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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点
食品安全问题,住房问题,上学问题,看病问题,就业问题,养老问题 以下从9大热点话题解读
一收入分配改革
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综合分析]
造成我国收入分配过大的原因主要有三:
其一,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第一大因素。
其二,垄断是加剧收入分配不公的另一大原因。
其三,灰色收入是民众最为反感的现象之一,也是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体现。
措施:
改革的目标和路径问题已经解决了,下一步关键是要拿出有力的措施,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缩小不同群体的差距,规范已经失范的分配体系。
如果说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公正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是适度的,社会当然一定是安定祥和的,国家的发展也一定是健康的。
这应该是我们新一代的领导集体带领我们一起努力的方向。
收入分配改革由于它实质上关系到对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在已经形成了既定的利益格局,并且产生了强势的路径依赖的背景下,要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其实是异常艰巨的,它绝非一日之功,也不可能一药奏效。
因此,我们要在明确目标、路径的条件下,坚定不移地稳妥推进。
二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
[措施]
(一)政府诚信。
一个诚信的社会必须靠政府来引导,而政府的诚信要靠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通过多种手段来打造。
要切实加强公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牢记执政为民的思想。
同时,健全政府自身的诚信机制,严惩失信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企业诚信。
企业管理者树立信用管理意识,内部设置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
制定明确的信用政策。
(三)个人诚信。
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从小树立“人无信不立”的信用道德观念,建立学生的信用档案。
第三,建立切实可行的诚信评价体系。
通过运用诚信度测评体系考核学生过去、现在的诚信状况,并将结果记入成年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第四,完善的诚信监督和惩罚机制。
高校的纪检部门建立科学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约束大学生的行为,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诚信品质。
三下决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四加强廉政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温家宝在对2013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指出,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解读】
有尊严的生活,更加充分的民主,是人民的不懈追求。
当前,一些地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漠视群众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政府工作报告中一系列掷地有声的表述,表达的正是人民群众对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期盼。
正视百姓呼声的热点,直面改革中的难点。
“让人民监督权力”“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等等,是切实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切实要求,更是民众热切呼声,必将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和拥护。
报告中提到了加强舆论监督,这两年一直比较受关注的网络反腐其实也是舆论监督的一部分。
尽管网络反腐现今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反腐工具,但不能仅仅靠它。
网络反腐具有随意性、任意性以及不规范的成分,是随机性的反腐,要更有效地反腐,还是需要建立长效反腐制度。
反腐除了要加强部门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加强人大监督等,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同时要发挥民间的力量,鼓励举报。
【综合分析】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关系党的存亡。
党越是长期执政,党风建设的任务越是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抓党风建设,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其一,廉政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要从制度上遏制腐败,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入手,建立统一的廉政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的廉政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廉政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党内腐败现象严重主要是制度上的弊病,如:
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缺乏有效监督,公务员素质偏低,官僚主义严重等。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严重”。
其二,法律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都有较大的提高,但从总体上讲依然严重滞后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许多干部不熟悉与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习惯于按长官意志办事,法律至上的观念、以及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淡薄,以至违法行为的事例司空见惯。
在普通民众中,信访不信法,合法权益受损时,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其三,现有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监督主体的过多过滥容易出现职权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从而导致监督不力、效率不高的结果。
同时,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造成不少环节的“弱监”和“虚监”;自上而下的监督代替了平行制约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造成了不少监督环节的空当和误区;重视违法违纪监督,忽视决策监督,难以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
总的来说,我国的监督机制是廉政法制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进展;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和国家的威信;影响依法治国进程的顺利进行。
因此,进一步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五: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温家宝在对2013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指出,2013年我国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解读】
房地产再次成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注的重点。
相比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的表述更为“坚决”。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
”而今年提出的则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
还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健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这一提法在往届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未出现,意味着政府已经着眼健全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目标是“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对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提出更具体的目标:
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此外,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要“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综合分析】
[现状]
事实上,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分为四类,分别是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两限房。
其中具有房屋产权或部分具有产权的是经适房和两限房,也就是说,相比于这两种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更具有“济贫”目的,因为它们是针对“更穷”的那一部分人。
[原因]
其一,地方政府对经适房仍然不肯放手,抱残守缺,在住房保障观念上仍然没有一个根本性转变。
经济适用房已经不是面积大和小、审核严格不严格、交易不交易的问题,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福利化的坚持表明的是,有关部门仍然没有从政府主导的、以行政干预为基本手段、层层划分组织起来的旧福利体制转变到以被保障对象为主体、尊重受益人选择权自主权、以市场为基础的新社会保障理念。
其二,两限房定义不规范,身份模糊不清致使腐败现象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它既不是保障性住房,也不是完全市场化的商品房,这种既不是保障性住房又不是商品房的法律依据却又无从谈起。
两限房的申请在民间被称为“陪太子读书”,申请条件的甄别机制由政府制定,申请过程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限价房低于市价的特征必然会招引逐利的富人或有权者投机购买限价房。
其三,廉租房不给农民工(或只给农民工中的“劳模”),经适房优先公务员,这类制度缺陷严重地扭曲了住房保障建设。
福利房是单位分房,而且完全是向有权有势的人倾斜的,有权有实的人福利高,工资也高,权力少的人福利低,工资也低;完全没有单位的人是没有福利的。
这种“负福利”状况在各地的普遍存在,严重扭曲了住房保障的建设。
[意义]
虽说保障房供应规模扩大,并不能降低商品住宅的价格,但是,可以调整住宅供给结构,保障中低收入人群有房住。
在北京等不少城市,保障房建设采取“捆绑式”,即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一定的保障房。
与纯保障房小区相比,该保障房项目享有与商品房同等的城市配套条件,这大大增强了保障房的吸引力,并成为保障房成交比例上升的主因。
在城镇化“引擎”中,保障房同样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城镇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农民进城、居住条件改善等,这个过程不仅对保障房,也对相关的配套设施有大量需求,成为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保障房建设规模的加大,也促使相关制度完善。
随着大量保障房项目的陆续入市,保障房建设任务中潜藏的质量、分配、管理等问题也会放大,其融资、监管都需要更加严格的制度。
因此,保障房的流转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六:
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解读】
随着结构性减税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营改增”已经成为减税的重点突破方向。
在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几乎涉及中国所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就目前来说,我国“营改增”改革的试点成效,首先在减轻企业税负方面,“营改增”试点地区实现了总体减负。
第二,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为细化社会专业化分工提供了有效的税制保障,支持和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第三,改革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将营业税并入到增值税,实现税制的公平统一,将对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并由此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稳定增长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
从“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尽快将改革推向全国,是未来的重点也是难点。
其实,“营改增”的减税意义还在于它的波及效应。
一方面,企业自身的业务网络的链条越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越得益;另一方面,“营改增”试点范围越大,覆盖的行业越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也会从中得益。
按照国务院此前要求,今年或将推出铁路运输、建筑安装和电信通讯领域内的“营改增”试点方案。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适时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随着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循序推进,许多方面需要妥善处理,毕竟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并非尽善尽美,在执行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地方亟待完善,下一步要细化完善有关税制安排。
另外,地区和行业范围扩大之后,还需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防止出现漏洞。
事实上,随着将来更多行业以及更多的地区纳入试点,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可以预见营改增带来的市场推动力更加有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动力会更加强大,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七:
实施积极财政和货币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温家宝指出,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
要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给,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
【解读】
与去年相比,今年CPI预期目标下调了0.5个百分点至3.5%,但仍高于去年全年2.6%的同比涨幅。
事实上,通胀目标设定在3.5%,较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表明高层控通胀的决心。
物价关系民生,降低通胀目标稳物价是从惠民生角度出发,希望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
另一方面,经济增速已出现回落,与其保持一致,CPI目标也应该相应回落。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去年CPI涨幅回落至2.6%,不仅与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控通胀措施有关,也与经济运行整体态势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通胀压力仍然较大,主要为:
我国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农产品和服务类价格都存在上涨压力;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并不断加码,输入性通胀压力不容忽视;为理顺能源资源价格需要留出一定空间;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约有1个百分点。
因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
”由此看来,今年国家着力抓好房地产工作,严控不合理需求,保障正常供给,并要求搞好农业生产,保持食品供应稳定。
九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温家宝在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
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村庄建设要注意保持乡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解读】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强调“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并且报告首次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这正是提高城镇化质量,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破题之道。
在我国,就业质量和医疗、教育等福利保障依附于户籍存在,有无户籍差别很大。
其实,新型城镇化重点就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实现让农民工彻底地转移。
和这个问题有关的是户籍,在户籍上有60多种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福利。
加快户籍改革,有利于推动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仅提出“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相比,今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改革并不是简单改户口,关键是户口背后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
这一点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所突破,报告要求,“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这也就意味着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事实上,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而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保障性住房等,要通过逐步增加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最终达到消除户口待遇差别的目标。
【综合分析】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第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旗号,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
部分地区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大肆追求土地增值的收益,进一步助长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迁的行为。
失地农民增多和一些地方后续社会保障跟不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另一方面,促进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制度仍未建立,导致“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
若按此模式继续推进城镇化,失地农民的数量还会大量增加,农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资源的数量将进一步减少。
农村人口的减少慢于农村耕地的减少,不仅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
第二,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问题。
一些城市布局结构不合理,相邻城市之间发展不够协调,不利于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
还有一些城市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扩大城市规模,不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条件,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人口、经济、城区面积等指标,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部分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于中心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恶化等问题。
城市规划和管理脱节,市政工程缺乏统筹规划和建设,综合管理能力滞后,影响城市运行效率,一些城市“城中村”和“城市贫民区”问题比较突出。
第三,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目前,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数已超过1亿人,但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很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问题也很突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刚刚起步,养老保险尚未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很多录用农民工的企业都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录用的农民工提供法定的保险。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对广大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欠帐,虽然降低了目前的企业运营和城市发展成本,但是将构成对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压力。
第四,城镇化的多头管理问题。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同的政府部门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对城镇化的过程进行管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
城镇化的进程涉及许多领域,但在统一市场的框架内,具有区域整体性的特征,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管理模式不符合城镇化这一特征的要求,不利于统一的城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在实施中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城镇化进程健康高效地发展。
由此看来,户籍制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尽管一些城市有顾虑,提出承载能力有限,但其实这些农民工已经在这些城市里了,不能无视这一事实。
中小城市的户籍制度要尽快全面放开,大城市至少第一步要做到,城市里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