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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DOC

1.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前言

根据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项目施工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合同要求和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满足业主的期望。

质量方针和目标

质量方针:

重视策划、保证质量;控制风险、保障安康;节能减耗、保护环境;规范施工,持续改进。

质量目标:

竣工单位工程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90%。

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顾客满意度≥95%。

质量保证组织结构

依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体系按项目法管理,组织职能部门和施工队(班组)对有关体系要素实施控制。

Q/GDHJ·106.21—1996《质量管理责任制》规定了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质量保证组织结构(下图)。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图

 

质量控制要求:

1.1.1技术总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1.1.2编制本工程质量计划,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评定,明确供货计划,质量要求。

1.1.3专业技术人员应编写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对过程中的步骤方法、技术和质量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由技术总负责审定,项目经理批准。

1.1.4各类作业人员按岗位要求持证上岗,并由质量安全部门负责检查。

1.1.5设备材料部门主管负责配备好机具装备,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确认机具装置能满足生产过程的需要。

材料部门主管负责保证用于生产的物资质量符合标准、图纸、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并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

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生产所需的标准、规范、图纸、工艺文件齐全、清晰。

1.1.6技术人员负责在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技术人员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要求,指导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对需要进行工艺评定的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工艺评定,技术人员根据评定结果指导作业。

1.1.7实施各专业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建立本工程专业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按性质分为A、B、C三个等级。

1.1.8对于特殊项目,应做好对作业人员和机具设备的鉴定工作,并填写记录,协助业主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对这些特殊项目的检查、测试工作。

1.1.9认真做好产品的标识工作,技术人员依据图纸规范或其它文件,对特定工序、特定对象规定具体标识方法及位置,如特殊管材的标识,焊口标识、阀门试压标识、管道试压标识等。

并向作业人员做好标识交底工作。

1.1.10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凡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等都必须作为受控文件签发,并作为施工、交工的依据。

1.1.11建立健全材料的出库、保管和领用制度,所有入库的管子、管件、紧固件、焊条、焊丝、型材以及设备等均应有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和明显标识,并按材质规格分别堆放、保管、登记上卡,焊条、焊丝的管理收发按《焊条的保管、烘干和领用制度》执行。

1.1.12不定期召开质量讲评会,总结上一阶段的质量情况,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质量体系程序

1.1.13过程控制程序工作流程图

1.1.14

物资采购程序工作流程图

 

 

1.1.15

进货标识程序工作及工作流程图

 

1.1.16

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工作流程图

 

清楚

 

 

1.1.17

业主提供产品验证、贮存和维护的控制工作流程图

 

1.1.18过程标识工作流程图

 

1.1.19

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流程图

 

1.1.2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流程图

 

1.1.21安装工程最终检验和试验程序工作流程图

质量体系岗位责任

1.1.22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体系,委托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责任师具体实施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认具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提高产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实现合同要求或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负责。

对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因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企业声誉和经济蒙受损失负责。

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的上述工作,并在其分管范围内对工程质量负责。

1.1.23项目总质保师职责和权限

●项目质保师由技术总负责担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施工过程中的实施和质量控制工作,并接受公司(分公司)专业责任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组织项目专业责任人开展施工过程的工艺性审图、材料验收和管理、工艺技术文件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施工技术交底、工艺技术文件贯彻和实施、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质量检验评定和质量控制点的验证、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等质量控制工作。

●负责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审批二次(含二次)以下焊缝返修工艺;负责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和一般性纠正措施的审批。

●有权对影响施工质量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下达停工指令,并限期整改。

●有权对参加项目施工的各级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做出评价,并向项目经理管理者代表提出培训、调整和奖惩建议。

1.1.24质量责任师基本职责:

●各专项质量责任师是项目总质保师的工作助手,向项目总质保师负责。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口工程师的业务技术工作。

●参加图纸汇审,并对施工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指导项目质检人员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工艺纪律和执行施工验收规范。

●主持所在专业项目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参加该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各专项质量责任师除本责任外,还要执行各自职责。

1.1.25设备安装质量责任师

●保证施工安装所需的所有安装设备(包括加工设备、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质量特性符合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工装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工装设备的完好。

1.1.26电仪安装质量责任师

●保证施工安装所需的所有安装设备的质量特性符合设计要求。

●对安装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负责。

●督促、检查仪器、仪表的检测、试验活动,控制不合格品的使用。

1.1.27工艺管道质量责任师

●贯彻执行施工方案、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制定工艺文件,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装,保证质量。

●保证所的制定工艺文件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1.28防腐质量责任师

负责油漆防腐、防火喷涂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及材料管理。

●负责油漆防腐、防火喷涂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调配及组织管理

1.1.29焊接质量责任师

●对原材料从编制采购计划到分承包方评价直至材料到施工班组使用的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活动。

●负责焊工培训、考试、考核和资格审查工作。

●对焊接设备的适应性负责。

1.1.30质量检验责任师

●保证经检验合格入库的设备材料符合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对所签发的交工技术文件的符合性负责。

●负责与监检部门联系,建立正常有益的监检关系。

●贯彻A、B、C质量控制点检查制度。

1.1.31设备材料质量责任师:

●对原材料从编制采购计划到分承包方评价直至材料到施工班组使用的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对材料的代用合法性负责、控制不合格品不交付安装。

保证工程质量的要素控制措施

1.1.32保证工程质量原则

为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本工程将按照IS09001-2000标准所建立的质量体系运行。

遵循公司《质量手册》的规定,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实施。

全面执行有关的标准与规范,对所有影响质量的各方面的原因采取有效控制,预防并消除不合格的发生。

1.1.33材料设备质量保证

1.1.33.1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要求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技术资料,以便存档备案。

1.1.33.2对于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照本公司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具体如下:

1.1.33.3在非特殊情况下,所有材料必须从经过本公司评审的材料合格分供方购入,若从其它方面采购,须经项目经理签章确认。

1.1.33.4所有采购材料必须按程序文件要求抽检,并做好检验记录,拒收不合格产品,若入仓后才发现的,要分开堆放,做好标识,并发文知会采购处理。

1.1.34人员技术素质保证

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均接受过高等教育或专业培训,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部分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不论是专业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身体素质都非常适合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另外,生产第一线的施工工人都接受过安全上岗培训,特殊工种具备焊工证和电工证,具备实际操作资格,并有丰富的施工经验。

1.1.35施工工具、机具使用保证

1.1.35.1施工班组使用的机具,如套丝机、电焊机、台钻等,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按台班)进行检测、填写记录、贴上标识,对于不完好设备,在维修好之前或不能维修的,一律禁止使用。

1.1.35.2主要施工机械使用指标:

主要施工机械完好率90%,利用率80%。

1.1.36施工环境保证

1.1.36.1防腐、油漆和防火喷涂施工作业,禁止在雨天进行。

1.1.36.2大风和雨天一般不能进行露天焊接施工,如果需要进行必须有防风和遮雨护措施。

1.1.36.3各专业要作好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注意交叉作业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成品保护。

1.1.36.4注重作好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1.1.37物资采购

1.1.37.1对物资采购,根据合同材料设备供应条款的约定,首选设计院、监理和业主推荐的器材品牌和厂家,经多家询价,取得样件(样品),从中评选出价格合理、满足交货期、品质优的产品,送监理和业主确认。

1.1.37.2物资到达现场,按Q/GDHJ·106.35—2002《采购管理程序》执行进库手续,并会同业主现场工程师确认。

1.1.37.3及时做好标识,堆放齐整,需要外包防护的器件应做好防护,以免损坏。

1.1.37.4当合同规定业主可参与到生产厂家验证产品时,验证记录不能作为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记录,也不能免除向业主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1.1.38业主提供产品

1.1.38.1业主提供的产品到达现场,视同物资采购进行进货检验,办理移交,做好记录。

1.1.38.2根据合同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核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产品合格证明,检验外观质量,当发现有不一致或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并应协助其处理。

1.1.38.3业主提供的产品单独列帐,贮存在适宜场所进行标识和防护,做好进出仓记录。

1.1.38.4业主提供的物资在施工、调试中发现内在质量问题时,其责任由业主负责;但应及时协助处理问题。

1.1.39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1.39.1材设部门负责进货物资标识。

1.1.39.2技术部门负责标识方法。

1.1.39.3施工队作业人员按标识方法负责状态标识、过程检验标识(安装记录)。

1.1.39.4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过程标识监督和跟踪,协助施工技术人员按规范做好质量记录,作为工程产品的竣工项目的唯一标识,实现可追溯性的目的。

1.1.40过程控制

1.1.40.1技术部门根据投标文件、设计说明、施工图、技术规程、规范编制的经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方案,制定作业指导书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1.1.40.2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网络计划,做好月度施工计划。

1.1.40.3设材部门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

1.1.40.4计量室保证过程(工序)控制使用的检测试验设备,符合要求测试的能力,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按Q/GDHJ·106.36—2002《检验试验管理程序》办理。

1.1.40.5施工技术员必须按工程技术文件和图纸规定的所有过程控制点(停止点),都必须按Q/GDHJ·106.41—2002《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经检验合格的过程(工序),才能转入下道过程(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

施工过程控制主要流程图

 

注:

C级控制:

由操作者自检、质检员检查,施工员制表,质量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检查合格后,填上记录、操作者、质检员签字,作交工资料用。

B级控制:

在C级基础上由质检员通知,质检工程师会同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作交工资料用。

A级控制:

在B级基础上,由专业质控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或总包单位代表)检查,合格后签字,作交工资料用。

1.1.41质量控制点

各专业质量控制点具体见各专业施工方案

1.1.42隐蔽工程

1.1.42.1对于隐蔽工程,项目部按专业设立专业主管,负责本专业的隐蔽项目质量;并设立专职监督,负责该专业隐蔽项目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

1.1.42.2隐蔽工程在班组自检,施工项目部专检合格后,报请监理进行检查验收,附带交上有关隐蔽工程记录,在监理验收确认相关文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若未获验收,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马上组织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1.1.43检验和试验

为确保产品能符合规定、规范,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和未经验证便转序,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1.43.1进货检验,按采购要素和业主提供产品控制程序,根据规程、规范或技术文件要求确定是否需要(抽样)送检,做好开箱检查,收集资料,填写开箱检查记录,办理移交验收记录,共同签证确认,对合格品进行标识入库,做好防护措施,对不合格品填写Q/GDHJ·106.39—2002表“不合格品控制记录”,送材料部门处理,所有检验试验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

1.1.43.2质量检查员按“可追回记录”,对急需放行和例行转序的过程实行追踪和抽验,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收回、更换,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

1.1.43.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是检验设计、制造和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对本工程的合同约定,则是指单机试运和小系统试运。

(1)最终检验应具备的条件:

①.各种产品合格证;

②.施工过程质量记录和检验合格文件;

③.隐蔽工程记录;

④.管道试压、冲洗合格记录;

⑤.系统相关的电器和仪表调试及运行模拟试验合格,符合试车要求,并有记录。

(2)设备的单机启动运行和小系统试运,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有关代表认可,方可实施。

(3)要有经批准的试运计划,由有承包商、业主、设计、监理及有关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实施运行。

(4)运行结果满足规范和产品文件要求,并有全过程的正式记录。

1.1.44产品(工程)防护

安装完毕的场所应设隔离或局部隔离,防止受污损;设备、管道、电器、仪表在安装调试的不同阶段,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按Q/GDHJ·106.41—2002《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1.1.45质量记录的控制

施工过程所有质量记录按国家行业规定、监理、业主要求、公司标准清晰记载、组卷,符合Q/GDHJ·106.32—200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竣工文件的内容和文件整理应根据监理、业主的具体要求,并参照GB9705—8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GB10609.3—8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进行编制。

1.1.46服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对交付顾客(业主)使用的工程进行质量回访,征询意见,满足顾客(业主)的需求。

根据业主所需的技术服务和业务培训要求,给予安排实施。

工程回访在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后半年至一年期间进行,回访情况应填写Q/GDHJ·106.37—2002表“工程质量回访和服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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