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078091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702.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docx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1.1质量控制方案

1.1.1伙食质量

我公司完全遵守以下招标文件伙食质量: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

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

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

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或食物不熟的现象

三餐品种丰富、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早餐点心不少于8种,中餐不少于15种,晚餐不少于15种,中餐不能出现菜肴断档供应的情况)。

一食堂、二食堂均为普餐,保证饭菜质量,不能超出经营范围。

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明码标价,饭菜的份量和价格要合理。

不得高于周边院校餐饮行业价格的70%。

饭菜及主食品价格由学校审定后确定,不准擅自上调价格。

如上调可上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详细服务内容:

一、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1.2服务质量

我公司完全遵守以下招标文件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

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需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挂牌上岗。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涂抹指甲油,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饭,按时回收餐具

我公司为切实做好食堂经营服务工作,本着“为客户健康负责”的宗旨,保证提供优质、安全、营养的食品,对于食品的质量控制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详细内容:

人员卫生

一、工作态度:

1、按公司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

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

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公司发放。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6、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

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7、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8、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拾遗:

1、在公司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公司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食品加工或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6、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7、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落实晨检制度,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8、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1.1.3卫生标准质量

我公司完全遵守以下招标文件卫生标准质量: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等,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齐全、有效。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

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食堂卫生间保持洁具、地面整洁,管道畅通。

详细内容: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用具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洗刷消毒间配有专人负责,从业人员要经过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熟知消毒方法,并要做好餐具消毒记录工作。

2、每餐回收的餐具及盆、盘、桶、盒、刀板等需消毒的所有物品要做到立即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

餐具、工用具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使用前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餐具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化学消毒中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并注明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样,严禁使用已过有效期的消毒剂。

按照消毒液的配比和消毒时间,严格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7、红外线消毒,保持120度温度/18-20分钟。

8、洗刷、消毒过程中注意保护好餐具,尽量减少损耗。

9、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开饭前运往售饭窗口,防止二次污染。

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10、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有毒物品、污物、易爆物品等。

11、消毒间工作结束后,将水池及工作场所冲洗清扫干净,垃圾桶及时清理。

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12、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对餐具的清洗消毒定期检查,保证餐具达到光、洁、涩、干的清洗消毒效果,绝不给师生提供清洗不合格或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1.1.4食堂管理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食堂出入登记制度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切实维护营养餐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食堂人员出入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进出食堂,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食堂操作区。

第二条、师生进出食堂制度

(一)食堂严格按照规定的开餐时间进行管理,明确职责,细致分工,确保餐厅有序,安全,师生按规定时间进入食堂打餐。

(二)食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非上班期间,师生也不能随意进出食堂,确实需要进入操作区的,必须有管理人员同意,同时做好出门登记工作。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进入食堂。

第三条、来访登记制度

(一)非单位人员来访,由保安负责向学校领导联系,原则上在门卫室接待。

确须进食堂者应与学校领导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先方可进入食堂公共区域。

(三)来访者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登记单。

离开时,应及时到门卫室签离开时间。

第四条其他人员进出食堂制度

(一)食堂可以对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固定出入的外单位人员(如送货、送菜等人员),在对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的告知后,由学校管理人员带领进出。

(二)对来联系工作的人员要执行严格的门禁制度,认真查验有效证件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5留样制度管理

食堂提供食材留样样柜,采购的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采购的食品原料等需由专人进行48小时留样管理,以备查验。

食堂提供专业食品留样样柜,餐厅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48小时留样备查。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

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1.1.6原材料采购控制

在原材料采购中,我司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

其中:

1)肉制品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

2)蔬菜类材料采购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并配备快速检验农药残留设备。

3)各种主食材料(米、面、油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

4)保证采购的产品的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1.1.7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6)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7)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片区检查。

1.1.8进货检验的质量管理

1)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2)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

3)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4)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5)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6))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1.1.9采购质量记录

1)证明文件

①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B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②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③索取销售凭证。

④索取资料的管理。

⑤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

2)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针对本项目,我公司保证供货方拥有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证照齐全,我公司保证做到所有食材“来源可以追溯、去向可查证”,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1.2食品安全管理

1.2.1提供的响应货物的来源

如我公司中标后立即与各相关公司、基地联系,由其安排组织货源,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标准,每一批次质检报告随货同行,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建立进销台账制度。

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

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

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1.2.2加工保证措施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加工安全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体系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了90余个配套规章,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卫生监督处罚等各方面的管理。

近些年,还颁布实施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等法规和规范。

在加大食品生产经营阶段的立法力度的同时,中国也加强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阶段以及环境保护对农产品安全影响等方面的立法,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等。

(--)技术支撑体系

为做好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我国不断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全国现有食品监测机构5000余家,通过完善检测方法、加强质量控制,检验能力不断提高,部分检测机构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监测网质控考核。

我国高度重视危险性评估工作,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和部分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树脂及成型品浸出物等的危险眭评估;加人世贸组织后,我国还专门开展了食品中微生物、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等评估。

我国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门开展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工作。

通过评估,指导农民使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带动标准化生产面积超过0.3亿hm2(5亿亩);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

近5年来,绿色食品已得到40多个贸易国的认可,出口贸易额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三)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

为掌握全国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状况,卫生部和农业部重点开展了食品和农产品监测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陕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

卫生部参照全球环境监测规划/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计划GEMS/FOOD,开展了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

截至目前,监测点已经覆盖15个省区市8.3亿人口,重点对消费量较大的54种食品中常见的61种化学污染物进行监测。

截止到2006年底,获得化学污染物监测数据40多万个,初步摸清了我国食品中重要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及动态变化趋势。

膳食和营养监测是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全国性膳食与营养调查和三次总膳食研究工作,掌握了全国居民膳食结构、饮食和疾病谱变化趋势。

卫生部还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发布了蓖麻子、霉变甘蔗、河豚鱼、生食水产品、毒蘑菇等十余项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农业部也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全国大中城市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行从生产基地到市场环节的定期监督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跟踪检查,有力地督促和引导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区、市)也已开展省级例行监测工作。

质检总局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的建设,目前已经实现了对17个国家食品质检中心日常检验检测数据和22个省(区、市)监督抽查数据的动态采集,每月收集有效数据2万余条。

同时,质检总局加大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的工作力度,重点监测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截止到2007年6月底,风险监测抽样覆盖24个省(区、市),共检测20类产品中的2501个样品,涉及33种检测项目,获得9477个有效监测数据。

通过动态收集、监测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

(四)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制定食品安全规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部门,牵头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1个省(区、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考核目标,大部分省、市、县政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8个部门连续五年在全国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连续两年对全国31个城市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各省(区、市)也开展了对地(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

通过量化管理指标、品种检测指标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考核,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促进了监管措施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几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协调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推动了食品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完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