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各科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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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各科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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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各科答案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6月21日(各科+答案+解析)
备战,真题练习必不可少,每年考察重点基本不变,做真题就是做未来考题。
虽然今年只是客观题全面推行机考,但是,也在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考区的5个考点,试点主观题考试机考的方式,可以看出计算机化考试已经是今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一个趋势,大家现在也可以多多模拟,来适应计算机化的考试环境。
一、单项选择题
1.营盘市某商标代理机构,发现本市甲公司长期制造销售“实耐”牌汽车轮胎,但一直未注册商标,该机构建议甲公司进行商标注册,甲公司负责人鄢某未置可否。
后鄢某辞职新创立了乙公司,鄢某委托该商标代理机构为乙公司进行轮胎类产品的商标注册。
关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委托注册“实耐”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B.乙公司委托注册“营盘轮胎”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C.乙公司委托注册普通的汽车轮胎图形作为商标,该商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D.该商标代理机构自行注册“捷驰”商标,用于转让给经营汽车轮胎的企业
【答案】A
【考点】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
【解析】A项考查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
依据《商标法》第19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15条和第32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明知在先使用,不得接受委托。
A项正确。
B项考查地名能否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10条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
B项错误。
C项考查商品图形能否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着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即商标经过使用获得显着特征可以注册,所以,C项错误。
D项考查商标代理机构是否可以自行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19条第4款规定: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D项错误。
2.公安机关在一盗窃案现场收集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书写的一张字条,收缴了被盗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等,被盗超市提供了被盗物品清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字条是书证
B.电视剧录像带和DVD光盘是物证
C.收缴的被盗书籍是书证
D.被盗物品清单属于证人证言
【答案】B
【考点】证据种类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种类和认定。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性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质材料。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知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虽然在现场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写的字条,但不知道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情况还是以该纸条的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情况,所以对于该字条是书证还是物证根据题干无法得出,A错误。
被盗的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都是以其外在特征来证明盗窃事实的,都是物证,B正确,C错误。
被盗的物品清单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盗窃事实的,是书证,D错误。
(本题答案:
B)
3.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谈进口特种钢材,乙公司提供了买卖该种钢材的格式合同,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双方不能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B.格式合同为该领域的习惯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C.双方可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D.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答案】C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
【解析】A项和D项考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任意性。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六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
”可见,《公约》的适用具有任意性,且可以部分适用,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其他法律,也可以通过约定(如贸易术语)改变《公约》的部分规定。
因此,虽然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双方也能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不能认为就排除了公约的适用,因为贸易术语主要是解决买卖双方在交货方面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划分等问题,而没有涉及违约及违约救济等方面的问题,贸易术语和公约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贸易术语没有解决的问题仍然要适用《公约》的规定。
故A项和D项皆错误。
B项和C项考查格式合同与习惯法。
格式合同并不是习惯法,只是贸易谈判的一方给另一方提供的建议性的文本,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对格式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4.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
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
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就乙受损害与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B.甲应当对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C.乙应当就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D.乙应当就自己受到甲的宠物狗伤害以及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
【答案】B
【考点】举证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逗狗,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的故意所致,所以甲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乙不负没有逗狗的举证责任。
B正确,CD错误。
乙主张甲的狗侵权,那么乙应当承担侵权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所以受损与狗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乙承担,A错误。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答案】B
【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前,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19条规定: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对拟建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这些活动发生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B项正确。
(本题答案:
B)
二、多项选择题
6.甲、乙二公司拟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
他们在获准向社会募股后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A.其认股书上记载:
认股人一旦认购股份就不得撤回
B.与某银行签订承销股份和代收股款协议,由该银行代售股份和代收股款
C.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
公司章程由认股人在创立大会上共同制订
D.在招股说明书上告知:
股款募足后将在6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答案】ABCD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
【解析】AD选项,根据《公司法》第89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之规定可知,在上述情形下认购人可以要求发起人返还股款和利息,A选项行为违法;股款募足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创立大会,D选项行为违法。
B选项,根据《公司法》第87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B选项与某银行签订承销股份协议违法上述规定。
C选项,根据《公司法》第86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之规定可知,公司章程应当在创立大会之前制订,C选项的行为违法。
7.司法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列有关各国司法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
B.“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C.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
D.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
【答案】ABCD
【考点】各国的司法制度
【解析】本题较为简单,ABC正确,1840年以后,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帝国主义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司法方面,西方列强获取了领事裁判权,使清政府的司法主权遭到严重践踏。
1900年到1911年,清政府为了挽救危局,进行了修律变革,可知D项正确。
8.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ABC
【考点】集中审理原则
【解析】集中审理原则即不中断审理原则,该原则要求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
由此可知ABC三项的说法符合该原则的要求,D项属于公开审理原则的要求。
9.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B.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
C.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
D.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
【答案】ABC
【考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解析】A项正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可知,A项正确,应选。
B项正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可知,B项正确,应选。
C项正确。
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
D项错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激励机制离不开必要的财政支持,故D错误,不选。
三、不定项选择题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
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约定:
“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
”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
“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
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
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
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
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
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
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方某
B.钱某和刘某
C.丁公司
D.摩托车主
【答案】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本题中,方某是为了躲避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属于紧急避险,因此赵某的损害应由引起危险的人即摩托车车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