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职改办165号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评审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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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职改办165号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09〕165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试行标准。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以便修订完善。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艺术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报副教授职务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教授职务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㈢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学术成果鉴定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盲审。
第三条 评审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教学条件和相应学科的学术条件。
㈠教学条件
1.教学基本条件
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教师,应系统地讲授本专业2门及以上本科(或专科)课程,并承担实践课程教学或指导毕业论文、毕业创作或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平均每学年不低于240学时);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学校提供专门的评估意见);近3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教授、副教授职务还须具有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和进修人员的能力。
2.教授
晋升教授职务在满足教学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须具备下列教学研究成果一类条件之一或二类条件之二:
⑴一类教学研究成果条件:
①主持1项省级教学教改项目,或主研(前3名)1项国家级教学教改项目。
②主编或编著(排名第1)教材1部并获省级优秀教材或全国教材图书奖,或编著(前2名)1部教材获国家规划立项(21世纪教材、十五教材、十一五教材)。
③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4名)或二等奖(前3名)。
④获省级精品课程、项目的第一主持人,或国家级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教学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前3名)。
⑤获省级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主持人,或国家级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前3名)。
⑵二类教学研究成果条件:
①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
②获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课程教学竞赛优秀奖及以上。
③在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前提下,近三年课堂教学评价均达到优秀。
3.副教授
晋升副教授职务在满足教学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须具备下列教学研究成果一类条件之一或二类条件之二:
⑴一类教学研究成果条件:
①主研(前2名)1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主研(前5名)1项国家级教学教改项目。
②主编或编著(前2名)教材1部并获省级优秀教材或全国教材图书奖,或编著(前4名)1部教材获国家规划立项(21世纪教材、十五教材、十一五教材)。
③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主研人之一。
④省级精品课程或双语课程教学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前2名),或国家级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教学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前4名)。
⑤省级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前2名),或国家级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前5名)。
⑵二类教学研究成果条件:
①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及以上。
②获校级课程教学竞赛优秀奖并入围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课程教学竞赛。
③在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前提下,近三年课堂教学评价均达到优秀。
4.申报教授、副教授的材料中教学工作各项条件的认定,必须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核定并加盖公章。
㈡学术条件
美术与设计类学科
1.教授
⑴晋升教授职务在满足教学评审条件的同时,学术成果量化考核不低于80分,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出版学术编著2部(含教材编著出版)。
②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发表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含教研教改论文),其中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
③获1项省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或1项国家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优秀奖(第一名)。
⑵破格晋升教授职务的,创作、科研成果量化考核不低于90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出版学术编著3部(含教材编著)。
②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发表研究论文5篇及以上(含教研教改论文),其中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篇。
③获1项省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或1项国家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
2.副教授
⑴晋升副教授职务在满足教学评审条件的同时,学术成果量化考核不低于50分,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撰写出版学术专著1部(前2名),或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出版学术编著1部(含教材编著)。
②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含教研教改论文),其中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
③获1项省级创作、设计、论文、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优秀奖(第一名),或1项国家级创作、设计、论文、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优秀奖(前2名)。
⑵破格晋升副教授职务的,创作、科研成果量化考核不低于60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出版学术编著2部(含教材编著)。
②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发表研究论文4篇及以上(含教研教改论文),其中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
③获1项省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或1项国家级创作、设计、论文、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3.学术成果量化评审
⑴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教师须按《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美术与设计类学科晋升高级职务科研成果量化评审表》(附件1)的量化项目准备申报材料,填报的量化项目由学校授权的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⑵经审核,申报材料不属实或未达到量化评审条件的,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能部门不得受理。
⑶申报材料经学校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上报重庆市高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须同时提供量化评审项目的原始佐证材料。
音乐与表演类
1.教授
⑴晋升教授职务在满足教学评审条件的同时,还需发表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音乐与表演类核心期刊至少2篇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独立出版专著1部或第一主编本专业教材2部。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项目至少1项。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表演、创作或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至少1项。
④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文学艺术奖至少1项。
⑤由省级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批准举办的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1场(次)。
⑥辅导、培养的学生在全国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前3名。
⑵破格晋升教授职务的在满足满足教学工作评审条件的同时,须具备下列学术研究成果一类条件之一或二类条件之二:
一类条件:
①获“金钟奖”等级奖及以上。
②获文化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专业赛事等级奖及以上。
③由文化部组织推荐参加国际比赛等级奖。
二类条件:
①以个人独著或第一作者撰写发表音乐类核心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②独立出版专著2部或第一主编本专业教材3部。
③获“金钟奖”优秀奖及以上。
④获文化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专业赛事优秀奖及以上。
⑤由文化部组织推荐参加国际比赛入围。
2.副教授
⑴晋升副教授职务在满足教学评审条件的同时,还需发表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音乐类核心刊物至少1篇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出版专著或主编(副主编前3名)本专业教材至少1部,且撰稿量在1章及其以上。
②主持校级或主研(前3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项目至少1项。
③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至少1项。
④获得省部级文学艺术奖(子奖)至少1项。
⑤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表演、创作或论文三等奖及以上奖至少1项。
⑥作为主要成员至少担任1/3场(次)任务参与由省级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批准举办的音乐会(独唱、独奏、作品)至少1场(次)。
⑦辅导、培养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⑵破格晋升副教授职务需发表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音乐类核心期刊至少2篇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独立出版专著1部或第一主编本专业教材2部。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项目至少1项。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表演、创作或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至少1项。
④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文学艺术奖至少1项。
⑤由省级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批准举办的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1场(次)。
⑥辅导、培养的学生在全国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前3名。
第四条 附则
㈠申报教授职务的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㈡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教材、项目、奖励等业绩成果是指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已结题、出版、发表、获奖的成果。
印刷清样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所有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均指已完成并正式结题的项目。
㈢论文发表的核心期刊及学科专业分类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学科专业分类为准。
㈣其他艺术学科类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参照美术与设计类或音乐与表演类的评审条件申报,评审委员会将酌情考虑学科专业的特点。
㈤本评审条件是对艺术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基本要求,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材料对其业绩成果是否达到教授、副教授职务的教学、学术水平提出评审意见。
㈥在教学、创作、科研某一方面业绩特别突出、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者,经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可不受本评审具体条件的限制。
㈦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㈧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美术与设计类学科晋升高级职务
科研成果量化评审表
申报人:
所在学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量化得分:
科研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量化
序号
成果内容
量化评分标准
单位评分
评委评分
备注
1
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专业核心期刊15分,重要影响的专业学术期刊10分,一般专业学术期刊5分
论文字数须3000字以上(由于发表篇幅限制,被删减的应附原文),论文发表或获奖限第一作者。
2
非本专业类期刊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10分,其他期刊2分
3
报刊(理论版)发表论文
国家级报刊12分,省级报刊3分,高等学校校报0.5分
4
增刊、专刊、学术论文集发表论文
专业类刊物3分,非专业类刊物1分
5
论文被学术文摘转载
全文转载10~12分,2/3转载6~8分,1/3转载3~5分
6
论文获学术奖
国家级30分,省级和全国专业协会、学会10分,省级专业协会、学会5分
7
出版著作
专著:
国家级或权威学术出版社每万字4分,其它出版社3分
著作包括专著(含个人论文集)、译著、编著、教材。
合著第一作者占60%,其他共占40%。
编著、译著:
国家级或权威学术出版社每万字2分,其它出版社1分
8
主编出版画册、论文集
每部(套):
国家级或权威学术出版社8分,其它出版社4分
9
出版个人画册、教参图书
每部(套):
国家级或权威学术出版社6分,其它出版社1分
10
著作、画册获省级奖
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0分
11
著作、画册获国家级奖
一等50分,二等35分,三等20分
注:
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可按获奖项累计得分。
小计
科研项目及艺术创作成果量化
序号
成果内容
量化评分标准
单位评分
评委评分
备注
12
主持科研项目正式立项
国家级30分,省级10分,校级3~8分
限主持人
13
完成非商业性艺术项目
国家级30分,省级10分,校级3分
合作的主持人占60%,参与骨干人员共占40%
14
科研项目获省级奖
一等30分,二等20分,三等10分,优秀5分
15
科研项目获国家级奖
一等80分,二等50分,三等30分,优秀15分
16
创作获国家级创作奖
一等60分,二等40分,三等30分,优秀15分
合作的主持人占60%,参与骨干人员共占40%
17
创作获省级创作奖
一等30分,二等20分,三等10分,优秀5分
18
创作获全国专业协会奖
一等30分,二等20分,三等10分,优秀5分
19
创作获省级专业协会奖
一等20分,二等10分,三等5分,优秀3分
20
创作入选专业展演评比
国家级10分,全国协会5分,省级1分,校级0.5分
限第一作者。
展演可按次数累计加分
21
专业学术机构邀请展演
全国学术机构5分,省级学术机构3分,校级1分
22
专业机构举办个人展演
全国专业机构10分,省级专业机构5分,校级2分
23
国外学术交流活动
国际性重要展演20分,学术会议论文10分,邀请展演2分
24
创作作品在专业刊物发表
专业核心期刊每件1分,限15分;全国重要学术期刊每件0.5分,限10分;一般专业期刊每件0.2分,限5分
注:
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应按获奖项累计得分。
小计
附表2:
清单填写说明
一、量化评审依据
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应按“申报项目清单”格式及内容,根据学校建档备案的教学、科研成果,逐项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成果项目,并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供准确的申报人“申报项目量化清单附表”。
申报人个人提供的资料未经相关单位备案建档的不作为量化评审依据,任现职以前的资料不纳入量化评审范围。
填写量化清单附表时,应使用Word软件填写,项目栏不够可增加,未填写内容的项目栏应保持一行空栏。
二、清单填写说明
科研创作成果
序号1、2:
专业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学科专业分类为准;重要影响的专业学术期刊指经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专家认定的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期刊(包括全国艺术专业院校的学术期刊)。
一般专业期刊指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专业,没有明确专业对应关系的为非专业类期刊。
序号3:
国家级报刊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省级报刊指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报刊。
序号4:
增刊指所有期刊的增刊,专刊指专题学术研究的正式出版刊物,学术论文集指具有图书出版批准号的专业协会、学会内部刊物或学术机构主办学术研讨会形成的学术论文成果。
序号5:
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取高分,被《人大复印资料》或《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取低分。
其它级别的刊物转载的不记分。
序号6:
分别指国家相关部委学术评委会、中科院、中国社科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国家级权威学术机构,省级文联、教委、科委等政府部门的学术评委会和全国专业协会、学会的学术机构,省级专业协会、学会的学术机构设立的学术论文专项奖。
序号7、8、9:
国家级或权威学术出版社指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三联书店、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序号10、11:
省级奖指省级政府部门及全国专业协会、学会的学术机构设立的奖项;国家级指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设立的奖项,包括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宣部的五个一工程、国家图书奖等。
序号12:
校级指学校科研立项和纳入学校立项管理的横向科研项目,学校科研立项和一般横向项目为3分,横向项目科研经费达到30万元的为4分,每增加10万元增加1分,最高8分。
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指省级政府部门、国家各部委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序号13:
指完成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交办并采用的艺术创作任务,以及国家各部委委托或招标并采用的非商业性的艺术创作任务。
序号14、15:
省级奖指省级政府部门及全国专业协会、学会的学术机构设立的奖项;国家级指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设立的奖项,包括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宣部的五个一工程、国家图书奖等。
序号16:
指中宣部、文化部等部委颁发的文艺创作奖及全国美展、全国文艺展演获奖。
序号17:
指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
序号18:
指全国专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
序号19:
指省级专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
序号20:
省级指省级专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展评;全国协会指全国专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展评;国家级指中宣部、文化部等部委举办的全国展评及全国美展。
序号21、22:
校级指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学术展演活动;省级学术机构指省级政府部门学术机构、省级专业协会、省级美术馆及演出机构,包括专业院校的全国性邀请展演;全国学术机构指全国专业学会、国家美术馆及演出机构等。
不包括商业性画廊、演出机构举办的展演。
序号23:
国外邀请展演指国外专业学术机构的邀请,不包括商业性画廊、演出机构;国外邀请展演及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须有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国际性重要展演以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专家认定的为准。
序号24:
专业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学科专业分类为准;全国重要学术期刊指中宣部、文化部等部委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和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艺术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专家认定的全国重要学术期刊。
一般专业学术期刊指省级专业协会、出版社等主办的专业期刊;其它非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作品不计分。
附表3:
申报项目清单一
教师担任本专科教学工作清单
任现职以来担任本专科教学工作
任课年月
所担任课程名称
所担任课程班级
课程学时
教学评价
等级
得分
合计
任现职以来平均数(课程学时为年均数,教学检查、学生评教为次均数)
任现职以来编写5000字以上教学讲义
编写时间
教学讲义课程名称
讲义字数
教学单位备案时间
是否有课件
是否发给学生
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课堂作业获奖
获奖时间
获奖作品名称、学生姓名
获奖等次
获奖数
学校教学展演名称
合计
现担任教学科研管理职务及起任时间:
年度考核结论:
院系秘书核对后签字:
院系盖章:
院系领导审核后签字:
200 年 月 日
附表4:
申报项目清单二
教师担任研究生教学工作清单
任现职以来指导研究生人数
研究生年级
指导研究生专业方向
指导研究生姓名
研究生数
合计
年平均指导研究生数
任现职以来担任研究生学位课程
任课年月
研究生学位课程名称
课程学时
研究生年级
课程人数
合计
年均任研究生学位课学时数
研究生管理部门秘书核对后签字:
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导审核后签字:
200 年 月 日
附表5:
申报项目清单三
教师教学成果清单
任现职以来获优秀教学成果奖
获奖时间
评奖单位
获奖成果名称
获奖等级
是否获奖项目主持
参与项目骨干人数
项目骨干排名
任现职以来获优秀教材奖
获奖时间
评奖单位
获奖教材名称
获奖等级
是否教材第一作者
参与教材编写人数
参编作者排名
任现职以来获优秀教学讲义奖
获奖时间
课程性质
教学讲义名称
获奖等级
是否讲义第一作者
参与讲义编写人数
参编作者排名
任现职以来编著出版教材被学校选用
编著时间
出版单位
教材名称
使用专业
是否教材第一作者
参与教材编写人数
参编作者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