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沟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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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沟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患事故于未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杜绝或减少矿井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编制库车县金沟煤矿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通过落实《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达到预防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井下一旦发生事故时有组织地进行矿井救灾,使受灾人员能迅速脱险,并使事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处理,以达到矿井尽快恢复生产的目的。
二、矿井灾害事故的种类
煤矿中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有:
1、瓦斯煤尘爆炸;2、矿井水灾;3、矿井火灾;4、煤与瓦斯突出;5、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
三、要求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由矿长定期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学习和演习试验,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有关要求执行,切实搞好矿井灾害预防工作和处理工作,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一、矿井地质构造
井田位于比尤勒包古孜复式背斜构造的南翼,地层产状为240~260°,倾角18~21°,向西南倾伏的单斜构造,断裂构造不发育。
二、矿井含煤层组
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统塔里其克组上、下段地层。
上含煤段地层平均厚度170~190米,含煤14层。
全区可采煤层5层,下含煤地层平均厚度50米,可采煤层1层。
塔里其克组地层平均厚度230米,煤层最大总厚度31.5米,平均总厚度26.7米,全区可采煤6层。
各煤层顶底板比较稳定,顶板岩性多为粉砂岩和中砂岩,底板岩性多为细砂岩、粉砂岩。
三、煤层可采情况
井田设计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共有6层,每层编号为下4、下5、下6-2、下7-1、下9、下10煤层,各煤层平均厚度分别为1.13m、5.45m、0.93m、1.59m、0.98m、6.61m,煤层倾角19°—21°。
煤层平均间距在12—75m。
煤层结构简单可,属稳定——不稳定煤层,煤层埋藏较浅,倾角较小,主采煤层稳定,厚度大。
四、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井田水文地质情况:
充水的主要因素有煤层及煤层顶底板基岩裂隙水、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火烧区积水等,从邻区生产矿井开拓情况看矿坑主要充水水源来自煤层及煤层顶、底板基岩裂隙水,其补给来源为榆树沟河和库车河河水。
井田地势总体呈东北高西南低的地形,高程在1680~1816m,榆树沟为一“U”字型冲沟,地表基岩裸露,植被稀少,榆树沟为常年性地表水系,地表水多处形成暗流,地表水通过地面塌陷坑和裂缝进入矿井,造成矿坑涌水量增大,甚至造成淹井。
区烧变岩分布东北部,且形成于煤层的浅部及煤层露头处,由于受地形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火烧深度深浅不一,在其底部常形成锯齿状,赋存一定量的裂隙潜水,当开采其顶部煤层时,冒落带和导水裂隙带将波及上部火烧区,导致火烧区积水通过冒落带和导水裂隙带进入矿坑,在采掘过程中加强对火烧区积水的防治,留足防水煤柱,按照“有疑比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做好防水工作。
矿井涌水量:
根据地质报告,至+1300m水平时矿井正常涌水量2561.15m3/d。
因此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五、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情况
因本矿井目前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情况鉴定,我矿根据相邻矿井瓦斯情况,按照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在掘进施工过程中,采用远距离放炮和安装反向防突风门等简易防突措施,待瓦斯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矿井瓦斯管理。
六、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设计三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斜风井。
主斜井主要承担全矿井的原煤提升任务,并兼做矿井进风井和安全出口。
井巷工程竣工后,主井井筒将装备一部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同时井筒敷设通信、控制和动力电缆以及洒水管路等管线。
主斜井长度864m,倾角25°。
副斜井主要担负全矿人员、矸石、材料及各种设备提升,并兼作矿井进风井和安全出口。
采用串车提升方式,井筒敷设排水管、供水管以及控制、通信电缆等管线设施。
副井长度864m,倾角25°。
斜风井主要负担矿井的回风任务并兼作安全出口。
斜风井长度106m,倾角25°。
七、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的开拓为斜井开拓,布置3条井筒:
主斜井、副斜井和斜风井,投产水平标高为+1300m。
八、提升方式
主斜井设计选用1m宽的大倾角钢丝绳胶带输送机,承担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副斜井选用JK-3.5/2.5/30A型单滚筒提升机,承担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
目前施工阶段,主、副斜井均采用JTK-1.6m型绞车(电机功率185kw),承担施工阶段的矸石提升任务。
九、掘进方法、支护形式
主、副斜井及风井均采用炮掘掘进方法,支护形式是锚喷支护。
十、目前矿井基本建设情况
目前主斜井已完成施工81米,副斜井完成施工83米,风井暂未动工。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救灾指挥部。
为了有效、及时、迅速抢救遇难人员,抑制事故扩大和蔓延,尽快恢复生产,特成立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灾总指挥部。
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有组织的矿山灾害救护工作。
总指挥:
矿长(余振亚)
副总指挥:
王永果(项目经理)、元生(总工程师)
成员:
天辉(安全副矿长)、王萌(生产副矿长)、洪友(机电副矿长)、救护队队长、欧自眉、王昌贵、靳建民和掘进队队长、班组长。
2、发生矿井灾害事故时,立即启动救灾预案并成立救灾总指挥部,召集人员及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办公
住宅
手机
1
余振亚
矿长
2
王永果
项目经理
3
元生
总工
4
王萌
生产副矿长
5
天辉
安全副矿长
6
洪友
机电副矿长
7
王昌贵
安全经理
6
欧自眉
生产经理
7
周湘华
技术经理
8
春阳
机电经理
9
海平
财务
10
周善有
驾驶员
11
王道祥
保管员
12
伦棋
主井队长
13
邱志敏
副井队长
对外救灾联系:
矿井发生灾害时,上述所有人员必须及时赶到调度指挥中心待命,听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发生灾害事故时组织救灾的程序
1、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利用就近的向调度室汇报,并尽可能讲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围、周围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到的区域,调度室接到后,立即报告矿长和项目经理,并按顺序通知有关部门人员。
2、接到通知的人员,应立即奔赴救灾指挥部,并签名报到。
3、在指挥部人员未到之前,由跟班矿领导全面指挥。
4、事故发生后,矿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好本单位人力、物力,听从总指挥的调遣。
5、事故发生后,矿灯房应立即将当班下井人数报矿调度室。
6、值班调度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并承担命令传达任务。
7、救灾人员在总指挥的指挥下,选择最佳路线迅速到达事故地点,迅速搜寻和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
8、必要时,可在井下设救灾基地,但必须设在与现场联系方便的安全地点。
9、所有井下人员必须熟悉各项事故的避灾路线,并能及时撤退。
10、所有井下人员必须携带和熟练使用自救器。
三、汇报顺序
矿长----项目经理----总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和部门。
四、灾害事故处理期间有关人员的职责
(一)总指挥的职责
1、当灾害事故发生后,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险同时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汇报灾情。
2、在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灾害人员的方案和提出灾害事故处理的计划。
3、调度矿有关人员参加矿山灾害抢险工作。
4、检查矿山救护的抢险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副总指挥的职责
1、根据灾情情况、协助组织调度有关人员参加矿山抢险。
2、掌握灾情,及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救灾措施。
3、根据分工,有条不紊地进行矿山救护工作。
4、当总指挥不在矿时,副总指挥必须按照救援方案进行矿山抢险。
(三)救护队长的职责
1、负责矿井救护的具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总指挥汇报救灾情况。
2、负责矿山救护装备的准备和检查是否符合救灾要求。
3、根据灾情,及时营救井下被困人员,分析灾情,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在救灾过程中要指挥妥当,判断准确,指挥果断。
(四)、技术部门的职责
1、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分析灾情,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救灾方案和救灾措施。
2、负责收集和提供救灾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各类图纸以及井下作业人员的救灾情况。
3、负责编制救灾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处理救灾抢险工作。
4、根据救灾的需要,及时调整矿井各系统,保证矿井救灾抢险。
5、根据矿井灾情,提供相应的救灾物资和后勤保障。
6、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
(五)安全部门的职责
1、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作好灾情记录,分析情况,向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救灾措施和参与救灾工作。
2、对矿井抢险救灾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在救灾过程中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监督抢险人员的出入井登记。
4、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六)机电部门的职责
1、保证矿山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根据灾情和有关领导的指示,及时调整矿山供电系统和通风系统,保证矿山抢险救灾。
2、负责矿山救灾区域的停送电操作,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
3、负责矿灯和有关安全仪器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及时清点,核对出入井人数。
4、负责矿山救护物资和遇灾人员的运送。
5、救灾完毕,及时恢复矿井供电和通风系统。
(七)、调度室的职责
1、调度室负责人:
按照矿长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2、值班调度员:
随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报告应到调度室的所有人员,及时传达经理的命令,作好出入井人数和灾区情况的记录。
(八)掘进队队长、班组长的职责
1、负责查对该施工地点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遇险人员有组织地撤出灾区。
2、如实详细地汇报该事故地点的灾情。
3、随时接受有关领导的指挥,参与矿山抢险工作。
4、作好本班组的思想工作,稳定职工的思想情绪。
5、救灾完毕,及时组织恢复生产。
(九)、材料供应科长的职责
按项目经理命令,把救灾所用的器材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十)、其它科室:
组织本科室人员,按矿长、项目经理命令和调度的指挥统一行动,参加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五、矿井必须确保井上、下通信畅通,主要巷道和硐室必须配备调度,调度室必须另配备一台与外部联络的。
六、避灾路线及通讯
见附图(矿井避灾路线图和通讯系统示意图)。
第四章矿井灾害事故预兆
一、矿井火灾事故预兆
(一)矿井火灾的一般预兆
1、巷道温度增加,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支架上挂水珠。
2、煤在从自热到自燃的过程中,将产生低温干馏产物,释放出煤油味、汽油味等。
3、从煤炭自热或自燃处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正常时高。
4、由于煤在从自热到自燃阶段要放出有害气体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等,使空气中的含氧量减少,当人接近火源时,感到头痛闷热、目眩、呕心,四肢无力等现象。
5、工作面有雾气或挂汗现象。
(二)引起矿井火灾的原因
1、井下使用非阻燃性电缆,或电缆使用截面不够,不能满足用电设备的功率要求,导致电缆发生短路着火。
2、井下机电设备出现失爆现象或电气保护装置未正确使用或不齐全。
3、入井人员携带烟火或穿化纤衣服入井。
4、作业人员在井下敲打或拆卸矿灯,矿灯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5、进行电气焊时,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机电设备检修后用过的废油、棉纱等没有及时清理。
二、矿井水灾事故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无光泽。
2、煤壁挂汗:
如果煤层或上面存在高压水,会使煤壁温度低于巷道的温度,煤壁表面出现小水珠;若煤壁有压力水源,其顶板“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3、煤壁变冷:
用手摸含水煤层时,会感到发冷,时间越长越凉,这是因为人体的热量被含水煤层吸收了。
4、工作面气温降低:
煤层含水后,不但煤层温度降低,同时吸收巷道空气中的热量,使空气温度下降,当人员进入工作面后,会感到发冷,时间越长越冷。
5、巷道中出现雾气:
由于含水煤层温度低,当温度较高的风流经过时,会产生冷热交换现象,巷道空气温度增加,出现雾气。
6、淋水突然增大,水呈红色,水味发涩或有臭味和鸡蛋味,水浑浊及出现煤壁挂红现象,均是老空积水的征兆。
7、顶底板异常
因含水而产生的压力造成顶板来压,出现淋水,煤壁片帮掉渣,底板地鼓。
8、煤层发出水叫声
如果煤层附近含水,水就会在采动压力的作用下,产生水气交换“咕咕”声和“嘶嘶”声。
9、有害气体增加
积水区往往同时积存有害气体,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空气中沼气和二氧化碳含量将增加。
10、出现压力水流:
若出水清澈,说明水源较远;若出水浑浊,表明已接近水源。
三、瓦斯煤尘事故预兆
(一)瓦斯预兆
1、煤壁处或风流中沼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增加,并呈上升趋势。
2、工作面压力增大,发生地鼓,支架变形或受压收缩,煤层变软,沼气浓度忽大忽小,有时出现“嘶嘶”声,底板积水中有冒气泡现象。
3、在进行探访和探水过程中,出现卡钻、喷钻和顶钻现象时,说明瓦斯增大或有动力现象。
(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原因
1、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不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井下使用非阻燃型电缆或电缆敷设不当。
4、在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产生电火花。
5、在井下敲打或拆卸矿灯,致使矿灯发生短路产生火花。
6、掘进施工时,未进行湿式作业,掘进施工前后未进行洒水降尘处理。
7、井下各装载或处未安装防尘喷雾系统或未使用,主要巷道未进行定期冲洗和洒水处理。
8、井下使用明火或放明炮或使用电炉取暖,产生明火花。
9、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用金属敲打金属产生摩擦火花。
10、地面防雷设施不完善,雷电火花引入井下。
四、顶板事故预兆
(一)预兆:
1、响声:
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支架发出劈裂声。
2、掉渣:
顶板严重破裂时,折梁断柱增加,接着出现顶板掉渣现象,掉渣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3、片帮:
冒顶前煤壁所受压力增大,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时多。
4、裂缝:
其经验是“流水的裂缝有危险,因为它深;缝里有煤泥,水锈的不危险,因为它是老缝;茬口新的有危险,因为它是新生的。
5、离层:
顶板快要冒落时,往往出现离层现象。
6、漏顶:
当顶板出现漏顶现象时,说明顶板有冒顶预兆。
7、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底板出现地鼓,打钻时出现顶钻、卡钻现象。
8、顶板淋水明显增大。
(二)引起顶板事故的原因
1、掘进施工时,未正确使用超前支护。
2、掘进施工后,支护不及时,背顶、接顶不实造成顶板悬露时间过长而冒顶。
3、进入作业前,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炮眼和装药量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五章矿井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一、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不得将矸石山等建在进风井的主导方向上风侧。
2、地面和井下设置消防库,井下消防主管路50米设置支管、三通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3、井口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米围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支护。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或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若需使用电气焊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5、井下机电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并定期进行清理运出地面处理,井下机电硐室必须安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并定期进行检查其完好性。
6、井下必须按照规定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材料。
7、井下机电硐室和采掘工作面装、处必须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
8、定期对矿井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更换。
9、加强井下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杜绝失爆。
10、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人数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入井。
11、地面各机房必须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机房严禁取暖生火,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井下瓦斯检查,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作业。
13、对井下长期不使用的巷道应及时封闭。
14、对巷道冒顶、片帮及压裂的煤柱要及时预埋灭火管。
15、井下控制风流的设施,应尽可能设在无裂缝的岩石巷道中,防止空气从煤柱裂缝中渗透。
16、加强对工作面顺槽、联络巷、回风上山等煤层巷道及煤柱维护,防止煤体煤柱压碎,造成漏风。
17、加强对火灾的早期识别和预测预报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完善火灾监测系统,配足相应数量的一氧化碳检测探头。
二、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地面水灾措施的预防
1、矿井主要建筑物周围及井筒的井口处必须修建排洪沟,疏通水路,防止洪水、暴雨淹没建筑物或灌入井下。
2、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组织人员对工业广场的所有防洪设施及排洪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确保畅通;每次下雨过后,必须进行检查清理。
3、对井田围的河流、低洼地点应将水路疏通,并及时排除积水使水不能积存。
4、及时充填地面塌陷裂缝,加强对河床的检查和导水裂缝的充填堵截,防止山洪经裂缝灌入井下。
5、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必须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渗入井下。
(二)井下水灾预防
1、作好矿井地质和水文预测和预报工作,调查矿井周边老窑和邻近矿井的开采情况,掌握水源及涌水通道。
2、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多探少掘”的原则,对以探明的水源必须安全放出,对不能探明水源的掘进巷道,在采掘过程中,若遇积水较大时,必须停止掘进作业,查明原因,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并进行探放水工作,在未疏干前,严禁在采空区下部进行施工。
3、井下各排水沟及巷道、水仓必须定期进行清理,并经常保持水沟畅通和水仓的有效容积。
4、矿井排水系统必须完好可靠,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5、定期对排水管路进行检查,保证排水管路正常排水。
三、防止通风与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配风,保证安全。
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及角联通风,认真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2、矿长负责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
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通风例会。
3、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人行巷道的配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
4、各采掘作业地点、溜煤眼上口、硐室以及易积聚瓦斯的地点要设置瓦斯检查点,瓦检员要坚持巡回检查,班中、班后要向调度室详细汇报当班情况,瓦检员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
5、加强安全监测管理,要不断完善我矿安全监测系统,采掘面安全监测探头的种类、数量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保证监测系统的断电功能。
6、用好、管好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配备,按《煤矿安全规程》149条的规定执行。
发现瓦斯超限、积聚的现象,要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7、加强掘进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要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实现采掘供电分开,各掘进工作面要实行“三专两闭锁”,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8、加强放炮管理,爆破工必须便携式瓦斯检查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放明炮、糊炮,井下放炮实行正向爆破。
9、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瓦斯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按《煤矿安全规程》制定安全措施,严把现场安全关,消灭盲巷。
10、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坚决消灭电器失爆和引爆火源。
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要齐全、灵敏、可靠。
1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检查瓦斯,耙装机耙装作业区的上方要悬挂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煤巷、半煤岩巷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要在被串联工作面进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只允许串联一次。
12、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各系统分析会,合理设置瓦斯检测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全面落实上级和矿上制定的一系列预防通风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要把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以质量保安全。
13、作好一年一次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根据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调整矿井的通风系统。
四、煤尘事故的预防
1、井下必须安装防尘洒水系统,主要回风巷必须安设全断面防尘喷雾系统。
2、在掘进施工前后,必须进行湿式作业,放炮前后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处理。
3、运输巷、点必须设置喷雾装置,防止粉尘飞扬。
4、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5、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6、井下进行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7、定期对井下的主要巷道进行洒水冲尘处理,防止粉尘积聚,导致浓度增大。
8、正确使用合格的水泡泥,不得用煤粉等其他材料代替水泡泥,根据炮眼深度保证足够的炮眼封泥长度。
五、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进行巷道掘进和维修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支护顶板,防止顶板大面积悬露。
2、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根据采掘作业规程的有关炮眼布置的规定,合理布置炮眼,控制炮眼装药量。
3、掘进施工必须正确使用好前探梁,施工过程中严禁空顶作业,巷道施工应一次成巷,及时支护,支护时,要保证迎山角度,背好帮,接好顶,缩短巷道悬露时间。
4、加强对井下已掘巷道的支护检查和维修,对变形和损坏的支架及时更换处理。
六、煤与瓦斯突出防治
1、掘进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在进风侧安装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防突风门,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回风道进入回风系统,放炮时,必须将防突风门关闭。
2、防突风门厚度为50mm,门板用40×40的角铁加固,门框与门之间用麻袋包边,墙体厚度不得低于500mm。
3、风筒从墙体中穿过,风筒与墙体之间用1.5mm—3.0mm厚的铁质风筒且必须安装逆转装置进行隔离,空隙用麻袋堵塞。
4、合理布置炮眼,控制每孔装药量。
5、实行远距离放炮,放炮前,必须执行“撤人、停电、设警戒”,人员撤离到防突风门以外,放炮15分钟后由瓦检员进入迎头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6、设置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安装5-8个压风自救袋,自救袋安设距工作面进风侧巷道中、放炮地点、撤离人员停留处、警戒人员站岗处且设置在人行侧,高度为1.6m,供5-8人使用。
7、构筑避难所:
避难所设在距离工作面附近40米以外或指定的放炮地点,且设置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室高度不低于2米,每人占用面积不少于0.5平方,支护良好,有与矿调度直通,每人供风量不少于0.3立方米/分钟,所有掘进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自救器的数量必须满足作业人员的数量。
七、提升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
1、凡是斜坡提升的轨道,必须达到合格品,主要提升的绞车的防跑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2、凡是提升的绞车道,上部车场符合要求,并安设地滚轮,上有挡车器,下有躲避硐,声光信号兼备。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格执行挂保险绳制度和“有坡必档”制度。
3、小绞车要做到安装有设计,使用有措施,检查维修有专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