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人员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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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人员问题解答
退休人员问题
1、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2、退休人员可以有年休假吗?
3、公司返聘退休人员要注意什么?
4、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5、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6、退休工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7、退休后养老金怎么算?
8、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要哪些条件?
1、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企业职工上了大半辈子的班,可能最期待的就是能够早些退休享清福。
国家规定公民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退休不参与任何劳动和工作了,但是对于退休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
最近,国家有了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一起随小编看看吧。
一、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
2017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5年左右的“缓冲期”,2022年正式开始实施,直至2045年完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5周岁,女性55周岁。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二、失业人员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没有专门针对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跟在职人员的退休年龄相同,仍然是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和自由职业者55周岁退休。
失业人员在批准退休的次日起,每月凭《退休证》和《养老金领取证》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养老金。
这里所指的失业人员是指向失业机构登记过的。
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统一按《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
其计算公式为:
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系数÷1202
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领取的养老金每年随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机制作同步调整。
三、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
【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
】
《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
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
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
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是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外常见的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
对于连续工作年限,通常双方并无争议,但是,对于解除合同时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存在重大分歧,且此问题直接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因此,对该问题的厘清,有助于双方依法处理相关争议,用人单位也可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最新规定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都往后推迟了五年,男性是65岁而女性是55岁。
其一是因为国家人口老龄化,老人的数量越来越多;其二是因为科技进步使得许多老人仍然老当益壮,还能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坚守。
2、退休人员可以有年休假吗?
一、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年休假
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不强制要求单位为返聘人员提供带薪年假。
二、职工享受年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三、哪些情形下不能享受年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关于退休人员二次就业的问题,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规定,其中退休人员与单位之间签订的也仅仅是劳务合同,至于是否能享受年休假,则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约定,但不强制单位为退休后返聘的人员提供年休假。
3、公司返聘退休人员要注意什么?
一、公司返聘退休人员要注意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才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协议约定,将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贵公司目前需要跟该员工补签一份劳务协议。
2、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原则上适用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但有个别地方认为这属于工伤,例如上海。
对此,贵公司需根据所在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了避免有关风险,建议为该员工购买一份商业保险。
3、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
二、企业返聘退休人员能否上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休,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的次月起应在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停止参加工伤保险。
同时要求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停止参保和缴费手续。
对不按规定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4、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一、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对于涉及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受聘期间被所在单位解聘能否与一般劳动者一样享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从该条款的内容来看,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
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
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
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
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是退休返聘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
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但要是,退休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对辞退约定了赔偿金的,则要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
5、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是指那些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当他们再次被公司聘请时,在劳动期间发生了事故,会不会按照工伤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当用人单位聘用这些退休人员时,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是不会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两者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从这条规定来看,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不属于劳动法律层面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
“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一般而言,聘用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也可参照工伤保险标准处理。
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特别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处理,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只要证明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人员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
另,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
比如:
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则不能主张。
6、退休工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每个月的工资,但是在缴纳工资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领取工资是否要缴纳税款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退休工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吧。
退休工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果您退休后被企业聘用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任职取得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再任职取得收入按照“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退休金属于免税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职取得收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
7、退休后养老金怎么算?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对于那些即将要退休的劳动者而言,此时他们比较关心的是自己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多少钱的养老保险金。
关于这个问题,相信也是大多数人想了解的。
虽然不到最后那天我们都不清楚具体能领到多少钱,但是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粗略的计算。
如下图: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
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相关知识:
多大年龄开始领养老金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文件精神,“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饿正常退休年龄,即: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金一般情况必须要缴满15年以上,也就是说养老保险金缴纳满15年同时又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路,二者要同时满足。
3、建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告知你何时领取养老保险金。
4、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的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
只要交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未交满15年退休时可一次性补齐15年费用也可以领取养老金的。
5、目前的国家政策是需要交满15年的,若是挂靠单位投保,则只要您出一小部分(单位帮你出大部分)若您是以灵活就业的方式就要自己交费了。
但现在没有规定必须连续缴满15年,只要有记录您可以续上之前交的,不过若您要领取养老退休金,就必须缴满15年(或15年所需交的总额)才能享受养老待遇。
另外现在还有一种是方便经济困难户的,可一次性缴满(大概是4万元)不过每月领取的相对少很多(约400元)具体您可以到社保局去咨询。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据提供的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在尚未领取保险金之前先算算自己能够在退休时获得多少钱。
在此,也要提醒各位一句,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与当事人缴纳的档次以及具体费用有关,所以目前才会出现很多人退休后领取到的养老保险金不同的情况。
因为国家地域的不同,缴纳基数也不同,所领取的养老金。
8、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要哪些条件?
一、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二、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
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
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注意:
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
各位可以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通常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后,劳动者才能依法领取退休工资,并且每个劳动者的退休工资都有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