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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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
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三年行动方案
(2016—2018年)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按照有目标、有抓手、有成效的原则,特制定2016—2018年行动方案。
一、完善衔接顺畅的基础网络
(一)进一步完善物流大通道。
1.聚焦物流大通道短板,重点提升大通道设施网络通行能力。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2016年底,正式印发“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提升交通物流枢纽服务水平。
2.引导全国交通物流枢纽合理布局,推动上海、广州、武汉等一批骨干交通物流枢纽建设。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推动形成一批示范性强的交通物流枢纽(城市)。
3.优化中心城市及周边物流基础设施布局,重点支持具备多式联运、干支衔接、口岸服务等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组织实施《“十三五”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方案》,到2018年,支持80个左右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
(三)畅通枢纽节点“微循环”。
4.重点围绕港口、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等枢纽节点,强化集疏运铁路和公路的建设。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2016年底,印发《“十三五”重点港口疏港铁路和公路建设方案》。
2018年底,支持约70个疏港铁路和100个疏港公路项目建设。
二、构建集约高效的服务平台
(四)促进物流相关信息互联应用。
5.推动建设国家物流大数据中心。
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行业数据交换节点建设。
强化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加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推动与日韩、东盟、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物流信息互联互通。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海事局,国家平台管理中心,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目标及完成时间:
2016年底,印发并组织实施《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十三五”建设方案》。
编制《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施意见》。
(五)鼓励平台型物流企业和企业联盟发展。
6.在公路港、快递、冷链运输等领域,引导和支持一批全国统筹布局、线上线下交易的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培育3—5个龙头骨干平台型物流企业,推动物流市场集约化发展。
(六)推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发展。
7.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道路无车承运人发展,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完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财务审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试点工作。
到2018年,形成50个左右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
(七)推进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8.鼓励运输和物流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展一体化、全过程的供应链管理服务。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持续推进,组织落实《“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三、提升运输链条的组织效率
(八)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9.推进铁水、公铁、陆空等多式联运发展,重点支持以集装箱、厢式半挂车为标准运载单元的联运组织形式,提高一体化衔接水平和中转换装效率。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法制司、综合规划司、水运局、科技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2016年8月前,形成《关于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10.加快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
推动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综合规划司、水运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7年,形成15个左右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多式联运示范项目,推动一批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项目。
(九)深入推进甩挂运输发展。
11.继续开展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程。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综合规划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2018年,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干支衔接主题性甩挂运输等创新型甩挂运输模式得到发展。
(十)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
12.鼓励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邮政、供销网点以及客运站发展农村物流末端节点。
积极发展农村“货运班线”、快递班车。
鼓励合规利用农村班线客车代运邮件和小件快递,健全末端小件快运服务体系。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综合规划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出台《加快推进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印发《农村物流站场网络建设(改造)技术指南》和《农村物流发展指引》。
(十一)推进区域交通物流一体化发展。
13.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产业布局调整优化的要求,大力提升区域交通物流一体化发展水平。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配合部门:
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研究推动3—5个跨区域交通物流一体化发展示范工程。
(十二)推进跨境运输便利化。
14.完善双边、多边运输合作机制,推动实施国际运输便利化公约,重点推进与东北亚、东南亚、中亚等周边国家的运输便利化。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国际合作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实施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推进工程,进一步完善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多边)运输合作机制。
15.实施快递向外工程,支持跨境电商物流发展,鼓励企业在重点口岸城市建设国际快件处理中心。
牵头部门:
综合规划司
参与部门:
运输服务司、国际合作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以重点口岸城市为节点,推进沿边口岸物流节点设施建设。
到2018年,初步形成境内沿边口岸物流节点体系。
四、健全匹配协调的标准体系
(十三)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16.加大对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重点车型标准化治理工作力度。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实施“货运车型标准化专项行动”,落实《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
17.积极推进厢式化、模块化、轻量化等先进车型发展。
牵头部门:
科技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组织实施修订后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等相关标准。
到2017年,完成车辆运输车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18.推动城市配送车型标准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
推进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参与部门:
综合规划司、公路局、科技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城市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及配送车辆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四)建立多式联运标准体系。
19.推动建立多式联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半挂车、托盘等标准化运载单元。
牵头部门:
科技司
参与部门:
综合规划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修订《交通运输物流标准体系表》,制定《多式联运术语》《多式联运装载单元标识》等标准规范,初步构建多式联运等专业标准体系。
20.制定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标准规范。
牵头部门:
科技司
参与部门:
综合规划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完成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分类和基本要求、公路货运站站级标准和建设要求等标准制修订。
五、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五)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21.进一步取消和调整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部门:
法制司
参与部门:
政策研究室、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核制度。
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到2018年,形成使用便捷、覆盖全面的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
22.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联网联控应用水平。
牵头部门:
运输服务司
配合部门:
科技司、安监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实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联网联控上线率95%以上。
(十六)完善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执法。
23.组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开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试点工作。
牵头部门:
公路局
参与部门:
法制司、运输服务司
目标及完成时间:
2017年底,全国大件运输许可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网上办理和并联审批。
到2018年,大件运输的政策瓶颈基本消除。
24.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
牵头部门:
法制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持续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25.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机构和执法资源。
牵头部门:
法制司
参与部门:
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26.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制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指导价,加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
牵头部门:
公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开展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调研,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杜绝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乱收费现象。
27.探索标准货运车辆ETC发展和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牵头部门:
公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到2018年,标准货运车型ETC技术推广应用取得实质性突破。
(十七)规范港口收费。
28.在大幅压减港口收费项目和标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港口相关费用的征收管理。
牵头部门:
水运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继续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到2018年,港口收费进一步规范合理。
(十八)建立健全物流市场诚信体系。
29.促进与工商、税务、银行、保险、法院等诚信信息共享互认,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部门:
政策研究室、运输服务司、水运局
参与部门:
法制司、公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间:
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加快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设。
到2018年,初步完成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法规制度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水路运输信用管理有关制度、标准和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