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达标考核评审细则化工系统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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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达标考核评审细则化工系统试行

设备管理达标考核评审细则(化工系统试行)

序号

管理内容

管理标准考核评审细则

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考核人

(签名)

厂长(经理)设备管理职责

1.能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合格;未贯彻落实为不合格。

2.完成了包括设备在内的国有资产增值目标为合格;完成了保值目标为基本合格,未完成保值目标为不合格(以企业财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

3.已制定依靠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装备素质的措施并在实施中取得明显效果的为合格;已制定措施但尚未实施或实施后效果不明显的为基本合格;未制定措施的为不合格。

4.在设备管理中坚持实行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修与改造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并建立了设备管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的为合格;对设备基本上能进行综合管理,有设备管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尚能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为基本合格;未进行设备综合管理或未制定设备管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均为不合格。

5.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中有设备管理的主要安全、技术和经济指标,并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的为合格;任期责任目标中没有设备管理的主要安全、技术和经济指标,或未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的均为不合格。

6.根据企业长远和年度经营方针、目标,组织编制了设备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有要求和考核指标的为合格;未编制设备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或没有制定对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的均为不合格。

7.建立了职工技术培训档案,并对职工进行了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专业培训率达到了有关部门规定要求的为合格;建立了职工技术培训档案,有培训计划,但专业培训率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为基本合格;未建立职工技术培训档案、无培训计划或未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的均为不合格。

8.设置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设备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能适应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需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的为合格;有设备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适应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需要的为基本合格;无设备管理机构或未配备设备管理人员的均为不合格。

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9.有主管设备工作的厂领导,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经济职称),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为合格;有兼管设备工作的厂领导或设备管理负责人有设备管理资历和能力,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为基本合格;无兼管设备的厂领导或设备管理负责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均为不合格。

10.设备管理部门及与设备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对设备管理的职能与职责明确,相互协调配合良好的为合格;职能与职责基本明确,相互协调关系不畅(需领导出面才能协调)的为基本合格;职能与职责不明确的为不合格。

11.各级(工厂、车间、班组)设备管理网络健全,活动正常为合格;基本健全或活动基本正常为基本合格;网络不健全或活动不正常均为不合格。

12.设备维修组织健全,本企业不设维修部门或本企业不能检修的项目,已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合作渠道,合作单位应具有一定技术和经济实力,并具备与委托检修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书的为合格;设备维修组织基本健全的为基本合格;不健全的不合格。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13.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化工行业的特点,制定或修订了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实用、可行并能覆盖企业设备管理的全部内容的为合格;规章制度基本实用、可行并能基本覆盖企业设备管理内容的为基本合格;未制定的为不合格。

14.设备管理与维修的各种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检修规程(含检修工时、资金、消耗、储备等定额和检修任务单格式)齐全,适应并能指导、约束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为合格;大部分齐全,基本能指导、约束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为基本合格;未制定或只制定了小部分的均为不合格。

15.按时、准确填报设备管理统计报表(报表可按原化工部要求的格式,但要按下面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进行补充),并对报表进行分析总结,对未达到的指标能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办法,为今后的设备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的为合格;已经开展设备管理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但统计数据欠准确或未开展分析总结工作的为基本合格;未开展设备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为不合格。

化工行业设备管理统计报表中的安全、技术、经济指标的规定值及计算方法如下:

15-1.设备安全指标:

⑴设备事故频率=设备事故发生次数/全部设备运转时间总和。

无指标值要求,只须在月报、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⑵设备事故停机率=〔各次设备事故停机时间总和/(全部设备运转时间总和+各

技术经济指标

次设备事故停机时间总和)〕×100%。

无指标值要求,只须在月报、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⑶设备事故统计表必须包括:

事故分类(特大、重大、一般)、损失费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事故主要原因(违章操作、维护不周、检修不良、制造缺陷)、人员伤亡情况(死亡、重伤、轻伤人数)、事故频率、事故停机率等内容。

事故分类按以下规定:

①设备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按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划分事故类别。

②设备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按下列办法划分事故类别:

㈠特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小时及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80万元及以上的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㈡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及以上、大型单系列装置日作业计划100%或修复费用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均为重大设备事故。

㈢一般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10%及以上或修复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均为一般设备事故。

在月报、年报中有设备事故统计表且统计内容齐全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⑷锅炉定检率=(到期应检台数/到期实检台数)×100%。

规定值为100%。

压力容器定检率=(到期应检台数/到期实检台数)×100%。

规定值为100%。

压力管道定检率=(到期应检数量/到期实检数量)×100%。

规定值为100%。

锅炉定检率达到100%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率达到85%,未检测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监控使用措施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检率在年报中统计填报。

15-2.设备技术指标:

⑸主要设备完好率=(主要设备完好台数/主要设备总台数)×100%。

规定值为95%。

全部设备完好率=(全部设备完好台数/全部设备总台数)×100%。

规定值为90%。

两项均达到规定值为合格,有一项达不到为不合格。

⑹主要设备利用率=主要设备实际运转小时数/日历小时数×100%;

全部设备利用率=全部设备实际运转小时数/日历小时数×100%;

化工行业只考核生产装置中的设备,其他设备不纳入考核范围。

无规定值,只须在月报、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技术经济指标

⑺设备综合效率=时间开动率×性能开动率×合格品率。

其中:

时间开动率=全部设备利用率;

性能开动率=〔装置实际生产能力/装置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100%;

合格品率=合格产品数量/全部产品数量。

有多套生产装置的企业,设备综合效率分别按生产装置填报,在统计全厂设备综合效率时取各生产装置设备综合效率的平均值。

设备综合效率无规定值,只须在月报、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⑻动密封点泄漏率=(全厂动密封泄漏点总数/全厂动密封点总数)×100%

静密封点泄漏率=(全厂静密封泄漏点总数/全厂静密封点总数)×100%

动密封点泄漏率≤2‰、静密封点泄漏率≤0.5‰为合格,达不到为不合格。

⑼设备大修计划完成率=(实际完成计划大修项数/计划大修总项数)×100%

设备大修计划完成率达到95%为合格,达不到为不合格。

在年报中统计填报。

⑽仪表“三率”:

完好率=(完好仪表台数/仪表总台数)×100%。

规定值95%。

开表率=〔运行仪表台数/(仪表总台数-因生产设备停用而停用的仪表台数)〕×100%。

规定值100%。

控制率=〔控制仪表运行台数/(控制仪表总台数-因生产设备停用而停用的控制仪表台数)〕×100%。

规定值100%。

达到三项规定值为合格,有一项达不到为不合格。

在月报、年报中统计填报。

15-3.设备经济指标:

⑾设备新度系数=期末设备资产净值(万元)/期末设备资产原值(万元)。

无规定值,只须在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⑿设备固定资产创增加值率=〔年末设备固定资产总增加值(万元)/年末设备固定资产总原值(万元)〕×100%。

达到厂长(经理)设备管理职责中规定的目标值为合格,达不到为不合格。

⒀设备固定资产利用率=(生产中实际使用设备固定资产台数/企业实际占用设备固定资产总台数)×100%。

无规定值,在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⒁设备维修费用率=〔实际支出设备维修费用(万元)/总产值(万元)〕×100%

无规定值,在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⒂备品配件资金占用率=〔备品配件占用资金总额(万元)/流动资金总额(万元)〕×100%。

无规定值,在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⒃设备闲置率=期末闲置设备原值(万元)/期末全部设备原值(万元)×100%。

无规定值,在年报中如实统计填报。

有统计数据的为合格,未统计的为不合格

设备安全管理

16.购置设备时,能掌握制造、销售单位的资质状况,特别在采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时,能对制造单位的设计资格证书、生产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进行严格审查,不采购非法制作产品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监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并有在线检查记录,运转正常为合格;受过安全监察部门的查处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出过安全事故或无在线检查记录的为不合格。

18.对设备的安全阀、防爆模(片)、安全连锁装置应经常进行维护、检查、定期校验,确保其完好、有效并有维护、检查、定期校验记录的为合格;未进行此项工作或无维护、检查、定期校验记录的均为不合格。

19.设备检修时制定了设备检修安全防范措施,并与检修任务书一起下达执行的为合格;未执行此项工作的为不合格。

20.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修时,检修任务书中规定了检修队伍及人员的资质及资质等级要求,凭维修单位资质证书和维修人员资质证书进行检修的为合格;检修任务书中未规定或有无证检修情况的均为不合格。

21.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修的同时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的为合格;检修与检测工作未同步进行导致定检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为不合格。

22.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检测单位判定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为合格,发现仍有使用的为不合格。

23.制定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的为合格;未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或发现有无证上岗人员的均为不合格。

24油库(润滑站、润滑点)整洁文明,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5.设备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特大、重大事故要有事故报告和现场分析记录

及处理意见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设备前期管理

26.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新建项目、扩建工程、自制设备及零星设备购置的规划制定工作的为合格;未参与或无权参与的均为不合格。

27.设备管理部门参与了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作及关键设备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工作的为合格;未参与或无权参与的均为不合格。

28.设备管理部门参与了自制设备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定工作的为合格;未参与或无权参与的均为不合格

29.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了进口设备的选型研究、制定招标文件等有关工作,并有权提出维修备品配件、润滑油品、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等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的为合格;未参与或无权参与的均为不合格。

30.设备管理部门能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发现的质量、功能、效率等存在的缺陷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在发现进口设备存在问题时,能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索赔,反馈或索赔资料齐全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如果尚未出现过这类问题,但在有关制度中有这方面的条款的为合格;无规定的为不合格。

设备技术管理

31.全部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完整,技术资料保管符合有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的为合格;设备技术档案基本齐全、完整,技术资料保管基本符合有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的为基本合格;未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或技术资料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均为不合格。

32.设备图纸、技术文件(二类及以上压力容器有强度计算书)、竣工资料齐全、准确的为合格;基本齐全的为基本合格;不齐全的为不合格。

33.设备的备品配件目录齐全,分类清楚;备品配件有采购(制造)计划和储备定额;库存备品配件入库手续清楚,凭证齐全,账、卡、物相符;库房整洁、备品配件无锈蚀损坏,保管良好的为合格;基本符合要求的为基本合格;大部分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

34.各动力站房(供电、水、气、汽等)有平面布置竣工图,工艺流程图,电力系统图等,图纸与实际相符的为合格;现有图纸基本能满足动力管理工作需要的为基本合格;现有图纸不能满足动力管理工作需要的为不合格。

35.传导设施(包括电缆、架空线、埋地线、蒸汽、上下水、压缩空气、煤气、乙炔气等动力管线)总布置图(或空视图)齐全,图面表达符合国标,图纸与实际相符的

为合格;上述图纸基本齐全,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为基本合格;图纸严重不全,影响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的为不合格。

3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和规定,管理(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凭证上岗的为合格;未经过培训或发现无证上岗的均为不合格。

3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已全部注册登记,凭证使用的为合格;发现有未注册登记情况的为不合格。

38.变配电所的高压电器设施、线路绝缘器材和用具按规定进行了预防性试验并有试验记录的为合格;未作预防性试验或没有试验记录的均为不合格。

39.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有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记录,在检验有效期内持证使用的为合格;无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记录或使用有效期已过期的均为不合格。

40.电梯、起重机械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并能严格执行,有专人持证操作为合格;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或无专人操作的均为不合格。

41.执行动能计量管理,已广泛开展了节能降耗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的为合格;工作已开展,但成效不明显的为基本合格;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合格。

42.有专(兼)职润滑管理人员和润滑工,设备润滑做到“五定”,实行了油质检测、按时换油,且记录齐全,润滑油料进厂有合格证,收发记录齐全的为合格;能基本做到且未发生过因润滑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的为基本合格;未达到要求的为不合格。

设备现代化管理

43.设备台账、档案资料、备品配件、设备状况、润滑管理、技术经济指标、报表、信息以及编制大修理计划等已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的为合格;大部分采用计算机管理的为基本合格;未采用为不合格。

44.已采用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逐步实行以状态维修为主的预防性维修方式的为合格,已在关键设备上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的为基本合格;还未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的为不合格。

45.动力设备已应用微电子技术对动力运行、技术状态进行集中(或自控)监控的为合格;未采用的为不合格。

46.设备制造、改造和维修中采用过或准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为合格;未采用的不合格。

47.在设备大修中应用网络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为合格;未使用的为不合格。

48.对设备管理现代化有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对已推行的现代化项目进行认真总结、推广、提高的为合格;已制定设备管理现代化规划和实施计划,但实施情况不太好的为基

本合格;没有制定设备管理现代化规划和实施计划的为不合格。

49.在设备更新改造和寿命周期费用评价中已应用价值工程,能用数据对比说明运行价值工程方法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的为合格;未运用的为不合格。

50.采用科学和先进的方法对各种润滑油(包括液压油)的状态进行监测或采用现场快速分析方法,掌握油质情况,以此作为做好润滑计划的依据的为合格;未采用状态监测或现场快速分析方法的为不合格。

设备经济管理

51.设备管理的全过程中重视经济效益,在购置新设备和设备重大改造时认真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的为合格;设备管理的全过程中不重视经济效益或在购置新设备和设备重大改造时未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的均为不合格。

52.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且折旧费主要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的为合格;未足额提取折旧但所提折旧费主要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的为基本合格;提取的折旧费大部分被挪作它用的为不合格。

53.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同时编制了设备检修费用预算计划且修理费用经核算落实后才进入生产成本的为合格;未编制设备检修费用预算或检修费用未经财务部门组织核算落实就进入生产成本的均为不合格。

54.企业财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检修费用进行考核统计管理并进行检修成本审查、分析的为合格;财务部门未进行此项工作的为不合格。

55.开展了动能经济核算工作,有资料证实动能控制使用和节能工作取得一定经济效果的为合格;未开展动能的经济核算工作的为不合格。

56.在设备报废、有偿转让和处理时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办理产权变动手续,其所得收入,全部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设备资产管理

57.设备资产分类、编号符合行业标准,设备台账、卡片齐全,原始数据完整正确,账、卡、物相符为合格;基本满足要求为基本合格;大部分工作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58.设备资产的验收、移交、移装、停用、租赁、有偿转让、抵押、改造、更新、报废符合制度规定,凭证齐全的为合格;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

59.设备技术改造后已按规定办理设备增值手续的为合格;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不合格。

60.闲置设备建立了台账,并积极做好闲置设备的上报与调剂工作的为合格;有闲置设

备但未建台账的为不合格。

61.对设备的产权转移有制度规定,产权转移时能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关键设备、

成套设备的产权转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的为合格;无制度或发现有未按制度办理的情况均为不合格。

十一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

62.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凭岗位操作证书上岗的为合格;发现有无证上岗的情况为不合格。

63.对关键和主要生产设备定人、定机、定职责,执行交接班记录制度,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维护为合格;缺任一项内容均为不合格。

64.操作人员掌握“四懂”、“三会”,各操作岗位都有岗位责任制并能严格执行,对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为合格;大部分能符合要求的为基本合格;情况比较差的为不合格。

65.操作人员能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参数符合规定指标(温度、压力、流量、电流等),没有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锅炉及炉窑没烧正压的为合格;未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

66.操作人员坚持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以及“点检”工作并有记录资料,设备维护保养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标准,符合文明生产要求的为合格;记录资料不全,执行情况不理想的为基本合格;无记录资料或执行情况不好的均为不合格。

67.设备维修人员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定期巡检、保养,巡检和保养记录清晰、完整、真实的为合格;实行情况一般的为基本合格;实行情况不好的为不合格。

68.闲置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维护保养情况良好的为合格;未定期进行保养的为不合格。

十二

设备检修、改造与更新

69.设备检修计划编制有依据,调整有手续。

设备大、中修计划要纳入企业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和考核;设备小修计划由车间提前一个月安排下达,由车间组织检查、总结和考核等方面执行情况良好的为合格;执行情况一般的为基本合格;执行情况较差的为不合格。

70.设备大、中修作业计划中有修前技术准备、生产准备、修理工时、更换零部件及备品配件、材料和修理费用等内容的为合格;内容不全的为不合格。

71.设备大、中修计划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期完成;设备小修计划由车间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外修设备有人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实行情况良好的为合

格;执行情况一般的为基本合格;执行情况较差的不合格。

72.检修项目完成后,能按设备检修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技术资料

和设备的交接手续的为合格;未验收或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均为不合格。

73.对在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时有审批手续,改造和更新技术方案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过论证,经企业总工程师(或设备技术负责人)签署后执行的为合格;手续不全或未经论证的均为不合格。

尚没有设备技术改造或更新项目的查有关制度中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条款,有条款规定的为合格;无规定的为不合格。

74.设备技术改造或更新工作完成后能及时办理竣工手续、资产增值手续和被更换设备的报废手续,竣工资料和设备的交接资料齐全的为合格;未办理以上手续或竣工资料和设备交接资料不全的均为不合格。

十三

设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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