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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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
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
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
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
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
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
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
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
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
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
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
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
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
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
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
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
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
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
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
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
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
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
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
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
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
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
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
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
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
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
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
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
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
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
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
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
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
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
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
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
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
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
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
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
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四)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积极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订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
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
加强中医药行业统一规划,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
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制度。
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推动我国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
加强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国务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标准表述
2009-08-0519:
39
“中医药发展”背景:
中医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惯例,中医药泛指中华民族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以下统称中医药。
)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继承发扬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我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新形势下,中医药得到了更加广泛的重视。
我国政府明确提出了要坚定不移地大力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都将中医药列为重点内容,中央财政对中医药的投入也在大幅增加。
可以说,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中医药系统正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卫生和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抓紧落实中医药各项规划和任务。
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
“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的发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我国广大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医疗保健作用。
在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和覆盖范围的同时降低医疗费用和成本是中国和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
中医药具有易于普及和“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的医疗模式,能够为民众提供“简便验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将有可能为现代社会提供新的医疗保健模式。
二、实现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
中医药产业是我国拥有资源优势和知识优势的传统产业。
挖掘传统医药宝库,推动其创新发展,培育以中药为基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健康产业,将对提高中医药市场份额,发展中药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扶助贫困地区,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医药产业和产品结构,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综合带动作用,同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国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并对世界有所贡献。
作为我国最具原始创新潜力的领域,中医药系统性和复杂性等关键问题的突破,将对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乃至整个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会促进多学科的融合和新学科的产生,使人类对生命和疾病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使具有现代人文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模式和价值观念得到传播,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对人类的新贡献。
“中医药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历史、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差异,中医学未能充分吸收近代科学的成果而始终保持着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式,相对于现代医学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普及水平的快速提高显得发展比较缓慢,还不能很好满足现代生活条件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医药还未能进入医药保健主流市场,其医疗价值和市场潜力亟待挖掘。
二、中医药现代产业基础不强。
总体来看,缺乏优质高效的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
中药产业链尚有待完善,中药农业刚刚起步,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利用及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中药工业生产工艺和工程化技术落后,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能力相对低下,缺乏标准化的专用制药工业装备;中药商业流通方式亟待改造。
中药出口以原料为主和依赖老品种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中药产品在发达国家进行药品注册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而“洋中药”返销进口有增长趋势。
三、中医药现代科学基础薄弱。
中医以整体、动态和辨证的思维方式认识生命与疾病的复杂现象,但用传统概念表达的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难以被现代社会普遍理解和接受;复方中药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现代研究一直没有突破;适合自身特点的研究、评价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制约了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而西方国家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优势,已经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医药,这无疑是一个挑战。
如何“发展中医药事业”:
一、加大中医药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
国家和地方应加大中医药科技经费投入,同时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和国际合作资金,形成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
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跨学科人才和海内外人才,建设一支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海内外结合的人才队伍。
二、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加快名老中医经验、学术、技能、文献的继承、抢救工作的步伐,以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领域、优势病种为重点,以建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抓手,坚持临床与科研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手段,积极吸收西医药和其他民族医药的发展成果,加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推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创新,在现代化、国际化中永葆生机和活力。
三、提高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保健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大力推进生产名药、创办名店、建设名厂和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炮制、中药产品与制剂质量的“三名三保”工程,不断提高和增强中医诊疗技术和水平,不断提高和增强中药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中药的统筹协调发展。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努力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合格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知识的宣传普及。
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培育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体系,努力营造体现中医药文化理念的人文环境,使中医药服务机构真正成为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基地。
组织实施好“中医中药中国行”科普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感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到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和改革发展的成果。
国中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由于西药研发成本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长,以“自然疗法”为特点的天然药物产业将成为全球制药业最具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中药产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但是,,我国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仍然偏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仿、改制品种泛滥以及缺乏标准和规范等已成为主要制约瓶颈。
因此,中医药产业发展必须走现代化、国际化之路,解决好三方面的问题,才能从世界医药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低下
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具有发展壮大中药产业的天然优势。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统计,按来源来分类,中药资源可分为药用植物、药用动物和药用矿物3种,分别有11146种、1581种和80种;按使用情况可分为中药材、民族药和民间药3种,分别有1200多种、4000多种和7000多种。
近20年来,我国中药产业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年平均增长速度达20%以上,年销售额已突破800亿美元。
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水平并不理想。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占全世界人口25.22%的中国,医药产业仅占全球的7%,天然药物仅占世界天然药物市场的3%-5%,中药出口额不足国际中草药市场的10%,与我国天然药物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2003年,全国中药工业总产值(中成药和饮片)达810.27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26.11%,仅占GDP的0.69%。
“中医药产业总体经济效益低下,难以承受国际竞争的强烈冲击。
”该所研究员王智民不无忧心地说。
另一方面,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仍处于尴尬地位,身份难以合法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中医药在世界上生存状况可分为三类:
一是融入类。
在中国、韩国、越南等国家,传统医药和西药均受到政府支持,大众也认可。
二是立法类。
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国家的部分省(州)出台法规,加强管理,保护中医中药的合法地位。
三是放任型,既非合法也非不合法,比如希腊、瑞典。
只要不出医疗事故等,这些国家普遍任其发展。
由于地位尴尬,使得中医药虽然在世界100多个国家有市场,但普遍难以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品的主流市场,大部分只能在华人圈子里使用。
机遇:
世界中药市场需求不断上升
接受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西医“一统”医疗市场的局面将被打破,天然药物产业将成为全球制药业中最具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中药产业也将成为世界医药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中药是指按照中医药理论使用、纳入了中医药理论体系的药物;而植物药或草药,则是尚未纳入任何医学医学体系的药物,仅凭一定经验而使用。
记者了解到,虽然中药与植物药差异比较大,但是,可以预见,独具特点的中医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当前,由于从化学合成物中筛选新药的难度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长、投入越来越高,并且化学药物对人体具有毒副作用,易产生抗药性和药源性疾病等特点越来越明显,许多国家转向了天然药物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使其成为继化学药物、生物制剂、基因工程类药品之后最具发展前景的特色产业。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80%的人在使用当地的传统药、国外的传统药或是中药,全世界草药市场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增。
美国有关部门统计,美国的草药和植物药也是每年两位数速度递增。
德国现有50家中医学术机构从事中医药研究,每年约有200万人次接受中医治疗。
另外,从事针灸治疗的德籍医师达5万人,占全德国医生总数的1/6。
“市场需求的趋势还在不断上升。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教授林瑞超对中医药市场前景表示乐观,“特别是在保健、常见的老年病、肿瘤、亚健康、类风湿、妇科、颈椎等方面具有特效和长效的中药,将会大有作为。
”
挑战:
发展受到四大瓶颈制约
专家分析说,制约我国中药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是制剂工艺、质量控制、剂型和包装技术相对落后,以及基础研究滞后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含量不高,创新能力薄弱。
根据美国制药协会统计,2000年,美国开发成功一个新药投入8.02亿美元。
研发成本的投入占总销售额的15%以上,而我国远远低于这一水平,不足5%。
另外,美国需要十多年时间才能研发出一种新药,而我国一些企业或者研究机构花费5、6年时间都认为过于漫长。
风险方面,美国要筛选一万个化合物,成功率是万分之二,也就是说,一万个提出申请的化合物只有1至2个被美国美国食品与药物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为药物。
房书亭指出,目前,我国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药,基本都是流传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老药”,其生产工艺大多没有改进。
比如,六味地黄丸,虽然名称和外包装在不断变化,但是仍沿用张仲景时代的生产工艺。
驰名全国的云南白药,生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