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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投意向书

风投意向书

篇一:

股权投资意向书

  股权投资意向书

  甲方:

武汉碳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武汉格瑞林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增资扩股。

  3、甲方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乙方的快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条款: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

甲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乙方增资扩股的股份,认购价格及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待甲方尽职调查后双方协商确认。

  2、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认购款项后,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第四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

  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待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得到甲方投委会批准后即签订正式投资合同。

  2、在甲方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工商变更。

  第五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

  第七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武汉碳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武汉格瑞林建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签名(章):

签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二:

私募投资意向书

  “公司”

  “战略投资人”

  “投资金额”

  “投资人股权”

  “预计上市”

  “初始投资估值”

  “业绩调整条款和

  实际估值”(对赌

  条款)

  A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亿元人民币投资人投资后,获得约【】%的公司股权。

预期“公司”股份最晚将于XX年12月31日以前于中国国内证券交易所(“证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完全摊薄及包含“投资人”投资之后的估值为¥【】亿元人民币,即XX年预测净利润【】万元的【】倍。

估值的依据为公司提供的盈利预测。

按照业绩调整条款(见下文),初始投资估值可以向下调整。

鉴于本次交易是以公司XX年度净利润【】万元及包含投资人投资金额完全摊薄【】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且公司和原股东承诺公司XX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万元。

公司有义务尽力实现和完成最佳的经营业绩。

如果公司XX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万元,且XX年度净利润低于【】万元,则应以XX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基础,按照10倍市盈

率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初始投资估值;及以XX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基础,按照7倍市盈率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初始投资估值。

以二者相比较低者为准。

如果标的公司XX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万元,但XX年度净利润高于或等于【】万元,则不予调整本次交易的初始投资估值。

如果标的公司XX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高于【】万元,但XX年度净利润低于【】万元,则按照XX年净利润的7倍调整本次交易的初始投资估值。

如果启动以上业绩调整条款,投资人有权选择:

1.公司现有股东无偿(或以法律允许的投资人成本最低的其他方式)向1

  “员工持股权”

  “投资款项用途”

  “交割条件”

  “陈述与保证”

  投资人转让部分股权,使投资人所占的股权比例如实反映公司经调整的全面稀释投资后估值;2.公司和现有股东退还投资人实际投资的金额与经过调整的全面稀释投资后估值的差额。

上述税后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后的税后利润。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成本对净利润影响应剔除在外。

公司应建立包括高管人员在内的关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持股计划及员工股权上市后变现时间进度等在投资人进入前由公司股东决定,应征求投资人意见。

“公司”应将此次增资所得的资金按照本次融资目的和用途使用,主要用于产品研发、营销推广及销售渠道建设等。

1.在公司协助完成对公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2.公司完成双方已达成共识的法律结构重组计划,中介机构已为重组出具具备法律意义的法律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3.法律意见书认为,投资的法律架构符合当地法律和其它该等交易的惯例或投资人的其它合理要求;4.在内容和形式上均令公司和投资人双方接受的所有有关的投资文档已完成及签署;5.公司无重大不利变化;6.基于尽职调查,被要求要满足的其它合理条件;7.该交易取得所有相关同意和批准,包括公司内部和其它第三方的批准,投资人的投资委员会批准、所有相关监管团体及政府部门的批准。

于重要的事项上,如组织及资格、财务报表、授权、执行和交割、协议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股票发行、相关监管机构所要求报告、未决诉讼、符合法律及环保规定、政府同意、税项、保险充足性、与协议及章程条款无冲突性、资本化、没有重大的不利改变等事情上,由公司所作出的惯例性的陈述与保证;投资人及公司免于对投资前的财务报表中未反映的税收和负债2

  相关费用

  “董事、监事席

  位”及董事义务

  “保护性条款”

  (重大事项同意

  承担责任,公司现有股东同意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责任;除非经投资人同意,公司现有股东不得将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股份质押或抵押给第三方如因公司的原因致使投资交割未能进行,则公司应承担因本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和签约而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法律、财务等费用)。

如因投资人的原因致使投资交割未能进行,则投资人应承担因本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和签约而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法律、财务等费用)。

如因上述原因之外的原因致使投资交割未能进行,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和签约而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法律、财务等费用)的50%。

如果投资交割实际发生,则由公司承担因本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和签约而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法律、财务等费用)。

投资人股权的义务、权利及利益投资人有权任命两名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包括“投资人提名董事”在内,董事会由不超过7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投资人董事有义务协调其股东、所投企业等方面的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相应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协调其在地方卫视等传播资源方面的优势,加强企业品牌定位及传播;2.参与公司战略及实施规划拟订,改善企业管理建议,推动企业健康有序稳步增长;3.协助企业最重大市场开拓提供相关资源对接;4.对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公开上市、资本市场人才引进等惯例属于投资人擅长领域提供帮助等。

在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主要事项需要经公司投资人提名董事的投票确认:

3

  1.“公司”的业务范围、本质和/或业务活动重大改变;

  2.并购和处臵(包括购买及处臵)超过100万元的主要资产;

  3.任何关于商标专利及知识产权的购买、出售、租赁、及其他处臵事宜;

  4.批准年度业务计划或就已批准年度业务计划做重大修改;

  5.在聘任“投资人提名董事”以后,公司向银行单笔贷款额超过200万元或年累计1000万元的额外债务;

  6.“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7.“公司”对外提供贷款;

  8.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股东协议、备忘录和章程中条款的增补、修改或删除;

  9.将改变或变更任何股东的权利、义务或责任,或稀释任何股东的所有权比例的任何诉讼;

  10.股息或其它分配的宣派,及“公司”股息政策的任何改变;

  11.订立任何投机性的互换、期货或期权交易

  12.提起或和解金额超过50万元的任何重大法律诉讼;

  13.聘请及更换“公司”审计师;

  14.批准发展计划和年度预算/业务计划;

  15.“公司”清算或解散

  16.设立超过100万元的子公司、合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对外投资;

  17.扩展新的业务;

  18.“投资人提名董事”获聘任后,1个以上的董事会席位的数量变化;

  19.超过经批准的年度预算10%的资本性支出(经批准的年度预算额度外);

  20.公司的上市计划,包括中介机构的聘用、上市时间、地点、价格等;

  4权)

  “清算权”“赎回权”

  “特别权利放弃”“一般反稀释”“优先认购权”

  21.公司新的融资计划;22.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采纳或修改标准雇佣合同或高管福利计划;公司进行清算时,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以现金方式获得其全部投资本金。

在投资者获得现金或者证券形式的投资本金后,公司所有的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当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投资人有权利要求公司和/或现有股东连带性地提前回购投资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1)公司于XX年12月31日前没有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2)公司现有股东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投资方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时;3)如果公司对投资人股份的回购行为受法律的限制,公司现有股东则应以合法渠道筹集资金收购投资人的股份;股份回购价格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1)投资人按年复合投资回报率10%计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之和(包括支付给投资方税后股利);2)回购时投资人股份对应的公司评估净资产值。

公司和或公司现有股东在收到股份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并付清全部金额。

投资人有权按照自己判断,在股权交割之后的任何时候放弃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特别权利和利益。

若公司申请在投资人同意的证券交易市场公开上市(实现合格的IPO),则投资人股权自动放弃回赎权、对赌等条款。

投资人投资后,如果公司再行增资时公司的估值低于投资人投资时的公司估值,则投资人有权从公司控股股东无偿(或以法律允许的投资人成本最低的方式)取得相应股权,或以法律允许的其他任何方式调整其股权比例,以反应公司的新估值。

在该调整完成前,公司不得增资。

公司新增资本时,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与其持股比例相当的新5

篇三:

风险投资意向书范本--风投法律文书之一

  风险投资意向书范本--风投法律文书之一

  风险投资意向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五部分:

其一是关于向风险企业投资的概要说明;其二是说明抵押与担保;其三说明贷款的条件;其四则分列创业者作出有关说明和建议,这些说明和建议是双方达成意向书的依据;其五则介绍意向书兑现的条件。

  一、投资概述

  风险投资公司在这部分力图简要、清晰、准确的说明自己的意图。

例如:

  1.风险投资公司拟提供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年,年利率为%,利息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月初第一天。

  2.贷款前个月仅付利息;从第个月开始,连续个月要分月足额偿还本息;到第年末,全部未付本金的利息要按付款责任足额偿付。

  3.贷款可整体预付或部分预付,时间不限,且无预付违约金。

  4.罚金和过期未偿还贷款均可在最终结帐时一次偿付。

  5.与该投资相关,风险投资公司在其最终结算贷款时,将对风险企业具有认股权,其每股成本为元,且参与交易的股权不能超过其全部股权的%。

然而,该股权市场交易预付价格为万元。

风险投资公司的认股权从最终结算之日起持续年。

风险投资公司有权要求风险企业以任何方式买回其选购的股权。

  6.非绝对限制性条款,即,如果有一个难得的出售风险企业的机遇,风险投资者希望充分利用这一机遇,但风险企业不同意,则风险企业必须负责买下风险投资公司的相关权益,价格与机遇提供的水准须相当,如果风险企业不同意买回,则应在保证该价格水准的前提下,把风险投资公司的权益转卖给第三者。

  7.预置性条款,即,在5年后的任何时间,风险投资公司要求风险企业买回其股权或保证股权价值不低于下述最高者:

  

(1)万元现金;

  

(2)账面价值×120%×股权比例;

  (3)年末税前净收入×5×股权比例;

  (4)全年销售额×20%×股权比例;

  (5)净现金流量×5×股权比例;

  (6)鉴定价格×股权比例。

  8.“打招呼”条款,即,双方正式缔结投资意向书且风险投资公司正式提供贷款5年之后的3年间,投资企业可买回风险投资公司的优先权,其价格、条件参照第7条执行。

  9.在双方正式缔结投资意向书5年后,风险投资者可在任何时间要求风险企业允许风险投资公司将其股权登记,以使股票上市,登记费用由风险企业承担。

  10.风险投资者将具有完全的“背负式运输”的权力,即,无论是风险企业或其管理人员登记自己的股票以图出售,风险投资者的股份都有权“搭便车”出售,并且其股权注册登记费用由风险企业承担。

  二、抵押与担保

  抵押与担保条款包括公司资产抵押和部分个人财产抵押。

  1.按风险投资公司可接受的方式,通过银行办理风险企业附属的房地产的抵押,作为风险投资者提供贷款的抵押。

  2.由风险企业的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提供第二类担保,包括存货、机器、设备、家具、工具及应收帐款均可抵押于银行,进而可为风险投资者提供的贷款提供第一担保。

其具体抵押条件须经风险投资者认可。

  3.风险企业的股权、租赁契约等均可作为抵押品。

  4.创业者签字提供个人担保。

  5.依照法律程序,确定风险企业关键企业家的人寿保险补偿首先偿付风险投资公司的贷款。

  6.风险企业的适当保险,这些保险须将风险投资公司列为保险受益人之一。

  三、贷款条件

  1.风险企业向风险投资者提供自身的内部资料,按月提供当年当月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财务报告。

其格式和内容可参照标准的计帐样式,但要包括公司的损益表。

上报时间应在每月末后的30天之内。

  2.风险企业每月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一份一二页的经营业务小结,其中要附有财务报告、要特殊说明的重要事件等。

  3.风险企业在每年末90天之内,向风险投资者提交一份由社会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做出的财务审计报告,该事务所须经风险投资者认可。

  4.风险企业在年末30天之内,向风险投资者提交下一年度的预测报告,其中包括财务预测报告。

  5.风险企业在每一季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一份证明资料,以证明未发生任何对贷款偿还有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

  6.风险企业在每季末30天之内,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一个明细表,提供生产经营情况的有关信息,并计算有关评价经营优劣的重要比率。

  7.未经风险投资公司的书面核准,风险企业的控制权与所有权不能变更。

  8.没有风险投资公司书面同意,风险企业的股权不能转移,企业管理集团不能改变。

  9.每季末至少在风险企业总部举行一次董事会,风险投资公司的代理人有权出席每次讨论公司费用支出情况的会议,且风险企业有义务在会前两周通知风险投资公司。

  10.如果没有风险投资公司的同意,则风险企业不得支付现金股息,且不得出售公司资产。

  11.未经风险投资公司书面核准,风险企业每年的资本(机器、设备、动产等)改善费用不得超过万元。

  12.未经风险投资公司的同意,风险企业营业地址不得搬迁。

  13.未经风险投资公司书面批准,公司任何雇员年薪不能超过万元;如果风险企业因无法偿还风险投资公司贷款或因任一优先留置权而违约,或者风险企业无法实现季度利润计划,则风险企业任何雇员年薪不得超过万元,风险投资公司批准者例外。

  14.未经风险投资公司书面批准,风险企业支付的中介费、法律费用和咨询费,每年总额不得超过万元。

  15.风险企业应支付缔结意向书费用和记录费用,其中包括代理人费用,风险投资业务人员亦属代理人。

风险企业有权选择任何代理人代为起草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投资意向书的文件,但该文件必须经过风险投资者的法律顾问审核同意。

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顾问如对该文件只简单审阅则不收手续费,如须详细审阅则应收手续费,且由风险企业支付。

  四、风险企业自述

  1.系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地址为。

同时,风险企业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一个住所地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有关的明细资料以及公司组织记录。

  2.公司从事的基本行业是(公司所属行业的类型)。

  3.过去没有任何直接针对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职员的法律诉讼案件,并且据公司所知目前也没有尚待进行的这类事件。

如果有未结案的或尚待进行的诉讼事件,那麽,在正式缔结投资意向书30天之前,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向风险投资者提交说明诉讼事件始末的函,同时还要提交一份关于公司的反诉讼资料的副本。

  4.风险企业当前的应付税金。

风险企业应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风险企业近3年来缴纳税金明细表,并提交近4个季度社会保险税费明细表。

  5.风险企业声明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业务信息和业务计划完全属实。

  6.企业家个人财务报告说明,即,指明企业家个人财产净值为万元。

  7.如果在与风险投资公司正式缔结贷款意向书的同时或以前,创业者向风险企业投资了万元现金购买股权,必须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关于此项投资的凭证资料。

有时,企业家还要以某种方式通知风险投资公司自己拟向风险企业追加投资购买公司权益。

  8.某一投资集团将向风险企业投资万元,购买公司权益,该投资须经风险投资公司认可。

企业家需要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有关这笔投资的书面信息,通报说明有关情况,风险投资者也会将其记录在案。

  9.投资资金用途。

  借入资金将用于以下方面:

  

(1)偿还应付帐款,万元;

  

(2)偿还银行债务,万元;

  (3)提供周转资本,万元。

  10.在与投资者正式缔结贷款意向书前,风险企业大约拥有资产:

  

(1)现金,万元;

  

(2)存货,万元;

  (3)应收帐款,万元;

  (4)机器与设备,万元;

  (5)土地与建筑物,万元;

  (6)其他资产,万元。

  11.风险企业全部租赁情况,包括提交全部租赁资料的副本。

  12.如果没有风险投资公司的书面核准,风险企业不能支付中介费、律师费以及其他有关贷款的手续费。

如果风险企业违反了这一约定,风险投资者有权要求索赔。

  13.在过去年中,风险企业没有任何董事、高级职员和管理者被逮捕或因某些罪证资料或其他事件被证明有罪。

  14.其他融资意向。

并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交关于意向书和拟缔结的正式意向书的副本。

  五、意向书生效或失效的条件

  如果无法满足下述条件,风险投资公司的意向书将宣布失效。

  1.风险投资公司将收取与投资相关的%的手续费(万元),在收到这份意向书之后,风险企业要预付风险投资公司万元手续费,其余部分在正式缔结协议后支付。

若因风险投资公司的过失而未正式缔结协议,则应退还全部手续费,否则,已付的手续费将作为罚金,并且其余部分亦应交齐。

接受该意向书之后,应尽快返还风险投资公司的意向书副本,副本与手续费应于(日期)之前送达对方。

  2.在(日期)之前正式缔结投资协议。

  3.所有有法律效力的投资协议文件都必须征得风险投资公司同意。

  4.在正式缔结投资协议之前,对融资者进行一次必要的信用评估,对创业者和风险企业及其所属行业进行必要的调查评估,在此期间,风险企业不能出现任何可逆的情形。

  5.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的必要走访必须进行。

  6.本意向书中提到的各项资金必须在缔结协议之前兑现。

即,除意向书中提到的拟寻求的各项资金全部筹集齐全,否则意向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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