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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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目的
为强化安全培训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
三、编制依据
略……
四、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并监督各部门员工建立《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组织、协调、指导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新进员工开展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指导、监督、审核各部门从业人员在岗安全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及其计划制定;组织公司级违纪及事故教育,将安全培训执行情况列入《HSE管理月度考核指标》及年度KPI。
(二)各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组织新员工的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工作,编制车间级安全培训计划、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更新《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组织讲师及学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开展部门内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调查。
(三)各生产车间以本部门生产装置(实验室)为基础,划定实操培训区域,定期开展实操培训。
五、管理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
1、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由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办理的证件,由安全环保部协调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参与考核取证。
2、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由安全环保部委托培训机构或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班实施培训。
3、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由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办理的证件,由安全环保部协调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参与考核取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由安全环保部委托培训机构或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班实施培训。
3、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环保部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培训内容填入
《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
主要安全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实施,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公司级24学时;车间级24学时;班组级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基础知识;
5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6个人基本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7有关危化品事故案例等;
(3)新进员工经公司级24小时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由培训人将考试成绩填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分配到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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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间级安全教育
(1)车间级安全教育的理论知识与实操培训由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实施。
(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理论内容:
1部门工作环境及原料、辅料等危险因素;
2部门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部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部门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8部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
9本部门有关事故案例;
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操内容:
1现场基本操作及检维修作业;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
3现场应急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
4现场应急处置操作;
5现场急救与逃生。
(4)新进员工经车间级24小时安全培训教育(实操培训时间至少为12小时),经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合格后,由培训人将考试成绩填入《HSE培训教育档案》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安全教育
(1)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班组长实施。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
4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5本岗位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
6本岗位有关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新进员工经班组级24小时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由培训人将考试成绩填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分配到岗位。
(四)在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车间安全负责人应结合公司安全环保部及本车间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车间下一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车间月度安全培训需按照培训计划日期及内容进行,如需更改培训日期或内容,需由培训人填写《培训变更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该月培训计划日期前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2、各部门每年必须对从业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再教育,全年接受再次培训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并将培训内容和成绩填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中,再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新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有关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3)本部门的工艺、设备、安全用电知识;
(4)作业制度、检维修制度;
(5)消防、应急设备设施的的基本知识;
(6)应急救援预案学习;
(7)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知识;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3、各生产车间在每年5月及11月分别组织一次实操复训,由车间安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每次实操培训至少4小时,考核成绩记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
4、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并将培训内容填入《员工调动、复岗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中,方可从事岗位工作,并留存好相关记录台账。
(五)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从事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设备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
2、从事电工、焊工、仪表工、重点监管工艺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六)其他人员培训教育及要求
1、外来承包商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施工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车间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2、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治安保卫部负责,对其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告知(如入厂安全须知)。
(七)日常安全教育活动
1、各部门应每月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2、生产系统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并写出评语。
3、职能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并写出评语。
4、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所负责部门的安全活动到场监督并签字。
5、各部室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结合安全环保部及本部室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每月1日前将本月的安全活动计划建档保存。
6、安全活动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事故通报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并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4)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
C5)着火爆炸、泄露中毒、环境污染等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6)组织查找本部门安全隐患,并制定防护措施;
(7)观看安全教育视频或录像;
(8)其他安全活动。
(八)违纪及事故教育
生产系统出现员工安全类违纪的,根据违纪级别等情况开展“面对面"教育。
1、公司查处的安全违纪,由违纪人分析“自身违纪的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并认真填写《违纪面对面教育记录》交由车间,由车间安全副主任代表车间对违纪人进行“面对面”教育并签字确认,转交安全环保部再次进行“面对面”教育并签字确认。
2、公司查处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违纪,除按照上述要求外,还将由HSE总监对违纪人进行公司层次的“面对面”教育并签字确认。
3、部门内部查处的安全类违纪,仅由部门组织“面对面”教育并签字确认。
4、最终的《违纪面对面教育记录》均需交至安全环保部备案。
5、根据公司事故分级,发生三级及以上事故,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事故教育培训,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存培训记录,并将培训内容及成绩记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中。
六、教材
(一)各部室配合安全环保部建立公司安全培训教材库,并不定时更新。
(二)特殊需要时,培训教材由对口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由安全环保部提供,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由本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涉及用电、仪表、消防等专业性内容的由相关负责部门提供。
(三)安全环保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制定或指定相关安全培训内容,要求各部门按照内容和要求培训。
(四)月度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原则上为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安全技术、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演练、事故案例分析类;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原则上为安全技能操作类。
七、组织实施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组织实施,管理资格培训根据上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实施
电工、焊工、危险化学品操作、危险工艺操作等属于安监系统管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组织实施;压力容器、行车、水处理、司炉等属于质监系统管辖的特种作业由设备部提出申请并组织实施;化验类油品分析工的培训教育由质计部提出申请并组织实施。
(三)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提出需求,由安全环保部实施。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需求由车间安全负责人实施。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本班组提出需求并组织实施。
(四)在岗、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
1、在岗员工安全再教育由各部门提出需求并组织实施。
2、转岗、复岗安全教育由接受部门提出需求,根据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要求进行。
八、考核
(一)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由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考核。
(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教育考核由政府应急、质监部门组织实施考核。
(三)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由授课部门编制考试试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
(四)车间级安全教育考核由本部门组织进行考核,由培训人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并存档。
(五)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由车间或本班组出具考试试题,由本车间组织考核,由培训人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并存档于本车间。
(六)安全再教育考核由授课部门编制考试题,由各部门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并存档于本车间,其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由讲师与学员共同完成。
(七)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编制考试试题,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并存档备案。
(八)转岗、复岗安全教育考核根据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执行。
九、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保存
各部门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必须按照公司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安全培训完成后,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受教育人的《员工HSE培训教育档案》,并妥善保管,如员工辞职,该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
十、全员持证上岗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1月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安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统一办理并发放《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由各部门自行建档保存。
十一、附则
(一)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执行之日起原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