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定期检验记录.docx
《桥门式定期检验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桥门式定期检验记录.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桥门式定期检验记录
记录编号:
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检验日期:
说明
1、本记录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的定期检验。
2、本记录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及检测规则均应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相关规定。
3、现场检验必须由2名以上检验人员实施,检验人员必须取得检验员以上资格,检验时应穿带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5、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
6、凡“合格”在检验记录栏划“√”;“不合格”在检验记录栏划“×”并在相应内容位置下方画“----”或在备注栏简要说明;“无此项”在检验记录栏划“/”;有数据要求项目如实填写实测数据。
7、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需要修改的用二横杠划去修改内容,在其上方填写正确内容,并在二横杠处签上检验员的姓名和日期。
8、检验工作安全准备、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等在附件1里。
9、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对检验结果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生效。
若经核对有误,应根据具体情况更正或重新检验。
10、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及时清点保养检验仪器设备,以备下次使用
用。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设备品种
单位内部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编号
(型式试验备案号)
设备代码
制造日期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t
跨度
m
起升高度
m
起升速度
m/s
大车运行速度
m/s
小车运行速度
m/s
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有效期
使用状态
万用表
经纬仪
水准仪
接地电阻测量仪
检验
结论
备注
整改意见通知书编号:
检验现场条件确认:
□符合/□不符合检验现场安全确认:
□符合/□不符合
检验:
日期:
校核:
日期: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1
B1.技术资料
(1)上次检验报告,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齐全,符合《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规定,并存档保管。
2
B2.作业环境与外观
(1)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
(2)a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
b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靠近滑线—侧,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或提供方便检修滑线且安全的设施。
c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
d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
e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f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总高大于30m的室外起重机,在周围无高于起重机顶尘的建筑特等设施、有可能成为飞机起落飞行的危险障碍时,应当设置红色障碍灯,并且有效,障碍灯的电源不得受起重机停机而断电。
4
B3司机
室
(1)司机室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5
(2)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
6
B4金属
结构
(1)主要受力结构件
a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
b主要受力构件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c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a:
在高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不大于0.7δ,b:
其它区域不大于1.2δ。
d测量主梁的上拱度:
当空载主梁下挠值接近L/1500时。
再在额定载荷下测试,若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e.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
f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7
(2)金属结构的连接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按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书)。
8
B5轨道
大车轨道
a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大车轨距偏差。
大车轨距偏差极限偏差:
a.S≤10m时,Δs=±3mm;b.S>10m,Δs=±[3+0.25(S-10)]mm。
最大不超过±15mm。
b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2mm。
c固定轨道的螺拴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d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小车轨道
a轨道固定可靠,无松动。
b轨道接头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接头间隙e≤2mm。
c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9
B6.
主
要
零
部
件
B6.1总要求
a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
b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
按GBl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
c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
d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按GBl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e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f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g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h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
i开式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j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时,应报废。
k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l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n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o减速器:
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10
B6.2
吊具
(1)吊具的悬挂连接可靠
11
(2)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司索人员无法靠近吊钩的除外)。
12
(3)吊钩存在缺陷不得补焊,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齐全。
13
B6.3
钢丝绳
B6.3.1
钢丝绳配置
(1)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
14
(2)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
15
B6.3.2钢丝绳固定
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多层卷绕安全圈为3圈);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
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要求。
16
B6.3.3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的报废
(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通用起重机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50%时报废。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17
B6.
主要
零部
件
B6.4滑轮
铸造及冶金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18
B6.5导绳器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19
B7电气与控制系统
B7.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a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b总电源开关
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且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c电气隔离装置
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它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
d馈电装置
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触面除外),还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
20
(2)冶金型、绝缘型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满足前款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的要求。
21
B7.2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电阻:
MΩ
22
(2)绝缘型起重机械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电阻:
MΩ
23
B7.3
起重机械接地
B7.3.1
电气设备的接地
(1)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
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或跨接线。
24
(2)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
25
B7.3.2金属结构的接地
(1)采用TN接地系统时,零线重复接地每一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测量时把接地线从重复接地体上断开)。
接地电阻Ω
26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或者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接地电阻Ω
乘积=V
27
(3)采用I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源保护接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接地电阻Ω
28
B7.4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有自动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对于用自动短路器的短路保护装置每项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对于用熔断器的短路保护装置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29
B7电气与控制系统
B7.5失压保护
起重机上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凡涉及安全或者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应当处于断电状态,以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
30
B7.6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31
B7.7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采用通电试验方法,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
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接通。
32
B7.8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除外),检查是否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33
B7.9
电磁式起重电磁铁电源
(1)交流侧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以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
34
(2)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电磁式起重电磁铁可设置备用电源。
35
B7.10
按钮盘
的控制电源
(1)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电压不应大于50V,以下同),按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上应设紧急断电开关。
36
(2)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设支承钢丝绳;按钮盘一般应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
37
B7.11
照明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
a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起重机上设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考虑防震措施。
b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50V,
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
V
38
(2)照明线路的回路
a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20V。
●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
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
●.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39
B7.12信号
指示
(1)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40
(2)起重机(手电门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的听到。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41
B8.液压系统
(1)顶升液压缸必须具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
42
(2)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并应工作可靠、无漏油现象。
43
(3)检查液压缸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或者截止阀)是否无损坏
44
B9.
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
B9.1
制
动器
B9.1.1制动器设置
起重机每个机构(液压缸驱动的除外)都应装设制动器或具有相同功能的装置,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保证起重机制动时平稳性要求;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45
B9.1
制
动器
B9.1.2制动器使用情
况
(1)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
.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46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47
(3)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48
(4)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49
B9.2超速保护装置
对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铸造、淬火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用可控硅定子调整、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它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应有超速保护措施
50
B9.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1)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且功能可靠、有效。
51
(2)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大于20米时应设下降限位;两套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功能可靠、有效。
52
B9.4料斗限位器检查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是否有料斗限位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53
B9.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大车、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运行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
54
B9.6重量限制器
B9.6.1首检设备
对起重量限制器,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是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对环链葫芦,在单速或者双速的快速和慢速情况下,提升1.6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时,安全离合器均应当打滑;提升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应当能正常提起载荷、安全离合器不打滑。
55
B9.6.2在用设备
检查是否设置起重量限制器、是否未被短接。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56
B9.
安全装置与防护措施
B9.8抗风防滑装置
(1)查阅设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夹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检查起重机风装置及其与抗风防滑装置的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
57
(2)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58
(3)零件无缺损(独立工作分别有效)。
59
B9.9防倾翻安全钩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当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60
B9.10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应分别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61
B9.11应急断电开关
在应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应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62
B9.12扫轨板或轨道清扫器
对于设置扫轨板的起重机械,在地面或者工作面的起重机械扫轨板下端距轨道踏面间隔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一般不大于10mm)。
对于设置轨道清扫器的起重机械,检查轨道清扫器功能设置是否有效。
63
B9.13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检查是否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64
B9.14连锁保护装置
进入起重机的门、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连锁保护装,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65
B9.15风速仪
检查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并且是否安装在上部迎风处。
66
B9.17防护罩、隔热装置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对在高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隔热装置。
67
B9.27集装箱吊具专项保护装置
检查集装箱吊具伸缩止挡及其限位是否有效。
68
B10
性
能
试
验
B10.1空载试验
(1)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69
(2)操作系统工作正常;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
70
(3)大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
71
(4)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
72
B10.2额定载荷试验
(1)机构运转正常,无啃轨和三条腿现象。
适用于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以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桥(特指岸边抓斗卸船机)
73
(2)试验后检查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74
(3)起吊额定载荷测量其挠度值,静态刚性要求如下:
对A1-A3级不大于S/700;对A4-A6级不大于S/800;对A7-A8级不大于S/1000;悬臂端不大于L1/350或L2/350。
75
B11
首检附加检验项目
B11.1产品技术文件
(1)起重机械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原理图、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齐全,并且存档保管。
76
(2)产品制造单位的有效资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资料,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齐全,还应当提供自检记录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记录
备注
77
B11
首检附加检验项目
B11.2起重机械的作业环境和起重机外观
检查通向起重机械通道、起重机械上的通道和净空高度、梯子、栏杆安全现状是否符合GB6067和相关应标准的要求
适用于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以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桥(特指岸边抓斗卸船机)
78
B11.3
性能
试验
(1)静载荷试验取消起重量限制器功能,将小车停在跨中,起吊额定载荷,离地面100~200mm;然后逐渐加载至1.25倍的额定载荷,悬空不少于10min,卸载后进行外观检查。
对于具有悬臂的起重机,还需将小车停在悬臂端进行相应试验。
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主梁、吊具横梁、主支撑腿无明显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
b各机构无松动、损坏。
79
(2)动载荷试验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起升、大车、小车运行的单独和联动试验,并进行外观检查。
试验后恢复起重量限制器功能。
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起升、大车、小车运行机构动作灵活、制动可靠、无损坏;
b主梁、吊具横梁、主支撑腿无明显裂纹、明显变形;
c主梁、端梁、主支撑腿的连接无松动。
其
他
附表1拱度、挠度测量表单位(mm)
测量部位
悬梁左端
主梁左端
主梁跨中
主梁右端
悬梁右端
第一次
梁1标高
A1=
B1=
C1=
B1'=
A1'=
梁1拱、翘度
梁2标高
A2=
B2=
C2=
B2'=
A2'=
梁2拱、翘度
第二次
梁1标高
A1=
B1=
C1=
B1'=
A1'=
梁1拱、翘度
梁2标高
A2=
B2=
C2=
B2'=
A2'=
梁2拱、翘度
第三次
梁1标高
A1=
B1=
C1=
B1'=
A1'=
梁1拱、翘度
梁2标高
A2=
B2=
C2=
B2'=
A2'=
梁2拱、翘度
说明:
当第一次测量值小于0时,应测量第二次,若两次测试结果不一致,则应测第三次,取两次相近值的平均值。
载荷下挠度测试值另附表2
附表2载荷试验测量表
测量工况
标高值(mm)
额定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