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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手册正式版印刷

2008版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手册

第一部分

培养工作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08年8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主要成果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培养工作贯彻“拓宽基础、加深专业、强化能力、突出创新”的原则。

一方面要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的实践过程中,使其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态度和敢于奉献的科学精神;同时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学习有关课程,以达到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之目的。

2.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博士生在复试合格后,经博士生导师提名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组成以导师为首的3~5人的指导小组,其中至少要有一人是相关学科或邻近学科的专家,以利于在博士生培养期间集思广益,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

3.博士生在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和指导小组的参与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中应对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创新实践能力、论文选题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方面提出初步设想。

培养计划要充分体现加强基础、重视实践,因材施教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理念,积极发挥博士生的创造性。

培养计划制定后,须经系(所)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于第一学期第10周前分别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秘书和研究生院各一份,以便检查和考核执行的情况。

三、学制与学分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按《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超期博士生的管理规定》执行。

博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3学分,包括3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环节:

13学分。

2.科研素质环节:

不少于5.5学分。

3.创新能力环节:

不少于3学分。

博士生在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基本学分外,可以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之间选择更多的学分,以达到总学分的要求。

四、课程设置与学习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课。

各部分的学习要求如下:

1.基础课程:

分为“基础必修”和“基础选修”两类。

其中基础必修类设1门课程;基础选修类设2-3门课程,由博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2.专业课程:

分为“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两类。

其中专业必修类设2门课程,其中1门为博士生学科专题讲座,1门为跨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可以是硕士生或博士生课程,一般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

专业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博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3.公共课程:

分为“公共必修”和“公共选修”两类。

其中:

公共必修课程包括:

政治理论课设1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英语)设2门课程;公共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博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跨一级学科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由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性质,指定选修2门次本专业的硕士生主干专业课程。

该类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培养的总学分之内。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五、科研素质

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个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活动:

主要考核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记1个学分。

专题研讨:

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

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记1.5个学分。

要求博士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3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4.5学分。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必备的一个环节,不计入学分。

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5.5学分。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六、创新能力

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与自主创业、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它各类创新活动等。

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

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以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

另外,博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它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七、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主要内容。

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

2.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反映出本人具有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应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

4.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较显著的科研成果。

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博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九、其它

本规定从2008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08年8月修订)

为积极拓宽博士生优秀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我校在国家级重点学科试行招收特别优秀的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为严格和规范直博生的培养管理工作,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培养工作规定。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主要成果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培养方式

1.直博生的培养打破了现有的分段式(硕士-博士)培养模式。

直博生的培养体现和贯彻了“因材施教、系统培养”的原则,强调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并重。

直博生的培养过程既重视对直博生系统知识的构建,使其达到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之目的,又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系统能力,并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

2.对直博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配备一名博士生导师,同时提倡实现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利于直博生在培养期间能集思广益,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

3.直博生在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博士导师的指导和指导小组的参与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创新实践能力、论文选题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方面提出初步设想。

培养计划中要重点突出和加强基础课程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训练,实施和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直博生的优势。

培养计划制定后,须经直博生所在学院系(所)审查同意,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于第一学期第10周前分别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院各一份,以便检查和考核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学制和学分

直博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按《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超期博士生的管理规定》执行。

直博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3学分,包括3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环节:

30学分。

2.科研素质环节:

不少于7学分。

3.创新能力环节:

不少于4学分。

直博生在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基本学分外,可以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之间选择更多的学分,以达到总学分的要求。

四、课程学习

直博生的课程设置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课。

各部分的学习要求如下:

1.基础课程:

分为“基础必修”和“基础选修”两类。

其中基础必修类设2门课程;基础选修类设2-3门课程,由直博生根据需要选修。

2.专业课程:

分为“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两类。

其中专业必修类设4门课程,其中2门为硕士生专业必修课,1门为博士生学科专题讲座,1门为跨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可以是硕士生或博士生课程,一般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规定)。

专业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直博生根据需要选修;

3.公共课程:

分为“公共必修”和“公共选修”两类。

其中:

公共必修类课程包括:

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然辩证法),外语(英语)设置2门课程;公共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直博生根据需要选修。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五、科研素质

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个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活动:

主要考核直博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记1个学分。

专题研讨:

主要考核直博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

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记1.5个学分。

要求每位直博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4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6学分。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为直博生培养必须的一个环节,不计入学分。

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7学分。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六、创新能力

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与自主创业、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它各类创新活动等。

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

直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直博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

另外,直博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它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七、中期考核

为保证直博生培养工作的开展,提高直博生的培养质量,学校一般在第6学期末对直博生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进行分流。

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主要内容。

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

2.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反映出本人具有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应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

4.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较显著的科研成果。

九、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直博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十、其它

本规定从2008级全日制直博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工作规定

(2008年8月修订)

为积极拓宽博士生优秀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我校在国家重点学科试行招收特别优秀的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为严格和规范直博生的培养管理工作,保证直博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对直博生培养实行中期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一、中期考核时间

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末。

二、中期考核标准

1.在学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直博生在第6学期末前至少应完成36学分的培养考核工作要求,其中课程环节必须完成30个学分(基本要求),其他6学分为科研素质环节和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为有效地进行直博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工作一般与直博生论文开题报告同时进行,中期考核专家组成员即为开题报告会评议小组成员,成员为5-7人,组长一般应由本专业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三、中期考核程序

1.申请参加中期考核的直博生,到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申请表》(简称《中期考核申请表》)。

2.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对其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进行核实,并出具课程学习证明。

3.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将填写好的《中期考核申请表》,《课程学习证明》、《选题报告》及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交中期考核专家小组。

4.相关学院应提前做好直博生中期考核和论文开题的准备工作,并提前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专家咨询组成员参加直博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5.考核小组应按照直博生中期考核要求,在开题报告会上对直博生在课程学习、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论文选题等环节进行全面考核,尤其要重点考察直博生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综合表现。

6.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申请表》报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中期分流方式

1.中期考核后,通过者可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继续课题研究和进行后期的论文写作。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经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和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硕士研究生毕业。

五、其它

1.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我校直博生培养的要求进行中期考核,积极推动直博生培养工作的开展,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2.本规定从2008级直博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08年8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主要成果和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贯彻“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行和实施寓“宽泛知识教育”、“科研素质教育”、“创新能力教育”于一体的新的培养模式。

2.硕士生课程学习与科研论文工作并重。

硕士生既要深入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专门知识,又要通过学位论文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

教师的指导作用在于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中应贯彻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的原则。

4.硕士生的指导工作要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也可采用导师与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按专题研究方向成立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负责的指导小组。

三、学制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硕士生在完成培养的各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最多只能申请提前1年毕业。

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包括3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环节:

22学分;

2.科研素质环节:

不少于4学分;

3.创新能力环节:

不少于2学分。

硕士生在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基本学分外,可以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之间选择更多的学分,以达到总学分的要求。

五、课程学习

硕士生的课程设置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课。

各部分的学习要求如下:

1.基础课程:

分为“基础必修”和“基础选修”两类。

其中基础必修类设1门课程;基础选修类设2-3门课程,由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2.专业课程:

分为“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两类。

其中专业必修类设3门课程。

其中,1门为本专业硕士生学科专题讲座,2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3.公共课程:

分为“公共必修”和“公共选修”两类。

其中:

公共必修类课程包括:

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1门,外语(英语)课程2门课程,为硕士生必修课程;公共选修类课程设置若干门,由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性质,指定选修2门次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专业课程。

该类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培养的总学分之内。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六、科研素质

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论文选题三个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活动:

主要考核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记1个学分。

专题研讨:

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

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记1.5个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2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3学分。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必备的一个环节,不计入学分。

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4学分。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七、创新能力

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与自主创业、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它各类创新活动等。

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

另外,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它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等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应注意在生产实际或学术理论上具有意义。

2.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较广,基本技能的运用比较熟练。

3.论文应具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内容。

4.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论文的实验部分数据要真实,并要论证其可靠性,体现良好的学风,数据的处理部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处理结果所得出的结论,应作理论上的论述与讨论。

九、论文答辩与授予学位

硕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十、其它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从200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不包括煤矿单招硕士研究生),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

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08年8月修订)

为了贯彻落实黄菊副总理《关于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赴各地检查需要落实的有关事项》的重要批示精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从2004年开始,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在煤矿企业工作的优秀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目的在于适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培养煤炭行业迫切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并安心本职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某一工程领域或某一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关于煤矿安全科技、管理基础理论、实用技术方面的知识;

3.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学习年限

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其中用1.5-2年的时间学习课程,1.5年左右的时间结合生产实际中的课题进行论文工作,学习期限内在校集中学习或做论文工作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

三、培养方式

1.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的培养方式,必须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不同来源、去向以及个人特点,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每个人的培养计划。

2.对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的要求,应该是理论和实践并重,既要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包括关于煤矿安全科技、管理基础理论、实用技术方面的知识,又要培养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经过培养使其具备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

3.培养方法可以灵活多样,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可以交叉进行。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和课题及研究生本人的素质和能力,灵活安排培养计划。

对单位选送的研究生,可以在职培养,对不易自学的课程,集中时间在学校听课。

有些课程可以边工作边自学,参加考试获得学分。

4.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在发挥我校指导教师作用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厂矿企业、工程建设等部门和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兼职导师,或聘请较高水平的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一起组成指导小组,共同指导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

四、课程设置

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的课程应分别按地质类、采矿类、安全类、矿山机械类和矿山电气类,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其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并尽可能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最新水平。

  要求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的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具体课程分布如下:

[学位课程]分A、B、C三类。

A类课程:

为全校硕士生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B类课程:

为各学科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主要指数学、力学类课程,必修。

公共类数学课程有:

数理统计、数值分析、随机过程、矩阵论、模糊数学

公共类力学课程有:

弹性力学、塑性力学、计算力学等

C类为主干专业课程,要求硕士生根据学科专题研究的需要在C类课中至少选修2门课程作为学位课程。

[非学位课程],即D类课程,为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

为贯彻和体现国家教育部关于在高等院校加强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科技和管理基础理论、实用技术方面的专业学习,使此类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煤矿企业,在所有的单招专业D类课程中均增加了2门有关煤矿安全基础知识方面的课程,为必修课程。

另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设置一些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管理方面的课程,供学生选修。

其它环节:

文献综述及选题报告(不计学分),作为培养过程中的必备环节必须完成,否则取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

五、学术论文及学术活动

1.由于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基本不脱离工作岗位,因此,对该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做具体规定,但要求此类人员应尽可能地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2.煤矿企业单招硕士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参照本手册“中国矿业大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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