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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术语解释

投保

1.作为人寿保险的投保人,需要哪些条件?

答:

一般来说,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作为生活来源)、有支付能力、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以作为投保人。

但有的险种对投保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还有特别要求,条款上都有明确规

2.投保人能为什么人买保险?

答:

关于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①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②有抚养、赡养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③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3.投保人是否可以变更?

如何变更?

一般情况下,不含投保人保险责任的寿险,可以更换投保人,但变更后的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而含有投保人保险责任的险种,一般不得更换投保人。

投保人的变更,应由原投保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投保人、被保险人、新投保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同时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才有效力。

4.为小孩买保险,保险公司有什么规定?

答:

因为未成年人保护自己的能力相对较弱,为了有效防止道德风险,保护未成年被保险人,中国保监会对未成年人投保有明文规定(保监发[1999]43号):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认可,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一旦累计风险保额超过5万元时,就要附加特别约定,以特约形式限制小孩未成年前的死亡保额,而且必须经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投保含死亡责任的保险,投保人仅限于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5.可以为还没有办领养手续的小孩买保险吗?

建议在办理完领养及入户手续,正式确认了抚养关系后,再携收养证明和户口簿办理投保手续。

(领养的小孩必须持有民政部门签发的领养证;领养人对领养的小孩具有保险利益,即具有抚养关系)。

6.残疾人可以投保保险吗?

残疾人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投保的。

具体来说,有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躯体残疾程度相对较轻,而且相对固定,无其他相关疾病或后遗症的,可以投保。

(一般投保时,填写一份《残疾问卷》,尽可能提供残疾证明。

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会要求面见被保险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体检和相应的体检项目,以确定可投保的险种及保额情况。

7.境外人士可以购买xx人寿的保险吗?

境外人士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购买的。

具体来说,能够提供短期居留证明,短期工作证明人员,可以在此期间选择相应定期险种或者短期险种;能够提供长期居留证明的人员,如已经购置住宅及其他不动产,每年在大陆居留时间较长或者与当地居民结婚等,可以申请长期险种;但是投保医疗费用和津贴类险种时,我公司不负责大陆地区以外的责任。

8.买保险,能不能在填投保单时,代被保险人签名?

这是不可以的。

根据《保险法》第55条规定: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父母为其未成年人子女投保不受此限)。

为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还是要让被保险人签名,以便也让他知晓保单利益。

9.如果客户是文盲或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如何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答:

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并在投保单上注明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文盲,应用右手拇指按指印代替签名。

10.投保时如何选择保险营销员?

选择一名优秀的保险营销员如同选择了一位投资理财的顾问,能增强您对保险公司的信赖感与安全感,使自己的保险买得放心,服务得满意。

如果有保险营销员上门推销保险的,应要求其出示《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或《保险代理执业证书》,如无上面的任何一种证书,说明保险代理是无证上岗,您可以拒绝他的拜访。

个人保险营销员的业务范围是: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一般大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对保单条款熟悉,并能根据不同客户的经济能力、家庭特点及保险需求等,将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搭配组合,使客户的利益得到全面充分的保障。

一名真正优秀的保险营销员必须具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其中包括熟练掌握公司所有条款,并根据客户的要求,采取高保障、低保费的原则,设计合适的保险计划;了解核保和理赔知识;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信誉,及时上缴保费和递交保单,忠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最大诚信原则,作好售前、售中、尤其是售后服务。

如果您对选择的业务员没有把握,可以向公司了解其情况,如有疑问,可以通过95519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11.投保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有权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有权经被保险人同意,转让或质押保单;有权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及受益顺序。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交纳保险费、危险增加通知、出险及时通知、理赔时提供有关证明或者资料的义务。

12.被保险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享有请求支付保险金、指定和变更受益人及受益顺序的权利,承担保险事故发生的及时通知义务。

13.受益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受益人有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有及时通知保险事故发生的义务。

什么是保全?

1.分红保险与传统寿险产品有什么不同?

分红保险与传统寿险产品有什么不同?

首先,分红保险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

传统产品都有一个固定的预定利率,风险保障基本是固定不变的。

分红保险除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外,每年还可以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决定红利分配,这是本产品的最大特点。

其次,我公司有专家对分红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运作,既可投资基金,又可以投资债券;既可以在一级市场运作,又可以在二级市场运作,因此可有效化解风险。

再次,保险公司每年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份分红业绩报告,保险公司与客户共同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2.红利的领取人是谁?

红利的领取人是谁?

答:

一般情况下,红利的领取人是投保人。

分红类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将以红利的形式返还给投保人。

如果投保人死亡,红利将由投保人的继承人领取。

3.红利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红利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自于保险公司对分红保险产品的经营成果。

如果该险种资金的投资收益高于产品设计时的估计;或者通过公司的风险控制,购买分红保险的群体的实际死亡率比预计的低就会产生可以分配给客户的盈余。

红利的计算严格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精算规定进行,每年的分配方案要得到监管部门

的认可。

公司根据每位客户保单的责任准备金的多寡进行红利分配。

购买分红保险的时间越长、保单累计的责任准备金就越多,分享到的红利份额就越多

4.什么是保单责任准备金?

保险费是和相应的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相匹配的。

以死亡为例,不同年龄的死亡率是不一样的,那么与之对应的保险费也应该不同。

但是为了方便客户缴纳保险费,寿险公司通常都为客户计算出一个均衡保险费率,让客户每年缴纳相同的保费。

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死亡率不断增加,这样保险初期收取的保费大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费有了剩余;而后期收取的保费小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费不足以承担风险。

保险公司将保险初期收取保费的剩余部分以复利的方式积存储备,用以承担保险后期的风险。

这种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将来发生的给付责任而准备的基金,叫做责任准备金。

售后服务

1.我没有收到你公司寄发的交费通知书,致使保单失效,这是不是你们公司的责任?

我没有收到你公司寄发的交费通知书,致使保单失效,这是不是你们公司的责任?

答:

按时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这是法律上的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投保人寄发《交费通知书》告知其保单状态,善意提醒投保人尽快来办理交费。

2.我买了你公司的保险,现在交费遇到困难,我该怎么办?

我买了你公司的保险,现在交费遇到困难,我该怎么办?

对您的情况,我们表示非常理解和同情。

您可以考虑用下列办法来解决您暂时的困难:

1)如果条款中有自动垫交保费的服务项目,并且您也选择了该项服务,

若现金价值余额足够垫交的话,我们公司会通过这项服务,解决您的交费困难。

(2)您可以适当减少保险金额,以减少今后每期应交的保费,当然您所获得的保障也会随着减少。

(3)如果您的保单条款中有减额交清的服务项目,您可用现金价值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相应减少保险金额,使您的合同继续有效。

(4)若无法选择上述方式,您可以先让保单临时失效,两年内,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申请复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您在申请复效的同时,不仅要交纳一定的利息,还要经过本公司重新审核同意,方可复效。

对于保单失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条款中有保单借款的服务项目,在保单现金价值的范围内,投保人可按照条款的约定,在不需要担保人的情况下,办理保单借款,并且可以用所借款项交纳欠交的保险费。

3.退保xx为什么会这么少?

退保金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很少,只是最初几年,特别是最初一两年比较少。

这是因为人寿保险合同的费用分摊比较特殊,虽然寿险合同有的长达几十年,但是它的大部分费用是在最初几年分摊的,这是各国寿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随着保单年度增加,分摊费用越来越少,退保金也会逐渐增加。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申请退保时,保险合同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扣除手续费办理退保,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保单现金价值办理退保。

比如说,我们种一棵树,相对于总投入而言,前期投入的人力财力是很高的,往后的管理费用则很低。

同理寿险保单开始分摊费用比较高,但从整个期间来看,分摊到每一年的费用则是较低的。

核保

1.为什么投保时需要填写那么多的健康问卷,有些还牵涉到家族?

为什么投保时需要填写那么多的健康问卷,有些还牵涉到家族?

答:

健康问卷中的问题大多牵涉两方面,从医学角度看其一是既往史,也就是自己曾患过的疾病。

其二是家族史,也就是说父母或亲戚患过且对被保险人将来健康有提示意义的疾病。

很多疾病有遗传倾向性,对后代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作为被保险人若有家族病史情况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而某些既往史中的疾病是慢性病,如乙型肝炎,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

保险公司在核保中将衡量其危险程度,所以应该如实告知。

公司对客户的健康资料将严格保密,请您放心。

2.哪些人参加保险需要加收保费?

常见的加费原因有哪些?

哪些人参加保险需要加收保费?

常见的加费原因有哪些?

一般来说,职业比较危险、健康状况较差以及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参加保险需要加收保费。

比如体重过重、吸烟过多、血压异常、高血脂、糖尿病、乙肝病毒携带、脂肪肝、家族病史有遗传或有可能遗传的疾病等都是常见加费原因。

3.为什么有人加费只需加几年,有人要加二十年?

那要看加费的原因。

一般来说,如果正处在疾病恢复期间,可能会只加收几年的保费(一般适用于短期风险及递减性风险)。

如果是因为患有慢性疾病等原因而被加费,有可能会在整个交费期间内加收保费(适用于递增性及恒常性风险)。

理赔

1.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

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

目前,我公司通常对99%的客户都会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赔付,拒付的比例只有1%左右。

一般来讲,拒付有以下几个原因:

1)不属于条款责任;2)属于条款除外责任;3)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企图骗取保险金的行为;4)在投保时没有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一些健康情况与经济情况(这些情况通常对保险公司作出是否同意承保或以何种方式承保的决定有影响);5)其他。

2.先天性疾病作何解释?

先天性疾病作何解释?

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

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由于先天性疾病是投保之前就存在的风险,不具有可保性,因此一般而言先天性疾病都属于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目。

3.猝死是意外死亡吗?

猝死是意外死亡吗?

答:

猝死应该属于疾病死亡,而非意外死亡。

平素健康或有严重器质性疾病但病情已基本稳定,而突然产生的非人为因素的死亡,称为猝死。

猝死往往发生于即刻、数小时,一般不超过6小时。

猝死的死亡原因必为自然性疾病或机能障碍,暴力死亡不属于猝死范畴。

4.法院宣告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吗?

法院宣告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吗?

答: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法院宣告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责任的一种。

5.发生事故后,可以在多长时间内申请赔付?

发生事故后,可以在多长时间内申请赔付?

索赔时效一般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上都有明确载明。

客户应该尽快到保险公司报案,否则由于报案迟延而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应由投保方负责。

人寿保险的索赔期间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之内。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的索赔期间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

在上述索赔期间经过后,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消灭(《保险法》第26条)。

6.什么叫做免赔额,为什么要规定免赔额?

什么叫做免赔额,为什么要规定免赔额?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

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这个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7.发生保险事故后可采用的报案方式及报案人?

发生保险事故后可采用的报案方式及报案人?

答:

报案人可采取:

1.亲自到公司报案;

报案人可以是: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或其亲属;

2.代理人;

3.当事人所在单位;

4.其他受委托人。

8.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的报案内容一般有哪些?

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的报案内容一般有哪些?

1.出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

2.出险时间

3.出险地点、就诊医院

4.出险的简要经过和结果(门诊?

住院?

死亡?

)、医学诊断

5.出险人所持有保单的险种、保单号等

6.出险人本人或其家庭联系电话

7.报案人姓名以及与出险人的关系报案后,本公司将在报案登记本上记录以上所有内容。

9.报案是否等于“保险索赔”的开始?

报案是否等于“保险索赔”的开始?

不等于,报案只是“客户”应尽的通知义务。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受理并予以立案,“保险索赔”才真正开始。

即客户提交完整索赔资料,公司“立案”才是“保险索赔”的开始。

10.申请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不同的险种,在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是不完全一样的。

一般来说,理赔时需提供:

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点击链接可进行下载,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申请书》填写指南,《理赔申请书》填写示范)、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点击链接可进行下载,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委托书》填写示范)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申请寿险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此点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等。

当申请短期险死亡理赔申请时,需提供:

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尸体检验报告或判决书及殡葬部门火化证明。

如为疾病死亡,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如为意外死亡,还需提供意外伤事故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证明、刑事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

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者要出具住院病人明细结账清单)、转院证明。

如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当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需提供:

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检查报告。

11.假设我买了保险后出国,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在国外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理赔?

假设我买了保险后出国,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在国外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理赔?

答: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国前应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职业变更,需经保险公司核保部门审核,决定是否加费或签订特约协议。

(一)不含医疗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出国期间,除另有约定外,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户需按期交付续期保险费。

客户在出国前应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出具《批单》,明确提示客户:

被保险人在境外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时,需提供保险公司认可的理赔资料,即若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领使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并附相应的中文译文。

(二)合同中明确指定医院的,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出国期间发生的医疗方面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医院的,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处理。

12.保险金领取时什么人可以作为领款人?

保险金领取时什么人可以作为领款人?

答:

领款人可以为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或投保人。

1、被保险人身故的,领款人为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所有受益人依法丧失、放弃受益权或保险合同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如“法定”)的,应由被保险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作为领款人;对领款人身份及领取金额有争议的,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或由法院确定保险金领款人及份额;

2、如保险事故为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意外或疾病住院或重大疾病,则领款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如领款事项为退还保费、现金价值、未满期保费、预交保费,则领款人为投保人;

4、为了保障上述领款人的权利和保险金的安全,一般情况要求领款人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如果领款人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如果上述领款人不能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需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

13.被保险人做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被保险人做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资料;若保险合同任何一方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14.非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如何申请理赔?

非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如何申请理赔?

答:

投保我公司医疗费用报销型或津贴型险种的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因急性病,在非合同约定医疗机构治疗的,在申请理赔时,除提供正常理赔资料外,还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被保险人在非指定医院住院的原因)。

15.假设我买了保险后出国,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在国外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理赔?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国前应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职业变更,需经保险公司核保部门审核,决定是否加费或签订特约协议。

(一)不含医疗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出国期间,除另有约定外,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户需按期交付续期保险费。

客户在出国前应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出具《批单》,明确提示客户:

被保险人在境外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时,需提供保险公司认可的理赔资料,即若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领使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并附相应的中文译文。

(二)合同中明确指定医院的,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出国期间发生的医疗方面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医院的,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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