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065366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75 大小:40.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7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docx

附表中山大学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

附表:

中山大学2018年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

学院(中心):

校区:

楼宇: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不符合项实验室号(可加具体说明)

1

安全制度管理类检查

1.1

组织体系

1.1.1

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

分管实验室的领导主管实验室安全

查院系文件

1.1.2

理(除数学)、工、医等类院系有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查院系任命文件、工作记录

1.1.3

建立院系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实验房间门牌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

现场检查

1.1.4

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查院系发布的文件

1.1.5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要层层签订到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

查存档的责任书

1.2

其他

1.2.1

建立了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

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

1.2.2

有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经费能够落实

有证据

1.3

规章制度与规程

1.3.1

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查制度是否公开明示,是否上墙

1.3.2

有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

查安全检查记录本、每个实验室房间的值日表

1.3.3

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

包括操作步骤与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位置正确;门口有明显标识

1.3.4

危险性实验、工艺有实验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并明示

门口信息牌有标识;查看资料、实验记录、询问学生

1.3.5

安全规程的修订

定期根据评估与安全检查反馈修订

1.3.6

建立了危险性实验风险评估与准入机制

查看开题报告、新开设教学实验审批资料

1.3.7

有体现学科特色的应急预案

针对本实验室的危险隐患,有应急预案或风险防控方案

1.4

教育培训

1.4.1

开设合适的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

化学、生物等安全重点防范学科应开设必修课

1.4.2

每年开展教工和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有记录

查看历年存档记录,包含培训时间、内容、人数、通知、会场照片等

1.4.3

有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建立实验室准入制度

查看记录,重点关注外来人员特别是尚未报到的研究生新生

1.4.5

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有记录

查看档案,包含演练内容、人数、效果评价等

1.4.6

学校、院系网页设立专门的板块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

查看相关网页

1.4.7

加强宣传,有安全文化专门举措或活动,如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达标、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拍摄等

有安全教育宣传窗、宣传画、标语、温馨提示等;查看存档资料

1.4.8

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平台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传输和温馨提醒

查看信息/媒体平台

1.5

风险管理与控制

1.5.1

危险源(点)管理

1.5.1.1

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查看清单和明细

1.5.1.2

对于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查看现场

1.5.1.3

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高危场所,具备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查看现场

1.5.1.4

实验室有针对本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并报院系备案

查看资料

1.5.2

安全检查管理

1.5.2.1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如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每年有专项检查

查看记录

1.5.2.2

院系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

查看记录

1.5.2.3

实验室房间有值日台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查看记录

1.5.3

隐患治理

1.5.3.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合适的方式通知被查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及院系(如网上公示、整改通知书等),并规范存档

查看存档资料、整改通知书需有被查院系单位签收

1.5.3.2

院系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并归档

查看存档资料、整改前后有证明材料

1.5.3.3

如有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复实验

查看实验记录

1.5.4

安全报告

1.5.4.1

学校有公示的安全检查通报(定期/不定期)

查看相关资料

1.5.4.2

院系有安全检查记录,存档记录规范

查看相应存档内容

1.5.5

检查人员规范

1.5.5.1

安全检查人员要佩戴标识、配备照相器具

检查标识及相关器具,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1.5.5.2

进入化学、生物、辐射等实验室要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具

检查相关装具,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1.5.5.3

检查辐射场所要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检查相关剂量计,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1.5.5.4

条件许可的,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计量用具(电笔、万用表、声级计、风速仪等)

检查相关用具,或图片等原始文件

2

通识类安全检查

2.1

场所环境

2.1.1

超过200平方米的实验楼层应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75平方米以上实验室要有两扇门

查看室内外

2.1.2

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有信息牌,信息完整,应急电话有效

2.1.3

实验室应张贴针对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

查看标识,应当清晰有效

2.1.4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通道不堆放仪器、物品

消防通道通畅

2.1.5

实验楼大走廊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单边放置冰箱等设备(需加锁),但必须保证留有大于2.0米净宽的消防通道,需向学校报批;不得放置加热、机械运动设备

查看现场、报批记录

2.1.6

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

实验室有观察窗,并且没有遮挡

2.1.7

所有房间均须有应急备用钥匙,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查看备用钥匙存放点

2.1.8

实验室人均面积符合规定要求,其中理工医类不小于2.5平方米/人

观察实验台与总面积

2.1.9

实验室内不得随意搭建阁楼,操作区层高不低于2米

查看现场

2.1.10

实验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防腐材料

实验台材料合格

2.1.11

仪器设备安装符合建筑物承重载荷,必要时进行改造和加固

关注大型质重的设备

2.1.12

容易产生振动的设备,需考虑振动源的屏蔽

有必要的振动屏蔽措施

2.1.13

易对外产生磁场或易受磁场干扰的设备,需做好磁屏蔽

有必要的磁屏蔽措施

2.1.14

照明良好,桌面光照度一般不小于150LX

照明良好

2.1.15

噪声一般低于55分贝(机械设备可低于70分贝)

噪声达标

2.1.16

有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能设吊顶

查看现场或实验室图片

2.1.17

实验室内已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网线、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查看现场

2.2

警示标识安全

2.2.1

在消防设施、关键装置、危险源(点)、原材料堆放、废弃物临时储存点等需场所,张贴警示标识

查看现场

2.2.2

正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职业危害告知卡

查看现场

2.2.3

危险源(点)、危险作业和危险设备场所警示标识规范,现场标识牌清晰,内容全面

查看现场

2.2.4

安全色正确使用

查看现场

2.3

管线基础安全

2.3.1

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合理,选用合格产品,安装施工规范,标识清晰,管路连接正确,材质合适

管线布局合理

2.3.2

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输气管道及阀门无破损现象,并有明确标识

供气管道有标识,无破损

2.3.3

高温、明火设备放置位置与可燃气体管道有安全间隔距离

可燃气管道远离高温、明火

2.4

卫生与日常管理

2.4.1

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区不准饮食

重点关注化学、生物类实验室,分区布局合理

2.4.2

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

整洁卫生有序

2.4.3

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

人员要在岗

2.4.4

不穿露趾鞋、短裤、裙子进入实验室,长发束好

现场观察实验操作人员

2.4.5

无废弃物品(如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家具等)

查看现场

2.4.6

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表,有执行记录

查看记录表

2.4.7

无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查看现场、询问学生

2.5

场所其它安全

2.5.1

实验室房间号编号规则有序,屋顶天花板安全固定、地面平整

查看现场

2.5.2

危险性实验室配备了急救药箱,药箱不上锁、药品在保质期内

不同类实验室的应急药品不同;机电类等实验室可以按楼层配备

2.5.3

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

查看现场

2.5.4

实验室内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无吸烟及娱乐等现象

有无烹饪工具、食物、吸烟痕迹

2.5.5

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

有无席子、被褥等

2.5.6

化学、生物类实验室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其它实验室如需使用,必须采用金属底盘的

查看现场

2.5.7

废弃不用的实验室,需明确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具有危险隐患的实验室及设备在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论证,并认真实施

查看现场与资料

2.6

安全设施

2.6.1

消防设施

2.6.1.1

具有潜在火灾危险的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桶、消防喷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

灭火器种类适合;公共区域灭火器数量(间距)与实验室安全等级相适应

2.6.1.2

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

现场查看

2.6.1.3

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图上逃生路线有二条以上;路线与现场情况符合

现场查看

2.6.1.4

主要逃生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功能正常

现场查看

2.6.1.5

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灭火器的使用训练;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及火场逃生注意事项

查看记录、现场提问

2.6.2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

2.6.2.1

存在可能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的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走廊有显著引导标识

现场查看

2.6.2.2

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之间畅通,距离不超过30米;应急喷淋安装位置合适,拉杆位置合适、方向正确

拉杆往下拉出水;在走廊安装可以没有下水道

2.6.2.3

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不能以普通淋浴装置代替应急喷淋装置

现场查看

2.6.2.4

洗眼装置接入生活用水管道,水量水压适中(喷出高度8-10cm),水流畅通平稳

不得接消防用水

2.6.2.5

定期维护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并有检查记录(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通);每周擦拭洗眼喷头

查看维护记录、无锈水脏水

2.6.3

通风系统

2.6.3.1

有需要的实验场所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管道风机需防腐,使用可燃气体场所应采用防爆风机

现场查看

2.6.3.2

实验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柜口面风速0.35-0.75m/s,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有记录;屋顶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

现场风速测定、查阅记录

2.6.3.3

根据需要在通风橱管路上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的吸附或处理装置(如活性炭、光催化分解、水喷淋等)

查看现场

2.6.3.4

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暴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现场查看

2.6.3.5

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10-15cm,保持通风效果,并保护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

现场查看,玻璃视窗材料应是钢化玻璃

2.6.3.6

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橱内,以免堵塞排风口

现场查看

2.6.3.7

通风橱内应避免放置过多物品、器材,以免干扰空气的正常流动;通风橱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cm左右,以免掉落

现场查看

2.6.3.8

涉及易燃易爆有机试剂的通风橱内不得安装电源插座

现场查看

2.6.3.9

配备通风罩等的实验场所,换气扇、风机使用正常

出口是否堵塞

2.6.3.10

通风橱内及下方柜子不得存放大量化学试剂

查看现场

2.6.3.11

通风橱抽风系统抽风效果

开机试验

2.6.3.12

使用的时候人站或坐于柜前,将玻璃门尽量放低,手通过门下伸进柜内进行实验

查看现场、询问学生

2.6.3.13

人员不操作时,确保玻璃视窗处于关闭状态

查看现场

2.6.4

门禁监控

2.6.4.1

在剧毒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和放射源存放点等重点场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运转正常,有专人管理

现场查看

2.6.4.2

监控不留死角,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视频记录存储时间大于1个月

现场查看

2.6.4.3

实验室采用门禁系统的,与实验室准入制度相匹配

现场查看

2.6.4.4

停电时,电子门禁系统应是开启状态

现场查看

2.6.5

实验室防爆

2.6.5.1

防爆实验室需符合防爆设计要求,安装防爆开关、防爆灯等,安装必要的气体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及断电断水应急系统等

现场查看

2.6.5.2

对于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的装置,应在其进、出口处安装阻火器。

室内应加强通风,以使爆炸物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值以下

现场查看

2.6.5.3

对于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设备,应使用合适的安全罩防护。

现场查看

2.7

基础安全

2.7.1

用电基础安全

2.7.1.1

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

用电功率匹配

2.7.1.2

实验室和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且应满足负荷和分断要求

现场查看

2.7.1.3

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

现场查看

2.7.1.4

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现场查看

2.7.1.5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查看现场

2.7.1.6

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充电器(宝)的充电电源

有提醒标志

2.7.1.7

电源插座不宜安装在水槽边,若确有需要,应增设防护挡板或防护罩

现场查看

2.7.1.8

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面上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

现场查看

2.7.1.9

配电柜/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现场查看

2.7.1.10

插座、插头、接线板为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无烧焦变形、破损现象

现场查看

2.7.1.11

易燃易爆气体等特殊实验室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现场查看

2.7.1.12

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措施,空调、电脑、电热器、饮水机、充电设备等无过夜使用现象

询问实验人员

2.7.1.13

易积水的实验场所,取消地面插座;积水时,地插须断电

现场查看

2.7.1.14

实验结束,切断仪器设备电源

现场查看

2.7.2

用水安全

2.7.2.1

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

查看现场

2.7.2.2

水管无老化破损现象,水龙头、水阀无跑冒滴现象

查看现场

2.7.2.3

各类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

查看现场

2.7.2.4

无自来水龙头开着时人离开的现象

有提醒标志

2.7.2.5

实验技术人员清楚所在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位置

询问实验人员

2.7.3

个人防护

2.7.3.1

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

查看发放登记纪录

2.7.3.2

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如进行化学实验、有危险的机械操作等)

查看发放纪录、并询问

2.7.3.3

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现场查看、询问

2.7.3.4

特殊场所按需佩戴安全帽、防护帽,长发不散露在外。

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

有提醒标志

2.7.3.5

按需要佩戴防护手套(涉及不同的有害化学物质、病原微生物、高温和低温等),并正确选择不同种类和材质的手套

现场查看、询问

2.7.3.6

在特殊的实验室配备和使用呼吸器或面罩(如有挥发性毒物、溅射危险等),并正确选择种类;呼吸器或面罩在有效期内,不用时须密封放置

现场查看、询问

2.7.3.7

防化服等个人防护器具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并有明显标识,紧急情况下便于取用

查看标识

2.7.3.8

各类个人防护器具的使用有培训及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检查培训及维护记录

2.7.4

其它

2.7.4.1

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查看实验纪录

2.7.4.2

实验时不能脱岗,过夜实验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制度

检查审批制度及记录

2.7.4.3

穿着化学、生物类实验服或带实验手套,不得随意出入非实验区(如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餐厅、电梯等)

现场查看

2.7.4.4

实验结束后物品归位,保持桌面整洁

查看实验台面是否整洁

2.7.4.5

手机、银行卡、校园卡等物品不得带入高磁场实验室

查看提醒标识

2.7.4.6

实验记录规范、清晰

检查实验记录

3

化学类安全检查

3.1

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发放

3.1.1

一般危险化学品原则上按审批程序要求通过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系统进行采购,符合自购条件的可向具有相应资质企业采购,并在系统中备案

查看相关供应商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查看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批记录和学校审批记录;

3.1.2

剧毒品、易制毒品等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并备案,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后,凭许可证向指定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购买。

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购买、接受或转让剧毒或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3.1.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购买前经学校审批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批同意后向定点供应商或者定点生产企业采购

3.1.4

购买危险化学品应有规范的验收记录

查看验收记录

3.1.5

保障化学品、气体运输安全;校园内的运输车辆、运送人员、送货方式等符合相关规范

查看资料,现场抽查

3.2

剧毒品管理

3.2.1

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对于具有高挥发性、低闪点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并配备双锁;配备监控与报警装置

查看储存场所、记录本。

2名分别掌管了钥匙和密码的保管人同时到场时才能开启保险柜

3.2.2

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应严格记录品种、规格以及购入、发放、退回的日期、单位及经手人、数量以及结存数量

查看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

3.2.3

使用时有两人同时在场,且计量取用后立即放回保险柜,详细记载用途,双人签字

查看实验记录、领用记录本

3.2.4

建立规范的剧毒品处置流程,依规对残余、废弃的剧毒品或空瓶进行处置,双人签字

查看记录本,由学校统一处置

3.3

其它管控化学品的管理

3.3.1

易制毒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其中第一类易制毒品实行“五双”管理制度

查看现场、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

3.3.2

易制爆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使用、处置记录

查看现场、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

3.3.3

爆炸品单独隔离,限量存储,使用、销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执行

查看现场、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

3.3.4

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储存于专门的保险柜中,有规范的领取、使用、处置台账

查看现场、记录本;职能部门提供年度清单

3.4

实验气体管理

3.4.1

原则上通过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系统进行采购,符合自购条件的可向具有相应资质企业采购,并在系统中备案,建立气体钢瓶台帐

查看记录

3.4.2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气瓶在储存、使用时由支架、气瓶柜或其他固定装置固定,无卧放使用现象

钢瓶不固定、有链子不用、用普通绳子当链子

3.4.3

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气体监控报警装置品种及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3.4.4

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较小密闭空间,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

防止大量泄漏或蒸发导致缺氧

3.4.5

氧气瓶及阀周围无沾染油脂,乙炔气体不采用含铜量超70%管输送气体

查看现场

3.4.6

独立的气体钢瓶室,通风、不混放、有监控、管路有编号、去向明确;有专人管理和记录

查看现场、记录

3.4.7

所有钢瓶颜色符合规定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

钢瓶中的气体是明确的,无过期钢瓶;确认“满瓶、使用中、空瓶”三种状态

3.4.8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隔离放置;气体钢瓶存放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相距5米以上,易燃气体与明火相距10米以上

查看现场

3.4.9

气体管路连接正确、有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体泄漏检查;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须张贴详细的管路图

查看现场,危险气体使用金属管;多用户使用同一钢瓶的,需有使用规则

3.4.10

实验结束后,气体钢瓶总阀须关闭

查看现场

3.4.11

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体钢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

查看现场

3.4.12

不能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

查看现场

3.5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3.5.1

有实验室内化学品的动态使用台帐;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

查看现场

3.5.2

实验室应有专用于存放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