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024457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1.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docx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

 

 

————————————————————————————————作者:

———————————————————————————————— 日期:

 

 

论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的指导和教育

 

      

 

调查的时间:

2015年4月19日——7月10日

调查的地点:

调查的方法:

谈话法、资料法、会谈法

调查的内容:

为了使刑释人员回归后尽快适应社会,加速再社会化的进程,有必要针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存在的心理障碍,意识障碍,客观环境障碍给予心理,生活及就业方面的指导。

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指导和教育的意义

针对刑释人员重返社会存在的紧张,自卑,认识紊乱,负荷沉重等心理状态,不能很快适应社会,处理不好家庭、邻居等社会关系状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心理指导。

(一)推动服刑人员适应刑满释放后的心理机制的建立

1、指导刑释人员建立适应社会的心理机制

指导刑释人员建立适应社会机制根本原因是心理障碍重重,因此,首先要解决心理上的自我保护,要指导刑释人员正确对待社会评价,正确设定期望值,积极转化消极态度,优化需要心理,培养挫折耐力,建立应付机制和防御机制。

应付机制,又称对应策略,是指个体直接对付紧张情境的行为。

紧张情境主要包括诱发情境、压力情境,挫折情境等。

建立应付机制。

就是指刑释人员一旦处于紧张情境中,就要采取相应的动作定向和内在心理上的努力,冷静地对待和应付。

防御机制,指个人不能以合理的正常的行为适应环境时,可以采取防御措施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建立防御机制就是指刑释人员通过压抑作用,移置作用,心力内报作用投射作用理智化作用和精神宣泄形式达到自我控制的目的;通过升华作用,替换作用达到社会规范相协调的目的,通过围着,倒退,合理化,文饰作用达到互解挫折的目的。

总之,指导刑释人员在紧张情境中充分防御机制的积极作用,以便求得心理平衡,求得全社会的一致,从而尽快适应社会。

2、指导刑释人员建立家庭相容心理;

家庭相容心理的建立对刑释人员建立正常心理尽快适应社会具有积极的作用;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而家庭相容心理的建立需要家庭和刑释人员共同的努力。

一方面,家庭对刑释人员的关怀爱护和诚恳的帮助,可以消除刑释人员各种心理适应障碍,有助于抑制其不安心理,甚至使服刑人员看到前途和希望,增强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是刑释人员对家庭成员的理解,体贴尊重,因此,要指导刑释人员理解家庭成员对自己的“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对自己操劳之心,希望自己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体贴家人的处境和困难,由于其违法犯罪受惩,给家庭成员造成政治经济上的损失,必然带来社会地位降低,生活困难的后果。

在理解、体贴、关心和互相尊重中建立起相容、相知的良好心理。

3、指导刑释人员建立健康稳定的心理机制;

刑释人员在服刑和强制教育改造期间,最大的愿望是盼望早日恢复自由重返社会和家庭,但对社会现实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一旦置身社会后,原先的一切梦想都被现实撞得粉碎,或者变得消极厌世心无所求,随波逐流无所作为;或者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为非作歹,渔肉乡邻。

因此,对刑释人员的心理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康,稳定的心理机制十分重要。

(二)对服刑人员刑满后的生活进行生活指导

刑释人员由监狱、劳教所、收容所重返社会后,将面临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既有物质方面的问题,婚姻家庭问题,还有就业和上学的问题,人际交往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直接影响到刑释人员再社会及能否在社会生存。

生活指导主要包括对刑释人员在处理婚姻,家庭及社会交往关系等方面的指导。

1、指导刑释人员正确处理婚姻问题

在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中有一部分人由于违法犯罪受惩后,夫妻离婚、家庭破裂,本人不能正确对待,产生怨恨情绪,甚至准备对前妻(或前夫)实行报复;有些刑释人员重返社会后急于解决婚姻问题,但因其身份特殊,婚恋困难,一次又一次被对方拒绝,也会产生怨恨情绪,报复对方,甚至报复社会,因婚姻失败引起的重新违法犯罪也是很严重的。

因此,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必须要教育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首先要教育刑释人员明确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释人员要求解决婚姻问题是正当要求,但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对方不同意不能勉强,不能采取强硬手段,更不能实施报复。

否则就是违法,造成严重后果者要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要教育刑释人员认识到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通过合法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公民,其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

为此,刑释人员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前妻(或前夫)有再结婚的自由,刑释人员不能干涉,也不能因此产生怨恨和报复心理,如果干涉对方再婚就是违法,如果采取报复手段,造成严重后果者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2、指导刑释人员正确处理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通常包括夫妻关系,与父母的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因此,刑释人员重返社会后,必然会发生以上种种关系。

处理得好有利于家庭和睦,也有利于本人的再社会化,处理不好,就可能给家里带来灾难,进而影响本人不能过正常的生活。

因此,教育刑释人员处理好家庭各方面的关系十分重要。

首先,教育刑释人员正确处理夫妻关系。

要使回归人员认识到,夫妻是生活的伴侣,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夫妻之间不能相互施暴,虐待和遗弃。

我国《婚姻法》规定: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等等。

刑释人员在处理夫妻关系上应该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绝不能自行其是,甚至用暴力破坏夫妻关系。

其次,教育刑释人员敬老爱幼。

一方面承担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要尊重父母,孝敬父母,要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更不能打骂虐待父母;另一方面对子女有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是夫妻离婚后的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子女也要抚养和教育,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三,教育刑释人员与兄、弟、姐、妹友爱相处。

共同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未成年的弟妹或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

刑释回归人员重返社会时,由于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难以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其家庭成员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本人应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在处理家庭关系中才会互相理解,一旦自己有了工作,有了能力,就要主动承担起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有利于建立起幸福和睦的家庭关系。

3、指导刑释人员建立正常的社会交往关系。

刑释人员重返社会后,除了与家人,亲友交往,经常要与各种不同的社会单位,不同的人员交往,社会主动互动范围与服刑、教养期内扩大了许多,在这些互动交往中,一方面要消除社会对刑释回归人员的歧视与偏见,提高社会宽容度,给刑释回归人员的关心,理解和热情帮助,社会的宽容与接纳促使回归人员心理良性转化,促进其再社会化;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刑释人员与不良友伴的联系。

交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因此,要指导鼓励刑释人员积极参与正常的正常和活动,使自己融于社会群体之中,成为社会公众的一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交往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三)就业就学指导

当前,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条件下,为刑释回归人员的就业,,就学提供了极为宽松的环境和广泛的机会,可以有多种途径就业就学。

但是,也要看到同样的条件下社会上还有一支庞大的待业队伍和下岗工人,考不上高中和高等学校的也大有人在,在就业就学问题上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因此。

对刑释人员的就业、就学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1、就业指导

刑释回归人员就业的渠道主要有:

原单位安置;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劳动部门和街道就地安置;司法行政,劳动部门开办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回乡从事农业生产;自谋职业等。

对刑释人员的就业指导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首先,教育刑释回归人员认清就业形势,树立竞争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与之相适应,刑释回归社会人员的就业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

由政府安置为主向个人自谋职业转化;由原单位为主向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的谋求职业转化。

因此,刑释人员应面向社会,走向劳动市场,积极到各生产部门,各劳动岗位参与竞争,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不能脱离自身的条件和实际情况挑三拣四,只要有一个正当的职业,就努力去工作,在艰苦条件下奋斗,在奋斗中求发展。

其次,鼓励刑释人员到农村广阔的天地去科学种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在刑释人员中特别是刑释解教回归社会的人员中有半数以上的人捕前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这些人在监狱,劳教场所学到了一技之长,学到了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回农村可以实行科学种田,种果树,也可以搞副业,走劳动致富的道路,同样有一条光明的前途,同样可以成家立业。

第三、指导刑释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有城镇户口又有经营能力的刑释人员可以申请个体经营。

有劳动能力并有一技之长的刑释人员,只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获得执照,就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合法经营,只要将本求利,诚信待人按规定纳税,同样可以走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道路。

2、就业指导

刑释回归人员中,有一部分青少年需要继续读书学习。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原系在校的学生,刑释或解除劳动教养后,凡符合学校规定,现实表现好并经考试合格的,应当允许他们复学。

对具有相当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可按规定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种类职业学校或业余学校。

凡现实表现好,体检合格考试成绩又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

对回归青少年的就学指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鼓励回归社会青少年报考各级学校,继续读书深造。

回归青少年的人生道路才刚刚开始,他们的一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面对着不断变化,发展、进步、科技化的时代,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没有一定的科学技术能力,很难适应社会,很难在现实社会中生存下去。

因此,一定要鼓励回归青少年通过刻苦学习,根据自身的文化基础报考各类院校,从事某专业的系统学习和深造,使自己毕业后成为某方面的专门人才。

其次,鼓励回归社会青少年参加职业培训。

一些回归青少年或年龄关系,或因文化基础差考不上中、高等院校。

对这部分人也不能放任自流,特别是其中既不能上学又没有就业条件的,应指导他们参加社会有关部门举办的职业技术培训,学得一技之长为就业谋生创造一定条件。

二、回归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回归前的教育,是指监狱、劳教所,少年教养所对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收容教养人员所进行的最后一次系统教育。

针对回归前的心理特点,思想状况以及适应社会的需要,回归前的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形势政策教育

进行形势政策教育,一是介绍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

使刑释人员全面,正确地认清形势,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各项事业的发展,防止一叶障目,以偏概全,错误估计形势;同时,也要介绍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阴暗面,增强免疫力。

二是介绍党和国家制定的在政方针,政策的事。

三是教育刑释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公民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紧跟形势,为四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遵纪守法教育

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和经济文化生活中处于越来越重要地位。

因此,对刑释回归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十分必要。

要教育他们回归社会后,遵守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劳动法等基本法律;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市场管理规则等;遵守国家机关,修整业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学习纪律,生活纪律等。

树立遵纪守法观念,真正做一个守法公民。

(三)前途教育

前途出路是刑释回归人员考虑的首要问题,也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因此,在他们回归前要通过前途教育,使其正确对待前途,并通过正当途径争取前途。

首先,要教育回归的人员相信党和国家给出路的政策,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

只要遵纪守法,积极劳动和工作就会有前途出路,就能很好地解决婚姻、家庭、就业、就学等问题,就会得到社会的承认,群众的尊重。

其次,教育即将刑释人员正确对待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冷静对待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求助,不要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甚至走回头路。

第三,教育即将刑释的人员在择业中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过高估计自己,不要太挑剔,不管什么职业,先干起来再说,待具备了一定条件,还可以重新择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