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169224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7.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docx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XX煤矿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XX煤矿

2008年1月

标准化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使我矿各项技术工作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如下:

(一)地测安全管理制度

1、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部门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①传达矿安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③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④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⑤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4)设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本,并由专人保管。

2、隐患排查责任人制度

(1)地测部门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周进行一次,负责人员为主管领导和各专业组队长。

(2)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

(3)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4)C级隐患由地测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度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5)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6)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地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由全部门职工共同承担,必须做好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

(2)出现违章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对个人违章行为其他人必须制止,若不制止,给予周围人员与违法乱纪违章人员同等批评教育直至相应处罚。

(3)全部门职工必须积极参与安全签证工作,对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以合理化建议的形式提出,被采纳者给予奖励。

(4)全部门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5)建立地测部门安全奖罚制度。

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组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违章人员或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

(6)对制止、举报“三违”人员者给予奖励。

4、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负责人:

主抓技术的部门副职领导。

(2)参加人员:

各组队长及技术负责人。

(3)验收时间:

每月月初检查一次。

5日前将自查成绩上报上级部门。

(4)验收范围内容:

部门及各组队的工作均在验收之列,主要内容包括:

①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部门及各组队的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

②按规程和设计要求对原始记录、计算台账、图纸等进行严格检查。

③对水害预报、地质预报、贯通通知单发放等重点工作逐一检查。

④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不仅应进行以上内容的检查,动态达标情况更应做为重点检查内容。

(5)验收方式:

由主管部门领导召集各组队长及技术负责人进行联合验收。

(6)对达不到要求的处理意见:

验收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后,各线负责人两天内认真整改,两天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对仍达不到要求的负责人及组队进行经济处罚。

5、地测管理技术人员现场汇报制度

(1)为使地测部门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工作情况,有效指导工作,特制定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制度。

钻探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于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地质、水文、测量技术人员上井后要及时汇报工作面的地测情况。

(2)汇报内容:

钻探开工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或班长需要向部门汇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运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无问题等情况;完工后需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本班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下班需要平衡解决的问题;地测技术人员在上井后及时填写工作面情况及出理地测问题的处理意见。

(3)对无故不坚持汇报制度的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

(4)地测部门要设立汇报本,并由专人管理。

6、地测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析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工程质量事故。

(2)事故分析的时间程序:

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

一般事故由各组队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地测部门;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部门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分析一般按以下程序:

直接责任者介绍事故经过及后果,其他同志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3)事故分析的内容:

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的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者(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参加事故分析人员范围:

一般事故由全组人员分析、主管部门领导参加,较大事故由部门组织全部门人员分析。

(5)处理办法:

根据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①对主要责任者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②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③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7、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为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地测部门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技术培训。

(2)地测部门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每季研究一次职工培训工作,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3)地测部门年初要制定培训计划,各专业队每半年制定一次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目的、要求、培训教师及负责人。

(4)培训教师由部门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兼职,也可根据内容需要外聘。

培训教师(专职或兼职)应按培训计划要求提前备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培训目的要求。

(5)地测及教培训结果进行一次考试,对考试成绩前一名给予奖励,不及格者进行补考,经补考及为及格者,应进行严肃处理。

地测部门每半年对培训情况总结一次,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学员。

8、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钻探队技术主管接到施工设计后应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其它各专业队遇到较大工程时,或其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工程时也应编制施工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主管(或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4)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出现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

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5)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9、地测安全质量区域分工负责制度

(1)为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地测工作要实施业务保安区域分工负责制度,做到每名职工任务清楚,职责明确。

(2)地测部门领导负责全部门地测业务保安,并对地测部门职工安全作业负责。

(3)副职领导、各专业组队及每名职工,按专业分区域进行业务分工。

(4)每名职工都必须按既定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执行业务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5)各层次主管负责人对其下属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对查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同时,检查结果作为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6)对于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出色完成工作、对生产贡献较大者给予表彰奖励;因工作失误(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部分奖金、全部奖金或其它行政处分。

10、管理人员“三违”考核制度

(1)地测部门组、队以上的管理人员为本组、队主要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队管理。

(2)出现“三违”人员的组、队,给予组、队长与违章者同等处罚。

(3)连续出现“三违”的组、队,应按规定严肃处理,免除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奖。

(4)管理人员出现违章行为,加倍处罚。

(二)地测技术管理制度

1、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

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2)严格按《地质规程》及细则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褶曲、岩浆岩及岩溶陷落柱等。

(3)开拓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

开拓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预测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4)工作面掘进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

(5)掘进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交面线、各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地质图及巷道素描图,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地质预报。

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探煤厚及物探工作。

规定综采、轻放工作面必须进行物探,查清工作面内隐伏地质构造、岩浆岩、陷落柱等,获得结果后5天内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编制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并将物探结果附在回采说明中,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一并交生产部门使用。

(6)充分分析回采地质说明书、物探成果及已开采的相邻工作面地质规律;对采面进行动态跟踪、动态分析、动态预报,认真观测。

记录已知的地质构造、物探异常区的地质变化情况,做好采面地质素描,分析预测隐伏构造主薄煤层延展变化趋势,验证物探结果,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总结。

(回采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写出采后总结;厚煤层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应在最后一分层采出后一个月内编制;地质构造复杂的工作面可在头层回采结束后编写,待最后一分层采出后再作补充。

报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妥善保存)。

(7)地测部门必须建立物探成果台账(包括坑透、三维地震、瞬变早磁、瑞利波勘探等),对每一个物探异常区必须认真收集资料,进行对比验证,生产结束后要编写物探给证报告或总结。

(8)生产中遇重大地质构造时,地质部门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及时向矿主管工程师及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9)各种图纸,必须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正确的图例、图示作图,按细则要求的时间填绘井巷工程、煤厚、断层等高线等及各种注记。

地质工作用图(包括采掘工作平面图、日常手头用图等)要求随工程进度,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随时修改填绘,并至少每月应全面分析修改一次。

生产区域地质图:

(1:

2000生产区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生产水平地质平面图及相应的地质剖面图等)要求每月全面填绘修改一次。

基本地质图(1:

5000矿井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剖面图、各水平地质平面图等)要求每季修改填绘一次。

要求图纸内容齐全,资料推测有理有据,并保证相关图件一致性。

(10)按要求及时提出各种地质预报。

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签发;月报应于2月10日前提出;临时预报应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及地质变化随时提出预报。

要求预报内容准确,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1)各种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账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12)各种物探仪器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保管与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各种仪器设备齐全、完好、无损,保证物探工作能正常开展。

(13)加强地质资料的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或报出。

2、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各生产单位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祥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

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月的2月底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10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

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祥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所在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监处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每一生产矿井必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所在单位的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所在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能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

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计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

对于以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

(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

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

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后上报当地煤炭局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地测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地测部门应随时组织会商,每次会商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

各级水害隐患(分A、B、C三级)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统计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

经排查确认的B级水害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发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等部门。

对B级水害要重点监测,并执行技术管理人员现场盯岗制度,直至水害排除。

(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地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应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

①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

②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

③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贯通。

④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不准贯通。

⑤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⑥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

⑦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⑧回采工作面小组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

⑨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

⑩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的层位。

3、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1)重大测量工程开工前测量方案审定制度

①重大测量工程(井上、下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皮带安装测量、重点工程测量)开工前由测量队长召开集测量技术人员制定测量方案。

②测量方案制定后,局面形式报主管领导审定。

重大测量对贯通工程制定的方案达不到精度要求时报矿务局审批。

③审定后的测量方案由主管领导传达到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并组织实施。

(2)测量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①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每发现丢失一项内容扣了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②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行评定,首页应定清检查角来源,违反要求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③由于各种原因,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原因。

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定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

记录本和计算怅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不按要求去做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④内业计算完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每发现一次不及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⑤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⑥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5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次标定,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⑦为了避免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行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

⑧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联测导线精度评定,每发现一次联测不及时扣地测部门标准化1分。

⑩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3)测量月末收尺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收尺严肃性,准确性,避免出现责任事故,制定月末收尺管理规定如下:

①所有测量人员都必须下井现场认真收尺,做到准确无误,任何人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收尺人员上井后,要认真填写收尺本,收尺本要求收尺人员本人签字。

③测量技术人员,收尺当天要下井对收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收尺问题及时汇报。

④在收尺工作面遇特殊情况无法收尺时,收尺人员要及时反馈请示,根据请示结果进行处理。

⑥收尺当于,有关人员要认真填好交换图及相关台怅,技术人员检查后交绘图组。

(4)测量通知单发放制度及考核办法。

①当掘进工作面接近接近采矿安全边界时,为了避免出现事故,由测量队长及时填写,地测部门负责人签发,接收单位必须签字。

②贯通测量通知单两面三刀工作面间的距离应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通知单编号、草图、内容齐全后,测量负责人、主管领导、水文负责人、地质负责人签字下发。

④对岸通测量通告最后标定位置必须实测,如不实测,不准下发通知单。

4、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

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

(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6)按时填绘交换图,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

按规定1:

2000图每月6日前上报矿务局;1:

5000图每季度初上报矿务局。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5、储量技术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细则,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矿产储量的计算、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来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及时填绘各种储量图、填写各种台账、编写各种回采率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及采后总结(工作面、采区、矿井)。

(3)严格储量增减制度,储量变动要按要求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动。

符合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条件的,地测部门提出请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没接到批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性生产,凡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均按丢煤处理,参加采区回采率计算,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多次处理。

(4)工作面收尺调查一般要求每旬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时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当数。

收尺时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

测量的内容包括上风、下运的残尺米数、煤层倾角、宽层厚度、结构、采高浮煤厚度、割顶底板厚度、丢顶底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情况等。

观测点间距一般为10~15米,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应小于煤层厚度的3%。

(5)中厚及厚煤层的工作面要求探煤厚设计。

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探清煤层厚度及其结构。

在回采过程中按相关要求走向或倾向每10~30米探测一个点,探清工作面内丢顶底煤厚度情况,作好记录,并作采面素描。

对采面推采可能遇到的地质或水文地质问题要做好预报。

(6)加强矿井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各矿地质及资源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矿井水平延深、采区、回采工作面设计,对设计施工中违反国家技术政策和规定时要提出建议和意见,建立“预防丢煤通知书”制度,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戒生产,有产生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和主管领导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

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按要求认真填报各种储量报表。

年终储量计算的各种报表一般要求在2月初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总;“三量月报表”要求在下月5日前上报。

(8)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