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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以及排放标准

机动车尾气以及排放标准

LT

机动车尾气以及排放标准

目前发布《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0年度)》(以下简称《年报》),首次公布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首次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

一近年来机动车数量以及尾气排放概况

    机动车保有量较1980年增加25倍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据《年报》统计,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

2009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增长48.3%和46.2%,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7亿辆,同比增长9.3%,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25倍。

其中,汽车6209.4万辆,摩托车9453.1万辆。

按汽车排放控制水平分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5.4%,国Ⅱ汽车占31.8%,国Ⅰ汽车占25.7%,其余17.1%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

    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给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2009年环境监测显示,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1/3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很多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空气污染已经呈现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加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

同时,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频繁发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每年200多天的灰霾天

所以,即使是微量吸入一氧化碳,也可能给人造成可怕的缺氧性伤害。

(3)氮氧化物

  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它们都是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特别是对呼吸系统有危害。

在二氧化氮浓度为9.4毫克/立方米的空气中暴露10分钟,即可造成人的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4)碳氢化合物

  前还不清楚它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危害。

但当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产生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其中包含有臭氧、醛类、硝酸脂类等多种复杂化合物。

这种光化学烟雾对人体最突出的危害是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引起眼睛红肿和喉炎。

1952年12月,伦敦发生光化学烟雾,4天中死亡人数较常年同期多4000人,45岁以上的死亡最多,约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的约为平时的2倍。

(5)铅

  是有毒的重金属元素,汽车用油大多数掺有防爆剂四乙基铅或甲基铅,燃烧后生成的铅及其化合物均为有毒物质。

城市大气中的铅60%以上来自汽车含铅汽油的燃烧。

人体中铅含量超标可引发心血管系统疾病,并影响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及神经系统。

由于铅尘比重大,通常积聚在1米左右高度的空气中,因此对儿童的威胁最大。

(6)二恶英

  恶英,又称二氧杂芑(qǐ),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是一种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威胁的环境污染物,它有强烈的致癌性,而且能造成畸形,对人体的免疫功能和男女生殖功能造成损伤,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毒性最强的有毒化合物之一。

2.间接危害

  尾气在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对人类生活的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导致“酸雨”的发生,造成土壤和水源酸化,影响农作物和森林的生长。

近100年来,气候变暖已成为人类的一大祸患。

冰川融化、水位上涨、厄尔尼诺现象、拉尼娜现象等都对人类的生存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而二氧化碳则是地球变暖的罪魁祸首。

三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

  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

其中欧洲标准是我国借鉴的汽车排放标准,目前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欧洲标准。

(一)欧洲标准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欧盟国家为限制汽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而共同采用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当前对几乎所有类型的车辆排放的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particulatematter;PM)都有限制,比如小轿车、卡车、火车、拖拉机和类似机器、驳船,但不包括海轮和飞机。

对每一种车辆类型,排放标准有所不同。

欧洲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盟(EU)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

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

在欧洲,汽车排放的标准一般每四年更新一次。

在1992年实行了欧洲一号标准,从1996年开始实行了欧洲二号标准,从2000年开始,实行了欧洲三号标准,从2005年开始,实行了欧洲四号标准。

相对于美国和日本的排放标准来说,测试要求比较宽泛,因此,欧洲标准也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尾气排放体系。

例如中国大陆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洲一号标准(EUI或EURO1);2004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等效于欧洲二号标准(EUII或EURO2);2007年实施的国III标准相当于欧洲三号标准(EUIII或EURO3),将于2010年实施的国IV标准[5]相当于欧洲四号标准(EUIV或EURO4)。

轿车(passengercars)的欧洲排放标准(类别M1*),克每公里(g/km)

标准等级

开始实施日期

CO

HC

NOx

HC+NOx

PM

柴油

Euro1†

1992年7月

2.72(3.16)

-

-

0.97(1.13)

0.14(0.18)

Euro2

1996年1月

1.0

-

-

0.7

0.08

Euro3

2000年1月

0.64

-

0.5

0.56

0.05

Euro4

2005年1月

0.5

-

0.25

0.3

0.025

Euro5(将来)

2009年9月

0.5

-

0.18

0.23

0.005

Euro6(将来)

2014年9月

0.5

-

0.08

0.17

0.005

汽油

Euro1†

1992年7月

2.72(3.16)

-

-

0.97(1.13)

-

Euro2

1996年1月

2.2

-

-

0.5

-

Euro3

2000年1月

2.3

0.2

0.15

-

-

Euro4

2005年1月

1.0

0.1

0.08

-

-

Euro5(将来)

2009年9月

1.0

0.1

0.06

-

0.005**

Euro6(将来)

2014年9月

1.0

0.1

0.06

-

0.005**

*在欧洲五号标准(Euro5)以前,重于2500公斤的轿车被归类为轻型商用车辆(lightcommercialvehicle)N1-I

**仅适用于使用直喷发动机的车辆

†括号内的数字为生产一致性(conformityofproduction;COP)排放限值

(二)我国的标准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了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其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这一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法制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道路,在这批标准中,包括了《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三个限值标准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三个测量方法标准。

第二阶段

  在1983年我国颁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我国在1989年至1993年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个限值标准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二个工况法测量方法标准,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态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值得一提的是,我国93年颁布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采用了ECER15-04的测量方法,而测量限值《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则采用了ECER15-03限值标准,该限值标准只相当于欧洲七十年代来的水平(欧洲在1979年实施ECER15-03标准)。

第三阶段

  以北京市DB11/105-1998《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尾气排放法规制订和实施的序曲,从1999年起北京实施DB11/105-1998地方法规,2000年起全国实施GB149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等效于91/441/1EEC标准),同时《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也制订出台;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还参照ISO3929中双怠速排放测量方法分别制订了《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这一条例标准的制订和出台,使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外九十年代初的水平。

  目前在我国新车常用的欧Ⅰ和欧Ⅱ标准等术语,是指当年EEC颁发的排放指令。

例如适用于重型柴油车(质量大于3.5吨)的指令“EEC88/77”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阶段A(即欧Ⅰ)适用于1993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阶段B(即欧Ⅱ)适用于1995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内容包括新开发车的型式认证试验和现生产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从欧Ⅲ开始又增加了在用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因为这对研究汽车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比较合理。

同时,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

轻型车不管是汽油机或柴油机车,整车均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

重型机由于车重,则用所装发动机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试验。

目前,世界汽车排放标准并立,分为欧洲、美国、日本标准体系。

欧洲标准测试要求相对而言比较宽泛,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尾气排放体系。

并且,由于我国的轿车车型大多从欧洲引进生产技术,中国大体上采用欧洲标准体系。

中国特殊情况

中国汽车技术信息研究所专家李京生认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实施排放标准的背景也与欧洲有所不同,其中最直接涉及到的就是城乡差别问题,因此中国应该有自己的标准。

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大体等同欧盟排放标准,故国内也沿用类似称呼,但两者仍存有一定的技术差异。

我国制定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等效于“欧Ⅱ”标准。

而欧Ⅲ则比欧Ⅱ标准上了个台阶,有关专家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7辆执行欧Ⅱ标准的汽车,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14辆执行欧Ⅲ标准的汽车,才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

按照轻型汽车Ⅲ号标准,家庭轿车和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将在原有基础上减少30%,碳氢和氮氧化合物则分别减少40%。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方茂东介绍,与欧Ⅱ相比,欧Ⅲ排放标准中最大的变化在于车辆出厂前必须装配核心组件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

该系统特点在于,检测点增多、检测系统增多,在三元催化转化器的进出口上都有氧传感器。

完全通过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可以更加保证欧Ⅲ排放标准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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