的世界。

没有人打扰,没有人命令,没有人左右,就这样,静静的,独自的,待在一个角落。

我喜欢独自一人发呆,静静的,和这个熟悉却又陌生的世界沟通,交融。

一起听花开花落,一起看潮起潮落,一起放肆地奔跑在乡间路上......

人,醒了。

梦,碎了。

幻想,不再了......

无论在哪,身边再也不缺少的,是人,是建筑,是掩饰这空虚的声音,再也寻不回的,是心,是最初的悸动,是那片刻的安宁。

我想要的,不过是在一片清静之地,独自一人享受这安宁,不与世俗所交,不被世俗所惑,不被世俗所染,只清清静静的待在这属于我的一亩三分地......

有些事物常在你左右,和你有密切的关系,可是你永远也不会想到,它原来是你思想拼图所缺少的一块。

它从来就在那个空位。

因怯弱,你从来不敢把它放进你的图画里,但是,时机来临,它___的闯进你的视线,嵌在那个空位却又悄然消失......这时,你才知道:

“它,才是我想要的!

一份安逸的生活,一份不被打扰的清净,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世外桃源’”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有太多的不得已;在这个城市中,我们有太多的慌;在这个村庄中,我们有太多的繁琐......我想要的,只是一片清净,一分归属自然的生活......

这,才是我想要的。

内容新是一篇文章的闪光点,要使其观点亮,那么必须:

1、不能人云亦云。

前几年有一篇以“情”为话题的作文,我们有位同学在文中大胆的把悲惨身世铺写到纸上,这篇作文以“惨”获得阅卷老师的同情,得到高分。

可不幸的是许多后生受其影响,若遇到类似的话题,他们不惜自残,想以此骗取老师的眼泪,获得高分的赏赐,孰不知我们的老师早就看烦了,他们不但不给高分,反而觉得现在的学生不可理喻,太缺德。

有一年中考作文是以“合作”为话题作文,有位考生就脱离了俗套.他现场捕捉猎物,以他人抛纸团,用脚掩盖,几位同学精诚合作,骗过监考老师为素材,写出了一篇一波三折的文章,获得满分,这种同中求异之法很值得借鉴。

2、要有时代感。

这种做法就像我们政治老师在研究中考时事政治一样,如何在众多事件中找出要考的内容,做到稳中求胜呢?

那么,这就需要有睿智,作文也是这样。

如以“环境”为话题作文,我们有些同学很快就会想到现在所提倡的“珍爱生命,呵护健康”这一现实问题,于是就用寓言的形式写风沙缠绵吞月牙(月牙泉),风沙亲亲填绿洲(罗布泊)。

文中虚拟一个个性张扬的风沙,他肆无忌惮,践踏生命。

让读者读后认识到珍视环境就是珍视健康,珍视健康就是珍爱了生命。

二、文体新。

过去我们的作文大多是采用三段式:

"开头好,中间草,结尾宝"。

随着新课程改革在各课改试验区的推进和学生的主体参与,考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思维得到拓宽,文体也以全新面貌展示于众。

如以“爱”为话题作文.

有位考生就采用排比式开头作文,文章气势磅礴,强烈震撼读者心灵。

另外也有同学以应用文的形式出现。

如写一份合同,一封书信,一篇演讲辞等用此来展示自己的深爱及思想。

xx年湖南一位考生就以演讲辞的形式出现,令人耳目为之一新。

文章开篇用一个故事引出“家庭教育”的话题,紧接着列举了家长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错误做法,深刻地指出了这种家庭教育的危害性,结尾发出呼吁,表明作者的见解,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三、语言自我。

阅卷老师都是有一定文学素养的,闲暇之时好读书,写文章。

如若你在文中整段引用别人所写的精美语句,这些语句正好是我们的老师了如指掌的,那后果就不言而喻了。

高尔基在写一首长诗《老橡树之歌》时,下了很大的功夫,阅读了大量的意大利和英国的诗歌。

为了使诗“美”起来他从读过的意大利和英国诗歌中挑选了许多诗写进《老橡树之歌》,尔后非常高兴地把这首诗寄给著名的作家柯罗连柯,可是出乎意料,柯罗连柯读了诗之后,只有一句回话:

“请您用您自己的话,写您自己看到的东西吧!

的确不错,叙的是自己要叙的事,抒的是自己要抒的情,发的是自己要发的感慨,所以一定要用自己的话,只有这样文章才运笔自然,情感才流露真切,才能使读者为之动容。

综上所述,

要想在中考时作文获得高分,考生就必须做到同中求异,同中求怪,同中求奇,同中求精。

以“异”、“怪”、“奇”、“精”的面目把文章展示给阅卷老师,只有这样文章才会发出璀璨之光芒,才能摘取考场里的桂冠!

席慕蓉说过:

“人的一生应该为自己而活,不要太在意别人怎么看。

”那么便做有主见的人吧!

愿自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能主导自己的人生;愿自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会辨清前方的是非;愿自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将持之以恒地在自己选择的路上走下去。

掌舵人生,做有主见的人。

有一手好字的史蒂夫·乔布斯曾以自己为例子来启示他人。

他在大学里选修了看似毫无用处的书法。

虽当时屡遭嘲讽,但这一手好字在十年后却成了微软字库中漂亮字的基础。

史蒂夫掌舵了自己的人生,他不是一株墙头草。

正因为有自己的主见,才有了格外的收获,这正是他收获前程的关键之处吧!

充盈人生,做有主见的人。

有这样一个人,他遭人议论纷纷,却依旧被世人所崇敬。

他便是鲁迅先生。

近期有幸读到一本详说“鲁迅与他的论敌”的书。

鲁迅自身便是一个颇有主见的文坛领袖。

“悚听荒鸡偏阒寂,起看星斗正阑干。

”以自我理想为星为月,他一直以来都走在主见之路上,走在漫天硝烟之中。

纵然一路艰苦,但从未因他人或谩骂而放弃。

正因这般主见与不屈,才为后世留下了深深感动。

这正是他的人生充盈之处吧!

成才人生,做有主见的人。

我曾读过这样一件事,昔日一周国人年老却没有一丝成就,年老白首,泣于途中。

自己喃喃忆往事:

原来是年少从文,稍有成就便做了官,后来君王去世,后主却好武,周人便更为习武,可惜不久又立了新王,而此时周人已年老,再也没有成才的机会了。

不过这又能怪谁?

只怪周人自己毫无主见罢了。

想他若是一直从文中或是坚定习武,总有一天会被人所赏识的吧;可他却左右摇摆,这正是他无法成才之处吧!

“人的一生应该为自己而活,不要太在意别人怎么看。

”人生苦短,谁能耗上大把时间重走老路?

让我们学会做有主见的人吧,在自己坚信的路上一直走下去!

健康最珍贵的作文

生命,总是美好的。

不是苦恼太多,是我们不懂得生命。

不是幸福太少,是我们不懂得把握。

生命就像嚼口香糖,嚼多了,才发现平平淡淡才是真。

有些人抱怨自己的生活拘谨没有财富,殊不知拥有健康的身体已是一笔最大的财富!

生命是珍贵的,生命是无价的。

然而,生命又是脆弱的,生命也是稍纵即逝的!

注意安全,珍爱生命,关爱健康是人类珍惜生命的主旋律!

近期的交通事故特别频繁,一次次___的场面是那么可怕,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

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

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

让交通法规在我人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

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珍爱生命,要学会善待自己,学会放飞自己,让自己更贴近自然。

生活中有许多有趣的事,生命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我们完全可以尝试着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踢踢球、上上网,与朋友去郊游,去大海里游泳,去小溪边钓鱼,去看看喜剧片,去爬喜欢的山,去看看飞瀑,去听听涛声……那么多的事等着我们去做,那么多的开心需要我们参与。

我们奔跑,我们跳跃,我们欢笑,我们歌唱,这一份美好,皆因有了生命。

珍爱生命,要让自己的生命有所价值。

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为了人生的充实,为了生命的完美,你没有理由不努力,让生命因奋斗而精彩。

珍爱生命,还要学会以一颗平常心对待生活,适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平静地面对生活中的一切。

要相信,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

生命的颜色是那样五彩缤纷,如歌的岁月在吟诵青春,让我们一起“关注健康,关爱生命”。

最是暖心间

初一记叙文666字

我就站在窗台上,看着黄昏的晚霞。

太阳真好把半边天染红,那云就像枫叶,仿佛一片一片就要落下来了。

我驻足痴望,云儿把我带回那个夏日。

我端坐在教室,静静地等着庄老师来上课。

她踏着轻快的步子姗姗而来。

这天,她穿了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身上还带着一股清幽的茉莉花的香味,她拿起话筒,严肃地说:

“昨天我布置的口头作业,同学们完成了没有?

我看看哪些同学不把老师的话放在眼里的!

”她突然一反常态,板起面孔,严肃地盯着我们。

蝉鸣如网,撒向无云的蓝空,破窗而入,打碎了我心中的宁静。

我也没写!

我想热锅上的蚂蚁,头上冒出的汗水似掉线的珠子,焦急地反复翻着书包,慌得不知所措,搓捻着衣角,紧张和恐惧似股激流涌上我的心头。

庄老师俯下身子,满意地笑着,手里卷着几十张作业纸。

她走到我身边,也轻轻裂开嘴角,她的眉毛像一弯柳叶,印在她晶然的宝石一般的眼睛上,越发显得和蔼了。

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心里像塞了块铅似的,足有千斤重。

微微把头抬起,只见她的笑容愈加灿烂。

她站在讲台上说:

“这些同学不仅按要求完成了作业,而且书写工整,有陶子……”我的心像是搭在箭上紧绷的弦。

“还有我的课代表。

”她念道,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

寂静,顿时吞没了我的心灵。

庄老师,我一定让您失望了,老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的!

”庄老师弯下腰,微微咧开嘴角,像位母亲一样来回抚摸着我的头发,露出令人陶醉的微笑,“老师相信你。

”她轻柔的声音终于让我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安稳下来。

一股温暖的泉流涌了上来。

轻轻擦拭那一轮夕阳,温暖由手指尖渐渐漫到我的胸腔,还有对往事的愧疚。

春意盎然,最是暖在心间。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

“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

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

“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

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3)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

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

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

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

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

《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

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

我一直在想:

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

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

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

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

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

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

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

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4)

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

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

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

妈妈生气地问我:

“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

“写作业。

”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看书。

”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

“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

”我心里很不服气:

“哼!

不就是看个书吗!

”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

妈妈后来告诉我:

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

“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

”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

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

“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

”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

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可是,妈妈,谁让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我面前?

现在书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帮手,我能从它的身上汲取力量。

(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古语有云: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

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

”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的“瘾”又发作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妈妈也答应了。

到了书店,我立即整个人兴奋起来,这都是外国著名作品,全都是我最喜欢的。

我随便挑了一本《战争与和平》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我的时间观念已被停留在书里,此时的我就像“与世隔绝”,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我也不知所谓何事。

满脑子只想的是书的内容。

这时我与主人公同喜同悲,斥笑可耻之辈,同情苦难之人,与作者共鸣,与作者体验人世间之沧桑……妈妈说:

“你已经看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我还要赶回家煮饭。

”“妈妈,让我再看多十分钟吧!

”我恳切地对妈妈说。

“你这书呆子,已经晚了,吃完饭,妈妈才和你来看吧!

”没有办法,我只得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宝贝”,跟妈妈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那门刚开,我就一下子窜上去了,从书架上拿了中国著名的史书——《史记》,这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司马迁所著,整本足有四五斤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

因为有部分文字是古文,所以我有的地方不懂。

我就从书包中取出笔纸记下来。

时间转眼便逝,图书馆的老师宣布要关门了,我赶紧收好书包,拿起书向外走去。

“等等,同学你怎么把书也带走?

”我……我……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是看入迷了吧!

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连忙把书放回原处,向图书馆的老师道歉。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

”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

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

“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

“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

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6)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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