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整改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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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整改报告范文
产品质量整改报告范文
一、整改报告应由以下内容组成,报告须加盖公章:
1、缺陷项目表复印件及整改实施方案。
整改方案内容包括:
缺陷内容、时限要求、责任人等;
2、对应缺陷项目表,企业必需逐条对整改状况作出具体的文字说明,包括采纳的措施、落实部门、达到效果、完成时间,并须附相关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
(1)涉及软件的,应提供修订完善的软件文本〔最好把过期的文本也附上,这样容易比较〕;
(2)涉及硬件设施设备的,应提供设施设备仪器采购合同及结款收据,必需计量校验的必需提供校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并须提供安装位置图;
(3)涉及厂房改造、布局调整、设施设备调整位置的,应在提供文字说明的同时,提供厂房改造效果图和车间布局图、设施设备安装位置图等;
(4)涉及人员、机构调整的,提供相应文件和人员资质证实复印件;
(5)涉及标识的,应提供整改后反映标识状况的照片;
(6)涉及人员培训的,应提供修订后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考核方式及考核记录等;
(7)涉及验证的,应提供验证报告、有关数据和记录。
二、省局必需组织检查组对企业对整改落实状况进行核实,并在企业整改报告上签署看法,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配合当地政府制定有关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处理程序。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登记并及时处理举报,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推诿。
2001年3月15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假设干问题的看法》,在正确落实实施产品质量法,做好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看法符合新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应实际工作的必需要,总局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假设干问题的看法》进行了修订。
产品质量整改报告
***〔被报告单位名称〕:
贵单位检查中发现的我单位**产品的缺陷,我单位对此非常重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举一反三,召开单位全体领导、部门领导与全体员工会议,分析问题原因、熟悉问题的危害,并完善了有关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
对以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没有出厂的全部返工,已经出厂的全部召回。
我们一定会认真汲取这次教训,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
以后决不让一件有质量瑕疵的产品出厂。
*****〔报告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一、整改报告应由以下内容组成,报告须加盖公章:
1、缺陷项目表复印件及整改实施方案。
整改方案内容包括:
缺陷内容、时限要求、责任人等;2、对应缺陷项目表,企业必需逐条对整改状况作出具体的文字说明,包括采纳的措施、落实部门、达到效果、完成时间,并须附相关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
〔1〕涉及软件的,应提供修订完善的软件文本〔最好把过期的文本也附上,这样容易比较〕;〔2〕涉及硬件设施设备的,应提供设施设备仪器采购合同及结款收据,必需计量校验的必需提供校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并须提供安装位置图;〔3〕涉及厂房改造、布局调整、设施设备调整位置的,应在提供文字说明的同时,提供厂房改造效果图和车间布局图、设施设备安装位置图等;〔4〕涉及人员、机构调整的,提供相应文件和人员资质证实复印件;〔5〕涉及标识的,应提供整改后反映标识状况的照片;〔6〕涉及人员培训的,应提供修订后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考核方式及考核记录等;〔7〕涉及验证的,应提供验证报告、有关数据和记录。
二、省局必需组织检查组对企业对整改落实状况进行核实,并在企业整改报告上签署看法,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配合当地政府制定有关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处理程序。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登记并及时处理举报,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推诿。
2001年3月15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假设干问题的看法》,在正确落实实施产品质量法,做好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看法符合新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应实际工作的必需要,总局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假设干问题的看法》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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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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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品质量整改报告篇一: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状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状况说明及整改状况的报告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于20XX年4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的抽检中,我公司生产销售的烧结一般砖被判定不合格。
7月25日我公司收到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
JQ20XX0335〕,报告上显示有些单一指标〔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不符合gb5101—20XX《烧结一般砖》标准,未达到产品质量要求。
针对这一状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马上组织技术、质检、生产、销售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报告中不合格项目全面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今后的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经排查分析,发现我们公司在抽检前所生产的本批次烧结一般砖因生产设备运转有故障未及时处理,另因采购的原材料燃煤所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本批次烧结一般砖出现质量技术问题,加之我公司检验部门未能及时采样分析,生产部门没有及时调整配方,所以造成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被抽检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查出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与原料供应商石屏煤矿进行反馈和沟通,提出整改看法,要求稳定产品质量,强化信息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要求质量部门对每一批原料进厂进行跟踪检验分析,增加分析频率,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调整工艺配方和参数,确保产品质量
标题:
整改报告抬头称呼:
整改报告的主送部门第一段,简述不合格状况,如:
*年*月*日,在**单位组织的强制性认证检查中,我公司**产品的抽样检验中,出现**项不合格。
第二段,介绍整改措施,如:
得知这一状况后,公司上下高度重视,主管副总经理召集了技术、质量相关部门,对出现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措施。
经分析认为,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
1*****;2*****。
针对以上状况,我公司采纳以下措施:
1****;2*****。
第三段,阐述整改已完毕,如必需复查,则写明申请复查,如不必需现场复查,则将整改相关记录复印件连同整改报告将主送部门。
如:
以上整改措施我公司自*月*日落实后,经质检部门连续对产品实施抽样检验,已无不合格项。
针对**产品抽样检验出现的**项不合格,本公司已整改完毕,现申请贵单位前来复查〔或:
现将有关整改措施及其记录附后,请复查〕。
最后,落款盖章,签署日期。
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但在产品消费过程中,不免会发生质量纠纷,引起当事人双方矛盾,最终甚至可能走上司法途径。
如何能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找到问题所在,理清争吵源头,往往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和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都不可回避的问题。
而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正好就承当了产品质量纠纷中鉴定的责任。
到底应该如何正确理解产品质量鉴定?
近期,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将举行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揭幕仪式,也因为这样,我们得到和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接触的机会。
通过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专家的讲解,帮助我们更全面、清楚地熟悉产品质量鉴定。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是鉴定组织单位,依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产品质量鉴定有三个特征:
1、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没有争议就没有产品质量鉴定;
2、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使用过、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无法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
因此,产品质量鉴定是一项对产品出现质量鉴定问题的“诊断〞工作。
3、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那么从事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必需要什么资质、资格呢?
此前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必需要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但由于《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于2021年3月6日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196号〕宣布废止,目前暂时还未有相关的行业从业资质、资格的规定,因此,产品质量鉴定活动主要还是基于双方的委托关系展开鉴定工作的。
不过在司法诉讼领域,如果入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产品质量鉴定专业机构,可以取得各级法院及其它司法、行政部门的产品质量鉴定委托。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于2021年9月完成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登记备案并进入《广东法院2021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粤高法〔2021〕22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2021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增补名册》的通知〕,相当于具备了从事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资格。
产品质量鉴定常常用于仲裁检验,那么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能否认为是同一个意思呢?
很多人把产品质量鉴定和仲裁检验常常混为一谈,他们确实在一些技术手段上有其相似之处,但这两者又在适用范围和目的上又有所不同。
在中科检测的工作施行中,所涉及的必需要做产品质量鉴定的对象,其状况多已被使用过已有所磨损、损坏或部分丧失甚至完全丧失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用传统做检测的思路是并不能说明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产品质量事故是由谁造成的。
产品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是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如中科检测〕的技术专家独立进行的。
相关专家组对争议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和判定。
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的对象则以新产品为主,它是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授权检验的范围内,依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对委托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的过程。
委托仲裁检验一般仅以数据说话,并不推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买卖双方的相关质量约定。
形象的说,产品仲裁检验有些像是医院“化验室〞所出具的“化验单〞,而产品质量鉴定过程则相当于医生对病情进行会诊的过程。
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则类似于医生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如果仅是有“化验单〞是不能确认产品的“病情〞的,“化验单〞只是“医生〞〔产品质量鉴定专家〕确认产品质量“病情〞的一个参照依据而已。
因此在大多数产品质量争议诉讼中,仲裁检验只是说明产品是否失效的一种手段,如果要搞清楚产品的根本失效原因或划分产品事故责任方则必必需通过产品质量鉴定来完成它。
关于产品质量鉴定常见问题以及解答就是这样了,如果小伙伴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产品质量鉴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可以参加近期中科检测举行的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揭幕仪式,到时候汇聚来自行业顶尖的专家,必定能够让你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