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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技术标监理方法及措施

监理方法和措施

监理措施,包括三阶段(准备、施工、保修)、四控制(工期、质量、投资、安全及文明)建立措施,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一、本工程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目标、方法、内容、措施:

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基线、标高、轴线的测量成果,复核其测量是否真实可靠,审查施工单位配备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的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和审批的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阶段:

采取旁站、巡视、实验和测量等方法,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法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内。

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目标、方法、内容、措施: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控制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严格检查,同时还要热情帮助督促承包商改进工作,健全制度。

监理人员可以参与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制订、质量体系的完善以及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的制订等工作。

对于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工程或部位,还可以为其提出保证质量的措施等。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建设工程是由大量的施工人员利用机械设备、施工方法等将一系列材料组建而成,因此对于人的控制就处于最为关键的地位。

本公司将结合施工实际,制订监理实施细则,用以指导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同时要求承包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业主指示、监理指令、施工方案等组织施工。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本公司将根据多年的监理实践经验,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一系列的监理预防措施,进行施工风险、重点难点分析,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把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坚持全过程严格监理的原则。

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部位、建设各方、施工人员、施工方式等方方面面多不胜数,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既定的方案对施工的全过程及各专业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对工程的4M1E(即人、机、料、法、环)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同时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调整既定的方案进行更加有效的质量控制。

(5)、坚持工程验收原则。

对于工程的每一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必须由本公司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必要时会同有关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放过任一有质量问题的工程部位,以确保整个工程符合要求。

(6)、坚持科学、灵活的原则。

在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态度谦虚,立场公正,以理服人,做好协调工作,充分沟通协商,以取得对方的信任和工作中的相互配合。

3、主要控制方法如下所述:

(1)、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2)、按监理规划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4)、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6)、有权建议撤换承包商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7)、要求承包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材料取样、送检、抽查、工序检查和隐蔽验收等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8)、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并着重抓好事前控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9)、熟悉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说明资料,了解设计要求,明确土建与设备安装相关部位及工序之间的关系;

(10)、主动与质检站联系,争取质检站的配合与帮助;

(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和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好现场验收签证工作;

(12)、对现场质量验收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分项评定,填写工程报检单,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检查工序施工的原则,达到层层把关,保证工程质量;

(13)、督促承包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评定表。

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内容

(1)、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做到工序完成有自检、工序交验有签认、中间交工有证书。

(2)、查验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成果。

(3)、对各工序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旁站,发现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4)、在监督承包商按照规范做好自检的同时,按规定频率进行监理抽检以及必要的附加试验,并根据试验资料和数据,对工程成品进行评估,决定确认或者拒受、指令返工。

(5)、组织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6)、重要分项或子分部工程完工后,按相关验收标准规定组织中间验收。

(7)、对竣工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审查工程竣工资料,组织预验收,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合同措施

1)、在起草合同时要写明工程质量标准,越细越好,明确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并建议分解到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2)、合同中明确质量缺陷的罚则,明确业主、监理具有质量否决权,严格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的不予签证和验收。

3)、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分解表,承包商自定的质量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

此项分解措施应报监理及业主,批准后执行。

4)、根据施工合同,督促承包商认真落实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责任。

严格控制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条款的履行。

5)、定期对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写出报告,分别送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备案。

6)、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奖罚条款。

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工程资料,做好工程记录,一切以书面记录、录音、录像为准,若发生工程质量纠纷或索赔时,以提供事实有效证据。

8)、明确质量保修期间的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质量保修协议书,监督其实施。

(2)、组织措施

1)、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满足旁站监理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监理制度,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理责任制,分班作业,责任到人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从公司级管理和项目监理组两个层次出发坚决抓质量,

3)、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集中学习,深刻理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图纸及意图、业主要求、相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了解工程前期情况,为迅速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条件。

4)、审查承包商及分包商的企业资质等级、营业范围,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其质量管理制度,在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深入到承包商内部,调查其结构情况,对影响到质量目标实现的不合理架构予以提前指出,要求整改。

本公司在管理承包商的力度方面历来比较大,有不少承包商认为,经过了本公司的管理之后,其自身管理能力也得到了一定提高。

5)、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承包商施工人员工作不力,项目监理机构可依据合同和管理制度,要求承包商调换有关人员。

6)、选用与工程类别相适应的试验单位,考察其企业资质、营业范围,合格后督促承包商按要求送检。

7)、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严格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的审批制度。

8)、建立工地例会制度,每周一次工地例会,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讨论确保各工序质量的措施,解决已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下一步的施工质量提出要求和预防措施。

9)、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实行质量检查控制点制度,如:

、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钢筋绑扎、等设置质量检查控制点,没有经过检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验收后监理工程师签字),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监理将要求该承包商拆除并重新进行检查验收、按规定进行罚款或委托其它承包商拆除等措施,最后以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为目的。

10)、建立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的报验制度,检查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的出厂证、合格证、试验证、进口设备还需审查其进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

11)、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检查承包商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有关的施工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12)、定期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承包商质安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使整个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13)、总承包商与独立分包商实行交接单制度:

进入装修阶段之后,所有独立分包商实行交接单制度,即所有独立分包商所施工的工程作为一道工序,由总承包商用交接单书面形式进行现场操作面交接,独立分包商施工完成并经过监理验收(成品保护合格)后再用交接单书面形式交给总承包商;一个完整的交接单应有交出方、接收方和监理三方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将根据每个独立分包商施工项目制定交接单和反接单,并在交接单中明确交接的内容。

14)、进入质量保修阶段,派专人跟踪工程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组织保修期间的质量问题处理,按公司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工程回访。

(3)、技术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措施主要有审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2)、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坚持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主动对工序活动的条件加以控制,采用实测、分析、判断等手段及时检验质量,主要控制手段有:

①、旁站监理:

即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

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如:

混凝土浇筑、基槽回填等。

②、平行检验:

即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商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③、巡视检查:

即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④、实测:

即通过测量手段对施工放线放样、关键工序、构件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整改或返工。

⑤、试验:

这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的主要依据。

除用承包商的正常检验数据外,还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⑥、有见证送检:

按照质量监督站的要求抽取样品并亲自送质量鉴定机构,对结果进行跟踪和处理,送检的频率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⑦、文字指令:

即以书面形式发布技术要求、整改意见。

3)、对特别重要的部位、有疑问的检查对象,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有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4)、严格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对使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严格把好技术关。

订货方(承包商或业主)将选定的供货商生产厂家及产地等资料书面报给监理,监理供货商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及货物要求、质量标准进行审查,必要时与订货方共同到生产车间进行实地检查实物质量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经检查评定确认样品并封样,样品一般封存在业主指定的库房内,因故不能将实物封样时经业主同意后可采取录像、照片或可证资料进行封样,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入现场后,按照样品进行核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并有相关规定的材料准用证,材料进场后按照质检站规定进行有见证送检或抽样复试。

5)、严格质量标准,执行样板工程制度:

为了明确质量标准,方便对照检查验收,要求施工方在分部分项工程验评表中加入质量标准栏,并进行及时现场验评,不得后补分部分项工程验评表,验评表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工程报验单一并签认。

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的分项工程约定质量标准(如约定允许偏差等)。

为了使质量标准形象化,便于操作,推广和执行样板工程制度。

要求每一分项工程先做样板,经甲方、监理方、设计方认可后以此为质量标准,使标准形象化,以便对照执行,

6)、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对承包商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使承包商加以重视或修改,以及批复承包商呈报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和处理后的结论。

7)、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将所收集数据和文件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8)、按规范要求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及时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成品保护。

9)、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程序

①、原因、责任分析;

②、事故处理方案和弥补措施;

③、制订事故防范措施。

10)、本公司将定期组织工程回访,对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清责任,对于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的,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承包商,限期加以解决。

必要时可通过经济手段,对承包商的保修金进行扣减,责令承包商进行整改;对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而由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缺陷,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并向承包商签发追加费用的证明。

11)、监督工程保修施工,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抓好修补缺陷项目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经济措施

1)、严格质量检查,行使质量否决权,对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收规范规定质量标准的不与签证、拒付工程款;承包商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要赔偿。

2)、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对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并监督承包商专款专用。

3)、建议实施奖罚措施,进行质量评比,对工程质量完成好的承包商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质量差的给予经济惩罚。

4)、支持推行合理低价、优质优价政策。

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承包商存在问题整改的及时性、效益性观念,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制定《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办法》,经业主审批后施行。

《施工现场奖罚管理方法》中规定了现场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达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进行奖或罚的数额;并对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的执行情况进行量化奖罚,做到监理依据充分,奖罚分明。

6)、就质量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原因、责任分析,并监督、控制质量保修金的使用。

6、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过程

(1)、事前控制

1)、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制度、质量缺陷处理等一系列有关质量控制的内容。

2)、组建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制订相关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监理责任人并进行细化。

3)、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①、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条款;

②、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⑤、相关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等;

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

⑦、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依据。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当工程进展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调整。

5)、对承包商的事前控制,主要包括资质审查、方案审查、材料及配合比控制等方面,详见第六章“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事中控制

1)、协助承包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把影响工程质量的可能因素均纳入管理状态,对重要的工序建立质量控制点。

2)、以每一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为对象,以其质量控制点为重点,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实行全过程监控,以确保作为单位工程质量基础的分项工程质量。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测,以预控为主,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漏检和误验。

4)、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达到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结合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5)、检查承包商执行技术法规、验收标准(规范、规程、标准等)和设计要求的情况;检查承包商各项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自检记录等。

6)、审查承包商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要求和安全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

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按经审批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单”送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责令承包商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8)、审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采购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9)、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施工现场环境不利于施工的,要求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10)、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认真、严格的验收及隐蔽工程给予签认;分部工程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并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认中间交工证书,不合格的,指明整改项目,整改后再进行检查验收;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质量评定。

11)、对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关键分项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采用巡视、检查、抽查和复试的方式监控隐蔽工程的施工,未经监理查验认可,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认真做好监理日记,收集相关数据,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12)、审查设计变更。

凡因施工原因需变更设计,应通过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经业主及监理单位批准后交承包商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各项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的不利影响,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汇报。

13)、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有交叉影响的问题,明确各自职责,检讨质量情况,提出改进要求。

14)、参与调查工程质量事故;审查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并监督其实施;检查针对事故原因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5)、至少每月一次对工程质量作出分析评估,并提出下一步的质量控制要求,纳入《监理月报》并报送业主。

16)、下达停工令控制工程质量:

①、当工程质量出现系列性偏差时,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规定下达“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承包商制订整改措施;

②、承包商进行整改并自检合格后,提出复工申请,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复工指令”,不合格的发出“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继续整改。

(3)、事后控制

1)、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并由承包商作出自检后,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督促承包商整改达标。

2)、分部工程完成并由承包商自行评定质量等级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方为有效。

分部工程质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监理工程师运用“开展质量评比活动”的办法,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4)、监理工程师认真做好监理日志记录,及时收集质量方面的技术资料,按有关要求分类归档。

5)、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作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技术资料做好准备。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①、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首先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承包商,并要求停止与该部位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重大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

②、监理工程师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分析会议,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设计、承包商、业主各方参加质量事故分析,分清原因和责任,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不同责任所属,提出处理办法,商定处理措施;

③、认真审核承包商报送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承包商严格按处理任何质量事故;由于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程费,根据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

④、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处理描述其执行情况、处理结果并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上报业主;

⑤、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的规范规程要求执行;

⑥、凡未达到规范标准的明显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仍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进行返工;

⑦、采取已核准的加固补强或整修方法;

⑧、质量问题比较严重,技术范围内无法解决,可能延工期的,总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调查,研究处理方案。

7)、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8)、工程验收及质量评估

①、分部工程需进行分阶段验收,承包商应初验收并整改合格后,提前三天报请项目监理机构会同设计、质监站人员进行验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

②、单位工程竣工时,承包商应首先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预验收;

③、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包商提交的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和技术档案资料后,对工程进行初验,发现有施工漏项、工程质量问题时,将书面通知承包商并限定处理时间,处理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检;

④、当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质量做出全面的评估,特别对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要有详细的陈述和确切的结论;

⑤、工程初验或复验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协调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竣工报告,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正式验收。

(f)办理完竣工验收后,签发竣工移交证书,并向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备案。

⑥、督促承包商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按现行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一般开工前承包商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归档内容列表报监理单位,经认可后及时积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承包商将完整的工程档案报送业主。

凡资料不全的,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9)、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方法

①、设立竣工资料的检索系统,为保修工作提供第一手原始资料;

②、形成保修阶段的专项记录表格,实行保修阶段的质量全过程监控;

③、保修阶段督促承包商对工程中尚存在的一些质量缺陷作修补处理,以使工程完全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如承包商不进行这些工作,业主有权雇用其他承包商完成并支付报酬,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在保修金内扣除。

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为基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责任方进行维护保修,确保使用者正常使用的合法权益。

⑤、未修复,监理工程师可以按合同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终止日以前的检查结果,要求承包商完成修补尚存的质量缺陷。

 

7、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沥青砼路面工程

1)、土路床

土路床是道路工程施工的基本工序,在道路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召开路床专题会,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如下监理要点:

①、踏勘路基土和土源:

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踏勘路基土分布状况和用作填筑路基的土源,并要取土做物理力学试验和重型击实试验,确定路床用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要采取加强土路基的措施。

②、测量放线控制:

检查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检测设备检定证书,确认操作人员和仪器是否合格,复核测量成果,确认测量成果是否合格,测量标志,保护措施是否得当,保管好纵、横断面的有关数据,以利于工程计量。

③、场地清理做到三个确保:

将场地可用土和无用的垃圾、耕植类土分开,并分类堆放,确保路槽有合格的土壤,路槽开挖应预留碾压厚度并重复校核测量放线成果,确保路床高程和平整度,展现路槽全貌,制定路床碾压方案,确保路床的压实度。

④、路床碾压和隐蔽工程施工

A、路床碾压:

先用12~18t压路机碾压一遍,验证路床碾压方案,并找出路槽隐患进行特殊处理,确保路床和基层质量、再用18t压路机进行正常碾压,根据轮迹状况,结合环刀试验,确定路床是否合格,路床施工完毕,应进行洒水养生或覆盖养生。

B、隐蔽工程施工:

路床下个别隐蔽工程需要结合勘探和现场钎探查明,待路床碾压合格后按照隐蔽物的处理方案进行施工,避免该处下陷影响基层质量。

以上四点是路床工序施工的停止点和见证点,是确保路床强度和刚度质量的控制要点,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基层

目前道路基层结构一般采用板体性好、透水性小、强度比较高的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其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①、对原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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