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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目标考核工作措施

义务教育目标考核工作措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区教委要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均衡的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组织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实施工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年前把我区建成“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

提高我区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

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现就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和谐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按照“区域均衡、城乡共进、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逐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总体目标:

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

至年,全区新建、改(扩)建学校9所,所有学校均达到层次目标管理规范级办学标准,基本实现中小学标准化,开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并制定建设规划,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

认真落实全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

结合《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我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意见。

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我区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和学生生活设施不配套,及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简陋和教学仪器配备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的支持,并切实用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点布局调整的力度。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和“先建后撤”原则,结合我区城乡教育发展及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纳入新农村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同步建设。

中小学校点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要防止因校点调整产生学生辍学和上学难等问题。

加快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建设。

以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对本区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集中力量进行改造;科学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公办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加快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

至年,全区中小学基本实现“校校通”城乡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区“两基”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三)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两免一补”和农村女童免费接受教育工作,实施蓝天助学工程。

完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制度。

深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保证没有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

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原则,将进城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扩大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范围,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积极筹措资金,设立教育扶贫助困专项基金,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要创造条件,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进行义务教育。

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实施素质教育工程。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免费开放适合学生成长和开展实践活动的场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创建和优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环境,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和评价制度改革。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推进基础课程改革,建立完善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制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规范学校作息时间,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落实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要求,并纳入课程计划。

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积极改革招生考试制度。

坚持义务教育按户口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现象。

规范考试行为,严禁依据考试成绩实行动态编班。

取消小学毕业统考,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将市37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全区各初中学校,并逐年提高分配比例。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等,所有学生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劝退学生。

公办学校不得擅自将教室、场地、设备等公共教育教学设施租借给社会机构或个人办班、补课,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办班,严禁以学校的名义代收学生的补课费。

五)深化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

依法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实行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不低于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

充实义务教育科研、教研经费,并纳入区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教师政策性补贴,确保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区内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收入水平。

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新增教育经费的70%以上用于农村教育,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不低于45%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特别是财政拨款按时足额到位,禁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举债建设,杜绝新的教育债务发生。

全面落实已出台的义务教育筹资政策。

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城市建设配套费中用于教育的部分,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安排专款,建立农村学校长效维护机制。

要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全区教育系统树立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积极构筑和谐的教育环境。

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团结友爱、快乐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重视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广泛开展课外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推广科普知识,加强艺术熏陶,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特长,都能在和谐的校园中快乐成长。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立体教育网络。

大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把和谐校园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社区要为青少年提供社会实践场所,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热爱公益、服务社会的意识。

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深入学生家庭,解学生的情况,建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良好关系,通过家长学校、家校联系卡、册等形式,互相沟通教育信息,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网络,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街镇应当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

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窗口、全国宜居环境的典范”

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渝委办发〔〕41号)和区委十届九、十、十一次全委会精神。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区作为主城核心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发展水平居全市前列。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证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全区党员干部必须站在推动农业繁荣发展、促进农村改革创新、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近年来。

围绕全区“1234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建设,认真落实“民生双十条”大力实施“九字惠民工程”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巩固中加强、创新中深化,农村社会风气和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幅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有力的思想保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人口构成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既提供了有利条件,又提出了新的挑战。

但是一些区域和部门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导致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部署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出现。

因此,全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严格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将建成城乡统筹的文化强区。

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农民,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把建成国家中心城市的窗口和全国宜居环境的典范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2018年,实现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升级、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健全、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素养大幅提升,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区,基本建成国家中心城市的窗口和全国宜居环境的典范。

三、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始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多办实事好事,吸引农民广泛参与,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保持旺盛生机和活力;始终坚持统筹城乡、联动发展,立足实际、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两张皮”切忌形式主义、劳民伤财。

四、提升农民思想道德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五、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调整完善《中心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完善村镇交通、通讯、供给、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商业等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按照“设施城镇化、管理社区化、建设特色化、发展错位化”原则。

明晰城镇发展载体脉络。

加快农村三级路网建设,修建和改造农村便民桥、便民路,形成骨架公路、村道公路、通户便道连接贯通的农村道路网,新建一批农村公交客运站、首末站和停车港,实现村村通公交客运。

大力推进农村“电力增容、燃气进村、饮水入户”三大工程,加快清洁能源、互联网、有线电视等管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垃圾站、污水管网、市政照明等公共配套设施。

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十大农民新村建设,积极引导各镇集中建设“风貌统一、功能配套、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经济适用”巴渝新居;通过“主体排危、风貌改造、环境整治”并举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及时全面消除危旧农房安全隐患,全方位创新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农村居住品质。

建设一批农村社区公园和文化广场,大力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

组建部门牵头、企业参与的对口帮扶团”对发展滞后的村镇和贫困群众实行帮扶,推动农村家庭普遍拥有“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手机、电脑”等“七大件”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以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为支撑,以花木、水果、观赏鱼、蔬菜等为载体,大力发展都市乡村旅游,实现城市需求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努力打造“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现代都市农业的先行区”2018年,构筑起以城市农业、景观农业、旅游农业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农业支撑体系。

六、提供丰富精神文化产品,积极发展农村特色文化。

以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龙头,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区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街、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推进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街镇中心区域、各经济板块建设一批具有特色、优势互补、主题鲜明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阵地,继续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

完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妇女之家以及板报橱窗、文化墙、村务公开栏、村史陈列室、公益性上网场所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2018年,建成茶园文化艺术中心和各街镇文化中心(站)建成规范电子阅览室100个,农村100人以上的村民聚居区修建50个“家家乐”健身娱乐广场、50个农村社区“小游园”实现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

全区实现“一刻钟文化”使农民出户15分钟内便能享受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的服务,达到每百万人拥有17个以上公共文化娱乐设施的标准。

尊重农民的文化选择权,着眼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多生产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提供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

坚持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定期开展文化、科技、医疗“三下乡”活动,村(居)定期放映惠民电影,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文艺、传媒、娱乐演艺与农村实际的融合,组织和引导创作人员、市场主体创作生产一批反映特色的优秀“三农”题材文艺作品、文化产品,充分发挥文艺演出经纪人和文化中介机构的作用,培育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采取政府采购、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各种性质的图书馆、文化馆、文艺院团、电影企业把优质新颖的文化产品送进农村,大力支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和个体放映队发展。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绿色”电脑进农村和送戏、送电影、送展览、送故事、送书刊、送春联下乡的六送”活动。

报、网、电视台要开辟专栏,持续宣传报道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动态、亮点、经验。

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村集镇经营性网吧的管理,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宗教等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

七、夯实农村文明细胞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探索推广城乡文明共创的参与式方法,坚持城乡文化平等互动、城乡资源共建双赢。

大力实施“单位支持农村、社区支持农业”行动。

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的各类创建资源,结合“三进三同”四个一”活动实行城乡联动,使城市与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加大统筹城乡力度,综合整治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对周边村镇的带动作用,确定一批关联度高、操作性强的城乡共建项目,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

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所在地街镇、村社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利用城市文化教育设施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积极开展针对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

将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考核测评内容。

组织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两新”组织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

组织全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与村镇开展“争当文明先锋共建‘窗口、典范’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等在人才、资源方面的优势,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共发展共繁荣。

八、营造互助友爱良好氛围,拓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

针对农村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实施关爱行动,组织发动城市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空巢老人和农民工“三大志愿服务行动”引导文明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义工岗、乡村学校少年宫、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示范岗等平台,开展各类关爱帮扶活动。

积极推广“十万家庭十万爱,城里乡里一家亲”志愿服务活动,征集城市志愿者家庭与农村留守儿童或空巢老人家庭结对,帮助农村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实现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倡导农民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发挥农技专家、科普人员和农村技术能手作用,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帮助农民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组织法律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民义务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

从大学生和城市文化文艺人才中向镇综合文化站选派文化志愿者,从农村骨干中培养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推进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进社区、进院坝,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方法。

引导镇、村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志愿者队伍,力争实现镇级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组织健全、人员充实、实效突出的村镇志愿者队伍达到20支,并通过开通村居微博等新型媒介平台,创新村居管理形式、优化基层自治,大力倡导亲帮亲、友帮友、邻帮邻、户帮户。

九、形成推进工作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选好配齐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南委办发[]17号)健全街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

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街镇党委宣传委员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基本职责,文化专干、大学生“村官”要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志愿者、返乡创业农民和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农民文化带头人和文艺骨干。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每年财政预算保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区、街镇和村社精神文明建设,并向城郊镇重点倾斜。

从今年起,区级财政设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专项经费,不断增加财政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投入。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资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建立健全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

区文明办要发挥沟通、联络和服务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区文明委要牵头各成员单位。

抓两头、带中间,统筹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环保、城乡建设、交通、房管、农业水利、林业、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旅游、移民、国土、规划、工商、扶贫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红十字会、关工委等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以及“两新”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和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更好地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搭建农民便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广泛吸引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理论内涵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与领会,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首善意识,增强坚持科学发展、打造平安浙江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2、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提高社会安全感

安全感是一种感觉、一种心理;是来自一方的表现所带给另一方的感觉;是一种让人可以放心、可以依靠、可以相信的言谈举止等方面表现带来的。

当今的社会治安问题不少,犯罪也趋向复杂化,在新的形势下,给我们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

作为人民警察,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

而打击犯罪、遏制和减少犯罪是根本的途径。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切实控制和减少犯罪现象显得尤其重要。

因此,建立和健全犯罪预防体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预防为主,预防在前,把犯罪消除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控制和减少犯罪数量,保障社会繁荣稳定地发展。

通过此次调查,让我们更深入社会、深入群众,真正意识到治安管理的重要性。

在我们警察的努力下,全民的配合下,一定会把治安工作做得更好,共建平安浙江。

3、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增强民警综合素质

鉴于新时期的国情,公安机关在适度控制队伍规模,提高现代化水平的前提下,在队伍管理上应有新举措、新方法、新机制,逐步将警察机关化管理模式向机关化和职业化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将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以发挥更好的效能作用。

还要注重对民警的素质拓展,提高创新能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创新是历史潮流、世界潮流、时代潮流和大势所趋。

创新就必须要求我们人民警察创新思维方式、创新精神、创新勇气、对新生事物的敏感性、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与时俱进、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突破旧框框)、创新方法、创新技能、发现新生事物、扶植新生事物、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要不断地认真培养、提高、应用,以求在创新中发展,又在发展中继续创新。

要学会用脑子想问题,寻求思维的拓展,不能有思维定势和考虑问题局限性,学会变通,更好地把好的观念和创新思想用到公安工作上去。

4、完善社区警务战略,融洽警民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警民关系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培育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必须以社区警务为平台,正视当前影响警民关系的各种不和谐因素,积极改善人民群众对警察的看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要以人为本,转变执法观念,推行法治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执法方式,执法遵循法制化、规范化、公正化,培养与现代法治观念相适应的执法素质,坚决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行为。

推行法治执法,在执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态度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爱护群众,使公安执法工作从群众中汲取不竭的力量源泉。

还要不断推进社区警务改革,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创建和谐社会、打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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