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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份迁入迁出情况

3.主要的人口净迁出省和净迁入省

从表65可见,最近若干年来中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传统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此,可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始终保持净迁出:

四川、安徽、湖南、河南、浙江。

由净迁出转变为净迁入:

山东、上海、江苏、广东。

由净迁入转变为净迁出:

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河北、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净迁入—净迁出—净迁入:

北京、天津、辽宁、新疆、青海、山西、福建。

385585

始终保持净迁入:

宁夏、湖北、海南。

以下着重对几个代表性省、区的省际人口迁移作一概略考察,从中可反映出全国省际人口迁移的基本轮廓。

(1)四川省以四川盆地为主体的四川省东半部是全国突出的人口稠密区,人多地少的矛盾尖锐,自清代晚期起人口即已向云、贵等省迁移。

近几十年来,其规模显著扩大移民范围扩大到西藏以及整个大西北。

此外,对东部地区的迁移,尤其是妇女(称“跑滩女”),规模也相当可观。

四川一位学者曾指出:

“四川人多地少,生活水平较低,而新疆、青海、甘肃和西藏、云南等地人少地多,劳动力缺乏,一些地区工资类别高,因此四川有大量干部和农村人口外流上述地区成为上述省区人口迁入的主要来源。

”①笔者计算了1944年出生的人群在1964~1982年间的留存率,全国平均为97.60%,四川仅91.79%,在所有省区中最低比该年龄段死亡率更高的几个省也低得多,充分说明人口在大量迁出,净迁出率可能高达4~5%。

第四次普查也表明四川确是全国首屈一指的人口净迁出省净迁出率仅略低于广西。

(2)山东省该省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最重要的人口净迁出省之一,向外移民的强度在清末和民初“闯关东”的大潮中达到最大,二三十年代对东北的移民中,山东人即占了八成。

从新中国成立到70年代末,由于前期大移民引发的链式迁移,又因省内不少地区(如鲁西南、鲁西北)低产多灾,农民生活贫困,对移民有较迫切的愿望,故仍长期保持净迁出。

迁出量与农业生产形势大致成反比例,即丰时少歉时多,迁移方向仍以东北为主,如1952~1958年间黑龙江省共接受外省农民集体移民38万人,山东省即占89%。

进入80年代山东省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移民大批返回,1985~1990年由黑龙江和吉林迁入即超过迁出0.6倍,表明传统的迁移模式已完全颠倒过来。

(3)上海市从19世纪起,一直是全国突出的人口迁入区。

1950~1954年间净迁入数仍达69.2万人(按当时政区)。

1955年开始的无数次政治冲击波,使上海成为全国对外人口迁移强度最大的地区,1955~1976年间净迁出数多达1858万人;从1977年起上海开始转为净迁入,迄1990年净迁入达87万人。

迁移模式发生如此巨大逆转的基本原因在于前期迁出人员一当政治环境允许立即大批回迁,而构成典型的逆向链式迁移。

应该说,前期迁出人员的很大一部分都属于链式迁入源,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与上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当初迁出时自愿与否,返回的愿望差不多都是非常强烈的。

一旦政策允许,他们就会迅速迁回。

据调查,1950~1985年间上海市区迁出人员的回迁率超过60%,其中参军为90%,工作调动和“上山下乡”接近70%;即使按中国传统属于“一去不回头”的婚迁,回迁率也达25%。

此外,国家生产布局方针的变化对上海影响也很大,五六十年代在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额中,上海一般仅占

2.4~3.0%,至七八十年代该比重大幅度上升,1986~1989年间已达7.0%,从而为人口的回迁及其它迁移创造了经济前提,否则仅有户口迁移政策的改变还是不够的。

(4)黑龙江省从19世纪末叶到本世纪70年代一直是全国人口迁入强度最大的一个省,仅1950~1979年间净迁入人数即达761万人,大大超过其它任何省区。

在期内该省纯增人口中,迁移增长独占1/3,如加上移民的自然增长,则占1/2,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极大作用。

黑龙江省吸收移民如此之多与它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是分不开的。

首先,该省地广人稀,自然资源丰富,谋生之路广阔。

除冬季寒冷外,没有其它明显不利的地理条件,移民容易适应。

其次,当地原有居民少,且这些居民也都是更早期移民的后裔,因此不存在像内地那样的“本地人”同“外来户”的矛盾以及盘根错节的宗族势力。

民族成分也很单一,整个社会环境对人口迁移十分有利。

最后,黑龙江省交通发达,早就建起稠密的铁路网(与大移民实际上是同步进行的),这也是其它边疆地区无法相比的。

但进入80年代,该省人口迁移形势却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

根据1987年1%抽样调查,该省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人口净迁出省,在1990年普查中,其净迁出量也居全国第四位。

迁移模式的逆转致使省内不少地区人口减少,土地荒废,设备闲置,但另一方面也可能促使其经济由粗放型向着效益型的转变。

(5)内蒙古自治区也是中国近代以来受人口迁移影响最大的省区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移民继续大量涌入,1947~1953年间净迁入100余万人,1954~1960年间达到276万人,移民的绝对数量在全国仅次于黑龙江省。

但对人口迁移而言,内蒙古无论自然条件还是人文条件均与黑龙江差之甚远,因此自1961、1962两年出现移民大退潮后,净迁入数便下降到很低的水平,从1978年起则几乎年年均为净迁出,迁移模式也发生了根本的逆转。

内蒙古经济水平不高,粮食不足,干燥半干燥类型的生态系统又相对脆弱,近年来生态危机逐渐加剧,而且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确实不应再接纳移民。

有鉴于此,国家已在1981年作出了“不向内蒙古大量移民”的决定,这样做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6)江西省民国期间,全省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成为中国南方一个突出的相对人少地多的省份,因此建国后周围不少地区的人口大量迁入。

据该省户籍登记机关的统计,1954~1985年间(缺1958年),除1962、1963两年有少量净迁出外,其余年份均为净迁入,累计净迁入量达229万人,在同期内全省净增人数中约占13%,成为整个南方少有的人口净迁入省。

但从1987年1%抽样调查和1990年普查来看,江西省均为人口净迁出(户籍机关的统计中仍保持净迁入),迁移方向也逆转了。

该省虽然在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上仍占有一点相对的优势,但工业落后,职工平均工资额为全国最低,农民收入也不如邻省,在目前的形势下,这些不能不对人口迁移方向产生重大影响。

(7)西藏自治区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背景,西藏历来外地人口迁入极少。

西藏和平解放后,为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从内地抽调了一些干部和职工进藏,但直到1964年,西藏的汉族人口仅3.7万人,说明至此迁移量是很小的。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抽调进藏的干部、职工人数大增。

又因从60年代后期起,内地青年大批“上山下乡”,就业困难,已进藏的干部、职工通过各种途径把在内地的子女、亲属安排进藏,一般均取得城镇户口和就业机会,收入也明显超过内地。

由此导致了1965~1979年间的迁入高潮,合计净迁入达17.7万人,占期内全区纯增人口数36.7%。

但此数系由自然增长数推算出来的,未必很准确,实际上迄1980年全区汉族人口仅12.2万人。

进入80年代,遵照中央关于“西藏工作要以藏族为主体”的方针,前期汉族移民大批内迁,仅1981、1982两年合计即净迁出5万人,此后每年净迁出数千人。

至1990年全区汉族人口降至8.1万人。

今后内地对西藏应以智力支援为主,人员也以轮换而不是定居为宜,故人口净迁移率将保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

(8)北京市作为新中国的首都,人口增长很快,其中迁移增长占了很大比重。

但其人口迁移也受到政治、经济形势的极大影响。

据此,可把建国后的40年清晰地划分为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50~1960年,期内净迁入153.7万人,几占纯增人数一半。

第二个阶段是1961~1970年,期内因“下放”和“上山下乡”等原因净迁出102.0万人,占同期全市自然增长人数的60%以上。

第三个阶段是1971~1990年,累计净移民逾130万人,约占纯增人口42%。

以上可见,40年来的北京市人口迁移曲线呈现为一个巨大的马鞍形,但总的说来全市仍有较大的净迁入。

目前,向北京迁移的人口强度依然很大,80年代后半期其净迁入率在全国最高,导致城市规模急剧膨胀。

如何有效地把对北京的人口迁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该区土地辽阔,资源丰富,但新中国成立前人口不多,外来移民也少,1949年汉族比重仅6.7%。

新中国成立后,移民大量迁入,迄1980年的31年中,除1962年外,其余各年均为净迁入,累计净迁入达313.7万人,占期内纯增人口数37%,该比重之大,甚至超过了黑龙江省。

这一时期的移民以50年代末和60年代中期为最多,此后规模逐渐萎缩。

由于人口大量迁入,汉族占新疆总人口的比重在1975年达到历史最高的41.4%,比1949年增多450万人。

从1981年起新疆人口逆转为净迁出,其基本原因仍在于由前期大移民引起的逆向或回返型链式迁移。

此外,某些移民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其中包括工作中的失误,使贫穷面貌经二三十年之久不能改变,甚至每况愈下,终于丧失凝聚力,导致移民大量流失。

曾有作者发表长篇报告文学①,对新疆建设兵团这个由移民组成的巨大社会—经济实体在80年代出现的严重移民流失现象作了多层次多侧面的分析和描述,指出主要原因正是经济收入的大幅度下降。

在新疆兵团人员外流的同时,相对更为贫穷的甘肃等省的农民仍在向新疆迁移,加上油田开发等重点建设引发的移民,80年代末新疆又转为人口净迁入,但规模与五六十年代已不可相提并论。

(10)青海省过去人口稀少,经济、文化极端落后。

新中国成立后各项事业的大发展,与外省区人口大量迁入关系至密。

1950~1979年间,尽管曾有60年代初移民的大退潮,全省累计人口净迁入仍多达52.8万,占纯增人口23.6%。

受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各年间移民大起大落,典型的如1956、1958、1959年,3年合计净迁入68.2万人,而1960~1963年4年合计则净迁出57.2万人。

原因之一是在组织人口迁移时,无视客观规律,以感情代替政策,结果事与愿违,反取其咎,这在移民垦荒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曾有作者指出:

“青海解放后多次大规模移民垦荒,除劳改农场办得成功外,基本上都是失败的。

”①进入80年代青海的省际人口迁移也波动很大,一方面前期移民有着回归的迫切愿望,另一方面各项事业又都有人力上的需要。

为稳定职工队伍,扭转人口东迁的被动局面,1984年省政府同意12万外省籍的职工家属前来本省城镇落户,以解决很多职工长期分居的问题。

但据1%抽样调查,1982~1987年间全省年均人口净迁出率仍高达3.6%,居全国之首位,与以往的大迁入形成鲜明对照。

(11)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是全国一个相对稳定的人口净迁入区。

1950~1990年间仅1961~1963年3年为净迁出,其余年份均为净迁入,40年累计净迁入约65万人,占纯增人口18.8%,加上移民的自然增长则将近30%。

但近年来对宁夏的移民已明显地渐趋萎缩,80年代后半期年均净迁入仅4400人,仅及前35年的1/4。

宁夏是少数民族自治区,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居于全国之冠,加上移民迁入,目前人口压力已相当沉重,估计今后对宁夏的移民不会再有大的增长。

在表66中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10%抽样资料,列出了中国省际人口迁移矩阵。

从中可归纳出以下两点:

首先,省际人口迁移以近距离为主,在一般情况下,移民的来源和去向均以邻省为主。

如对北京和天津的移民中,河北省均独占1/3;对广东省的移民中,广西独占1/3;对海南省的移民中,广东、广西两省、区合计占63%;等等。

在中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中有24个以邻省为首位迁出地,有22个以邻省为首位迁入来源,其省际人口迁移与迁移距离的相关系数均为负数,表明距离越近,迁移量越大。

其次,省际人口迁移与过去长期形成的迁移链有关,由此会导致惯性迁移。

如近一个世纪来,山东省的人口一直大规模向东北迁移,近5年该省对外省的人口迁移仍以黑龙江、辽宁、吉林3省居前3位。

这说明历史上形成的迁移渠道或关系网,会长期地起作用。

反之,在逆向迁移中,上述链式因子也同样地发挥作用。

如近年黑龙江省人口大量迁出,其主要去向就是辽宁、山东两省,原因就在于过去前往黑龙江的移民,大部分来自这两个省。

第三,根据流向和吸引中心,可在全国划出5个主要的省际迁移圈:

(1)广东圈,包括均以广东为首位迁出地的广西、海南、湖南、福建、江西、湖北6省、区。

5年中总迁移量达490万人,净迁入37万人,内部互换率56.0%。

(2)上海圈,包括江苏、浙江和安徽3省。

彼此互为居一二位的迁出地。

总迁移407万人,净迁入26万人,内部互换率43.2%。

(3)东北、山东圈,共4省,均互为居前3位的迁出迁入地。

总迁移345万人,净迁出2万人,内部互换率49.7%。

(4)京津、河北圈。

总迁移233万人,净迁入56万人;因北京迁入源很广,故内部互换率仅34.7%。

(5)西南圈,包括四川、贵州、云南3省,均互为首位迁出迁入地。

总迁移275万人,净迁出99万人;因外迁多,内部互换率仅28.8%。

五大迁移圈以外的其它各省、区的迁出迁入方向较分散,如内蒙古东西间距长,不同部位分属东北圈和京津圈。

河南、陕西正处于国家中央,省际移民也呈辐射状伸向四方。

西北其它省、区内部互换率也甚低,如新疆即以江苏和四川为主要迁出地,以四川和河南为主要迁入源,距离均达数千公里。

4.迁移人口的构成

(1)性别构成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中国市镇迁移人口的性别比高于乡村,省际人口迁移高于省内迁移,女性人口大量由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

1985年7月~1990年6月,中国迁移人口的平均性别比为125.3,男性比女性多1/4。

这一特征与迁移原因关系密切。

据统计,5年内中国省际省内迁移总数中,工作和经济类原因占了一大半,其中男性普遍多1倍左右,从而造成较高的移民性别比。

以上特点直接影响到不同层次、不同方向、不同地域的迁移人口性别构成。

其表现首先是性别比从市到镇到乡逐级降低,其中迁出人口性别比依次为191.1、

131.7、109.5,迁入人口性别比依次为135.7、131.5、90.8,市和镇无论迁出迁入,都是男多女少,乡的迁入则是女多男少。

两性相抵后,5年中市因迁移净增加男性119.6万人,镇净增加5.4万人,均导致平均性别比上升;乡则净减少男性125.0万人,导致平均性别比下降。

其次表现为省际迁移的性别比以

139.1∶ll9.3明显超过省内迁移。

后者对本省性别构成毫无影响,而前者的“入超”或“出超”会直接导致各省性别比的升降。

据此可把除西藏外的中国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4种类型(西藏未进行迁移普查):

第一类是两性均为净迁入,包活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宁夏、新疆10个省、市、区,其中新疆对男性有极高的选择性,净迁入数比女性超出29倍。

相反,江苏和广东则对女性有较高的选择性。

第二类是男性净迁出,女性净迁入,包括山东、河北2省。

第三类是男性净迁入,女性净迁出,包括湖北、海南、青海、贵州、云南、陕西6省区。

第四类是两性均为净迁出,有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甘肃等11个省、区;除广西外,都是男性净迁出数超过女性。

各省区人口的性别构成都程度不同地受到省际迁移影响,相对而言上述第二类和第三类以及新疆、江苏、广东、广西等省区所受影响更大,如云南省省际迁入人口性别比高达250.3,迁出人口则仅为52.2,使全省平均性别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

从全国范围看,女性人口自西向东、由内陆向沿海迁移的势头强劲,对特定方向的选择性大大超过了男性。

5年中四川省净迁出女性人口40万人,广西28万人,黑龙江、贵州、湖南、云南也分别达到10余万人。

(2)年龄构成在中国大陆移民的年龄分布上,乡村较市镇、女性较男性更为集中。

据第四次普查资料,各年龄段人口迁移率(5年合计,下同)最高的是20~24岁组(省际为2.94%,省内为6.33%),25~29岁组和15~19岁组次之,然后向高龄和低龄逐级递减,这是符合人口地理学的一般规律的。

少年儿童迁移原因单一,迁移率很低。

青年进入人生的急剧变动期,他们在分配工作、务工经商、学习培训和婚姻迁入几类迁移中占有最大比重,在工作调动、投亲靠友和家属随迁几类迁移中也占较大比重,致使15~29岁组合计占全国省际迁移总量

63.3%,在省内迁移中高达66.7%,即青年占了移民总数的2/3(在非移民中只占三成)。

进入成年期,生活渐趋稳定,迁移水平迅速下降,55岁后已降至少年儿童的水平以下。

在农业和非农业两种户口类型的移民中,前者更集中于青年期,20~29岁组占迁移总数52.6%,后者仅为45.2%。

在两性之间,差别主要表现在女性因婚迁比重大,其迁移高度集中于20岁前后的婚嫁期,而一进入怀孕和哺乳育儿期,迁移活动即告锐减。

男性迁移虽也以20岁前后为最高峰,但起伏远较女性平缓。

在各省区之间,移民的年龄结构差异也不小,如省际迁入中少年儿童比重以北方较高,南方的两广、上海等较低,青年组比重则正相反。

退休年龄组以上海、江苏、山东、四川、湖南等最大,它们都是过去人口大量迁出的地区,而各边疆省区该比重均极低。

(3)迁移原因构成第四次普查把人口迁移原因区分为8种,其中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和学习培训可合称为经济性原因,投亲靠友、退休退职、家属随迁和婚姻迁入可合称为社会性原因。

在省际和省内迁移之间,两大类原因比重很接近,但分配录用和学习培训差异很大:

省际迁移占12.5%,省内迁移却达

21.8%,这显然与各省大体上自成体系,跨省交流较少有关。

在市、镇、县三类人口之间,迁移原因差别也不小,以省际迁移来说,主要有两点:

一是县的婚姻迁入占1/3,市、镇仅约4%;二是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和学习培训在市、镇中合计占40%,县则不到10%,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农民同这3种迁移因素的确还搭界不多。

在各省、区之间迁移原因的差别主要表现在省际迁移上,大体上说,社会性原因占迁出量的比重与经济文化发达程度成反比。

因此从东南沿海向内地、边疆渐次递增的趋势很明显,即从沿海省、区的15~25%升至内地的25~40%,再升至边疆的40~60%,说明后

395395者对经济性移民吸引力很微弱。

无论省际还是省内迁移,均以务工经商为首位原因(分别占29.4%和22.0%)。

值得强调指出的是,第四次普查与1%抽样调查相比,婚迁占省际迁移的比重大幅度上升(由9.5%升至14.2%),绝对人数也增多了半倍以上,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

众所周知,由于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把广大农民牢牢栓在土地上,其生活圈子非常狭小,近距离通婚占绝对优势,通婚圈一般不超过25公里①(表67)如此狭窄的择偶范围对提高人口

素质是很不利的。

近年来,由于商品经济大潮的影响,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一些过去足不出村的女子也出来闯世界了,跨省联姻大增。

通婚圈的拓宽,无疑是件大好事。

但普查数据也反映出;近年来省内跨市、县的婚姻迁移在萎缩,农民的通婚圈变得更小了。

这与前者似乎是矛盾的,但却都是中国当前复杂的婚姻和人口再生产形势的两个真实的侧面。

由于省内跨市、县婚姻迁移的绝对数量比省际婚姻迁移大1.15倍,因此后者的增多仍不足以弥补前者的萎缩,这样从总的看来,农民通婚圈是更小了②。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3点:

首先,结婚或订婚年龄提前,不少人仅十几岁就由父母主持解决了“终身大事”,这只能是就近择偶。

其次,实行计划生育后,每个家庭子女数减少,父母为得到照顾,更不愿意子女远婚远嫁。

第三,农村经济的发展差距拉大,不仅县与县之间,就是乡与乡、村与村之间也很明显。

过去当农民无非种田吃粮,嫁到这个乡那个县差别不太大。

现在则不然,地区之间贫富相差较悬殊,富的地方,人们不愿意出去,穷地方的人想进来也不容易,原因很简单:

要控制人口。

因为现在大家都很明白,生存空间是有限的,资源是有限的,进来的人多了,大家都要受影响。

看来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开放与封闭并存并进局面的一个反映。

由于涉及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乃至更为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农民通婚圈狭小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对这一问题引起重视,无疑是很必要的。

(4)婚姻状况第四次普查时省际移民中未婚者占41.6%,省内移民中占45.7%,均高于非移民的39.7%,说明未婚者迁移率高于已婚者。

在不同类型的移民之间,未婚者的比重表现为省内迁移高于省际迁移,对市、镇的移民高于县,男性高于女性,在各省、区之间,未婚者比重相差也很大,如河北省省际迁入移民中未婚者占20.7%,上海却高达52.5%。

所有这些差异均与迁移原因构成有关。

特别是学习培训、分配录用两种原因均以来婚者占绝对优势,因此凡是这类原因比重大者,移民中未婚者比重就大,而婚姻迁入则正好相反。

(5)文化程度迁移人口文化程度的基本特点是移民大大高于非移民,对市、镇的移民高于对县的移民,男性高于女性,沿海高于内地和边疆,迁移率与文化程度完全成正比例。

以第四次普查的省际迁移率为例,若以文盲半文盲为1,则小学文化程度者为1.5,初中3.2,高中和中专4.0,大专8.3,大学本科则高达

36.0,相差悬殊。

对市、镇的移民平均受教育9.5~9.6年,县仅6.5年;397397全部男性移民为9.2年,女性仅6.2年,相差均达3年。

省际移民平均受教育8.5年,而省内移民为8.7年,这与后者学习培训、分配录用所占比重大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平均文化程度愈高的省、区,迁入者文化程度也愈高,愈低者则愈低,似与“马太效应”相似。

(表68)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陕西、四川7省、市占省际迁移总量44.1%,但在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省际移民中却占到82.3%。

其原因在于它们面向全国的重点学校多,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多,上层建筑单位和涉外单位多。

但其中包含着人才逆向流动的不合理因素,也是事实,这显然是个应予重视的问题。

(6)在业和不在业状况第四次普查表明,中国不在业人口的迁移率显著高于在业人口,其省内迁移率相差达1倍(44.3‰和22.8‰)原因就在于迁移率很高的在校学生占了不在业移民的很大比重。

与各种非农职业的在业人口相比,中国农业劳动者迁移率极低(省际迁移率为4.0‰,仅为生产工人1/8,这是中国总的迁移率明显偏低的重要原因,同时也说明广大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的状况尚未发生显著变化。

在非农职业的在业移民中,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干部对沿海发达地区有强烈的趋向性,生产工人的迁移与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迁入率也以沿海最高。

而农业劳动者的迁入主要集中在婚迁比重大的地区,如河北省省际迁入半数以上是农民,而其婚迁比重也是全国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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