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郑州分行汽车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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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郑州分行汽车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流程

 

汽车质押监管业务

操作流程

项目介绍

银行(甲方)、中信信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丙方)和汽车销售4S店经销商(乙方)三方签订《车辆及汽车合格证委托监管协议》。

其中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购买车辆,并以其购买的车辆作为质押物,存入由银行指定的仓库(或场地);银行委托中信信通利用银行指定的经销商自有场地对经销商质押给银行的车辆及相对应的汽车合格证进行全面保管和监管;在保管和监管过程中,中信信通监管员对车辆的出入库环节和盘点对帐负责,对银行履行产品保管和监管职责。

中信信通和经销商双方签订《车辆监管仓库(或场地)租赁及产品保管安全协议》,明确经销商对车辆的保管安全负责。

第一部分业务操作工作指南

第一节业务操作指南

一、监管员进驻

监管员按时抵达(进驻)经销店后,需制作以下进店资料:

Ø《监管员委任书》:

向乙方证明到店人员为丙方派驻到经销店的驻店人员,证明其合法身份。

Ø《经销商告知函》:

由监管员出示给经销店负责人,内容包涵四部分:

1、办公设备的提供。

2、监管员日常行为的监督。

3、业务表单签署的配合事项。

4、经销商投诉及建议。

Ø《4S店授权委任书》:

由监管员将样本出示给经销店负责人,由经销店负责人指定2~4名员工作为质押监管业务的对接人员。

(指定人员称为“授权人”)

Ø《监管员上岗需知》:

监管员须对需知内容仔细阅读,该需知内容包涵监管员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

二、业务操作

1、质押车入库

质押车辆抵达仓库后,由经销商负责进行车辆检验,监管员对经销商盖章确认的车辆作为验收合格的车辆;经销商验收不合格的车辆,监管员应当在1日内以QQ形式通知业务专员,等待业务专员的处理指令并按照业务专员的处理指令进行操作。

各监管模式的入库要求:

1、车证模式:

确定合格证、钥匙、车辆在库完好无损后方可入库,此三者缺一不可

2、合格证模式:

收取到合格证后即可入库

质押车入库的依据:

1、发车明细:

由业务专员提供,监管员按照发车明细收车,以明细内的车辆金额及汇票号码为入库依据。

2、送达通知书:

合格证以快递形式到达的,快递内附合格证送达通知书1份,监管员按照送达通知书明细内容收车。

3、无发车明细/送达通知书:

根据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上显示金额,以车型、车价、数量为参考,接收到店车辆、合格证及全套钥匙,已收够承兑汇票显示金额为止(按照开票日期质押,一张汇票押满后方可质押下一张汇票)。

车辆、合格证、全套钥匙接收完后,需制作以下入库表单:

Ø《预期入库明细》:

此表做好并检查无误后第一时间发送业务助理。

Ø《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监管确认书》:

此表做好并检查无误后第一时间发送业务专员,由业务专员审核完毕后打印出来,让经销店授权人签字盖章后传真银行。

Ø《质押监管车辆钥匙交接表》:

此表单为我司与经销商交付或借取质押车钥匙的凭证。

Ø《车辆质押监管台帐》:

合格证及钥匙释放或车辆移动到二级网点时须让授权在此表单上签字确认。

(释放质押物时必须要求授权人先行签字,确认无误后才可释放质押物)

Ø《电子总帐》:

电子总帐记录该店所开承兑汇票所有的车辆信息,明确记录了每台质押车的车辆信息、车辆状态及入库、出库、移动时间。

(电子总帐内质押车辆信息不可随意删除,必须保证电子总帐从进店至今的完整性)

Ø质押监管系统:

入库表单制作完毕后,须将车辆信息导入到质押监管系统内。

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Ø《监管质押车辆日明细表》:

简称“日报”,记录该店所开承兑汇票所有的车辆信息,明确记录了每台质押车的车辆信息、车辆状态及入库、出库、移动时间。

作为银行每天查看店内库存情况和押票情况的依据,监管员入库时,需及时更新车辆信息以及押票信息。

(日报内质押车辆信息和押票情况不可随意删除,每张汇票到期日延期一周后,票下的车以及押票情况方可删除.)

特别注意:

《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制作需要及时性,在接到车辆时,第一时间内制作好《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交由店方盖章签字确认后传真银行,避免经销店在提出释放车辆申领时,银行没有释放车辆信息而无法及时下达释放指令,延误经销店的销售。

2、质押车出库

经销商对质押车辆有赎证需求时,监管员应第一时间告知店方将相应车款汇给银行指定回款保证金帐户,并将打款凭证交给监管员。

监管员根据经销商的需求制作《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释放书》,传真银行等待业务专员的释放指令。

质押车出库需制作及更新以下表单:

Ø《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书》:

表单制作完毕后需将电子版文件发送业务专员,业务专员审核无误后再打印出来交给授权人签字盖章并传真银行。

Ø《车辆质押监管台帐》:

更新手工台帐,要求授权人在“出库时间”、“授权人签字”处签字。

Ø《电子总帐》:

更新电子总帐,将释放掉的车架号状态更改为释放,并在释放日期处写明释放日期,并同时更新日报内车辆状态,是否出库更改为是,出库日期出写明释放日期,结存数量由1更改为0,释放车辆不得随意删除。

Ø质押监管系统:

出库表单制作完毕后,须同步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特别注意:

如在等待业务专员释放期间,经销商着急领取合格证,监管员应告知店方人员稍等一下,并马上与业务专员取得联系,而不应死板拒绝经销商,这样会引起店方人员的不快。

释放申请在提交半小时还未有指令下达,监管员应该第一时间主动与业务专员联系银行释放情况。

3、质押车移动

二级网点:

汽车生产厂家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区域内,由一级经销商在本区域内开发的直营或合作形式的,并且通过厂家认证备案的网点。

二级网点的作用:

有效的扩大销售渠道、增强市场渗透力、拓展辐射的区域。

质押车移动需制作、更新以下表单:

Ø《车辆存放二级网点申请书》:

二级网点具体信息必须要求经销商提供详细、准确。

表单制作完毕后需将电子版文件发送业务专员,业务专员审核无误后再打印出来交给授权人签字盖章并传真银行。

Ø《车辆质押监管台帐》:

业务专员将移动指令下达后更新手工台帐,要求授权人在“移动时间”、“授权人签字”处签字。

(若银行未审批移动则为私自移动,私自移动车辆不须更改状态)

Ø《电子总帐》:

更新电子总帐,将银行已审批移动车辆的车架号状态更改为移动,并在移动日期处写明移动日期(私自移动车辆不须更改状态,需要在备注内体现何时移动及移动地点),并同时更新日报内车辆状态,是否移动到二网更改为是,备注写明移动日期和移动的二网地址.

Ø二网照片:

所有移动到二级网点的车辆,经销商须每周向我司监管员人员提供一次二网照片。

二网照片要求车架号比对当日报纸近景照1张,车辆全景照1张。

Ø质押监管系统:

移动表单制作完毕后,须同步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4、日盘点

监管员必须每日对监管车辆进行盘点,并保证合格证、钥匙、账、车辆实物一一对应,确保质押车辆安全存放于监管场地,发现差异及异常情况后及时查找原因,并在一个小时内上报业务专员。

日盘点需制作以下表单:

Ø《每日质押车辆检查表》:

监管员每日早晚两盘库时须针对车辆的实际状态在此表单上标注,存在异常的车辆需汇总到《每日质押车辆统计表》表内。

Ø《每日质押车辆统计表》:

针对于存在的异常分类填写,并让授权人针对以上异常签字确认。

每日下午下班前将此表传真给风控部指定传真。

Ø质押监管系统:

异常问题传真后,须将异常问题在系统内提交,保证系统与纸制版文件同步。

具体操作请参见〈质押监管系统操作〉

5、周盘点

监管员每周应对在库质押车辆进行盘点,核对系统总帐、电子总帐、及各汇票押车情况、质押车辆实物的一致性。

日盘点需制作以下表单:

《周库存核对清单》:

每周五制作《周库存核对清单》,并于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给业务专员。

6、月盘点

监管员每月末应对库存车辆进行盘点,核对系统数据、电子总帐、及质押车辆实物的一致性。

周盘点需制作以下表单:

《月库存核对清单》:

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制作,并打印出来要求授权人签字盖章。

《月数据统计表》:

监管员每月25日统计,如若周六日须提前统计。

7、特殊操作

中信郑州分行,新进店有业务发生时,除了要制作入库要求的表单外,同时还要制作一份《监管质押车辆日明细表》,简称“日报”,每次有业务发生时,不论是入库,出库还是移动,日报需要和电子总账一样及时更新车辆状态,以及及时更新日报里的押票情况;作为银行每天查看店内库存情况和押票情况的依据,监管员每日应对在库质押车辆进行盘点,核对系统总帐、电子总帐、及各汇票押车情况、质押车辆实物的一致性,及时更新日报内容,以确保日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每日下班前无业务发生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业务专员处.

8、月末邮寄

监管员须将2周(具体时间周期听驻行安排)发生的业务单据原件邮寄到银行。

监管员需对邮寄的所有文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的保存期限为1年。

以下为需要邮寄的表单原件:

《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监管确认书》、《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释放书》、《车辆存放二级网点申请书》、邮寄银行。

邮费:

邮寄资料时监管员需选择寄方付形式,费用由经销商支付。

第二节业务常见问题答疑

1、如何判断到店车辆是质押车辆,如何接收?

答:

判断到店车辆是否是质押车辆有三种方法:

(1)根据银行提供的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里的车架号,检查到店新车是否与发车明细上车辆号相一致,如是一致,说明此台车就为质押车辆;

(2)根据银行提供的承兑汇票的总价值接收车辆,直到收够等价值金额车辆为止;(3)根据邮寄合格证的送达通知书进行收车,合格证送达通知书上包含所有的车辆信息:

包括车辆车架号、车辆价格、车辆所在的承兑汇票等。

2、是否在收齐同一票号项下车辆后再制作《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

答:

否。

《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制作需要及时性,在接到车辆时,第一时间内制作好《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确认书》交由店方盖章签字确认后传真银行,避免经销店在提出释放车辆申领时,银行没有释放车辆信息而无法及时下达释放指令,延误经销店的销售。

确保质押物的及时收押,避免未及时收押发生私自售卖、私自移动等异常情况。

3、质押标识如何摆放?

答:

正常情况下,质押标识摆放在商品车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位置。

4、合格证先到,但车辆未到店时,店方提出车辆释放申请怎么处理?

答:

根据店方需要释放的车辆,制作《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书》,并在单据右上角手写直接还款字样,与店方汇款凭证一起传真银行。

等待总部释放合格证指令。

5、《车辆及汽车钥匙和合格证申领书》及店方汇款凭证已传真银行,但未收到质押监管总部释放指令,店方又着急取证,问是否可以先把合格证与车辆钥匙交给店方?

答:

此行为坚决不允许。

监管员的一切行为必须是得到业务专员的指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实施,要始终牢记监管员只是一名执行者,没有自主行使权。

6、接到融资计划,但监管员迟迟不能收齐融资车辆,怎么办?

答:

质押监管总部业务专员会把接收银行的融资计划单传递给监管员,融资计划单上用以说明开票时间、票据到期时间等。

如果是一个月期限的票据,监管员在20天内未收齐车辆(或如果是三个月期限的票据,监管员在一个月内未收齐车辆),及时把此信息反馈质押监管总部业务专员,由质押监管总部业务专员负责与银行人员沟通反馈此事。

第三节常见名词解答

1、授信额度

答:

银行授信额度即为简化银行信贷审批流程,经企业申请,银行审核后给予企业的一个额度。

2、银行承兑汇票

答: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3、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

答:

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指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具体车辆信息,车辆的总体价值大于等于承兑汇票金额。

4、车辆移动

答:

车辆移动指经销商由于市场需要,将质押车辆摆放在二级网点销售的动作。

5、二库

答:

除本协议内指定的库房以外存放质押车辆的仓库,该仓库距离本店不得超过5公里,且不得有销售性质,需要银行及厂家的认可。

6、车架号

答:

车架号即车辆识别代码,也叫VIN(VehicleIdentificationNumber)码,是制造商为了识别而给一辆车指定的一组字码。

VIN码是由17位字母、数字组成的编码,又称17位识别代码。

车辆识别代码经过排列组合,可以使同一车型的车在30年之内不会发生重号现象,具有对车辆的唯一识别性,因此又可称为“汽车身份证”。

可以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找到。

见下图:

7、销售未还款

答:

有银行出示特殊要求,所售出的车辆在银行限定时间或金额范围内未打款的均为销售未还款。

(在未向银行打款赎出期间我司还需保管好所售车辆的合格证及对应一把钥匙)

8、私自售卖

答:

银行无特殊要求,经销店当日销售车辆未还款的行为叫私自售卖;其中我司监管的合格证及车辆的钥匙不得擅自交由经销商。

9、私自移动

答:

在未得到银行的审批下,经销商将车辆直接移动到二网或参展的行为。

10、提前放证

答:

监管员做完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打款凭单传真给银行后,未得到总部业务专员释放通知前,将合格证及钥匙交予经销商,称其为提前放证。

11、私自放证

答:

监管员在未做申请书,并没有通知总部业务专员的情况下,由个人行为,将合格证及钥匙交予经销商,称其为私自放证。

第二部分风控操作工作指南

第一节日常工作中的风险控制

1、质押车辆私自移动问题

经销店为了促进销售,一般会将部分车辆移至其二级网点进行销售;按照正常业务操作流程来讲,经销店需要将质押车辆移动到二级网点时,需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以《车辆存放二级网点申请书》形式传真银行,由银行审批同意后,再将质押车辆移动到二级网点;但有时经销店不按正常业务操作流程执行,这就需要监管员每天两次(早、晚)检查在库质押车辆,在发现车辆不在库时,及时与店方确认去处,并通知质押监管总部风控专员,由质押监管总部风控专员与银行人员沟通解决。

2、经销店出现拖欠员工工资或有人上门追债时,监管员如何处理?

监管员在经销店工作时,需处理好与经销店人员的关系,并要做到从日常沟通中,尽量的了解企业状况、员工福利待遇等等信息;在企业出现拖欠员工工资或有人上门追债时,监管员第一时间将此信息上报业务专员及风控专员,并检查在库质押车辆,保管好汽车合格证及全套钥匙,将保险柜钥匙放好,在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并进一步跟进经销店的状况,提前做好保全准备工作。

3、因经销店原因导致质押车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采取保全措施,或其他第

三方机构检查、扣押抵押财产?

经销店在出现此类情况时,监管员须第一时间向法院或第三方机构人员说明质押车辆物权所属情况,并在5分钟内上报业务专员及风控专员,业务专员接到报告5分钟内通报银行,并向主管上级汇报;风控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到店接洽处理事件。

第二节风控常见问题答疑

1、如遇有人到店要求检查合格证,应如何处理?

答:

首先索要检查人员身份证并保留复印件,并向总部风控专员确认情况是否属实,若属实,需积极配合合格证的检查;若不属实,需向总部反映“查证人”的情况,并可不予配合。

2、台帐应如何维护?

答:

电子台帐:

在有新车入库及车辆出库时都要及时更新车辆状态。

手工台帐:

以每张汇票为单位,将台帐打印出来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最新汇票对应的手工台帐放在最上面。

每一辆车进出库时都要及时填写车辆信息,每一辆车出库时都要求店方签字确认。

3、查库需注意哪些事情?

答:

首先质押车辆必须要摆放标识,以便于确认是否为质押车辆,缩短查库时间。

在查库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质押车辆及店方置换的自有车辆是否在库,若不在库需查明原因,并及时通报质押监管总部风控经理,在质押监管总部风控经理指导下进行处理。

4、授权人的权限有哪些?

答:

授权人对我方监管业务所签署的文件即代表店方意见。

所有与质押业务相关的表单均由授权人签字确认,包括日查库反馈明细、手工台帐、移动申请、换证申请、库存核对清单等。

除授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员均无权签定与质押相关的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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