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工程量清单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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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程量清单部分
第一节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进行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1.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二、三、四级编码为全国统一;第五级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06。
(2)第二级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
(5)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分三位)。
项目编码结构如图2.5.1所示(以安装工程为例)。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号的规定。
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专墙砌体工程量时,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2.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计价规范附录表中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是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基础,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可予以适当调整或细化,例如“墙面一般抹灰”这一分项工程在形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时可以细化为“外墙面抹灰”、“内墙面抹灰”等。
清单项目名称应表达详细、准确。
计价规范中的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如有缺陷,招标人可作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凡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他独有特征,由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在计价规范附录中还有关于各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描述。
工程内容是指完成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作和操作程序,但应注意的是,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工程内容通常无需描述,因为在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有一一对应关系,当采用计价规范这一标准时,工程内容均有规定。
例如,计价规范在“实心砖墙”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栏内均包含有“勾缝”,但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项目特征”栏的勾缝体现的是实心砖墙的实体特征,是个名词,体现的是用什么材料勾缝。
而“工程内容”栏内的勾缝表述的是操作工序或称操作行为,在此处是个动词,体现的是怎么做。
因此,如果需要勾缝,就必需在项目特征中描述,而不能以工程内容中有而不描述,否则,将视为清单项目漏项,而可能在施工中引起索赔。
4.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樘、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宗、项……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另外加以说明,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5.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给出了各类别工程的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六个部分。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的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装饰装修工程的实体项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安装工程的实体项目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市政工程的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地铁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矿山工程的实体项目包括露天工程和井巷工程。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格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表示拟建工程分项实体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部分的要件。
其格式如表2.5.1所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由招标人负责前六项内容填列,金额部分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填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
这三位清单项目编码由招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项目具体编制,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以附录中的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其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细化,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表2.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时估价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吨”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在进行项目特征描述时,可掌握以下要点:
1)必须描述的内容:
①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
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
②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
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③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
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等。
④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
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
2)可不描述的内容:
①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
如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特征可以不描述。
②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内容:
如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
③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内容:
如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的特征规定。
④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内容:
如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
①无法准确描述的内容:
如土壤类别,可考虑将土壤类别描述为综合,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自行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
②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
对这些项目可描述为见××图集××页号及节点大样等。
③清单编制人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的:
如土方工程中的“取土运距”、“弃土运距”等。
(7)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不得重号。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二、措施项目清单
(一)措施项目列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将实体项目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非实体项目划分为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文明、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2.5.2列项。
表2.5.2措施项目一览表序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通用措施项目
1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
夜间施工
3
二次搬运
4
冬雨季施工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6
施工排水
7
施工降水
8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专业措施项目
建筑工程
1.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2
脚手架
1.3
垂直运输机械
装饰装修工程
2.1
脚手架
2.2
垂直运输机械
2.3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安装工程
3.1
组装平台
3.2
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3.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3.4
焦炉施工大棚
3.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3.6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3.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信设施
3.8
现场施工围栏
3.9
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措施
3.10
长输管道施工便道管道
3.11
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3.12
长输管道地下管道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3.13
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3.14
格架式抱杆
市政工程
4.1
围堰
4.2
筑岛
4.3
便道
4.4
便桥
4.5
脚手架
4.6
洞内施工通风管路、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信设施
4.7
驳岸块石清理
4.8
地下管线交叉处理
4.9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
4.10
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
矿山工程
6.1
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6.2
前期上山道路
6.3
作业平台
6.4
防洪工程
6.5
凿井措施
6.6
临时支护措施
(二)措施项目清单的标准格式
1.措施项目清单的类别
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的工序相关,并大都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大小关系不大,如大中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但是有些非实体项目则是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与完成的工程实体具有直接关系,并且是可以精确计量的项目,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如表2.5.3所示);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如表2.5.4所示)。
表2.5.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
综合单价
合价
注:
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2.5.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2
3
4
注:
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计算基础可以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若出现清单计价规范中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
1)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
3)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规范。
4)招标文件。
5)设计文件。
(2)措施项目清单设置时应注意的问题:
1)参考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2)参阅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夜间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等项目。
3)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4)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5)确定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三、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
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表2.5.5的格式编制,出现未包含在表格中内容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表2.5.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2.5.6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2.5.7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2.5.8
3
计时工
明细详见表2.5.9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2.5.10
合计
—
注:
材料暂估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一)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
不管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其理想的标准是,一份合同的价格就是其最终的竣工结算价格,或者至少两者应尽可能接近。
我国规定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概算管理,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设计概算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刚性指标,即使商业性开发项目也有成本的预先控制问题,否则,无法相对准确预测投资的收益和科学合理地进行投资控制。
但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设计需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需求可能会随工程建设进展出现变化,工程建设过程还会存在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
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影响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因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以便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设立暂列金额并不能保证合同结算价格就不会再出现超过合同价格的情况,是否超出合同价格完全取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对暂列金额预测的准确性,以及工程建设过程是否出现了其他事先未预测到的事件。
暂列金额可按照表2.5.6的格式列示。
表2.5.6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2
3
合计
—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二)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类似于FIDIC合同条款中的PrimeCostIterns,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价格。
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当结合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表”予以补充说明。
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取费。
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需要交由专业设计人设计。
国际上,出于提高可建造性考虑,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以发挥其专业技能和专业施工经验的优势。
这类专业工程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是国际工程的良好实践,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也已经比较普遍。
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施工总承包人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组织的招标。
暂估价可按照表2.5.7、表2.5.8的格式列示。
表2.5.7材料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2
3
注:
1.此表南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
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2.5.8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2
3
合计
—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三)计日工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
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中,大多数都设立了计日工(Daywork)计价机制。
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
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难以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计日工可按照表2.5.9的格式列示。
表2.5.9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一
人工
1
2
…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1
2
…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
施工机械小计
总计
注:
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四)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按照表2.5.10的格式列示。
表2.5.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计
四、规费、税金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出现未包含在上述规范中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如国家税法发生变化,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增加了税种,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补充。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如2.5.11所示。
表2.5.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1.1
工程排污费
1.2
社会保障费
(1)
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
1.3
住房公积金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计
注: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