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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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研究员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4级
工作职责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本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教学(教研)经验,教学艺术精湛,在教育教学(教研)改革中成绩卓著,
工作任务
1、指导中学(高级)教师2-3人
2、主持、主研市、区级课题
3、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4次以上。
4、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获二等奖及以上。
5、出色完成任职条件所列工作。
工作标准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执行教学常规出色,教学艺术精湛,在教育教学(教研)改革中成绩卓著。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对本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教学(教研)经验,教学艺术精湛,在教育教学(教研)改革中成绩卓著。
3、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满5年及以上。
4、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5、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6、承担市、区级以上的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或组织的教研活动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
7、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担任区级以上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或主研人员,其成果获得部(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市教委二等奖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专家鉴定确有价值的与申报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三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由其主编的学术专著一部及以上;或论文在国外正式刊物上发表。
8、具有较强的指导中学(高级)教师从事教学和教育科研的能力,指导的教师在学科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较强的辅导学生参加全国重大竞赛(限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数、理、化、信息技术等学科)的能力,辅导的学生在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9、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获二等奖及以上。
10、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4次以上。
1110、本人曾获得区级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含市、区级骨干教师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5级
工作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下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工作任务
1、指导下一级教师2-3人或组内人数20%;
2、主持、主研、参研市、区级课题;
3、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2次以上;
4、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获奖;
5、出色完成任职条件4、5、7、8、9、10、项所列工作。
工作标准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执行教学常规出色;
3、所教学科成绩列区同类学校前茅;
4、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一致好评。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出色,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满8年及以上,原则上满工作量;
4、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5、任高级教师以来,担任多届毕业班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
;
6、任高级教师以来,担任多年班主任工作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效果好;
7、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8、主持、主研、市、区级课题或子课题,有与专业相关的著作、论著或论文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9、指导下一级教师(有确定的对象、明确的目标、具体的途径且取得显著成绩,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课改、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
10、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获奖;
11、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3次以上,每学期上一次示范课(学年初交计划);
1212、本人曾获得区级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含市、区级骨干教师);
13、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一致好评;
14、若以上条件均符合,则从任职年限、工龄、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职业道德考核、表彰、获奖、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高级教师二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6级
工作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下一级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工作任务
1、指导下一级教师1-2人或组内人数10%
2、主研、参研市、区级课题
3、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1次以上。
4、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获奖。
5、出色完成任职条件4、5、7、8、9、10、项所列工作。
工作标准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执行教学常规好
3、所教学科成绩列校同类班级前茅
4、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好评。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出色,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满4年及以上,满工作量;
4、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5、任高级教师以来,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
6、任高级教师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效果好;
7、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8、主持、主研、市、区级课题或子课题,有与专业相关的著作、论著或论文在市、区级以上获奖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9、指导下一级教师(有确定的对象、明确的目标、具体的途径且取得显著成绩);
10、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
11、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2次以上,每学期上一次示范课(学年初交计划);
12、本人曾获得区级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含市、区级骨干教师);
13、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好评;
14、若以上条件均符合,则从任职年限、工龄、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职业道德考核、表彰、获奖、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7级
工作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下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工作任务
1、指导下一级教师
2、参研市、区级课题
3、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1次以上。
4、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5、认真完成任职条件4、5、7、8、9、10、项所列工作。
工作标准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认真执行教学常规;
3、所教学科成绩不低于校同类班级;
4、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认同。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满工作量;
5、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6、任高级教师以来,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
7、任高级教师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效果好;
8、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有与专业相关的著作、论著或论文在市、区级以上获奖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9、参研、市、区级课题或子课题;
10、指导下一级教师(有确定的对象、明确的目标、具体的途径);
11、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12、任职期内每学年举办校以上讲座1次以上,每学期上一次示范课(学年初交计划);
13、本人曾获得区、校级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含市、区、校级骨干教师);
14、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认同;
15、若以上条件均符合,则从任职年限、工龄、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职业道德考核、表彰、获奖、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8级
工作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工作任务
1、指导青年教师
2、参研市、区级课题
3、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3、每学年承担教研组研究课2节以上举办经验交流2次以上。
4、出色完成任职条件4、5、7、8、9、10项所列工作。
工作标准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执行教学常规出色
3、所教学科成绩列校同类班级前茅。
4、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好评。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认真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中级教师满8年及以上,满工作量
4、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5、任中级教师以来,担任多届毕业班教学工作。
6、任中级教师以来,担任多年班主任工作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效果好
7、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8、参研、市、区级课题或子课题。
9、指导青年教师(有确定的对象、明确的目标、具体的途径)
10、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11、参加市、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获奖。
1212、本人曾获得区级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含市、区级骨干教师)。
13、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认同。
14、若以上条件均符合,则从任职年限、工龄、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职业道德考核、表彰、获奖、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9级
工作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工作任务
1、指导青年教师;
2、参研市、区级课题;
3、指导青年老师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4、每学年承担教研组研究课1节以上举办经验交流1次以上;
5、认真完成任职条件4、5、7、8、9、10项所列工作。
工作标准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执行教学常规好;
3、所教学科成绩不低于校同类班级;
4、教育教学工作受学生、家长、同行、学校认同。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认真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中级教师满4年及以上,满工作量
4、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5、任中级教师以来,曾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
6、任中级教师以来,曾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且效果好
7、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8、参研、市、区级课题或子课题。
9、指导青年教师(有确定的对象、明确的目标、具体的途径)
10、指导青年老师参加校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11、参加市、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获奖。
1212、本人曾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含市、区级骨干教师)。
13、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同行、学校认同度高。
14、若以上条件均符合,则从任职年限、工龄、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职业道德考核、表彰、获奖、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10级
工作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工作任务
1、指导下一级教师
2、参研区、校级课题
3、每学期至少听课25节以上。
工作标准
1、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2、认真执行教学常规。
3、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好。
4、教育教学工作受到学生、家长、同行、学校认同。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工作安排,事业心强,具有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3、认真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中级教师,满工作量。
4、从事教学工作以来,曾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
5、参加市、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6、从事教育工作以来,曾担任班主任工作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经历。
7、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8、若以上条件均符合,则从任职年限,工龄、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职业道德考核、表彰、获奖、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二级教师一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11级
工作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工作任务
1、每学年承担教研组研究课1节以上举办经验交流1次以上。
2、每学期至少听课25节以上。
工作标准
1、满工作量;
2、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3、执行教学常规好;
4、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具备相应任教年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3、认真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评聘为中学二级教师满6年及以上,满工作量;
4、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获奖。
5、较好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6、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历年考核合格;
7、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教育效果较好。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二级教师二级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12级
工作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工作任务
1、每学年承担教研组研究课1节以上举办经验交流1次以上。
2、每学期至少听课30节以上。
工作标准
1、满工作量;
2、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3、执行教学常规好;
4、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具备相应任教年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3、评聘为中学二级教师满3年及以上;
4、参加区、校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5、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6、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历年考核合格。
7、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教育效果较好。
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十二中学校编写日期:
2009年4月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中学三级教师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13级
工作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工作任务
1、每学期至少听课30节以上。
工作标准
1、满工作量
2、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
3、执行教学常规好。
4、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任职条件
1、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具备重庆市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渝中人事〔2009〕28、渝中人事〔2009〕29号文和渝中教〔2009〕41号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具备相应任教年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3、评聘为中学三级教师;
4、参加校级及以上赛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
5、具备以下学历及资历要求:
⑴、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满课时量。
⑵、符合重庆市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⑶、符合《中小幼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中学三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⑷、符合学校制定的相应聘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