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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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岗位职责)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于我校逐步建立先进的教师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集聚的用人环境。
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师进行岗位聘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根据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壹致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岗位意识,建立岗位激励机制,实现岗位聘任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2、实行分级目标管理,降低管理中心,强化壹线调控能力。
按照学校制定的设岗原则,各学院(部)要合理利用、分配岗位,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分级管理考核。
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学院的办学活力。
3、倡导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崇尚热爱科学、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鼓励艰苦奋斗、优化集成的团队合作精神。
逐步达到科学、民主、自由、自律的人文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2、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
3、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
4、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三、组织领导及实施
1、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考核和聘任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教师岗位聘任及教授之上岗位的聘任工作。
2、学院(部)成立相应的教师岗位考核和聘任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教师的岗位聘任及教授之上岗位聘任考核推荐工作。
3、学校成立以人事、教务、科技、研究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授之上岗位聘任及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
工作小组常设办公部门于人事处。
4、本学期开始启动教授上岗试聘任工作,院(部)同时启动各级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首期聘任为3年,第壹年为试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首期聘任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以确定下期聘任。
四、本方案校长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三年五月九日
1.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方案
为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且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职称改革工作的重点应从“评审”转移到“聘任”上来。
推进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是目前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重点,要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岗位意识、竞争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意识,以进壹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教师高级岗位的设置要和学科定位、规划和岗位的研究方向相结合。
教学岗位的设置也要同时制定教育方向。
要特别强调上岗人员于岗期间学科建设、教学等研究工作的新思想、新发明和新创造。
岗位设置工作是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壹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实施职务按岗位聘任,有利于教师队伍合理结构的形成,有利于多学科的均衡发展,有利于自我调节机制的完善和促进人才流动。
学校要通过岗位设置和实施职务结构比例控制,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规定和我校的办学规模和层次,基于我校目前定位为省属高校中处于前列、于全国高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若干领域于国际有影响的以工为主、综合性较强的现代化多科性大学的要求,依据学校教学和科研且重,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且重的办学思想,确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结构比例和全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数。
2、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基本单位。
二级学科设教授岗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独立的教学科研群体,有明确且相对稳定的学术方向,有学科带头人和合理的学科梯队。
硕士点(含硕士点)之上的二级学科,按照学科的不同级别分配相应的高级职务岗位数。
壹般学科(即非博士点、硕士点的二级学科)按其承担的教学、科研等任务,设置相应比例的高级职务岗位。
3、岗位设置要符合“精干、优化、高效”的原则。
重点保证国家、省重点学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中心及全校性重点课程建设所需的高级职务岗位数,且鼓励跨院(系)学科建设和壹级学科的建设。
4、高级职务岗位设置(尤其是正高级岗位)既要保证学科升级、评估的最低要求,又要适当兼顾该学科的人员现状及其长远发展。
5、岗位设置既要严格,又要考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的实际需要。
6、经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作为设岗的依据。
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跨院的博士、硕士点要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核实认定。
第三条设岗方法
根据上述岗位设置原则,我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总体分为学科岗、教学岗、科研岗(分固定科研岗和流动科研岗)。
具体设岗方法如下:
(壹)学科岗
1、按二级学科的不同级别设置相应数量的教授岗位。
博士点设教授岗5个,硕士点(非博士点)设教授岗3个。
其中,国家重点学科增设教授岗6个,省重中之重学科点增设教授岗4个,省级重点学科增设教授岗2个。
2、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设5个教授岗,省部级重点(或开放)实验实和省级工程中心设1个教授岗。
3、每个院士设1个助手教授岗。
4、独立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增设1个教授岗,跨学院的博士点、硕士点增设1个教授岗;跨学院的国家重点(省重中之重)学科增设2个教授岗,跨院省级重点学科增设1个教授岗。
5、跨学院自主设置的博士点设四个教授岗。
6、上述每个教授岗配置2个副教授岗。
(二)教学岗
1、本科专业设教授岗1个。
2、全校性的公共课、技术基础课,设教授岗1个。
3、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方能申报教学岗,符合下述条件者可申报教学教授岗:
①从事教学教授岗所属课程(或岗位)三年之上,年教学工作量饱和,教学效果优秀。
②负责设岗专业的专业建设或为设岗课程的负责人,承担该课程(或岗位)的建设和改革项目。
4、教学岗教授壹经评定,必须于该岗位上继续工作6年之上(解聘、低聘、退休除外)。
5、教学教授岗设置不超过全校教授岗位总数的35%,每个教学教授岗配置3个副教授岗。
6、凡高级职务岗位不满教师总数40%的院(部)均按教师总数的40%设置高级职务岗位(含硕士点以下学科岗和教学岗、科研岗),其中正高和副高的比例为1:
8。
(三)科研岗
科研岗设固定科研岗和流动科研岗。
固定科研岗即研究员岗,研究员岗不超过全校教师正高职岗的10%,每个研究员岗配置2个副研究员岗。
流动科研岗为重大科技项目岗,为鼓励承接重大科技项目,且集中技术力量,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特设立重大科技项目岗。
科研岗的设置条件及办法由科技处会同人事处另定。
第四条有关政策及规定
年龄超过65周岁的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及学校特聘教授岗,不占各学科的高级职务岗位。
第五条岗位比例的宏观控制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我校教师高级职务总数控制于全校教师编制数的50%左右。
其中教授和副教授比为1:
2-3。
2.教师岗位聘任上岗条件
岗位/
岗级
上岗条件
博导/
1级岗
具有博士学位(仅对60岁以下的要求),学术造诣深,于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于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壹:
①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重中之重学科带头人或国家工程中心主任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②国家重大壹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863、973等)
③获得国家科技二等奖之上(排名第壹)或国家教学壹等奖之上(排名第壹)
④“333”第壹层次培养对象
博导/
2级岗
1博士点或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或“333”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2国家级重要科技项目、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或重大横向课题(工科:
单项经费100万元之上或三年累计300万元之上;管理学科、理科为工科的1/6;文科为工科的1/10)负责人
3发表论文工科SCI6篇或EI8篇或ISTP8篇或出版专著1部(其他学科论文数量、质量要求和之相当)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
4获科技省级壹等奖之上(排名第壹)或国家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二)
5获教学国家级二等奖之上(排名第壹)
符合上述5个条件之壹或累计相当于满足条件之壹
博导、教授/
3级岗
1硕士点(未设博士点)学科带头人或本科专业优秀专业带头人或全校性的公共课带头人(第壹带头人)或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
2国家级项目负责人或省部重大项目负责人或重要横向课题(工科:
单项经费50万元之上或三年累计200万元之上;管理学科、理科为工科的1/6;文科为工科的1/10)负责人
③发表论文工科SCI4篇或EI5篇或ISTP5篇或主编通用课件2本(其他学科论文数量、质量要求和之相当)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④获科技省级二等奖之上(排名第壹)或国家二等奖之上(排名第三)
⑤获教学省级壹等奖之上(排名第壹)或国家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二)
符合上述5个条件之壹或累计相当于满足条件之壹
教授/
4级岗
①本科专业点建设带头人,系统讲授过2门之上课程,且教学效果优秀,于学科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作出贡献,完成教学工作量或“333”第三层次培养人选
②省部级重要项目负责人或重要横向课题(单项经费30万元之上,三年累计150万元之上;管理学科、理科为工科的1/6;文科为工科的1/10)负责人
③发表论文工科SCI3篇或EI4篇或ISTP4篇或专著1本(其他学科论文数量、质量要求和之相当)
④获科技省级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二)
⑤获教学省级二等奖之上(排名第壹)或国家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三)
符合上述5个条件之壹或累计相当于满足条件之壹
教授、副教授/
5级岗
①主要课程带头人,系统讲授过2门之上课程,且教学效果优秀,于学科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完成教学工作量或“333”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②省部级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横向课题(单项经费20万元之上,三年累计100万元之上;管理学科、理科为工科的1/6;文科为工科的1/10)负责人
③发表论文工科SCI2篇或EI3篇或ISTP3篇或主编课件2本(其中至少1本为省级之上立项的课件)(其他学科论文数量、质量要求和之相当)
④获科技省级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三)国家二等奖之上(排名前四)
⑤获教学省级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二)
符合上述5个条件之壹或累计相当于满足条件之壹
副教授/6级岗
1主持1门之上课程的建设和讲授,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获得校级教学壹等奖(排名第壹)或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年度考核壹次为优秀
2作为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到款三年累计50万元之上(管理学科、理科为工科的1/6;文科为工科的1/10)
3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之上(其中1篇为SCI或EI)
4获科技省部级二等奖之上(排名前四)
5获教学省级二等奖之上(排名前三)
符合上述5个条件之壹或累计相当于满足条件之壹
副教授/7级岗
1主持1门之上课程的建设和讲授,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获得校级教学二等奖(排名第壹)或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2作为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到款三年累计30万元之上(管理学科、理科为工科的1/6;文科为工科的1/10)
3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之上
4获科技省部级二等之上奖励(排名前五)
5获教学省级二等之上奖励(排名前四)
符合上述5个条件之壹或累计相当于满足条件之壹
8~11岗
由院(部)自行制定且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有关问题的说明:
1、上述上岗条件考核期为3年(2000年~2002年)。
2、所有上岗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之上,工作量饱满,且同时满足上岗条件。
3、之上论文均指于正式出版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第壹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可视为第壹作者),于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予计算;
4、SCI、EI等收录论文,指第壹作者署名为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化工大学,南京建筑施工学院)。
5、科研项目负责人均指第壹负责人。
6、获奖指国家、省(部)和市厅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优秀课件、课程奖(科技获奖时间可从1997年~2002年)。
7、累计当量由聘任专家组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掌握确认。
8、近3年高层次引进人员考核主要为学术水平和敬业精神。
9、院(部)可根据学校的上岗条件和本院(部)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8~11级岗的上岗条件,且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附表:
全校教师岗位档次表
档次
岗位
1
校特聘教授
博导
2
3
教授
4
5
副教授
6
7
讲师
8
9
助教
10
11
3.教师岗位职责及积分考核办法
壹、本办法按照重要岗(学科岗、教学岗、科研岗)和基础岗(教学科研岗、教学岗、科研岗)制定岗位职责及积分标准。
各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低于本办法要求的基础岗(教学科研岗、教学岗、科研岗)的岗位职责及积分办法,且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每年进行岗位职责积分考核,三年累计积分大于或等于高岗位档次年业绩积分标准×3(其中Ⅰ类分亦要求达到),则下壹轮高聘为该岗位档次;三年累计积分等于或小于低岗位档次年业绩积分标准×3×90%,则下壹轮低聘为该岗位档次。
三、每年12月进行业绩考核。
学校进行教授及之上岗位人员的考核,各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副教授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
对校内外客观评价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由院(部)考核和聘任组审查后报校考核和聘任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
重要岗•学科岗
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档次
年业绩
积分标准
其中Ⅰ类分
博导
1开设本学科前沿课程或讲座,指导研究生、本科生
2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3发表SCI、EI论文
4负责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
1
5000
1000
博导
1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
2主持承担省部之上科研项目
3于壹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4指导博士生,至少承担壹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考核优秀
⑤负责学科点建设和学科方向梯队建设
2
3500
600
3
3000
520
教授
1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
2主持承担省部之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3于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4指导研究生,至少承担壹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考核优秀
⑤负责专业建设、年轻教师培养、队伍建设
3
3000
430
4
2400
340
5
1800
260
重要岗•教学岗
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档次
年业绩
积分标准
其中Ⅰ类分
教授
1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考核优秀
2承担省部之上科研项目或校级之上教改项目
3于检索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至少承担壹门本科生主要课程,同时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⑤全面负责授聘岗位课程的教学质量、教学改革、课件建设和年轻教师的培养
3
3000
350
4
2400
260
5
1800
200
重要岗•科研岗
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档次
年业绩
积分标准
其中Ⅰ类分
研究员
1教学工作量满80%之上,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量饱满
2主持承担省部之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
3于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
4有科研成果(专利或成果鉴定)
5至少有三名之上的科研基本队伍,于省内有壹定影响的稳定的科研方向
2
4000
1000
3
3500
900
4
3000
800
5
2500
700
基础岗·教学科研岗
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档次
年业绩积分标准
其中Ⅰ类分
副教授
1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考核优良。
2作为重要骨干承担省部级之上科研或教改项目或主持承担重要横向科研项目
3于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4搞好课程建设,积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育人质量
5指导青年教师
5
1800
260
6
1500
160
7
1400
120
讲师
1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考核良好。
2参加科研或教改项目的研究
3公开发表科研教学论文
4担任班主任
5承担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7
1400
120
8
1300
9
1200
助教
1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2公开发表科研教学论文
3担任班主任
4承担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9
1200
10
1000
11
1000
基础岗·教学岗
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档次
年业绩积分标准
其中Ⅰ类分
副教授
1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考核优秀。
2主持承担校级之上教改项目
3于检索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搞好课程建设,积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育人质量
5担任班主任或指导青年教师
6开设研究生课程
5
1800
200
6
1500
100
7
1400
80
讲师
1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考核良好。
2参加教改项目的研究
3公开发表科研教学论文
4担任班主任
5承担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7
1400
80
8
1300
9
1200
助教
5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6公开发表科研教学论文
7担任班主任
8承担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9
1200
10
1000
11
1000
基础岗·科研岗
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档次
年业绩积分标准
其中Ⅰ类分
副研究员
1科研工作量饱满
主持承担纵向或横向课题
2于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3指导研究生
4指导青年科技人员
5
2500
700
6
2000
600
7
1500
500
助理研究员
1科研工作量饱满
2参加承担纵向或横向课题的研究
3于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
4承担其他科研管理工作
7
1500
500
8
1300
9
1200
研究实习员
科研工作量饱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9
1200
10
1000
11
1000
4.教师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壹、完成壹个编制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合格1000分(工作量办法另定)
担任本科课堂教学每超过壹个编制的教学工作量10%,即增加100分,但总计分不超过1500分。
没有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不计分。
二、科研项目
1、每10万元软件费计1000分
①国家级项目系数为2.0
②省部级项目系数为1.2
③市厅级项目系数为1.0
④横向项目系数为1.0
⑤于上述各级别项目的基础上,理科、管理类学科乘以系数6;人文社科类学科乘以系数10
2、每100万硬件费计500分
三、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1000分/项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50分/项
国家外观设计专利100分/项
四、论文、论著、课件
1、论文(必须是南京工业大学排名第壹)
①论文检索
SCI1000分/篇
SCIE800分/篇
EI700分/篇
EIE500分/篇
ISTP500分/篇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00分/篇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0分/篇
②论文发表
Science,Nature10000分/篇
国内外壹级学会刊物200分/篇
国内核心期刊100分/篇
其他被检索期刊50分/篇
2、论著
学术性专著100分/每万字
译著主译20分/每万字其他10分/每万字
学术性编著主编20分/每万字其他10分/每万字
3、课件
列入重点课件20分/每万字
其他课件10分/每万字
备注:
艺术类出版物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五、获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
省级科技奖
哲学社会科学奖
市厅级科技奖
哲学社会科学奖
计分
壹等奖
40000
二等奖
壹等奖
20000
二等奖
10000
壹等奖
7000
二等奖
3000
三等奖
1500
壹等奖
5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国家教学成果奖
省级教学成果奖
省级优秀课件、课程奖
计分
特等奖
15000
壹等奖
10000
二等奖
7000
壹等奖
3000
二等奖
壹等奖
1500
二等奖
600
六、教师指导学生
1、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课程竞赛奖国家级壹等200分/生
二等100分/生
省级壹等80分/生
二等30分/生
三等15分/生
数学建模或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壹等500分/队
二等400分/队
省级壹等300分/队
二等200分/队
三等100分/队
备注:
其他类型指导学生竞赛获得省级之上奖励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2、大学英语四级统考通过率超过全国重点大学平均水平,每位任课教师平均每超过壹个百分点计20分。
3、指导研究生论文获奖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省级优秀博士论文
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壹等
5000
1500
1500
二等
3000
1000
1000
三等
2000
700
700
七、鉴于部分工作难以量化(如学科建设、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补贴院(部)业绩分的10%,由院(部)掌握,对难以量化的工作进行补贴,但每个考核对象的补贴不能超过本人积分的10%。
八、完成下列业绩为Ⅰ类业绩分
承担省部级之上教学科研项目
获得省部级之上教学科研奖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发表壹类学术论文(即每篇200分之上)及论文被检索
出版学术专著
指导研究生获得省级之上优秀学位论文
九、聘任教学岗的教师Ⅰ类业绩:
除第八项的6条外,承担市厅级及之上项目、于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满足上述第六条各项均可视为Ⅰ类业绩分。
备注:
单位或个人排名的权重系数(‰)(论文通讯作者可视为第壹作者):
参加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第1名
1000
625
500
434
394
368
352
340
332
326
320
315
309
302
298
第2名
375
300
260
236
220
211
204
199
195
192
188
186
182
179
第3名
200
173
157
147
140
136
133
130
128
125
123
121
119
第4名
133
120
113
107
104
102
100
98
96
94
93
91
第5名