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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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试行〕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安康开展,维护足球竞赛良好次第,发明公允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分违犯体育品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证运发动、竞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青岛市足球协会及其会员俱乐部的合法权益,维护运发动的身体安康,促进足球竞赛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竞赛更具欣赏性,依据国际足联公布的«足球竞赛规那么»、«国际足联纪律准那么»和«青岛市足球协会章程»、,针对违犯青岛市足球协会各项规则的行为,制定了本纪律准那么及处分方法。
第二条原那么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分遵照独立、地下、公正,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对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及时做出处分。
违犯国度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适用于青岛市足球协会管理下组织的竞赛。
在此范围之外,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也适用于竞赛官员遭到损伤的状况。
更普遍的说,假设违犯了青岛市足球协会的章程目的,尤其是打假球、消极竞赛,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也适用。
第四条适用范围:
自然人和法人
以下人员、组织应听从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
〔一〕青岛市足球协会所属会员俱乐部;
〔二〕官员;
〔三〕运发动;
〔四〕竞赛官员;
〔五〕青岛市足球协会授权的任何人,尤其是和青岛市足球协会组织的竞赛、赛事或其他活动相关的人员;
〔六〕观众。
第五条适用范围:
时间
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适用于其失效后发作的各种理想。
在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失效后处置的此前发作的理想时,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条件下,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也适用于以前发作的理想。
第六条定义
〔一〕赛前:
球队抵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
〔二〕赛后:
裁判员终场哨响到球队从体育场区域分开之间的时间。
〔三〕正式竞赛:
由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办的,包括女子或女子、成年或青少年的各级联赛、杯赛及其他竞赛。
〔四〕官员:
除运发动外,在青岛市足球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相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其职位,所从事活动类别〔管理、运动或其他〕,以及从事该活动的时间长短。
尤其指领队、教练员。
〔五〕竞赛官员: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竞赛监视、裁判监视,以及青岛市足球协会指派的和竞赛有关的其他任何人员。
〔六〕青岛市足球协会规则:
青岛市足球协会章程、规则、规程、指示、通知的相关文件及其他文件。
第七条性别
不论如何措辞和表达,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一切条款均适用于男性和女性。
第八条行使权益
在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办的竞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执行。
第二章通那么
第一节处分条件
第九条普通违规
〔一〕除非另有规则,无论故意或普通违规,都将受四处分。
〔二〕在特殊状况下,即使没有违规行为发作,竞赛也可在没有观众的状况下停止,或在中立场地停止,或单纯由于平安缘由制止在某集体育场停止竞赛。
第十条希图犯规
〔一〕有犯规希图的行为也应受四处分。
〔二〕在处置具有犯规希图的行为时,纪律委员会应以实践的违规处分为依据,相应地减轻处分。
减轻处分的尺度由纪律委员会依据相应状况决议。
第十一条参与违规
〔一〕无论作为肇事者还是参与者,任何故意参与违规行为的人,都应受四处分。
〔二〕纪律委员会应依据参与的水平,视状况减轻、添加或调整处分力度。
第二节处分种类
第十二条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的处分
以下处分对自然人和法人都适用:
〔一〕行动正告;
〔二〕通报批判;
〔三〕罚款;
〔四〕退回奖项;
〔五〕取消注册资历;
〔六〕其他处分。
第十三条适用于自然人的处分
以下处分仅适用于自然人:
〔一〕正告〔黄牌〕;
〔二〕罚令出场〔红牌〕;
〔三〕停赛;
〔四〕制止进入运发动休息室和/或替补席;
〔五〕制止进入体育场;
〔六〕制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七〕其他处分。
第十四条适用于法人的处分
以下处分仅适用于法人:
〔一〕停止无观众的竞赛;
〔二〕在中立场地停止竞赛;
〔三〕制止在某体育场竞赛;
〔四〕取消竞赛结果;
〔五〕比分作废;
〔六〕扣分;
〔七〕取消竞赛资历;
〔八〕制止转会;
〔九〕升级;
〔十〕其他处分。
第十五条行动正告
行动正告是对违规者的一种提示,同时起到如再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某一纪律处分的正告作用。
第十六条通报批判
通报批判是较轻的一种处分,同时起到如再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实施某一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罚款
纪律委员会决议交付罚款的金额、方式和时间期限。
第十八条退回奖项
〔一〕被要求退回奖项的人应退回取得的一切利益,尤其是奖金和意味物〔奖牌、奖杯等〕。
〔二〕收到的奖金应全部返还。
第十九条正告〔黄牌〕
〔一〕黄牌正告是竞赛进程中裁判员对运发动普通性地违犯体育品德的行为停止的正告〔参见«足球竞赛规那么»第12章〕。
〔二〕同一场竞赛中被出示两张黄牌者将被驱逐出场〔直接红牌,参见第59条〕,同时,下一场竞赛自动停赛〔参见第20条第4款〕。
招致红牌的两张黄牌正告即告撤销。
〔三〕假设重新停止被中缀的竞赛,中缀的竞赛中的黄牌正告被取消。
假设竞赛不重新停止,形成竞赛中缀的球队的黄牌正告维持不变;假设两队都有责任,一切的黄牌正告都维持不变。
〔四〕依照«足球竞赛规那么»的第12章规则,假设某运发动的行为严重地违犯了体育品德,并因此被罚令出场〔直接红牌〕,他先前在同一场竞赛中失掉的黄牌正告维持不变。
第二十条罚令出场〔红牌〕
〔一〕罚令出场是在竞赛进程中裁判员罚令某人分开竞赛场地及其周围区域,包括替补席。
被罚令出场的人可以进入看台,除非罚令出场包括体育场区域。
〔二〕罚令出场是以对运发动出示红牌的方式表现。
假设处分的是«足球竞赛规那么»中第12章规则的性质严重的违犯体育品德的行为,该红牌为直接红牌;假设是累计两张黄牌〔参见第19条第2款〕,那么是直接红牌。
〔三〕被罚出场的官员可以给替补席上替代他的人发指令。
但应保证不影响观众或不扰乱竞赛的正常停止。
〔四〕即使在被取消和/或中缀的竞赛中,被罚令出场也自然招致中止下一场竞赛。
纪律委员会可以延伸停赛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停赛
〔一〕被停赛的运发动不得出如今上场运发动名单中。
〔二〕停赛以竞赛场次、天数或月的方式出现。
〔三〕假设停赛以竞赛场次的方式来计,只要真正停止了的竞赛才可以计入停赛场次。
假设竞赛被中缀、取消或最终竞赛被终止,只要在竞赛的中缀、取消或终止的情形不是由被停赛运发动所属的球队招致的状况下,被中缀、取消或终止的场次方可计入停赛场次。
第二十二条制止进入运发动休息室和〔或〕替补席
制止进入运发动休息室和〔或〕替补席是剥夺被处分人进入球队休息室和〔或〕竞赛场地周边地域,尤其是坐在替补席上的权益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制止进入体育场
制止进入体育场指制止被处分人进入一个或几集体育场的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制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制止团体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管理、竞赛或其他〕。
第二十五条制止转会
制止转会指俱乐部在接受处分时期不能签约任何新运发动。
第二十六条停止无观众竞赛
停止无观众竞赛是要求会员俱乐部的球队在没有观众的状况下停止某一场竞赛。
第二十七条在中立场地停止竞赛
在中立场地停止竞赛是要求会员俱乐部的球队在另外一个场地停止某一场竞赛。
第二十八条制止在某体育场竞赛
制止在某一体育场竞赛的处分是剥夺会员俱乐部的球队在某一体育场竞赛的权益。
第二十九条取消竞赛结果
假设一场竞赛的结果没有失掉供认,即竞赛结果被取消。
第三十条取消竞赛资历
取消竞赛资历是制止参与下一场竞赛或下一项赛事,或制止进入竞赛周边区域,是剥夺会员俱乐部的球队参与以后和〔或〕未来青岛市足球协会举行赛事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取消注册资历
取消注册资历是剥夺会员俱乐部球队或团体在青岛市足球协会注册的资历。
第三十二条扣分
扣除俱乐部队在以后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办的竞赛已取得的局部或全部积分。
第三十三条升级
将俱乐部降至下一个级别的联赛。
第三十四条比分作废
〔一〕被罚的球队计为0:
3输掉竞赛。
〔二〕假设场上比分超越0:
3,那么以实践比分为准。
第三十五条其他处分
其他处分系指该条款处分种类以外的处分。
第三节处分规则
第三十六条兼并处分
〔一〕除非另有规则,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中通那么和罚那么局部中的处分可以兼并停止。
〔二〕在不是很严重的状况下,纪律委员会可只宣布行动正告或通报批判。
第三十七条暂缓执行局部处分
〔一〕纪律委员会在宣布停赛〔参见第21条〕,制止进入运发动休息室和〔或〕替补席〔参见第22条〕,制止在某一体育场竞赛〔参见第23条〕时,为使受处分者有及时矫正的时机,应思索能否有暂缓执行局部处分的能够。
〔二〕只要当处分的期限不超越6场竞赛或6个月,而且实践状况允许,尤其是被处分人以前无被处分的记载时,才可以思索暂缓执行局部处分。
〔三〕纪律委员会应决议处分的哪一局部可以暂缓执行。
任何状况下,至少要执行一半的处分。
〔四〕经过暂缓执行处分,纪律委员会可给予被处分人2场竞赛到2年的观察期。
〔五〕假设接受暂缓处分的人在观察期内再次违规,暂缓处分自动解除,实施原处分,并且原处分累加在新的处分之上。
第三十八条处分时间:
处分期的计算
赛季时期或赛季之间的休息期包括在处分期内。
第三十九条处分的期限
处分的期限从处分决议失效之日末尾计算。
第四十条处分的集中管理
〔一〕黄牌正告、罚令出场和停赛的记载都存储在青岛市足球协会相关竞赛系统中。
纪律委员会人员或主管竞赛部门以书面方式通告有关会员俱乐部停止确认,或在竞赛前与各队领队、主教练停止确认。
〔二〕本确认只作为一种通告。
即使有关会员俱乐部在赛后晚些时分才收到确认函,处分〔黄牌正告、罚令出场、自动中止下一场竞赛〕在下一场竞赛仍立刻失效。
第四节累计、停赛
第四十一条累计黄牌
〔一〕在一项赛事中的黄牌正告不累计到另一项赛事当中。
〔二〕但是,黄牌在同一项赛事中将累计到下一轮竞赛。
纪律委员会在赛事末尾前可以做出不同的规则。
〔三〕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发动被出示黄牌累计〔城市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足协杯赛、城市乙级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的,处停赛1场。
第四十二条累计停赛
〔一〕普通状况下,在同一项赛事中任何〔运发动和其他人的〕停赛都累计到下一轮。
〔二〕在同一项赛事中,不同场次竞赛取得的数张黄牌累计所招致的停赛不累计入另一项赛事。
〔三〕在某一项赛事〔包括有年龄限制的赛事〕中没有执行的停赛〔被淘汰或该赛事的最后一场竞赛〕,应累计入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办的另一项赛事中的下一场正式竞赛中。
〔四〕在同一项赛事中,同一名运发动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
第五节处分的决议与执行
第四十三条普通规则
〔一〕由纪律委员会决议处分的范围和期限。
〔二〕处分可以限于一个或多个不同等级的竞赛和赛事。
〔三〕除非另有规则,处分的期限应详细说明。
〔四〕决议处分时,纪律委员会应思索和违规事情相关的所无状况,尤其是被处分人的年龄、既往史、团体状况、可处分性〔故意或普通〕、促使他违规的缘由和违规的严重水平及团体对违规的态度。
第四十四条侵犯竞赛官员
假设违规的受益者是竞赛官员,处分应减轻一半〔即加罚50%〕。
第四十五条从轻处分
被处分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思索从轻处分,但不能低于规则的最低规范:
〔一〕自动地下供认错误并有深入看法、及时采取弥补措施,未发生不良影响或严重结果的;
〔二〕其他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从轻处分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
第四十六条从重处分
被处分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分:
〔一〕屡次违规违纪;
〔二〕情节恶劣,发生不良影响,形成严重结果的;
〔三〕对赞扬人、证人、执罚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提供虚伪状况,阻遏调查,贿赂执罚人员的;
〔五〕被清查相应法律责任的;
〔六〕其他应从重处分的情形。
从重处分情形,由纪律委员会审议认定。
第四十七条停赛处分期
停赛处分期适用于正在停止的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办的一切正式竞赛,并可延至下一赛季竞赛,直至处分期限届满。
第四十八条罚款
违规违纪处分决议自发布之日起失效。
罚款由被处分对象在处分决议失效后30日内上交青岛市足球协会。
第六节纪律处分的有效期
第四十九条期限
竞赛中的违规行为处分期满后后将不再予以清查。
第五十条有效期的末尾时间
实效期按以下方式计:
〔一〕从受处分人违规行为当日末尾;
〔二〕假设违规行为重复发作,从最近一次违规当日末尾;
〔三〕假设违规行为继续一段时间,那么从完毕之日末尾。
第五十一条中缀
如纪律委员会在处分有效期到期前做出其他决议,那么有效期不再适用。
第三章罚那么
第一节非品德行为及暴力
第五十二条非品德行为
在竞赛中,运发动、官员以指摘、咒骂或以其他非品德方式欺侮、侵犯对方运发动、官员或观众的,视不同情形,将被停赛至少2场,并处至少200元的罚款。
在竞赛完毕后,拒绝执行赛后与对方运发动握手规则的运发动,处停赛2场,并处分款200元。
第五十三条暴力但未形成身体损伤
在竞赛中,运发动、官员故意实施暴力行为或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但没有形成身体损伤或安康损害,视不同情形,区分给予以下处分:
〔一〕实施暴力,但没有形成身体损伤或安康损害,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致少500元的罚款;
〔二〕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致少5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暴力并形成身体损伤
在竞赛中,运发动、官员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他人安康,视不同情形,将被停赛至少8场,并处以致少1000元的罚款。
如受益者为竞赛官员,那么处分加倍。
第五十五条斗殴
〔一〕参与斗殴者将被停赛至少10场,并处以致少1500元的罚款。
〔二〕阻止斗殴、维护他人或分散斗殴人员者将不受处分。
第五十六条无法判定肇事者
〔一〕在多人参与暴力行为的状况下,假设无法判定肇事者,纪律委员会将处分肇事者所在球队的俱乐部。
被处分者向纪律委员会照实揭发肇事者,其处分可减缓或取消。
〔二〕在多人参与暴力行为的状况下,假设无法确认每一个参与者违规的水平,纪律委员会应把每一个确定的参与者都视为违规者。
第五十七条其他状况
〔一〕运发动、官员违犯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的规则,实施暴力行为致人损伤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竞赛官员进入竞赛场地末尾直到竞赛完毕后分收场地前,运发动、官员对竞赛官员实施非品德行为及暴力行为的,对比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第44条、第52条至55条的规则加倍处分。
〔三〕上述人员在非竞赛场所因竞赛相关的事由对竞赛官员实施上述行为的,对比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第44条、第52条至55条的规则给予加倍处分。
第二节违犯«足球竞赛规那么»
第五十八条普通性违规正告〔黄牌〕
运发动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将被处以黄牌正告〔参见«足球竞赛规那么»第12章和上文第19条〕:
〔一〕犯有非体育行为;
〔二〕以言语或举动表示异议;
〔三〕继续违犯规那么;
〔四〕延误竞赛重新末尾;
〔五〕当以角球或恣意球重新末尾竞赛时,不参与规则的距离;
〔六〕未失掉裁判员容许进入或重新进入竞赛场地;
〔七〕未失掉裁判员容许故意分开竞赛场地。
在同一项竞赛中,运发动被出示黄牌的,应处分款,每一张黄牌50元。
第五十九条严重违规罚令出场〔红牌〕
运发动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将被罚出场〔参见«足球竞赛规那么»第12章和上文第20条〕:
〔一〕严重犯规;
〔二〕暴力行为;
〔三〕向对手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四〕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清楚的进球得分时机〔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五〕用能够被判为恣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清楚的进球得分时机;
〔六〕运用无礼的、欺侮的或辱骂性的言语及举措;
〔七〕同一场竞赛中失掉第二次正告〔参见第19条第2款〕。
在同一项竞赛中,运发动被出示红牌的,应处分款,每一张红牌100元。
第三节故弄玄虚
第六十条更改年龄
参与青少年级别竞赛的运发动、俱乐部〔球队〕故弄玄虚,运发动更改年龄、以大打小、鱼目混珠的,区分给予以下处分:
〔一〕运发动:
通报批判、停赛〔可数款并用〕;
〔二〕俱乐部〔球队〕:
专业俱乐部队每出现一人次,给予通报批判,到达三人次的,将取消球队当年度参赛资历。
第六十一条其他故弄玄虚行为
俱乐部〔球队〕、运发动、官员为谋取不合理利益,在执行青岛市足球协会的各项管理规则中,以欺诈手腕掩盖理想真相、故弄玄虚、鱼目混珠的,依据状况区分给予以下处分:
〔一〕运发动:
通报批判、罚款500元、取消当年度参赛、注册资历;
〔二〕官员:
制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至少一年以上;
〔三〕俱乐部(球队):
罚款1000元、扣分、升级、取消注册资历、其他处分。
前款各项处分可独立或兼并运用。
第四节要挟
第六十二条要挟
〔一〕任何人威吓要挟竞赛官员将被处以致少1000元的罚款和停赛。
〔二〕任何人运用暴力或威吓逼迫竞赛官员采取某种行为或用其他手腕阻碍竞赛官员的自在活动,将被处以致少2000元的罚款和停赛。
第五节糜烂
第六十三条贿赂
〔一〕任何运发动、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青岛市足球协会有关机构、竞赛官员、运发动、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愿或给与不合理利益,希图促使其违犯青岛市足球协会规则,将遭到以下处分:
1、运发动:
停赛;
2、官员:
制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3、俱乐部〔球队〕:
升级。
俱乐部〔球队〕担任人或官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应同时清查俱乐部责任,兼并处分。
〔二〕主动糜烂〔被许愿或接受不合理利益〕将被处以上述异样的处分。
〔三〕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制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分将是终身的。
第六十四条赌博
运发动、官员、俱乐部〔球队〕为谋取不合理利益,以足球竞赛为内容,设赌、参赌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信息或以各种方式配合他人赌博以及对赌博活动、赌博行为采取纵容、庇护的,区分给予以下处分:
〔一〕运发动:
停赛;
〔二〕官员:
制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三〕构成违法立功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第六节运用兴奋剂
第六十五条运用兴奋剂
对运用兴奋剂的,依照国度体育总局公布的相关规则停止处分。
第七节竞赛中的混乱
第六十六条延误竞赛、弃赛
除不可顺从的要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则时间〔指青岛市足协规则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与竞赛的,视为延误竞赛;延误竞赛超越规则时间〔指超越裁判员认定的计时末尾时间5分钟〕的,视为弃赛;参赛球队中缀竞赛虽未超越规则时间〔指超越裁判员认定的计时末尾时间5分钟〕但形成不良影响的。
上述情形可依据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罚款;
〔二〕判对方本场竞赛3:
0获胜;
〔三〕扣除不少于3分的积分;
〔四〕制止转会;
〔五〕其他处分。
前款各项处分可以独立或兼并运用。
第六十七条罢赛
参赛球队中缀竞赛超越规则时间〔指超越裁判员认定的计时末尾时间5分钟〕的,视为罢赛;关于罢赛俱乐部除判0:
3负于对方外,将给予取消注册资历并罚款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参与竞赛
参赛球队私自参与青岛市足协主办的各级各类竞赛,对比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第67条的规则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严重违犯公允竞赛原那么
竞赛的进程及结果严重或清楚违犯公允竞赛的原那么,惹起恶劣的社会反响,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给予以下处分:
〔一〕取消竞赛结果;
〔二〕其他处分。
前款各项处分可以独立或兼并运用。
第七十条不合理买卖
参赛球队或运发动违犯体育品德,丧失体育肉体,为谋取不合理竞赛效果或不合理利益停止私下买卖,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给予以下处分:
〔一〕升级并罚款;
〔二〕取消注册资历;
〔三〕其他处分。
前款各项处分可以独立或兼并运用。
第七十一条关联关系
凡经相关委员会或纪律委员会认定俱乐部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一概取消其参与青岛市足协举行的各级竞赛的资历。
第八节不尊重纪律决议
第七十二条未执行纪律决议
任何人包括运发动、官员、俱乐部,无视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的决议,未予执行的,将减轻处分。
第七十三条无竞赛资历
假设运发动不具有竞赛资历而参与了正式竞赛,其所在球队将被罚处以比分作废〔参见第34条〕,并支付至少1000元的罚款。
第九节其他违规
第七十四条赛区违犯平安次第规则
对赛区违犯平安次第规则的,依据青岛市足球协会颁发的«青岛市足球竞赛赛区平安次第规则»停止处分;其他赛事参照本准那么及处分方法第12、13、14条的规则酌情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犯«城市联赛体育场规范»
竞赛场地达不到«城市联赛体育场规范»要求的,将依据«城市联赛体育场规范»和有关规则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不担任任评论
运发动、官员、俱乐部〔球队〕经过旧事媒体宣布与竞赛相关的不担任任的评论,蓄意攻击竞赛官员,攻击其他运发动、官员、俱乐部〔球队〕、青岛市足球协会,给予以下处分:
〔一〕运发动:
至少停赛2场,并处至少500元罚款;
〔二〕官员:
至少制止随队进入体育场任务4场,并处至少1000元罚款;
〔三〕俱乐部〔球队〕:
正告、罚款2000元、通报批判。
俱乐部〔球队〕担任人实施前款行为的,清查俱乐部〔球队〕责任。
第七十七条不参与各类活动
俱乐部〔球队〕违犯有关规则,不参与或不按要求参与青岛市足球协会组织的公益竞赛、公益活动或其他活动的,给予以下处分:
1、通报批判;
2、正告;
3、罚款;
4、其他处分。
前款各项处分可以独立或兼并运用。
第四章纪律委员会的组织和任务
第一节纪律委员会组织
第七十八条人员组成
〔一〕纪律委员会由一名主任委员,假定干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二〕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由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席会议确定。
〔三〕纪律委员会设执行秘书一人。
〔四〕纪律委员会延聘司法机关人员、律师担任顾问。
第七十九条任务方式
〔一〕以委员会全体会议或通讯的方式研讨和处置普通违规违纪行为。
〔二〕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方式研讨和处置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三〕与处置的案件存在相关利益的委员须逃避。
〔四〕处置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时,可由主任委员决议组织听证会。
〔五〕处置严重违规违纪或涉嫌违法行为时,由委员会顾问提供法律咨询。
〔六〕任何处置决议都必需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与表决,并由参与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同方可经过。
第二节证据
第八十条处分依据
〔一〕各种类型的证据都可以提供。
〔二〕独一能够被拒绝的是有损人格或清楚与相关理想有关的证据。
〔三〕以下证据最具合理性:
1、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竞赛监视和裁判监视的报告;
2、有关各方和证人的声明;
3、有关文件;
4、专家观念;
5、录音录像等。
〔四〕竞赛官员的报告
1、竞赛官员报告中的理想被以为是准确的;
2、可以出具竞赛官员的报告内容不准确的证据;
3、假设不同的竞赛官员的报告不分歧且难以分辨,那么对竞赛场内发作的事情以裁判员报告为准,竞赛场外发作的事情以竞赛监视报告为准。
〔五〕图像资料不能改动裁判员的当场处分,但可以作为处分的依据。
〔六〕纪律委员会对证据有相对的认定权。
第三节任务顺序
第八十一条提交报告
〔一〕竞赛中发作的违规违纪事情,竞赛监视、裁判监视、裁判员应在事情发作后24小时内,向纪律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