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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管理

 

研发设计管理

一.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设计输出能满足预期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活动的质量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产品立项,负责主持产品的定型鉴定并批准产品鉴定报告。

3.2开发部(以下简称设计部门):

负责编制、监督执行产品设计开发计划,负责设计和开发全过程的组织和协调,组织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工作。

3.3工程部:

负责工装夹具、模具制作或委外加工。

3.4项目工程师:

负责样机试制所需物料的采购,协助PMC选取或开发新的供方。

3.5品管部、实验站:

协助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所需的检验、测量和试验工作。

3.6市场部:

负责市场调研并参与相关的设计评审。

4.措施和方法

4.1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4.1.1设计部门根据内外反馈的信息,编写“产品设计开发立项报告”,提出产品开发的建议,经相关人员评审,由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立项。

认证产品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

4.1.2设计部门根据批准立项的产品设计和开发要求,确定产品设计和开发项目负责人。

4.1.3负责主持设计和开发的策划工作,确定设计开发过程,编制相应“设计开发计划”;“设计开发计划”应明确:

——设计和开发过程的各阶段。

——适合各阶段的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每个阶段的任务、责任人、进度要求。

——所需的资源(如人员、信息、软件、试验验证的设备、仪表、材料等)。

“设计开发计划”经主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有关部门实施。

4.1.4项目负责人应做好设计各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除非有特别的规定,参与设计的各部门、人员间以“内部联络单”的形式进行设计信息的沟通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沟通。

4.1.5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设计和开发进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对“设计开发计划”进行修订。

4.2设计输入

4.2.1技术任务书的编制

项目负责人据“产品设计开发立项报告”编制“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应明确规定对设计的要求,包括:

——功能和特性要求。

——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

——从以往类似的设计得出的适用的要求。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等。

4.2.2“技术任务书”的评审

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设计人员及设计开发提出部门人员对“技术任务书”的设计输入进行评审。

对其中不完善、含糊或矛盾的要求均应得到解决。

评审采取会签的方式进行。

评审后应将“技术任务书”及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相关设计人员。

4.3初步技术设计

设计人员按“技术任务书”的要求,绘制方案设计总体图、线路图(原理图)、主要零部件方案图,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编制特殊外购件的清单。

4.3.1方案设计总体图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产品轮廓。

——产品的基本特性:

类别、主要参数、型号、规格等。

——必要时,标明产品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技术、安装要求等。

4.3.2初步技术设计评审

初步技术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与设计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代表进行初步技术设计评审。

(评审人员的组成详见《设计评审人员的组成与职责》)。

评审的内容包括:

——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结构的合理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等。

——外观与造型。

——产品在预定的使用和环境条件下的工作能力,滥用或误用的失效和自动保护性能。

——产品技术水平与同类产品性能的对比。

——产品的经济性。

——设计计算的正确性。

——关键外购件、原材料采购供应的可能性,特殊零、部件外协加工的可行性。

——标准化程度、产品的继承性。

4.3.3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内容整理出“设计评审报告”,“设计评审报告”应记录评审的结果以及评审后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经主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

4.3.4项目负责人对评审中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4.4工作图设计

4.4.1设计部门在初步设计评审的基础上完成全部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包括总图、线路图、包装图、零件图、BOM、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标准等设计文件,详见《技术文件总表》。

4.4.2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应在图样及设计文件中做特别的说明,或通过编制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名细表作出说明。

4.4.3全套图样及设计文件依《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签字规定》进行审批后下发。

4.5样机试制及评审(设计验证)

4.5.1设计部门根据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制作样机,样机送实验站或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后出具“型式试验报告”(设计验证),品管部根据常规检验的结果出具“样机/小批量试制产品检验报告”;项目负责人根据样机在加工、装配、调试的过程情况和编写“样机试制总结”。

4.5.2样机所需物料,由设计和开发部门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适宜的供方协作开发提供,当现有供方不能满足设计和开发的需要时,可由PMC配合另行开发新的供方。

4.5.3项目负责人根据样机试制总结及检测报告,编写“样机评审报告”(设计确认),适时召开样机评审会议,并在“样机评审报告”中记录评审的结果以及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4.5.4产品需进行安全认证时,项目工程师应与认证机构联络并做好送样工作。

4.5.5据样机试制、客户试用或模拟实验提出的改进意见对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4.6小批量试制

4.6.1工艺方案的编写与评审

项目组负责编制小批量试制的工艺方案,并在方案实施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审,以确认工艺方案的正确、合理、完整性。

评审的内容包括:

——工艺方案、工艺流程的合理性、经济性。

——检验方法、检验手段、检测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适应性。

——工装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可行性。

——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及工序质量因素分析的正确性。

——外购件、原材料的可用性及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

——工序能力满足设计要求的程度。

4.6.2工艺方案评审后,项目工程师着手编制工艺规程、工艺文件,进行工艺装备的准备;品管部着手编制检验文件。

4.6.3试制准备

试制前(至少提前七天),由主任工程师主持召开产前会,落实试制准备情况,决定试制数量并明确各部门在试制中的作用。

——PMC作好试制计划并统筹试制物料的采购。

——项目工程师准备工装和设备。

——品管部准备检测工具、设备等。

4.6.4试制

项目负责人指导车间根据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提出的图样、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进行试制工作,试制中,品管部等部门应做好配合。

4.6.5测试

品管部对所有试制的产品进行常规检测,出具“样品、小批量试制产品检验报告”。

4.6.6项目负责人根据试制情况及品管部的检测报告,编写“小批量试制总结”。

4.7设计确认

项目负责人根据小批试制总结、产品检测报告等所反映的问题对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进行修改补充后,适时召开产品定型鉴定(小批量试制评审)会。

4.7.1产品定型鉴定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经理主持召开。

4.7.2产品定型鉴定会召开时,项目负责人应准备鉴定资料包括“技术任务书”,设计输出文件,评审验证记录等。

4.7.3与会人员对这些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对产品图样、技术文件、性能检测、生产

条件及试用等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得出鉴定结论。

定型结论包括:

——产品达到设计输入及客户要求的评价。

——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是否齐全、统一、正确,能否正确指导生产的评价。

——产品结构、性能、工艺、技术水平、生产能力、技术指标的先进性,用户使用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评价。

——是否具备产品定型的条件。

4.7.4项目负责人编制“定型鉴定报告”,“定型鉴定报告”应记录鉴定的结论以及采取的改进措施,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

4.7.5按鉴定意见,修改完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工艺文件。

完善定型投产的准备工作。

4.8设计更改

4.8.1在产品设计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由开发部门或相关部门以“内联单”的形式提出设计更改:

——设计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投产制造有困难。

——对某特定批次产品或某特定顾客要求进行的临时更改。

——安全法规或其他要求已作更改。

——需要改进产品或服务功能、性能。

——因采取纠正措施需要进行设计更改。

——其他情况下必要时。

4.8.2更改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根据提出的更改申请进行分析,核定是否进行更改。

如确需进行设计更改的,应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分发给有关部门。

——更改采用换新或划改的形式。

——临时更改无需对设计文件更改,但应在更改通知单注明更改对象、更改内容、更改期限、更改批次等,待更改期限和批次完成后自行作废。

——对获证产品的变更(如标准、工艺、关键件),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4.8.3设计更改的评审、验证及确认

——变更产品结构、原理和关键尺寸时,应按本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

确认。

——凡是不改变产品结构、原理的一般更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直至达到预期的改进效果。

——凡因更改涉及到制品处理时,应在“设计更改通知单”上明确处理意见,并会签品检、PMC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可以会审的方式决定制品处理方案。

4.9根据开发的方式(如自行设计、引进技术等)和生产类型(成批大量、单件小批生产),对本程序规定的设计和开发各阶段及开展的活动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参照附录执行。

4.10小批量试制评审通过前的设计和开发技术文件,由设计和开发部门负责管理;小批量试制评审通过后应移交ISODC,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和控制。

5质量记录

5.1产品设计开发立项报告。

5.2设计开发计划书。

5.3技术任务书。

5.4设计评审报告(□初步技术设计评审□工艺方案评审)。

5.5样品、小批量试制产品检验报告。

5.6型式试验报告。

5.7样机评审报告。

5.8定型鉴定报告(小批量试制评审报告)。

5.9设计更改通知单(□临时更改□永久更改)。

二.工装夹具制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工装夹具的设计﹑制作工作,确保工装夹具“设计科学﹑制作简单﹑使用方便”。

2.适用范围

各种工装夹具的制作,各生产部门自行制作的工装夹具不在此范围。

3.定义

工装夹具:

客户提供或公司内部设计制作的,用于定位或辅助生产设备使产品达到预期效果的工具或装置。

4.作业流程与要求

4.1在新产品开发过程,试作过程或生产过程中,由业务及工程部/生产技术部工程人员视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所需的工装夹具,填写“工装夹具制作申请”交夹具组进行工装夹具设计﹑绘制工装夹具图,夹具组设计人员在夹具图纸完成后交夹具组负责人审核后,视加工精度及生产状况确认是本厂自行加工还是外发加工,外发加工的夹具由夹具组填写《非生产物料申请表》给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采购部外发制作,申请表应注明完成时间并提供准确图纸给予采购部;不需图纸即可制作的工装夹具由使用部门根据使用产品直接制作。

4.2当客户提供的工装夹具需增加使用数量时,如客户未提供工装夹具之图纸,亦由生产技术部夹具组绘制工装夹具图,填写“工装夹具制作申请”交与相关部门进行制作。

4.3绘制工装夹具图时,应以正规图纸表示,并尽量采用计算机绘图。

4.4生产技术部主任/主管负责“工装夹具制作申请”及工装夹具图纸的确认,工装夹具图纸确认后,加盖生产技术部印章,生产技术部文员将工装夹具图纸副本连同“工装夹具制作申请”发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责任人须在“工装夹具制作申请”上签名接收,生产技术部文员将“工装夹具制作申请”第一联拿回,第二联交制作部门。

4.5制作部门接收“工装夹具制作申请”后,由部门负责人对制作工装夹具的数据资料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有疑问时,联络提出者处理。

4.6部门负责人确认工装夹具制作可行时,安排相关组别或专人制作工装夹具。

4.7制作人员需按“工装夹具制作申请”和制作图纸的要求制作工装夹具。

所有需制作的工装夹具均须在要求完成日期前完成。

否则,应提前通知提出者,经提出者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

4.8制作人员制作工装夹具完成后,需根据“工装夹具制作申请”和制作图纸要求对工装夹具进行自检。

工装夹具经自检合格后,由制作部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取走工装夹具。

4.9生产技术部对制作好的工装夹具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填写于“工装夹具制作申请”的相应栏内。

4.10若工装夹具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制作部门进行修正,完成修正工作后,需重新验收。

4.11若工装夹具设计有误而不能达到设计的目的时,设计者应对原工装夹具图纸进行修正,重新进行制作。

4.12工装夹具验收合格后,应将制作过程中的临时改动记入计算机图“工装夹具制作申请”图纸相应更改存盘,夹具由生产技术部给予编号后送交生产部门。

设计者视工装夹具的使用情况,需要时,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注明工装夹具的使用方法。

4.13工装夹具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

4.14生产中首次使用工装夹具时,业务及工程部/生产技术部人员应亲临现场指导﹑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工装夹具。

4.15工装夹具编号规则:

5相关记录

5.1工装夹具制作申请。

三.产品包装设计规则

1.目的

明确和规范产品包装的设计﹐编制科学合理﹑可靠实用的“包装工艺卡”﹐达到经济有效的保证产品品质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之包装的设计。

3.职责

工程部负责产品的包装设计。

4.作业步骤

4.1包装设计原则:

构思科学﹑设计先进﹑选材合理、操作方便﹑品质可靠。

4.2包装设计基本规则﹕

4.2.1包装数量以十的整数倍为佳。

4.2.2每箱毛重一般控制在12千克以下﹐对较特殊的产品其毛重允许不大于20千克(连同卡板一同出货的产品﹑胶箱周转的五金品﹐不受此限)。

4.2.3产品装箱后应保持抽取自如状态﹐不可有散乱、倾倒、挤压现象。

产品在箱内与包装箱的间隙(除底面以外的其余五个面)应控制在3~30厘米为宜(因产品大小而异),同时考虑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可因摇晃而倾倒。

不怕受压的产品允许其与包装箱顶面的间隙可设计为不小于3厘米。

4.2.4产品入袋时应轻松自如,但不可浪费﹐胶袋口折起后应有20厘米以上余量,散装部品的胶袋口要用胶纸封好。

4.2.3产品装箱、封箱后,箱与箱可承受叠放3米高而底层之纸箱不得变形,产品不得压坏。

4.2.6产品装箱封箱后,在平面滚动一周和底面距平面40厘米处跌下纸箱均不能损坏,产品不可有零乱、倾到、挤压、碰坏等现象。

4.3包装材料的选用

4.3.1根据各类产品的材料特性,外部形态以及与其他部件之间的装配要求选择合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优先选用公司已有的包装材料﹐确因其他原因而需增加新的包装材料时﹐由设计者提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给出新的编号。

4.3.2除客户有特殊要求外﹐不得设计专用包装材料(含材料规格﹑尺寸规格﹑印刷规格)。

4.3.3胶盒及胶箱仅限于存仓期较短的塑料品及五金品的公司内周转﹑五金品的外发加工选用。

4.3.4珍珠棉袋仅限于镜类产品﹑喷油丝印较小产品或有特殊要求产品的选用。

4.3.3气珠袋仅限于喷油丝印较大产品﹐或有特殊要求产品的选用。

4.3.6刀卡仅限于产品之间不可相触或产品不可受外力(防止挤压或碰撞)时选用。

4.3.7贴纸仅限于镜类产品的选用。

4.3.8吸塑盘仅限于需特别保护较小产品的选用。

4.3.9发泡板仅限于用来保护产品凸位﹑支撑纸板或填充箱内空间。

四.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技术文件管理规范、有效、安全,充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由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承载的由本企业开发的或编制的产品技术文件(含工艺、工装)、技改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含技术管理制度)及外来文件(含国家、行业标准、样本及顾客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研发部:

负责产品图样及相关设计文件,其他技术开发文件、产品设计标准及制度和与产品设计有关的外来文件的管理。

3.2工程技术部:

负责产品技术文件、技改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外来技术文件的管理。

3.3各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技术文件的管理,工具室负责产品图样及工艺技术文件的管理。

3.4公司严禁用受控图纸复制新图。

4.技术文件的发放

4.1形成文件

责任技术员按《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程序》和《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修改工作程序》等形成产品技术文件、技改技术文件及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确认符合要求的外来文件。

4.2归档整理

4.2.1责任技术员将企业开发的技术文件按项目或产品编制清单,外来文件按类别或顾客单位编制清单,连同技术文件原图或电子文档移交研发部资料员或技术部资料员。

4.2.2按清单所列目录核对技术文件名称、数量,确认无误后签收。

4.2.3建立文件台帐、标识,原图分类存放,电子文档放入规定的区域及文件夹。

4.2.4按《技术增补申请单》的要求复制文件。

4.2.5产品图样及工艺卡发放前,盖发放部门受控章、制造类型章、版次章、发放日期章。

工装图样盖部门受控章及一次性字样章、发放日期章;技改及科研攻关项目应盖发放部门受控章,发放日期章,有保密要求的还应盖密级章;其他文件(含外来技术文件)盖发放部门章和发放日期章;存档文件按前述原则盖章。

5.技术文件更改、替换、增补

5.1更改、替换、增补条件

5.1.1文件存在设计缺陷、数据及文字差错、产品或制造工艺技术升级或优化、顾客要求修改、与制造工艺不相适应或工艺不当。

5.1.2文件数量不够以及遗失需补充。

5.1.3文件已污损需替换;

5.2申请

5.2.1污损文件的替换由使用部门或驻使用车间工具室提交《技术文件增补申请单》。

5.2.2增加、补充文件份数由使用部门或驻使用车间工具室提交《技术文件增补申请单》。

5.2.3反馈或收集信息,涉及文件需修改的由文件编制部门责任技术室组有关人员按《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修改工作程序》对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决定是否处理及拟出处理方案并予评审,是否报上一级审查作出安排。

5.3编制文件

5.3.1决定需修改(含在原有技术文件上更改或因更改量较大需换版)的技术文件由责任技术员根据对相关信息分析研究后拟出的处理方案,按《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修改工作程序》填写《技术文件修改单》,注明修改原因、修改内容,涉及已制品和在制品的处理意见;产品更改涉及工艺变动的应先与工艺沟通。

5.3.2校核修改单的正确性。

5.4审批

5.4.1般性的文字数据差错,不涉及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的重大变更,不涉及四大件报废的结构、材料、表面处理、热处理、尺寸精度、粗糙度、形位公差变动等工艺要素的调整,补图换图的审批签字(修改审批级次在信息分析研究阶段形成)。

5.4.2前条以外的各种修改的审批签字(修改审批级次在信息分析研究阶段形成)。

5.5实施

5.5.1修改、替换、增补职责

——责任技术员根据修改单修改存档原图或白图、外包用图。

——资料员根据修改单修改电子文档,登记;对涉及需换版修改的予以换版;根据经批准的《技术文件增补申请单》复制所需技术文件并标记,对换版的技术文件予以标记。

——现场服务技术员根据修改单修改生产现场使用的技术文件。

——若外包用图借出,责任技术员立即通知外协外包室收回并及时修改。

——外包外协室收到修改单或接到责任技术员通知后,限2个工作日内收回外包用图并交责任技术员。

5.5.2修改方式:

采用按《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修改工作程序》换版或划改,在技术文件上直接修改的严禁涂改。

5.5.3修改标记:

凡对技术文件进行划改的应按《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修改工作程序》进行标记。

5.5.4修改期限:

文件修改、更换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5.5.5发放:

按下列范围发放《技术文件修改单》:

——发文件使用部门。

——涉及成本变动的发财务部、营销部。

——涉及标准件及备件发物流部、营销部。

5.5.6更改、替换的文件使用部门或驻使用车间工具室核对文件后,在发送部门存档的《技术文件修改单》上签字;及时抽出、补入修改文件,以保证文件的完整、正确、统一。

5.6资料归档

对更改、替换文件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技术文件修改单》每月整理一次,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6.技术文件收回、作废

6.1文件收回

6.1.1使用部门或驻使用车间工具室在收到更改、替换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收回被替换或作废的技术文件交发放部门资料员。

——工具室资料员收回加工用图。

——驻装配车间工具室管理员或责任技术员通知外协外包室要求收回外包用图。

6.1.2发放部门资料员负责接收并核查收回文件的完整性。

6.2文件处理

6.2.1作废的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资料员定期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申请销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2.2技术部每年年底组织销毁,综合管理部派人全程监控。

6.2.3所有作废的文件应保留一份作为追溯或积累知识之用,保留文件应加盖“作废参考”章后予以存档。

6.3资料存档

存档的文件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

7.技术文件的借阅、归还

7.1归档文件

各部门或驻使用车间工具室在收到受控技术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建立文件台账,并按产品类型或客户名称分类、存放。

7.2文件借阅

7.2.1各部门的技术文件,原则上只允许本部门人员查询、借阅。

7.2.2技术部门(油缸研究所和技术部)的书面技术文件应分类上架集中管理,技术员就地查看可不办手续,如需借出,应按要求填写《技术文件借阅登记卡》,还回销帐资料员每天定时进行接收验证;其他部门人员借阅时,原则上只能在技术部门内查阅,若需借出,必须经技术部门主管同意,并按要求填写《技术文件借阅登记卡》,并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7.2.3工具室管理的技术文件(图样和工艺)

——操作者凭工作牌、施工票,按要求填写《技术文件借阅登记卡》借用图纸,归还期限为一周,需续用的应办续借手续,续用期限最长为一周,延期需再办续借手续。

——纳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凭施工票或外包件图纸清单,按要求填写《技术文件借阅登记卡》借用外包用图,归还期限为两周,需续用的应办续借手续,续用期限最长为一周,延期需再办续借手续。

7.3文件归还

7.3.1技术部门的技术文件:

借阅的技术文件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其他部门借用最长归还期限为一周,资料员接收、验证技术文件的完好性,并在《技术文件借阅登记卡》上签字。

7.3.2工具室管理的技术文件:

——操作者或并在《技术文件借阅登记卡》上签字,同时应将技术文件的每次接收、借出、归还等情况做好记录。

——对于《技术文件修改单》中需修改且已借出的技术文件,工具室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并督促借用人于两个工作日内归还,并通知相关技术员处理。

供方按期归还图样和工艺,由工具室管理员接收、验证技术文件完好、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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