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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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完整版
拆除施工方案
组织准备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由公司项目经理任组长,公司项目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和资料员参加。
项目部每天召开碰头会,公司项目每周在现场召开一次办公会,具体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设备、劳动力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有关问题。
确保工程按业主要求,优质、高速、如期完成。
2技术准备
2.1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认真理解施工图纸和学习有关设计文件,认真听取设计公司、监理等单位技术交底,熟悉图纸内容,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各专业、各工种之间相互配合的关键所在。
2.2做好对各施工班组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特别是对特殊工艺的技术交底和施工研讨,同时要深化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预算和加工件的翻样工作等。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及早报请施工监理和业主认可。
2.3按该工程的特点和设计要求,搜集备齐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标准图集、技术资料及工具书等。
准备好度量衡器具及各种测量仪器和试验检测设备,并经合格的计量单位校验、核定后才能运用到工程上。
3.2本工程为拆除施工,施工过程中备足易损件,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准备
4.1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建筑物竣工图,拆除前进行施工现场堪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对拆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为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拆除作业人员准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4.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4.6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4.7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4.8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9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10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5作业条件
在拆除工作前,必须弄清本建筑物周围的管线情况,包括管线图,市政排污水管,光缆等,确定线路走向,必要时开洞确认位置。
切断所有与建筑物的管线。
当建筑外测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拆除施工
1拆除总体原则
拆除施工时要求确保楚王陵园区内正常的运行,同时保持馆外环境清洁。
本拆除施工方案是针对汉史馆一层、二层所有轻质隔墙,顶部石膏板、杉木板顶,地面石材、地胶、地毯,部分砖墙、砼柱子,墙面干挂石材等拆除工程而编制。
2拆除顺序
2.1首先检查安全通道情况,必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2作好一些预留设施、重要部位、部件的防护保护工作,拆除承重墙时要先加固(由专业队伍施工),得到相关单位的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将拆除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品包括废纸、纺织品、木制品等集中外运。
2.4本工程为多层建筑物,高空作业采用移动式脚手架。
4.2.5拆除顺序为:
切断电路→关闭给排水管→拆除管线→室内门窗→吊顶→龙骨→墙面砖→地砖→石膏板隔墙→内墙等。
2.6清理各层遗留物及垃圾等。
2.7清理现场、竣工验收。
3、拆除主要方法
3.1工人分成两个组,每组人数分工明确。
3.2将各房间门拆掉(根据情况可成套拆卸,也可分别将门及门框拆卸)码放在不是要拆的隔墙处,以备晚上运输组二次搬运。
3.3拆除吊顶龙骨时工人站在移动脚手架上先将石膏板(杉木板等)逐块拆下码放整齐,再将吊件用手动压力钳将吊件剪断,也分别打成捆,待运。
拆除吊顶时吊杆等物品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保留或者拆除。
3.4拆除隔墙将石膏板(木工板等)用撬棍撬开(尽可能的拆成半张大小、便于搬运)码放整齐待运,再用大锤和撬棍将轻钢龙骨(木龙骨等)拆掉并分别打成捆待运(龙骨长度不宜超过2米,方便搬运);拆砌块墙先用切割机把墙体分块切割,拆除材料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等待外运。
3.5运输组一般情况下白天拆晚上运,要求当天拆的物品当晚要基本运完,尽可能的不要给现场留有物品,更不能在拆除现场以外的地方存放物品。
5、施工保证体系
5.1挂好施工安全生产牌和文明施工牌,做好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
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5.2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
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
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5.3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
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4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5.5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5.6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5.7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8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
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5.9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5.10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6.1防震、减少噪音措施。
6.1.1本工程大多采用性能好、噪音低、振动小的机具及设备。
6.1.2不破坏任何主体结构及其他保留物。
6.1.3运输车辆在场区及居民区行驶速度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禁止鸣笛、哄油门。
6.1.4人员在施工其他场所或经过时,禁止大声喧哗。
6.1.5装卸物品时轻拿轻放。
6.1.6拆除作业时,一律由上而下拆除,禁止整堵墙面或大块从高处倒塌,绝对禁止从建筑物下方掏空使建筑物整体倒塌。
6.1.7对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要搭隔音棚。
6.1.8对办公区、生产区较近的施工部位,要搭设隔音墙。
6.2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为搞好消防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物、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实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消除火险隐患,为此特制定施工期间防火措施:
6.2.1施管人员进场前进行全员安全防火教育培训,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对消防工作搞的好,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奖励,对不按防火职责办事或违反者,要按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罚,触犯刑律的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2完善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根据甲方提供的水源,配备消防带2盘,灭火器10个,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6.2.3建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各施工队队长任组员。
成立义务消防队。
6.2.4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进行登记,制订灭火作战方案,并不少于二次的进行演练。
6.2.5义务消防员要达到“二知三会三能”(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能检查出问题,能宣传防火常识,能扑救初起小火)。
6.2.6封闭施工现场的同时,要留足够的消防通道。
6.2.7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检查、指导、宣传防火知识和通报检查结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告。
6.2.8进场后,对施工区域内的易燃物,如棉纱、旧布、油污品、树叶进行清扫,装袋运出现场,到指定消纳场进行妥善处理。
6.2.9拆除木质结构和带有油污物品时严禁动明火,并对所拆除的物品及时清运出场。
6.2.10严格用电管理,严禁私搭乱接,接临时用电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规范安装电器及照明设施,绝对不允许用电取暖、做饭等非生产用电。
6.2.11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须对周围易燃物进行清理,经检查合格后报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6.2.12如有情况应及时上报,以免耽误救火时机。
必要时拨打火警119。
6.3电焊、气割安全防火措施
6.3.1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
操作时应持证上岗。
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
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
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时,应事先更换用火证。
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员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入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
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五级以上的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
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割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6.3.2看护(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在隐蔽场所或部位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瓦、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6.3.3防火安全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工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氧气瓶、乙炔罐必须相距5米以上,且距火源不小于10米,要经常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
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爆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
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
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
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6.4消防保卫措施
6.4.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警卫室,建立警卫制度和现场保卫记录。
6.4.2施工工地成立由工长兼任组长的消防保卫小组,组员相对固定,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定期对工地消防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6.4.3现场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建立一支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义务消防队。
6.4.4施工现场备用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火栓;消防器材按“五五”配置;消火栓井涂上红漆,注明“消火栓”。
6.4.5现场使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业主同意,由工长亲自审批;明火附近不行有易燃、易爆物品。
6.4.6现场应设置循环消防车道,宽度不少于3.5米,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6.4.7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必须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6.4.8施工中,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应保证隧道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6.4.9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施工现场存放,并以当日作业的需示量发放。
6.4.10施工中的明火作业,必须配备固定的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一切用火必须办理用火手续,经批准后,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下班后,交回动火证。
6.4.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用电设备及工具。
6.4.12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焊、油漆、保温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6.4.13切割钢层架时下方要配备看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
6.5防尘及环保环卫措施
6.5.1施工期间,设专人定期清扫施工围边各道路及通往主要干道和门前三包地段,清运废旧物品期间每天派2—3人清扫。
6.5.2现场无扬尘。
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如有必要一边拆一边喷水降尘。
6.5.3运输车辆的车容、车况良好;车辆出场时清扫车轮以免尘土飞扬或遗洒。
6.5.4一些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要单独处理,以免运出后污染土地或危害他人健康。
6.5.5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受到污染,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6.5.6环保环卫管理工作是实现绿色环保施工的重要手段,一定要与整个施工过程结合在一起;同时虚心接受政府和甲方环保环卫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地改进提高,完善环保环卫措施,把绿色环保施工做得更好。
6.6安全技术管理
6.6.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目标
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2)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
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5)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
对进场的工人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各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
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6.6.2一般规定与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防护镜、反光背心、安全鞋。
高度1.8米以上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确保安全的其他防护措施,不得冒险作业。
(2)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
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人工拆除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保持潮湿。
(3)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4)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
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
从配电房到现场的主线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
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7)机械车辆不得带“病”作业,每次要检查绳索及各部件牢固情况。
(8)在高空作业时,检查下部结构情况是否稳固,分段作业要观察结构连接情况,不得立体作业。
(9)拆除前要检查被拆除室内外情况,做到有边必有栏,有孔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安全措施。
(10)要设置门卫;场内设置保安人员经常巡逻,防止发生治安事故,防止无关人员进场。
(11)环保和市容工作须得到环保环卫市容管理部门的批准和支持,接受其检查监督。
(12)机械、车辆消音系统完好无损,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停放位置适当;材料码放整齐,各交通要道畅通干净。
(13)保护好预留建筑及花草树木。
6.7文明施工措施
6.7.1开工前,在拆除区域内各道口、路口设明显标志,设专人看守,警示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6.7.2拆除过程中,必要时用水喷洒施工现场,并在拆除建筑物室内洒水降去浮尘;尽可能将扬尘降到最小范围之内。
6.7.3机械消音系统完好无损,尽可能降低噪音;白天施工<75dB,夜间施工<55dB;运输车辆停放位置适当;材料码放整齐;各交通要道畅通干净。
6.7.4施工时间控制在7:
00—22:
00之内。
6.7.5保护好预留建筑和花草树木;对被拆建筑物周边的树木,必要时要作防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