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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材质的化学成份全解

AL 5052-H32的主要合金元素为镁,具有良好的成形加工性能、抗蚀性、焊接性,中等强度,用于制造飞机油箱、油管、以及交通车辆、船舶的钣金件,仪表、街灯支架与铆钉、五金制品、电器外壳等。

化学成分(ChemicalCompositionLimitswt%)

Cu

Si

Fe

Mn

Mg

Zn

Cr

Ti

Pb.Bi

Al

0.1

0.25

0.4

0.1

2.2-2.8

0.1

0.15-0.35

/

/

余量

 

典型合金5052-H32机械和物理性能(TypicalMechanical&PhysicalProperties)

焊接性

切削性

耐蚀性

电导率20℃(68℉)

(%IACS)

密度

(20℃)(g/cm3)

很好

一般

很好

30-40

2.68

抗拉强度

(25°CMPa)

屈服强度(25°CMPa)

硬度

500kg力10mm球

延伸率

1.6mm(1/16in)厚度

最大剪应力

MPa

230

195

60

10

140

SPCC宝钢有生产,宝钢牌号应该是402SPCC.含碳量为0.10,日本的含碳量为0.05,对应还有SPHC,为热轧.性质差不多.

SPCD—相当于中国08AL(GB/T13237-1991)优质碳素结构钢。

普通及机械结构用钢板中常见的日本牌号

1、日本钢材(JIS系列)的牌号中普通结构钢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表示材质,如:

S(Steel)表示钢,F(Ferrum)表示铁;第二部分表示不同的形状、种类、用途,如P(Plate)表示板,T(Tube)表示管,K(Kogu)表示工具;第三部分表示特征数字,一般为最低抗拉强度。

如:

SS400——第一个S表示钢(Steel),第二个S表示“结构”(Structure),400为下限抗拉强度400MPa,整体表示抗拉强度为400MPa的普通结构钢。

2、SPHC——首位S为钢Steel的缩写,P为板Plate的缩写,H为热Heat的缩写,C为商业Commercial的缩写,整体表示一般用热轧钢板及钢带。

3、SPHD——表示冲压用热轧钢板及钢带。

4、SPHE——表示深冲用热轧钢板及钢带。

5、SPCC——表示一般用冷轧碳素钢薄板及钢带,相当于中国Q195-215A牌号。

其中第三个字母C为冷Cold的缩写。

需保证抗拉试验时,在牌号末尾加T为SPCCT。

6、SPCD——表示冲压用冷轧碳素钢薄板及钢带,相当于中国08AL(GB/T13237-1991)优质碳素结构钢。

7、SPCE——表示深冲用冷轧碳素钢薄板及钢带,相当于中国SC1(GB5213-2001)深冲钢。

需保证非时效性时,在牌号末尾加N为SPCEN。

冷轧碳素钢薄板及钢带调质代号:

退火状态为A,标准调质为S,1/8硬为8,1/4硬为4,1/2硬为2,硬为1。

表面加工代号:

无光泽精轧为D,光亮精轧为B。

如SPCC-SD表示标准调质、无光泽精轧的一般用冷轧碳素薄板。

再如SPCCT-SB表示标准调质、光亮加工,要求保证机械性能的冷轧碳素薄板。

8、JIS机械结构用钢牌号表示方法为:

S+含碳量+字母代号(C、CK),其中含碳量用中间值×100表示,字母C:

表示碳K:

表示渗碳用钢。

如碳结卷板S20C其含碳量为0.18-0.23%。

CMnPS

SPCC0.15以下0.60以下0.100以下0.050以下

SUS

钢种

牌号

化学成份

C

Si

Mn

P

S

Ni

Cr

Mo

Cu

Others

不锈钢

301

 

0.15

1.00

2.00

0.045

0.030

6.0-8.0

16.0-18.0

303

0.15

1.00

2.00

0.20

≥0.15

8.0-10.0

17.0-19.0

≤0.60

304

0.08

1.00

2.00

0.045

0.03

8.0-10.0

18.0-20.0

316

0.08

1.00

2.00

0.045

0.03

10.0-14.0

16.0-18.0

2.0-3.0

 

SPCC的特性

1.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按Q/BQB401的规定,其中SPCC、SPCD的厚度、不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401中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280MPa时的相应规定。

6技术要求

6.1化学成分

6.1.1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牌号

化  学  成  分  %

C

Mn

P

S

Alta

SPCC

≤0.12

≤0.50

≤0.035

≤0.025

≥0.020

SPCD

≤0.10

≤0.45

≤0.030

≤0.025

≥0.020

SPCE、SPCEN

≤0.08

≤0.40

≤0.025

≤0.020

≥0.020

a对于所有牌号当C≤0.01时Alt≥0.015。

6.1.2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6.1.3当生产1/8硬质、1/4硬质及硬质的钢板及钢带时,可超出表5所示的化学成分。

6.2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交货状态

6.3.1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热处理供货,热处理种类如表4所示。

6.3.2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除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六个月不生锈。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6.4力学性能

6.4.1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牌号

屈服强度aMPa不大于

抗拉强度MPa不小

断后伸长率b(L0=50mm,b=25mm) %  不小于

公称厚度mm

<0.60

0.60~<1.0

1.0~<1.6

≥1.6

SPCC

270

34

36

37

38

SPCD

270

36

38

39

40

SPCE、SPCEN

210

270

38

40

41

42

a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否则采用ReL。

b试样为GB/T228中的P14试样。

6.4.2硬度

1/8硬质、1/4硬质及硬质的钢板及钢带,其硬度(HRB或HV)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热处理种类

代 号

硬  度

HRB

HV

1/8硬质

8

50~71

95~130

1/4硬质

4

65~80

115~150

硬质

1

≥85

≥170

6.5工艺性能

6.5.1钢板及钢带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弯曲试验。

表8

热处理种类

代 号

180°弯曲试验(b≥20mm)

弯心直径

退火及平整

S

0a

1/8硬质

8

0a

1/4硬质

4

1a

硬质

1

6.5.2对于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如供方能保证其弯曲性能,可不进行该试验。

6.5.3按表中规定的弯心直径弯曲180°后试样外表面不得出现肉眼可见裂纹,仲裁时弯曲试样宽度b=20mm。

6.6拉伸应变痕

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拉伸应变痕的规定如表9所示。

表9

牌 号

拉伸应变痕

SPCC

无保证期

SPCD

钢板及钢带在室温条件下储存,在制造后3个月内,保证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

SPCE

钢板及钢带在室温条件下储存,在制造后6个月内,保证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

SPCEN

钢板及钢带在室温条件下储存,保证使用时不出现拉伸应变痕

6.7表面质量

6.7.1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6.7.2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如表10所述。

表10

级别

代 号

特     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O3)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O4)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欠,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的要求。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FD(O5)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得有任何缺欠,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的要求。

6.7.3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6.8表面结构

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Ra按0.6μm<Ra≤1.9μm控制,表面结构为光亮表面(B)时平均粗糙度Ra按Ra≤0.9μm控制。

7检验和试验

7.1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及取样方向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取样方向

1

化学分析

1/炉

GB/T222

GB/T223

2

拉伸试验

1

GB/T2975

GB/T228

横向试样

3

硬度

1

GB/T2975

GB/T230

GB/T4340.1

4

弯曲试验

1

GB/T2975

GB/T232

5

表面粗糙度

GB/T2975

SAEJ911

7.4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30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

同热处理制度的钢板及钢带组成。

7.5对于拉伸、硬度和弯曲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

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8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400的规定。

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9数值修约规则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GB/T8170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采用标准及有关标准相近牌号对照表

表A.1

标准号

Q/BQB402-2003

JISG3141-1996

GB/T5213-2001

Q/BQB402-1999

牌 号

SPCC

SPCC

SPCC

SPCD

SPCD

SPCD

SPCE

SPCE

SC1

SPCE、SPCEF、SPCEHF、SPCEZF

SPCEN

SPCEN

SC2

SPCEN

3分类和代号

3.1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如表1所示。

表1

牌 号

公称厚度a mm

用 途

SPHC

≤16.0

一般用

DD11(StW22)

≤8.0

SPHD

≤16.0

冲压用

DD12(StW23)

≤8.0

SPHE

≤8.0

深冲用

DD13(StW24)

≤8.0

注:

括号内的牌号可使用至2005年年底。

a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公称厚度≤6.0mm。

3.2按边缘状态分为:

切边EC不切边EM

3.3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

酸洗表面非酸洗表面

3.4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

普通级表面FA较高级表面FB

3.5按产品类别分为:

热轧钢带热轧钢板热轧纵切钢带

4订货所需信息

4.1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本企业标准号;

b)产品类别;

c)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边缘状态。

如在订货合同中: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非酸洗表面交货。

对于热轧非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以普通厚度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钢带以不切边状态交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边缘状态、表面质量级别和是否涂油时,以较高厚度精度、切边状态、较高级表面和涂油交货;未说明钢卷内径时,以钢卷内径610mm交货。

4.2标记示例

按Q/BQB302-2003交货的热轧非酸洗表面钢板,牌号StW22,厚度3.0mm,PT.A级精度,宽度1200mm,切边(EC),长度2500mm,其标记为:

Q/BQB302-2003,StW22热轧钢板,3.0×1200(EC)×2500

按Q/BQB302-2003交货的热轧酸洗表面、涂油钢带,牌号StW22,表面质量级别FB,厚度3.0mm,PT.B级精度,宽度1200mm,切边(EC),钢卷内径610mm,其标记为:

Q/BQB302-2003,StW22热轧酸洗钢带,FB,3.0(PT.B)×1200(EC)×C,卷内径610

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的规定。

表2mm

公称厚度

下列宽度时的厚度允许偏差

≤1200

>1200~1500

>1500~1800

>1800

普通精度PT.A

较高精度PT.B

普通精度PT.A

较高精度PT.B

普通精度PT.A

较高精度PT.B

普通精度PT.A

较高精度PT.B

1.2~1.5

±0.15

±0.10

±0.17

±0.12

>1.5~2.0

±0.17

±0.13

±0.19

±0.14

±0.21

±0.14

>2.0~2.5

±0.18

±0.14

±0.21

±0.15

±0.23

±0.17

±0.25

±0.20

>2.5~3.0

±0.20

±0.15

±0.22

±0.17

±0.24

±0.19

±0.26

±0.21

>3.0~4.0

±0.22

±0.17

±0.24

±0.18

±0.26

±0.21

±0.27

±0.22

>4.0~5.0

±0.24

±0.19

±0.26

±0.21

±0.28

±0.22

±0.29

±0.23

>5.0~6.0

±0.26

±0.21

±0.28

±0.22

±0.29

±0.23

±0.31

±0.25

>6.0~8.0

±0.29

±0.23

±0.30

±0.24

±0.31

±0.25

±0.35

±0.28

>8.0~10.0

±0.32

±0.26

±0.33

±0.26

±0.34

±0.27

±0.40

±0.32

>10.0~12.5

±0.35

±0.28

±0.36

±0.29

±0.37

±0.30

±0.43

±0.36

>12.5~15.0

±0.37

±0.38

±0.40

±0.46

>15.0~16.0

±0.40

±0.42

±0.45

±0.50

6技术要求

6.1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牌号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

C

Si

Mn

P

S

Alt

DD11(StW22)DD12(StW23)DD13(StW24)

≤0.10≤0.10≤0.08

≤0.05≤0.07≤0.07

≤0.60≤0.45≤0.40

≤0.035≤0.035≤0.030

≤0.035≤0.035≤0.030

≥0.010≥0.020≥0.020

SPHCSPHDSPHE

≤0.15≤0.10≤0.10

≤0.05≤0.05≤0.05

≤0.60≤0.50≤0.50

≤0.035≤0.035≤0.030

≤0.035≤0.035≤0.035

≥0.010≥0.020≥0.020

6.1.2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Cu≤0.20%,Cr≤0.15%,Ni≤0.15%。

但在供方能保证钢中残余元素Cu、Cr、Ni的含量符合上述规定时,可不进行这些元素的化学分析。

6.1.3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6.2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

6.4表面处理方式

6.4.1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处理方式可采用非酸洗表面和酸洗表面两种方式。

6.4.2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可以涂油或不涂油交货。

经涂油后的酸洗钢板及钢带,在正常包装、运输、搬运和贮存条件下,供方保证自准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产生锈蚀,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消除掉。

如需方要求以不涂油的酸洗钢板及钢带供货,应在合同中注明。

不涂油的酸洗钢板及钢带,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易产生锈蚀和擦伤,供方对此不作保证。

6.5力学和工艺性能

6.5.1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表4和表5的规定。

表4

牌号

拉 伸 试 验a

180°弯曲试验a,b弯心直径

下列厚度(mm)时的下屈服强度c  MPa

抗拉强度MPa

下列厚度(mm)时的断后伸长率%

L0=80mmb=20mm

<2.0

2.0~8.0

<3.0

3.0~8.0

DD11(StW22)

170~360

170~340

≤440

≥25

≥29

2a

DD12(StW23)

170~340

170~320

≤420

≥27

≥31

0a

DD13(StW24)

170~330

170~310

≤400

≥30

≥34

0a

a表中所列拉伸试验、弯曲试验规定值适用于横向试样。

b弯曲试样宽度应不小于20mm,仲裁试验时为20mm。

c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

表5

牌号

拉 伸 试 验a,b

180°弯曲试验a,c

抗拉强度MPa

下列厚度(mm)时的断后伸长率%

下列厚度(mm)时的弯心直径

<1.6

1.6~<2.0

2.0~<2.5

2.5~<3.2

3.2~<4.0

≥4.0

<3.2

≥3.2

SPHC

≥270

≥27

≥29

≥29

≥29

≥31

≥31

0a

1a

SPHD

≥270

≥30

≥32

≥33

≥35

≥37

≥39

0a

0a

SPHE

≥270

≥31

≥33

≥35

≥37

≥39

≥41

0a

0a

a表中所列拉伸试验、弯曲试验规定值适用于纵向试样。

b拉伸试验采用L0=50mm,b=25mm的试样,即为GB/T228中P14试样。

c弯曲试样宽度b应不小于20mm,仲裁试验时为20mm。

6.5.2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侧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6.6表面质量

6.6.1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对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停车斑。

6.6.2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分为二级,如表6所示。

表6

级别

适用的表面处理方式

特征

普通级表面(FA)

非酸洗表面酸洗表面

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陷,但应保证钢板及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较高级表面(FB)

酸洗表面

表面允许有不影响成型性的缺陷,如轻微划伤、轻微压痕、轻微麻点、轻微辊印及色差等

6.6.3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允许带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7检验和试验

7.1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7.3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的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每炉)

GB/T222

GB/T223

2

拉伸试验

1

GB/T2975

GB/T228

3

弯曲试验

1

GB/T2975

GB/T232

7.4取样频率

7.4.1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7.4.2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频率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70吨的同炉号、同牌号、同厚度规格、同产品形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

注: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另外确定检验批重量。

7.5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取样位置

试样取自钢板或钢带宽度的1/4处。

7.6复验

7.6.1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7.6.2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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