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979794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3.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11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docx

第11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规章制度新版edu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有组织上的保障,否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无从谈起。

所谓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在生产经营单位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则是专职安全生产瞥理人员。

在生产经营单位既承担其他工作职责,同时又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则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各种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等。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一、机构设置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挂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2,除上述以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

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节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节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实际,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包括:

规程、标准、规定、措施、办法、制度、指导意见等。

一、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所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安全风险来自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只要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安全风险就客观存在。

客观上需要企业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积累的大量风险辨识、评价、控制技术,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积累,是探索和驾驭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重要基础,只有形成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才能够得到不断积累,有效继承和发扬。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

国家有关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在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实施,只有通过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现出来。

才能使从业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也为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提供标准和依据。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随意性,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依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首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系列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过程具体贯彻落实的体现。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才能提高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借鉴相关事故教训,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防范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依据。

随着安全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手段不断完善。

尤其是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也日益丰富,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体系的建立,也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具体要求。

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经济效益的关系;预防为主,就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以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控制为基础,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通过制度的实施达到规范人员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综合治理,就是要求在管理上综合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各级^员,以及党政工团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有明确的规定,如《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个环节和全体人员,只有主要负责人负责,才能有效调动和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资源,才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规章制度的落实才能够得到保证。

系统性原则。

安全风险来自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之中。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生产调试、生产运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全过程。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严密、完整、有序。

即按照系统性原则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起草、审核、发布、教育培训、执行、反馈、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程序;每一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都要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标准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规苹制度体系的建立

四、安全生产规苹制度体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类标准。

从广义上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的内容。

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身的习惯和传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按照标准化工作体系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规章规章制度分为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通常称为“三大标准体系”;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包括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应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等内容。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畴。

通常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列柬提,主要是为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清晰安全管理的责任界面,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基础。

其他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是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各岗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二是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自主管理,落实责任;三是责任追究的依据。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体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应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协调一致;应做到与岗位工作性质、管理职责协调一致,做到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应有明确的监督、检查标准或指标,确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到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变化及安全生产新的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应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定期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等内容。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条件、相关资质审查、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内容。

5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根据国家、行业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生产经营单位临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费用来源等。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应明确: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存放的条件及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原则和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等。

9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应明确:

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排查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

车辆调度、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标准,驾驶员学习、培训、考核的相关内容。

11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性质,针对在防范台风、洪水、泥石流、地质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工作等内容和标准。

12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标准,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现场保护、资料收集、相关当事人调查、技术分析、调查报告编制等。

还应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流程、内容等。

13应急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和培训等:

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过程中,除考虑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可能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外,还应重点考虑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的特点,针对周边环境可能给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所带来的影响。

如生产经营单位附近存在化工厂,就应调查了解可能会发生何种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可能泄漏物质的特性、防范方法,以便与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14安全奖惩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奖惩的原则;奖励或处分的种类、额度等。

(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

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和器具寿命周期等内容。

4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

特殊危险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明确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

5岗位安全规范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他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证、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应明确:

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现场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三同时”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审查、验收、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主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的管理等。

5安全操作规程

应明确:

为保证国家、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物料性质、工艺流程、设备使用要求而制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操作程序。

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如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l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地点和位置;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明确:

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高低温、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有害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测及控制等管理内容。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

1起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起草前应对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解释部门及实施日期等给予明确,同时还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收集工作。

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目的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的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当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应由分管领导组织讨论,统一认识,达成一致。

3审核。

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

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二是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4签发。

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络等。

发布的范围应涵盖应执行的部门、人员。

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莓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