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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规定修

百贯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技术管理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技术管理”主要指公司设计计划、科技研发、技术交流、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矿压防治等专业技术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专业的技术管理。

第二章技术管理工作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以公司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总工程师和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公司实际相应专业设置分管副总工程师。

公司设立技术中心、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部、通风工区、机电工区、运输工区等技术管理机构,设置技术主管,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技术工作,配备主体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实现专业化管理。

第五条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技术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公司董事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

2、协助组织制定公司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

3、协助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技术管理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4、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新井建设、老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井配套工程及非煤产业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5、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环境保护、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及非煤产业的重大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防治重大事故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四新”技术;

8、负责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督促、检查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9、主持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部门负责人使用、调动、晋级、奖惩提出建议和意见;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调整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资金。

第六条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职责如下: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审批分管专业技术方案、编制和修订分管专业技术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理日常技术问题。

3、掌握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积极开展分管范围内技术推广、技术交流、科研活动。

4、参加公司发展规划、工程设计、生产经营计划等审定。

第七条技术经济咨询委员会是公司的决策前置咨询机构,总工程师为委员会主任,各副总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重大技术经济项目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需经技术经济咨询委员会论证评审,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协调、组织项目论证和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各技术职能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技术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并进行落实;

2、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月度生产计划衔接、科技研发计划;

3、负责矿井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专项技术设计方案、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硐室设计、工作面及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设计编制工作,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调整使用安全技术措施、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资金;

5、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业统计、节约能源工作;

6、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四新”技术;

7、负责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督促、检查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8、负责公司技术经济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建立健全公司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进行落实;

2、负责生产工作中的采煤、掘进、顶板管理、爆破管理、矿压观测、冲击地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3、负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应急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矿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矿井生产计划的组织落实,生产调度指挥、协调以及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6、制定矿压监测技术、矿井支护材料、器材及代用品的使用制度,并负责落实。

7、负责建立健全地质、测量、资源储量管理、防治水、预防冲击地压、矿井老窑区、采空区等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8、负责制定生产图纸、矿井技术档案、文件的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三)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制定矿井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负责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风险分级预控工作。

4、负责矿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矿井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

(四)通风工区职责

1、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障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

2、负责防尘、煤层自燃及防灭火管理工作。

3、负责矿井的瓦斯管理及监测监控运行、信息化管理工作。

4、制定“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贯彻落实。

(五)机电工区职责

1、负责矿井机电设备选型、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机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供电管理。

3、负责矿井机电设备技术改造改造和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制定矿井电气试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定期检修、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六)运输工区职责

1、负责矿井运输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

3、负责矿井运输设备技术改造改造和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制定运输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定期检修、轨道安全设施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并负责落实。

7、负责运输设备选型及安全校验工作。

第九条采掘工区技术主管职责:

1、全面负责工区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并协助区长贯彻、实施;

3、抓好工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高本单位职工业务操作技能。

4、做好工区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议制度

建立各级专业技术例会制度,总结和布置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分析研究专业技术问题,会议要有详细记录,月度例会及决定的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1、总工程师技术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总工程师每年10月份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召开生产布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专题会议,研究下年度生产布局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

月度例会总结本月重点技术工作落实兑现情况,研究、部署下月重点工作。

月度技术例会与“地测防治水”、“防冲”、“顶板管理”等专业例会可合并召开。

2、“一通三防”、“生态环境保护”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董事长或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3、总工程师或委托副总工程师主持,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科技研发”、“技术交流”等综合技术分析例会,总结本周重点工作落实兑现情况,研究、部署下周重点工作。

4、矿(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生产技术部门每周分专业组织一次采、掘(巷修)、生产准备顶板分析会。

5、遇有重大或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及时召开专业会议。

第十条基础技术管理

1.设计审批

矿井所有工程必须编制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新煤系新水平开拓方案设计、采区或区域方案设计、综放和综采首采工作面设计、“三下”压煤开采设计、列入集团公司维简费用的局部开拓延深和技术改造设计,由技术中心报区域公司审批、集团公司备案。

规程和文件规定需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设计,责任单位应将编制设计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逐级审批。

基建(包括矿建、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技术中心要及时报送全套施工图和相关资料,送集团公司组织审查,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方可作为施工及编制预算的依据。

大型设计、专项方案由公司外委具有资质的设计设计单位编制,小型设计由技术中心负责牵头组织编制,总工程师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准。

施工单位负责回采巷道开窝、透窝、三叉门及四叉门施工设计,机电工区负责供电设计,运输工区负责运输设计,通风工区负责“一通三防”设计、“六大系统”设计。

设计前技术中心书面通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做好各种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它专业根据技术中心要求协调编制专项设计部门,设计完成后技术中心根据设计项目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然后将设计成果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移交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

2.项目技术经济论证

公司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含“三重一大”项目)都应进行论证或评审,矿井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安全生产(防突、防冲、防治水、防灭火等)技术方案、“三下”压煤开采等煤炭生产建设工程、技术改造项目都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项目单位(或委托资质机构)编制技术材料、提出论证申请,技术中心组织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形成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决策的基础依据。

3.生产计划编制审查

公司年度生产布局计划由技术中心牵头,财务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配合编制,形成初步意见后,经公司审查确定,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审查,经集团公司研究确定后执行。

每月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和矿井生产实际下达下一个月生产计划。

4.规程措施编制审批

按照徐州矿务集团技术安全措施编制规范执行,各单位审批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于工作面生产或施工前一周报公司备案。

按规定须报集团公司审批的设计、专项技术方案、规程、措施等,必须经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区域公司审查后报集团公司,编制、审查人员均应签名。

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中心牵头组织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措施审批,由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牵头、技术中心、安全监察部参与。

第十一条技术创新与研发管理

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四新项目”的推广应用、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的管理等按照《徐州矿务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科研和技术创新项目、“四新”推广应用项目的有关材料,由技术中心负责办理,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

技术创新采用申报制,各基层单位月度技术创新成果不得少于一项,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技术创新评比,对于安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给予奖励。

科技研发采用课题制管理,课题负责人为本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立项、实施、总结工作,技术中心负责项目筛选申报、查新、鉴定、报奖工作。

在科技研发过程中,技术中心要严格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规范研发材料费、人工工资、机械使用及其它费用管理,财务部负责研发费用财务账目的建立和税前加计扣除工作,物供部负责研发项目材料及机械使用费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研发项目人工工作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应急预案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及地方政府文件要求,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技术中心组织公司内部评审和上级地方政府部门外部评审和备案工作。

第四章专业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采煤专业

1.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定期对作业规程贯彻情况进行复审,且有复审意见。

2.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托伪顶等,矿(井)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会审,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新水平、新采区、采煤新工艺必须组织矿压观测,并提交矿压观测报告,每个工作面结束后都要总结初次来及周期来压的强度、步距等矿压规律。

4.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要备有采煤工作面动态图,遇地质构造时及时填图。

5.新水平、新采区、新工艺、新设备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报集团公司审批;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冲击地压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单项措施由采煤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第十四条掘进专业

1.矿掘进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内容及兑现情况复审,并附有复审意见。

遇掘进工作面条件变化、支护参数调整(断层、构造带、过老峒、岩巷揭露煤层、改变支护形式等)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分管掘进的副总工程师审批。

2.新掘巷道开窝预会审应对巷道设计、支护参数、掘进工艺、设备配备、灾害防治与矿压、运输系统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现场开窝会审由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技术中心、安全监察部参加。

3.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必须对所有施工地点,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填图。

4.巷道掘进须建立矿压观测制度,回采巷道从掘进至回采结束应形成一个完整的观测周期,并进行矿压观测总结。

5.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井巷普查、维修和巷道在籍、失修统计等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机电运输专业

1.须报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审查的措施及工程项目矿井主要变电所的设计及相关技术改造;矿井停产检修重大施工项目的施工措施;矿井固定设备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矿井主要运输系统的设计、重大改造项目。

2.须报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备案的资料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资料;季度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图、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及设备布置图;年度矿井固定设备技术特征;季度矿井运输“两表一图”;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矿井斜巷新安装机械运人(包括斜巷助行器)装置的设计及斜巷自然状况。

3.矿井必须备齐下列图纸、资料

⑴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图齐全,并与现场相符,供电设计建档。

⑵矿井固定设备图纸资料一机一档,设备的检修、改造、更新、校验、整定、试验、技术测定、探伤检查、施工措施、检查验收等资料及时归档,及时补充内容。

⑶设备有关运行、检查、故障、事故等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原始记录簿应保存两年以上。

⑷矿井运输系统能力计算设计书存档。

⑸矿井设备管理、运输软件资料等计算机管理,矿井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图输入计算机,建立道岔、矿车、机车、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台帐,采用计算机管理。

4.其它要求

⑴矿井主要运输系统、固定设备、采区供电系统在安装完毕后,公司机电副总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并对验收资料存档。

⑵安装斜巷绞车、胶带系统、采区(区域)变电所、架空乘人装置前进行系统设计,设计说明和施工方案存挡。

⑶工作面安装、拆除前对运输系统、供电系统进行系统设计存档。

⑷第一次使用或试用的机电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通防专业

1.须报集团公司备案的设计、措施、工程计划及相关资料

⑴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总结。

⑵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划及措施。

⑶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

⑷瓦斯抽采设计及措施。

⑸矿井通风阻力及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⑹“一通三防”月报及季报图。

⑺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

⑻每次火灾事故后,经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签发的火灾及突出事故报告。

2.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徐州矿务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通防相关规定报备、报批。

3.通防技术资料管理

⑴通风工区必须有本月通防技术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

⑵公司每月必须及时绘制通风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注氮系统图。

第十七条防冲专业

1.煤层、采区、采掘修工作面的冲击危险性评价,水平、采区、煤层的防冲设计及综合防冲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防冲补充措施可由分管防冲的副总工程师审批。

2.需报煤矿企业审批的相关文件

⑴矿井中长期防冲规划与年度防冲计划。

⑵水平、采区、煤层的防冲设计(包括冲击危险性评价)。

3.需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的相关文件

(1)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

(2)开采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急倾斜煤层、特厚煤层制定的防冲专项措施。

(3)特殊情况在采空区留煤柱的安全性论证意见。

4.冲击地压煤层孤岛煤柱工作面、强冲击危险工作面由公司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防冲安全开采论证。

5.需报集团公司备案的相关材料

⑴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

⑵冲击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

⑶孤岛煤柱、强冲击危险、区域防冲、特殊开采的防冲设计、防冲措施。

⑷微震监测系统拾震器布置图、坐标及SOS文件包等。

第十八条地测防治水专业

1.超前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根据生产接续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地质和水害预报。

因生产计划调整或其他原因,存在地质、水文地质问题时,及时发送临时地质预报和水害通知单。

有关年度、季度、月度预报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

2.做好各类地质报告与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审查工作。

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补勘地质报告、矿井生产地质报告、补勘水文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水平及采区地质说明书等经矿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查。

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工作面采后总结及其他地质资料,按程序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呈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各类地质报告,需经集团公司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后上报。

3.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批准留设的各类煤岩柱,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需由设计部门重新设计,并按程序审批。

在水体下、冲积层下提高上限开采或开采各类建(构)筑物保护煤柱的,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4.矿井开采活动结束的前1年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写矿井闭坑地质报告。

矿井闭坑地质报告(包括图纸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初审,送省级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备案证明后,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5.做好矿井超前探放水工作。

在进行水害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编制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设计、一措施、一总结,一验收制度。

对积水量大于10000m3或水压大于1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

6.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要及时掌握资源储量动态变化,做好储量年报、月报的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

7.做好地质、水文地质补勘及研究工作。

对勘探程度不足或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大的区域,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提出补勘计划,由地勘部门编制补勘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8.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应结合中长期生产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编制本单位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

分析水情和水害特点提出目标和保障措施,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步组织实施。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受水害威胁的必须编制防突水预案,报集团公司审批。

9.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

编制汛期“三防”文件、抢险预案,成立汛期三防”领导小组,组建防洪抢险队伍,配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并进行专库保管。

公司“三防”工作组织安排计划报集团公司“三防”办公室。

10.测距大于3000m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由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贯通测量技术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查。

新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差异大的新采区以及对地面重要建筑有影响的工作面需进行地面岩移观测,观测站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12.加强技术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对重要的地质报告,如勘探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补充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生产地质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均应及时存档(包括电子版),并上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存档。

13.矿井日常地测防治水工作应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煤矿测量规程》要求,结合矿井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

对重大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要与科研单位合作进行技术攻关。

14.严格执行《徐矿集团地测防治水隐患“登账”、“销号”管理制度》,做好隐患登账和销号的闭环管理,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第五章技术事故责任分析与奖惩

第十九条发生技术责任事故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监、技术中心、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等单位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从技术层面对照有关规定、措施内容和现场执行情况,对事故进行分析,认定相关技术责任。

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由区域公司、集团公司负责追查分析。

责任追究按照集团公司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对于在科技项目研发、优化设计、技术创新创新、科技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奖励。

1、优化设计奖:

公司每年度组织有关人员评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项目,按每项5000元进行奖励。

2、规程、措施编制优秀奖:

实行年度评比,获专业前两名的分别奖励编审人员1000元和800元。

3、技术创新奖:

实行半年考核,年度兑现,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4、科技论文奖,奖励500元。

5、科技论文发表鼓励,凡是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的,公司报销版面费。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科技项目研发、技术创新工作,对于月度不能完成技术创新工作的,给予单位党政主管、技术主管500—1000元考核;年度不能完成科技项目研发工作的单位,给予单位党政主管、技术主管1000—2000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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