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的乐府观与乐府诗创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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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的乐府观与乐府诗创作
宋人的乐府观与乐府诗创作
一、三部总集收录乐府之比较
宋朝立国未久,表现在文化方面的一大盛事,就是无论官方抑或私家,均雅好于对前代的诗文进行汇集与整理,如姚铉之于《唐文粹》,李昉等之于《文苑英华》、《太平广记》、《太平御览》,郭茂倩之于《乐府诗集》等,即皆为其例。
其中,郭茂倩所编撰《乐府诗集》一百卷,是乐府诗史上的第一部大型总集,全书将“阿唐氏之作,一直到五代”的乐府诗,以音乐为标准分为十二类,并对每类乐府诗撰写了题解,由于“征引浩博,援据精审”,故而“宋以来考乐府者无能出其范围”[1]。
就诗题而言,《乐府诗集》所收录的5205首乐府诗,主要是由旧题乐府与新题乐府两大类构成的,但其最后的11卷(卷九十至卷一○○)“新乐府辞”中,却只有新题乐府(即新乐府)425首①。
该书另有4卷(卷七十九至卷八十二)“近代曲辞”,收诗337首,二者合计也只有762首。
这一数据表明,《乐府诗集》所收录的乐府诗,旧题乐府乃为其大端。
除《乐府诗集》外,《唐文粹》、《文苑英华》亦均收录了数量不等的乐府诗,其具体做法是于诗歌中别立“乐府”一类。
《唐文粹》所收诗歌凡13卷,其目录中的“卷十二诗丙”、“卷十三诗丁”两卷则为“乐府辞”,二者共收乐府诗152首,其中的主要诗人有卢照邻、崔国辅、王昌龄、李颀、王维、李白、杜甫、李贺、元稹、白居易、张籍、孟郊、陆龟蒙等。
《文苑英华》于卷一九二“诗四十二”之“乐府一”有校者之注云:
“乐府共六十卷,以《艺文类聚》、《初学记》、《唐文粹》,诸人文集,并郭茂倩、刘次庄《乐府》参校。
注下同音者为一作。
”②而实际的情况是,《文苑英华》所收录的乐府诗只有20卷(卷一九二至卷二一一),此校者之注云“共六十卷”者,实误。
为《文苑英华》所收录的这20卷乐府诗,与其所收录的诗、文、赋等一样,即皆以唐人之作为主。
据统计,《文苑英华》的20卷“乐府”,共收录了182位唐代诗人的582首诗,其中,收诗10首以上的诗人有12人,具体为:
李白61首、杜甫24首、沈佺期20首、王昌龄17首、陈陶17首、卢照邻15首、王贞白15首、唐太宗11首、崔国辅11首、李贺10首、白居易10首、释皎然10首。
其他诗人如李百药、骆宾王、王维、高适、陶翰、顾况、李益、张籍、姚合、薛能、聂夷中、罗隐等,多的收录乐府诗9首,少的则只有1首。
据此可知,《文苑英华》所收录的李白乐府诗乃为诸唐人之最,其次则依次为杜甫与沈佺期。
即是说,沈佺期、杜甫、李白三人的乐府诗,在李昉等人看来,是足可作为唐代乐府诗之代表的。
以上所述表明,《唐文粹》、《文苑英华》、《乐府诗集》三部宋人总集,对于唐代诗人的乐府诗均是极为关注的。
但尽管如此,这三部总集的编撰者对于乐府诗特别是新题乐府的收录,在认识上却并不一致,这一实况所反映的,其实是姚铉、李昉、郭茂倩等人表现在乐府诗观念方面的差异性。
即是说,究竟什么样的诗才可称之为乐府诗或者新题乐府,姚铉、李昉、郭茂倩等人对此的看法与认识,乃是各不相同的,为便于认识与把握,下面兹举数端以为例说。
1.《帝京篇》。
《文苑英华》卷一九二“乐府一”收录了唐太宗《帝京篇十首》,又骆宾王《帝京篇》一首。
《唐文粹》的2卷“乐府辞”与《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对这11首诗则均未予以收录。
2.《襄阳歌》。
《文苑英华》卷二○一“乐府十”收录李白《襄阳歌》一首。
《唐文粹》卷十六(上)“诗壬”收录,作“古调歌篇”③;《乐府诗集》卷八十五虽收入,但作“杂歌谣辞”。
3.《苦战行》、《忆昔行》、《倡仄行》。
此三诗均为杜甫所作。
《文苑英华》卷一九八“乐府七”收录《苦战行》一诗,卷二一一“乐府二十”收录《忆昔行》、《倡仄行》二诗。
《唐文粹》2卷“乐府辞”与11卷“古调歌篇”均未收此三诗,《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等亦然。
4.《桃源行》。
《文苑英华》20卷“乐府”无此诗。
《唐文粹》卷十六(上)“诗壬”收录王维、刘禹锡《桃源行》各一首,作“古调歌篇”;《乐府诗集》卷九十“新乐府辞二”收录王维、刘禹锡二诗。
5.《田家词》。
《乐府诗集》卷九十三“新乐府辞四”收录元稹此诗,题目作《田家行》。
《唐文粹》卷十六(下)“诗壬”收录此诗,作“古调歌篇”。
《文苑英华》20卷“乐府”中无此诗。
6.《云中行》。
《文苑英华》卷二一一“乐府二十”收录薛奇重《云中行》一首。
《唐文粹》之“乐府辞”与“古调歌篇”均无此诗,《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亦然。
7.《后魏行》。
《唐文粹》卷十二“诗丙·乐府辞上”收录王毂《后魏行》一首。
《文苑英华》20卷“乐府”无此诗,《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同。
8.《魏宫词》。
《唐文粹》卷十二“诗丙·乐府辞上”收录崔国辅《魏宫词》一首。
《文苑英华》20卷“乐府”无此诗,《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同。
9.《静女词》。
《唐文粹》卷十二“诗丙·乐府辞上”收录孟郊《静女词》一首。
《文苑英华》20卷“乐府”无此诗,《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等同。
10.《长城作》。
《唐文粹》卷十二“诗丙·乐府辞上”收录鲍溶《长城作》一首。
《文苑英华》20卷“乐府”无此诗,《乐府诗集》之“近代曲辞”、“新乐府辞”等同。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兹不具举。
仅就以上所举之10例23首诗言,已明显地反映出了几种值得注意的事实,即:
(一)《唐文粹》的编者姚铉认为是乐府诗者,如王毂《后魏行》、崔国辅《魏宫词》、孟郊《静女词》、鲍溶《长城作》等,《文苑英华》的编者李昉等人与《乐府诗集》的编撰者郭茂倩,却均不予以认可。
或以为《乐府诗集》无王毂《后魏行》等诗乃系其“漏收”之说,实不准确,原因是生活于南宋“建炎以后”的郭茂倩在编撰《乐府诗集》时,应该说是参考了《唐文粹》一书的,既曾参考而又不予收录者,这一事实所反映的,应是郭茂倩认为这些诗皆非乐府诗之属。
(二)被姚铉于《唐文粹》中认为是古体诗的李白《襄阳歌》等,李昉等编《文苑英华》与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时,均将其目之为乐府诗。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注意,即被姚铉在《唐文粹》中认定为“古调歌篇”者,如元稹的《田家词》等,郭茂倩《乐府诗集》也将其作为新题乐府予以收录,而《文苑英华》则未及。
(三)被李昉等人在《文苑英华》中认定为乐府诗的唐太宗、骆宾王二人之《帝京篇》11首,以及杜甫《苦战行》、《忆昔行》、《倡仄行》诸诗,郭茂倩于《乐府诗集》中则一律不予收录,这一实况的存在,绝不可能是“漏收”说所能解释清楚的,因为《文苑英华》乃属北宋官修的一部大型文学总集,为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时所必须参考的重要文献,其又怎么可能会“漏收”呢?
综合以上三者,可知《唐文粹》、《文苑英华》、《乐府诗集》对于乐府诗特别是新题乐府的收录,乃是各有其界定之“标准”的。
而这种“标准”所代表的,即为姚铉、李昉、郭茂倩等人对于新题乐府的不同认识。
即是说,姚铉等人对于乐府诗的认识,从其于各自所编总集对乐府诗的收录情况而言,乃是明显地存在着较为严重之分岐的,而此,即构成了宋代乐府史上的一种既存事实。
二、对乐府诗不同认识的原因
在上述三部总集中,姚铉的《唐文粹》虽然成书最早,但其却没有对乐府诗进行任何形式的定义,而只是于《唐文粹序》中称乐府诗为“乐章”。
所谓“乐章”,《玉海》卷一○五引《中兴书目》著录唐人徐景安《新撰乐书》有专门的解释:
“乐章者,声诗也。
章明其情而诗言其志。
”[2]既称“声诗”,则理应与音乐的关系密切。
而就《唐文粹》2卷“乐府辞”共152首乐府诗的实况言,其实际上包括旧题乐府与新题乐府两大类,旧题乐府如《箜篌谣》、《短歌行》、《梁甫吟》、《蜀道难》、《将进酒》、《天马歌》、《行行游且猎篇》、《侠客行》、《结韈子》、《上之回》、《相逢行》、《猛虎行》、《乌栖曲》、《采莲曲》、《洛阳陌》、《长干行》、《行路难》、《妾薄命》、《春思》等,自然是与音乐的关系密切的,但为诗人们“自创新题”的《魏宫词》、《长城作》等,则亦应如是。
而此,正与郭茂倩于《乐府诗集》中对“新乐府”所下的定义,可互为参证:
“新乐府者,皆唐世之新歌也。
以其辞实乐府,而未常被于声,故曰新乐府也。
”[3]即二者都认为唐代乐府诗与音乐是颇具关联的。
但其中的“辞实乐府”四字,应是导致郭茂倩将《唐文粹》中的《魏宫词》、《长城作》等篇拒之《乐府诗集》门外的一个关键性原因。
所谓“辞实乐府”,是说“唐世新歌”之“辞”,其实是具有“乐府”的音乐性特征的,但却“未常被于声”。
郭茂倩的这种认识,就其渊源而言,当是参考了白居易《新乐府并序》中的“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的结果所致。
即是说,《唐文粹》中的《魏宫词》、《长城作》等诗之所以未能被《乐府诗集》收入者,有可能是郭茂倩认为其不具备乐府诗的音乐性特征所致。
若果真如此,则姚铉与郭茂倩在对新题乐府的音乐性认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也就较为清楚。
但应指出的是,对于“辞实乐府”的认识,或有认为其所指为朝廷演唱的歌诗者,则乃不确。
这是因为,据郭茂倩《乐府诗集》可知,所谓“朝廷演唱的歌诗”,在唐代主要指的是“郊庙歌辞”、“燕射歌辞”之类,而如元结《系乐府》、《补乐府》,元稹《新题乐府》,白居易《新乐府》,陆龟蒙《乐府杂咏》,皮日休《正乐府》等“新乐府辞”,则是与“朝廷演唱”毫无关联的。
即是说,在现存的关于唐代新乐府的各类文献资料中,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如陈友琴《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白居易资料汇编》即可为证。
尽管白居易在《新乐府并序》中曾经说过,新乐府是“可以播于乐章歌曲”的,但历史的真实是,现存《白居易集》中的那些具有“补时阙”特点的新乐府,却从来就不曾补“播于乐章歌曲”。
所以,认为唐代的新题乐府为“朝廷演唱的歌诗”之说,实际上是与唐代新乐府的历史真实迥不相及的。
至于有论者认为,检验一首诗是否属于新乐府,必须从宫廷的角度进行考察之认识,也是与唐代新乐府的历史真实不相符合的,原因是这种说法与持“朝廷演唱的歌诗”说者一样,即其都犯了以偏概全的认识错误。
而且,唐代的太乐署等音乐机构,也并不等同于汉代的乐府机关,所以,认为与宫廷有关的诗才可称之为乐府诗的认识,其实是忽视了乐府诗在汉魏以后的发展过程,故其说之不能成立乃是十分显然的。
而值得注意的是,《文苑英华》一方面收录了整20卷的“乐府”,一方面则又收录了整20卷的“歌行”,这种收录的实况,在现存所有宋人编撰的诗文总集中,都是极具特殊性和典型性的。
《文苑英华》中的20卷(卷三三一至卷三五○)“歌行”,不仅在内容方面的分类较为繁杂(如“四时”、“仙道”、“纪功”、“音乐”、“草木”、“送行”、“图画”、“隐逸”、“佛寺”等),而且在形式上也甚为混乱,以至于令人难以措手。
就后者言,其中既有以“歌”、“行”等歌辞性单音汉字制题者,如李颀《王母歌》、李白《春日行》、杜甫《醉歌行》等,又有无“歌”、“行”等歌辞性单音汉字之制题者,如陈子昂《山水粉图》、陈陶《独摇手》、白居易《新丰折臂翁》等,同时还有被同书之“乐府”收入者,如李白《襄阳歌》、韦应物《长安道》、李贺《箜篌引》等,而更多的则是未被同书之“乐府”所收入,如李白《元丹丘歌》、杜甫《石笋行》、韦元甫《木兰歌》等。
这一事实表明,李昉等人对于“凡所歌行”(元稹《乐府古题序》)一类新题乐府的认识,乃是相当之模糊不清的。
李昉等人是如此,姚铉与郭茂倩也基本类似,这从《唐文粹》与《乐府诗集》所收之歌行类乐府,便可知其大概,如《唐文粹》之“古调歌篇”中有很多“凡所歌行”即为其例。
而实际上,“歌行”之与“乐府”本为一家,这就是后人所言之“乐府歌行”,对此,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一《体凡》已说得相当清楚:
新题者,古乐府所无,唐人新制为乐府题也。
其题或名歌,亦或名行,或兼名歌行。
又有曰引者,曰曲者,曰谣者,曰辞者,曰篇者。
有曰咏者,曰吟者,曰叹者,曰唱者,曰弄者。
复有曰思者,曰怨者,曰悲若哀者,曰乐者。
凡此多属之乐府,然非必尽谱之于乐。
[4]这段文字之所言,是胡震亨研究唐代新乐府的重要成果之一。
以此为据,可知《文苑英华》20卷“歌行”中的“其题或名歌,亦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